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白孩子:如何塑造特立独行的艺术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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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孩子审美心理的分化

幼儿期(3~7岁)

1.审美态度的发展

幼儿期的儿童一般都能接受优美形态的艺术品,如,有色彩的动物图画,优美的音乐和歌曲,欢快的舞蹈和令人愉快的儿歌等。幼儿中、晚期时,大部分儿童都能区分什么是美的、什么是丑的。大部分女童认为,穿上漂亮的服装,涂上口红和胭脂的女人是美的、漂亮的。这时的儿童(除个别好动儿童以外)绝大部分都愿意参加学唱歌、说歌谣、跳舞、绘画、看木偶戏、看动画片、参加文艺晚会、模仿电影、电视剧和喜剧小品中人物的语言和动作等活动,并在这些活动中感受愉悦和快乐。

幼儿中、晚期能够接纳喜剧形态的艺术品,并有了嘲笑、理智的笑、同情的笑(反讽)和戏谑的笑(诙谐感)。但很少表现出“轻松的笑”(幽默感)。幼儿一般不能接纳抽象的、荒诞的、非现实主义的艺术品。

幼儿最喜欢听故事,其中最愿听轻松愉快的故事。如果是敌对双方进行竞争或对抗题材的故事,他们愿意听到“正义方”战胜“敌对方”(或他们认为“好人”的一方战胜“坏人”的一方)的结局。幼儿一般不愿意接受悲剧性结局,这表明他们还没有悲剧感。

2.审美趣味的发展

在幼儿期,孩子有了明显的审美偏爱。他们一般偏爱采用夸张和拟人表现风格所画的动物体裁的美术作品,他们对有色彩的图画的偏爱明显地超过无色彩的图画。幼儿主要从审美的角度选择自己的服装,而不考虑童装的面料质量和经济价值。他们明显地偏爱有饰物、色彩艳丽、款式新颖的童装。女孩子一般偏爱优美的舞蹈和音乐,并乐于参与演唱、舞蹈的表演活动。男童一般更偏爱游戏、绘画、泥塑和摆积木等。

在幼儿期,随着儿童的不断成长,逐渐形成了一般的审美标准。整个幼儿期的儿童正处在审美标准和非审美标准的分化阶段。

年龄较大的幼儿表现出审美理想的萌芽。具体的表现是对漂亮童装的追求,对表演活动的追求,对舞蹈和乐器演奏的追求等。

3.审美感兴力的发展

(1)音乐感知能力的发展

根据国外学者的研究,4~5岁的幼儿能成功地模仿打出2、3或4个音符组成的简单节奏模式。6岁儿童大多能准确地模仿3、4个音符组成的节奏模式。总地来说,一个6~7岁的孩子在音乐方面已拥有许多基本技能。如果他比较聪明的话,应能理解音乐体系中最基本的节拍、和声、终止式和各种配合,如给他一点提示和引导,他还能将这些部分组合成一个音乐的单元。

本特利的一项测试表明,大多数7岁的儿童能分辨出一个440Hz的音和一个与之相差12Hz音高差别的音,萨金特和罗奇的实验表明,教一些3~6岁的儿童唱三段8~16小节的曲调,分6个训练期一共3周,最后一个训练期结束后的一周,要求这些孩子重新唱出这些曲调,并对他们的复唱在音高、旋律、音程及调性方面进行评分。结果是:3~4岁儿童在音高辨别方面能力最强;5~6岁的儿童在音程和调性两方面表现较好。

在唱歌方面。在5岁儿童的记忆中,已拥有一个广泛的保留曲目,这些曲目反映了儿童的文化背景。5岁的儿童已能较好地唱出一首歌曲,虽然离完整和准确仍很远。

我国幼教工作者曾指出,对5岁左右的儿童可以教识乐谱,教乐器演奏。这时的幼儿对照乐谱可以用乐器奏出歌曲或音乐。

(2)绘画能力的发展

3~7岁的儿童在绘画方面已经从涂鸦期,经过象征期的过渡,进入了图式期(或定型期),个别幼儿已进入写实期。在图形和色彩识别方面,幼儿的感知能力都有相当快的发展。

(3)审美评价能力的发展

儿童审美评价能力的发展是儿童审美心理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它能比较综合地反映儿童审美心理的发展水平。根据我们的研究,5岁以上儿童已经能够采用一般的审美标准,评价同伴和自己的绘画作品,还能够评价儿童唱歌和跳舞的优劣。当然,他们还没有掌握艺术性审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