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翘家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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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而我,也是通过他的动作才恍然察觉,原来他站在那里迟迟不靠近,是担心自己一身脏啊;这个男人,明明是个练武的粗人,但却有着常人没有的心细,只是可惜,要是我能早点遇上他,指不定会喜欢上他。

现在我的心里,除了夜燃香,当真是谁也装不下。

想到我们在床上那差一点的突破,我还是翻了个白眼长长地咽了口气,没关系,下次还有机会。

只是,现在连独御栖凤都回来了,他去了哪里?

还有那个大太子被刺杀?是何人刺杀?

今晚天傲将我送到的那间厢房分明就是大太子的睡房,可我等来的不是那传闻中的大太子,却是许久不见得夜燃香;而终究到底大太子人呢?

他,又是被何人刺杀?

疑团重重,眼前迷雾颇重;不管我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但隐约中我却能感觉一点,这件事情我已经不能退身之外,因为不管我愿不愿意,当皇甫逸风在认出我的时候,天傲决定要利用我的时候,夜燃香神秘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甚至连独御栖凤都为了保护我而和天傲不知商定了什么协议的时候,我就已经被卷了进来。

想想我也是自己犯贱,当初要不是我抽风着黏住独御栖凤,要他带我一起游历江湖,也不会被他带到齐国,更不会遇见出使齐国的皇甫逸风,更不会被卷进这场莫无虚名的皇储之争里面。

我实在太冤枉了,不管是谁当皇帝跟我毛的事,我只想跟着我的燃香好好过日子,每天吃着他给我做的菜,在他洗衣服的时候我拿着鱼竿钓鱼,在他种萝卜的时候我哼哼唧唧的提水浇花,在月亮升起来的时候,小酌一杯,或者是在月下来个缠棉的激吻什么的;我的愿望只是这么一点点,老天爷你就这么忙吗?连我这小小的心愿都不愿意满足,亦或者是我的心愿太小了,你自动忽视不想管?

长夜漫漫,因为身上的余毒未清,我只能直愣愣的躺在床上,脑海里,不断盘旋着夜燃香的一颦一笑,真是勾魂呐。

还有从夜燃香那里听来的消息,原来陆风翎和陆风月不是兄妹,而且很显然这个“妹妹”还很爱陆风月这个哥哥,甚至为了他还想着去自杀?

如此炽热的感情,陆风月会不知道吗?他是故意装傻,还是当真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妹妹”因承受不住爱情的折磨自缢?

凤凰城的一城之主居然会是个未出阁的少女,陆风月和被大家一直很尊重的陆城主都是一个幌子;凤凰城里,最金贵的女人居然是陆风翎?

不管怎么样,这一切都来的太不真实,来的太快!

要一个家臣充当凤凰城城主,看来凤凰城曾今经历过很可怕的事情,最后,不得不用一个谎言来遮掩。

我翻来覆去的睡不着,紧抿着的嘴唇也因为解不开的谜团而绷出了苍白色;想到上一次见到陆城主的时候,那老头对我分外客气,甚至连我被抓,他也是请独御栖凤前来解救,我又不是他的什么人,更和凤凰城没有半点关系,对于我这个外的关心程度,会不会也有点太高了?

还有司马山庄,虽然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刻意的遗忘关于司马山庄的一切,但是皇甫逸风的出现让我又回忆起来;当初司马山庄已经满目疮痍,皇甫逸风只是帮着在山庄的小湖里放生了几条锦鲤,那山庄的焕然一新和被我埋在大树下的百十口人的坟墓,为何会如此干净?

干净到让我会误认为,那日司马山庄被洗劫一空,存活下来的除了我和姐姐,还有第三人、乃至于第四人的存在。

当真这个假设是成立的,那就证明了我不是孤独一人,更不会无依无靠;我还有亲人,有懂我的人……

热血,在浑身上下流窜,我看有必要好好地去查查,那日司马山庄的灭门,究竟是何人所为?山贼吗?谅他们也没这么大的胆子;官府的说法,我绝对不会相信。

浑浑噩噩了两年过,我不能在逃避;就算是为了惨死的双亲,我也是该真正的面对了。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招人喜欢的女孩,相貌不是国色天香,性格粗条大叶,好吃懒做、无一事处用在我身上一点也不为过;所以,皇甫逸风当初娶魏子兰现在想想我也不怪他,别说他对魏子兰没有感情,就算是有,但以魏子兰的身份才学,的确是比我高出许多;至于夜燃香和陆风翎,既然成亲的二人都心猿意马,那我也还坚持本心,坚持着,只要他不背叛我,我司马龙儿生是夜燃香的人,死是夜燃香的吉祥物。

但是,当第二天当皇甫逸风再次出现,那时,我就知道,命运多牟这个词用在我身上,当真是再恰当不过了。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是我第一次看见那三个男人风扬跋扈的在我面前唱腔。

皇甫逸风出现了,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是个深夜,他告诉我,心中有我;第二次出现,他不顾身为皇子的骄傲和脸面,祈求着我能够给他机会,让我跟他回宫;至于这第三次,他终于忍不住了,他发狠了,他用这份天生的职权,手握圣旨的出现在我面前;脸,还是一样的脸,连眼神都跟以前一样,只不过他的心变了,他想用权利,折断我的翅膀,让我无法逃出他给我编制的金色鸟笼。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天临皇朝八公主司马龙儿在被打入冷宫期间,不思悔过、擅离皇宫,本因处死,但念及爱女乃朕之所挂,故饶此一命;但活罪难逃,冷宫侍婢金剑没有看好八公主,任其皇室金枝玉叶流落民间,赐予杖责一百,生死有命;八公主之姐司马娇极其夫君秦沐风打入大牢,八公主回来之期乃放人之时;钦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