1994年,我出版了《中国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一书,可能涉及了当时普遍关心的古今文化联系的话题吧,在学界产生了比较多的反响。以后几年间,该书多次重印再版,累计印数近2万册,对于一个地处西部、发行能力十分有限的出版社而言,这样的印数显然已经是相当可观的了。我的学术之路是从对文学作品的鉴赏开始的,这种注重文学感受的方式其实决定了我选择课题的朴素性:在思考、写作《中国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的时候,根本没有“挂靠”当时文化热门问题的企图,仅仅是因为在现代诗歌的阅读中,无法解决一系列“诗思”的来源,比如“即景抒情”的方式,“随物婉转”的构思,中国式的格律化情结,乃至缺少真正的宗教感受等等,正是这些现象让我不得不重新掂量梁实秋的名言:“所谓新诗,就是中文写的外国诗。”果真如此吗?显然,我们眼前的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的思考和写作就是想从中国现代新诗本身的现状出发,重新辨析“构成”其基本思维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是更多的“外国诗”的因素还是根本就没有改变我们民族固有的路径?
对中国现代新诗在“诗思”层面的探讨可能是这本书略略领先之处,因此直到今天它依然被一些学界同行列为各种“参考书目”。但是,更大的意想不到的遭遇却在另外一方面:1990年代之初,同时又是保守主义阵营与中国式“后现代主义”者们集中“清算”80年代“西化思想”的时期,在当时,知识分子在1980年代的“新启蒙”努力都难逃“西化”之嫌,这样的清算在外获得了西方“后现代主义”的支持,在内则转化为“弘扬民族文化”的呼声。一时间,五四是否需要反思和批判,中国新文学、白话文运动是否应该被检讨和再认识,实际已经形成了某种思想的压力,令我们的现代文学研究界不得不面对,不得不回答。特别是郑敏先生著名的《世纪末的回顾:汉语语言变革与中国新诗创作》一文在《文学评论》发表以后,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如何评价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的问题成为人们议论纷纷的焦点。也就是在这样的语境中,我意外地收获了一些赞许之辞:《中国现代新诗与古典诗歌传统》就是一本弘扬传统文化精神之作,它充分说明中国新诗不应该脱离传统文化的滋养!
显然,这样的“赞许”让我格外惶恐。因为,以我所熟悉的中国新诗发展的事实来看,所谓的彻底“西化”从来就不是一个可能的事实,而所谓的“中国传统”同样也不是我们可以安然倚靠的所在。早在1930年代,借助“中西交融”理想在回归古典传统之路上行走的诗人就已经陷入了诗形僵死、文思枯竭的窘境,以至金克木(柯可)发出了“要有野蛮、朴质、大胆、粗犷”的疾呼(《杂论新诗》),到艾青、穆旦那里,突破古典传统的限制,寻找新的“诗意”与“诗思”则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功。中国新诗发展的这些“故事”所证明的结论应该是:无论是西方诗学还是中国古典诗学都不可能成为我们取之不绝的“法宝”,中国现代新诗的发展只能来自现代的诗人对当下人生的独特而真切的发现和对现代汉语的富有创造性的操作,中国现代诗人个性精神的发展比任何一厢情愿的“弘扬”都要有价值得多。
1999年,借助一次再版的机会,我在书中收录了温州大学叶世祥先生的评论,因为,这篇评论敏锐地将我的工作与“弘扬民族文化”的思潮区分开来,并反省了现代/传统二元对立思维的严重问题。在这个时候,我所关心的问题便在这里,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误读呢?是什么原因让我们一再陷入现代/传统二元对立当中,并且急迫地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呢?为什么我们又总是将“二元”之中的“一元”认定为中国文学与中国诗歌的取向而且与对方势不两立?这样的追问逐渐令我进入到了问题的内部:并不是有人误读了我的工作,而是更多地误读了我们中国文学在20世纪的命运,误读了中国现代文化实际具有的自我创造的能力。
在这一次的被误读之后,我似乎更加清楚地意识到了自己工作的方向。那就是,我们的研究应当极力避免被某些社会思潮所裹挟,文学史的研究不应该成为现实功利目标的附庸,中国新诗与中国新文学的研究应当以发掘中国作家的创造机能为己任,我们不必轻易将这样的创造机能归结到某一既有的思潮中去。在以后,我质疑过渐成主流的“现代性”研究视野,质疑过比较文学的影响研究模式,也对“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现代中国文学”等基本历史概念怀有一份警觉,所有这一切的努力都将通向对中国现代作家“创造秘密”的深入把握。到目前为止,我相信这就是重新认知中国现代文学的可靠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