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老百姓必学的经济学常识
10694600000033

第33章 如何面对偷车牌的贼——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

嗑瓜子嗑出了臭虫——什么人(仁)都有!随着汽车在城市里的普及,在很多城市里竟然出现了一些专门偷车牌的窃贼,而且形成了一种恶劣的风气。他们在月黑风高的夜晚,两三个人结伙而行,看准没人看守停在路边的轿车,三下五除二麻利地将前后车牌卸下,并把它们随便藏在周边的一个什么地方,然后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夹在风挡玻璃的雨刮器上。第二天他们便坐在家里等待车主的电话。你想要车牌你就必须向他们指定的账户上存钱。存多少钱不等,但是一般一个车牌总能够让他们敲上个三百五百的。一晚上卸十个八个车牌,在随后的两三天里就能够得到两三千元的收入。如果是一个外地的车牌,要价更高。因为你要回家办一个车牌成本太大。招儿是够损的了,但是他们却总是能够如愿以偿,而且乐此不疲。

为什么他们能够如愿以偿?为什么他们总是乐此不疲呢?

他们之所以能够如愿以偿是因为申请补办车牌的手续太烦琐,等待的时间太漫长,支出的费用太高昂。所以人们也懒得麻烦,干脆给小偷三四百元算了。大家都这么想,所以小偷就总能如愿以偿。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成功,受到这种不劳而获的激励,他们接下来作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扩大战果,继续他们的“伟大事业”。

然而,事情并不是总像这些窃贼想得那么美。随着他们“伟大事业”的不断成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果断措施。首先是公安部门迅速作出反应,简化了补办车牌的手续,缩短了补办车牌的等待时间,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取牌,还降低了补办车牌的费用。其次,政府动员社会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告诫市民不和偷车牌的窃贼妥协,遇到这种事情及时报案,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补办车牌。最后,公安部门调动警力展开侦察搜捕活动,杀一儆百。很快,偷车牌的猖獗、嚣张的气焰被遏制了。

然而,这种倒霉的事情还是让我给遇上了。那是2005年春节过后的一个星期天,我们一家三口已经商量好了,要去郊外兜风。可是当我们来到车跟前的时候,三个人都傻眼了,车牌子没有了。电视里介绍说,偷牌贼一般将它们藏在周围的犄角旮旯,我们也努力找了,但是一无所获。唯一找到的是小偷夹在风挡玻璃上的写有电话号码的一个纸片。

孩子急于去外面兜风,建议给小偷打电话,用钱换回车牌;老婆非常气愤,建议立刻报案;我则认为最好的办法是回家看电视,等星期一到交通警察大队补办车牌。

为什么不能和小偷妥协呢?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就是说人的行为如果受到正面的激励,他就会更有热情地去继续这种行为;相反,当人的行为受到负面的激励时,他就会降低继续这种行为的热情或者终止这种行为。你也给小偷赎金,我也给小偷赎金,如果小偷每一次偷车牌都能够从车主那里获得赎买车牌的金钱,这无疑是对小偷这种行为的激励,他们就会不停地将他们偷车牌的行为进行下去。相反,如果我们不给小偷赎金,每一个丢车牌的人都不给他们赎金,而且还给他们一些负面的激励,他们很快就会结束他们的这个“伟大事业”。

比如,公安部门出动警力对偷车牌的行为进行打击,这对他们就是一种负面的激励。比如,电视、报纸等众多媒体对偷车牌的恶劣行为进行曝光,号召社会共同打击这种行为,这也是对他们偷车牌行为的一种负面激励。还有,很多车主响应政府的号召,不和窃贼妥协,这也无形中减少了金钱对他们的激励。

那天,我回到家里还真给偷车牌的窃贼打了一个电话。我首先对他教育了一番,然后我老婆又给他大骂了一顿。他竟然说:“算了,你给我50元钱就行!”这个时候孩子抢过电话说道:“就是500元补办一个车牌,我们也认了,5毛钱也不给你们这些地痞无赖!”负面的激励已经使他们感觉到自己的行为越来越没有市场了。开始他们敲一笔是400元到500元,现在竟然降低到50元。可见负面的激励已经对他们发生了作用。

其实,在我们的社会事务中,正面的激励、负面的激励都在发挥着它们应有的作用。

1997年,我到日本公干。有一天晚上我们到外面游览,当时已经11点多了。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正好是红灯,路上除了我们几个之外一个人也没有,但是对面开过来的两辆轿车还是自觉地停止了前进,直到绿灯亮起他们才重新起步。在国内别说夜晚了,就是白天闯红灯的司机也比比皆是。为什么呢?因为日本的电子技术比较发达,城市的路口都有电子警察在监控,无论你有什么违章的行为都会给你记录下来,随后你就会收到一张罚款通知单。这种罚款通知单就是对司机违章行为的负面激励。不断地进行这种负面的激励,最后就使人们养成了不违章的习惯。并不是他们的司机觉悟高,这其实只是人们对激励作出的一种反应而已。

那时候,我们国家还处于发展过程之中,绝大部分地区还没有安装电子警察的经济实力,我们还只能靠有限的警力对路面进行监督管理。这对违章行为的监管就必然是有限的。司机违章十次八次偶尔会被抓到一次半次,罚个三十五十的,根本对他们构成不了威慑的作用。虽然人们对这种负面的激励也会有所反应,但是反应是有限的。现在不同了,也就是十几年的时间,现在我们的城市里每一个有红绿灯的路口也有了摄像系统,每一个违章的车辆在电脑里会留下违章的记录,在检车的时候你不将这些违章罚款交清,就无法在交通部门获得通过。这种负面的激励使违章车辆大量减少。

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醉酒驾驶者,将被进行刑事拘役,一旦被查实,将面临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同时,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这个负面的激励可能来得太严厉了吧,当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北京市6个区5月至7月,酒驾数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80%。

从全国的统计数字来看,效果也比较明显。201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23.8万起,较2010年同期下降45%。其中,醉酒驾驶3.8万起,较2010年同期下降45.3%,北京、上海、浙江、湖北等地下降幅度均超过50%。2011年5月1日至12月30日,全国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716人,较2010年同期减少205人,下降22.3%。其中,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死亡708人,较2010年同期减少25人,下降3.4%。人民法院已经对1.2万起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再比如,我们设立了见义勇为基金,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表彰,予以经济上的补偿和精神上的鼓励。这就是对见义勇为这种行为的正面激励。这种正面的激励越多,社会上维护正义的人就会越多,这就是人们对激励作出的反应。如果一个团体、一个社会对正义的行为没有正面的激励,对邪恶的行为也缺乏负面的激励,那么这个团体、这个社会就成为没有是非的团体、社会,这样的团体和社会就一定会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人们就会变得麻木。

现在,我们的市场经济建设已经取得了很多喜人的成就,但是在我们的经济活动中,仍然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事情,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虚假广告大量存在,空头支票、三角债还不断地困扰着人们,人们在商业活动中还没有真正地树立起诚实信用的良好风气……这说明我们对这些邪恶的力量打击得还不够,负面的激励还没有对邪恶的势力起到足够的作用,他们还没有作出必要的反应。而在商业活动中坚持诚实信用的人们也没有真正地得到甜头,相反,由于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谁不遵守规则,谁就会获得更多的好处,在这种不良激励的作用下,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的人们就越来越少了。

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造假村、造假县?因为地方政府的保护使他们得到了切实的利益,使他们获得了金钱的激励。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乞丐?因为乞丐家里盖起的大楼对村子里其他的人起到了激励的作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贪官携款外逃?因为无数贪官轻易地在国外过上了豪华的轻松的优哉游哉的生活……

千万不要小看了激励的作用。其实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修养都是在无数正面和负面的激励下逐渐养成的;一个国家、一个社会,风俗习惯、社会道德、意识形态、社会风气等,也都是在各种激励作用下慢慢形成的。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