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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保险是用今天的金钱买到未来的保障

保险是晴天备伞,未雨绸缪,只有今天预备明天,才是稳健人生!保险是风险性最低的投资工具,目前很多险种具有增值性质,即投保后不但可获得保障,同时保费在保险公司的运作下还可坐收红利。这种保险的商业性增强了其投资价值。

保险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是现代家庭投资理财的一种明智选择,是家庭未来生活保障的需要。购买保险要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

1.明确投保的目的,选择合适险种

在准备投保之前,投保者应先明确自己的投保目的,有了明确的目的,才能选择合适的险种。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是人寿保险还是意外伤害保险?为了自己退休有保险,就应该选择个人养老保险;为了将来子女受到更好的教育,就要选择少儿保险等。总之,要避免因选错险种而造成买了保险却得不到预期保障的情况出现。

2.量力而行,确定保险金额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金额应当与家庭财产保险价值大致相等。如果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合同中超额部分是无效的;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除非保险合同另有约定,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或只能以保险金额为限赔偿。

如一台电视机的价值2000元,投保人投保的保险金额却是3000元,那么超过的1000元无效,一旦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最多也只是支付2000元。

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投保人自己确定,有的可以投保多份,投保人必须考虑自己的支付能力,不能为追求高额保险金而不考虑自己的经济能力。否则,一旦出现不能承担保险费的情况,不但保险成了泡影,已缴的保险费也将蒙受很大损失,得不偿失。

3.保险期限长短相配

保险期限长短直接影响到保险金额的多寡、时间的分配、险种的决定,直接关系到投保人的经济利益。比如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是以一年为期,有些也可以选择半年期,投保人可在期满后选择续保或停止投保。人寿保险通常是多年期的,投保人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时间跨度、交纳保费的期限以及领取保险金的时间。

4.合理搭配险种

选择人身保险可以在保险项目上进行组合,如购买一个至二个主险附加意外伤害、疾病医疗保险,使保障性更高。在综合考虑所有需要投保的项目时,还需要进行全面安排,应避免重复投保,使投保的资金能够发挥最大作用。例如因工作经常出差工作的人,就应该买一项专门的人身意外保险,而不要每次购买乘客人身意外保险,这样不但可以节省保费,而且在其他情况下所出现的人身意外,也会得到赔偿。如果你正准备购买多项保险,应当尽量以综合的方式投保。因为,它可以避免各个单独保单之间可能出现的重复,从而节省保险费,得到较大费率优惠。

投资理财必然面对收益与风险的矛盾,收益越大,风险越大。因此,既要敢冒风险,追求收益最大化,又要时刻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家庭保险投资建议:

保险投资可不是菜市场买菜,一来二去就成交了。对于这一项理财方式,我们有下列的投资建议:

1.人财兼顾,适当搭配

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亲人健康平安是最大的幸福,美好的生活靠家庭成员的双手共同创造。因此,参加保险时要以人为重,特别是首先考虑家庭中的支柱。至于家庭财产,“钱乃身外之物”的观念固然潇洒,但物质文明同样是我们的追求,提高家庭生活质量是我们投资的目的。能够用较少的支出换来家庭财产的安全、减轻心理和经济压力也有必要。

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人财兼顾,先保人身险,也别忽视财产险。

2.考虑家庭成长的阶段

家庭处于不同的阶段,如创建期、成长期、成熟期所处的风险也不同。在成长期,孩子教育正需要钱,此时最怕拿不出钱,误了孩子智力投资,可以早早投保少年儿童险、子女教育保险。如果家庭进入成熟期。孩子已经长大并走上社会,此时夫妻均可投保养老金保险,为晚年生活作打算。

3.储蓄性质的保险值得投资

储蓄性质的投保对于坚信储蓄力量大的人来说,虽然一次性交付的保险金额较大,但一举两得,值得考虑。诸如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和长效还本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少年儿童保险等险种都具有储蓄性质。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保险期满后还能退还保险金,损失的只是保险金的利息或者将其进行其他投资可能取得的收益。但无论中间是否发生过赔偿,投入的保险金都能收回。

4.不妨多买几份

有的人决心投保,可是出手又比较“小家子气”,像简易人身保险,每份保费1元,保险较全面,费用小,容易负担。但若投保的份数太少,作用并不明显。再加上保险公司目前开办的许多长期性险种又大多有储蓄性质,如果有经济条件,不妨投保的份数多一些,期限长一些。

保险是一种无形的商品,它是保险公司对我们的一种承诺和服务,这种承诺和服务会伴随我们一生。买保险如同与上帝签订了一个合约,保证我们一生平安,万一有问题由它来解决。买保险也如同买一孝顺儿子,当您人生遇到危机时,只有他捧着钱来,而其他如律师、医生都是来向您要钱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侥幸心理的所谓的聪明人士,艳阳高照时他不懂未雨绸缪,万事如意时他没有忧患风险意识,当灾难降临时他往往求助于社会,单位和亲朋,最后他才知道单位和亲朋对自己的帮助是极其有限不足挂齿的。

其实,保险就是互助,就是未雨绸缪,就是安心,保护,责任和价值的证明,是我们常说的“保障”的替代品,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它。

但同时买保险也有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经营好坏直接关系到投保者的收益。中国的《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解散与破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人寿保险公司破产时,被保险人的利益便可能遭受损失。

因此,投保者在投保前,必须了解所投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要阅读宣传材料,而且在最终决定购买前还应阅读、分析保险条款全文,不但要了解购买保险产品可能得到的利益,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

保险不仅是买平安,也是一种理财之道。每个成功的个人理财计划中,都不可缺少一个合适的保险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