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不法之徒虚开增值税发票上亿元,十几亿元,几十亿元;印制、贩卖假发票甚至形成了一条龙的体系,而且胆敢公然在大街上兜售。类似的事情我们在报纸上也经常看到,它们极大地扰乱了我们的经济秩序,给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身份证、毕业文凭、驾驶证、户口本……什么都可以花几百元钱买到,手机上每天都充斥着这样的信息。国家虽然对此类犯罪也进行了打击,但是屡禁不止,为什么?这说明,虚假票据有它生存的社会土壤。就像庄稼地一样,为什么有荒草生存?因为土地、阳光、水分为荒草的生存提供了客观条件,因为大风为荒草的传播提供了良好的载体。
这里我们自然会联想到制度经济学的两个假设,一个是机会主义倾向的假设,一个是信息不完备的假设。我们对此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认识。
每一个人都是经济人,经济人在经济活动中都会有一种机会主义倾向,他们会利用制度的不完善钻制度的空子。
改革开放三十几年,人们的生活好了,富裕了,有钱了。但是,社会在给好人机会的同时,坏人也搭便车得到了机会,在好人有钱的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有钱了。而且他们的私人资本已经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具备了办坏事的条件。正经生意方面他们可能缺乏应有的素质和耐性。经过大浪淘沙之后,他们已经很难在竞争激烈的现代市场经济大潮中生存了。所以他们的金钱找不到正经的出路,就开始寻找社会的缝隙,寻找机会,走向邪路,走向歪路。他们的资本和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甚至可以说只要他们不怕死,人民币都能够仿造出来,还有什么不能够仿造出来呢?这就给虚假票据的猖獗创造了一个现实的客观条件,也就是说在资本和技术方面,对这些不法分子来说已经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了,我们想通过资金和技术的高门槛来控制具有机会主义倾向的经济人已经不太可能了。
目前,我们的经济环境已经较过去自由和宽松了很多,而自由和宽松的经济环境必须要有一整套完备的制度作保证,否则每一个漏洞、缝隙都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发家致富”的机会。可惜的是,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很多制度之间存在着太多衔接不完善的地方。比如个体企业实行定税制,无论它的产值或销售额是多少,每月的税都是一个固定的数目,一些采购人员要求商家写多少金额,商家就写多少金额。这对那些非个体的企业来说就不公平,这些企业是按发票上的金额上税的,他们不敢随意在正式的发票上乱来,所以他们被逼无奈就可能购买假发票以满足购买者的不法要求。比如,现在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还缺乏应有的监控,很多私有企业用假发票列支成本,减少所得;一些出差人员,为了回单位多报销差旅费,他们也可以到不法分子手中购买虚假发票;由于对个人授信制度的欠缺,导致社会现金流量过大,银行无法对人们的经济往来进行有效的监控……很多类似的情形,都给虚假票据的存在打开了方便的大门。
不法之徒拥有了资本和技术的物质条件,加上现有的经济制度的不完备,它们共同为虚假票据的泛滥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土壤。
现在我们再说信息的不对称。
不法之徒在暗处,我们在明处。他们在暗处肆无忌惮地为所欲为,我们在明处跟在他们的后面漫无目的地猜谜语、捉迷藏。他们很容易得知国家的各项规定,因为民主的国家政令都是公开的;相反,这些违法分子的内部秘密却是极度保密的。他们获取法律制度的信息是很容易的,我们想要了解他们的秘密却要付出高昂的成本代价。这就是信息的不对称。
信息的不对称导致虚假票据的制造成本、销售成本都非常低;警察想要发现他们却要卧底、要侦察、要证据,成本极高。假设虚假票据的制售者10次制售虚假票据的行为,有1次被抓到的可能,10次制售虚假发票可能获得上千万元的收入,但是抓到后罚款50万元就完事了。他的机会成本太低了,利润太高了,根本就不对等,所以罚款完事之后他还要继续自己的“事业”。
所以跟在后面抓是抓不完的。要在制度的建设和设计上下工夫,研究出一套严密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税收管理体制、资金监控手段,使各项经济制度达到一环扣一环的严谨程度,让不法之徒无机可乘,让人们拿到这些虚假的票据、证件也无处使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禁止虚假票据、证件的泛滥。
像现在增值税所采用的一系列制度就是这样,人们也许能够购买到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但是没有用,虚假增值税票据在接受计算机检验的时候无法获得通过。
其实一般的票据也一样,这些虚假票据的存在所引起的一系列后患,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不一定比虚假增值税发票小,它的危害是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后果无法估量。尤其是它导致人们道德品质的丧失,这种后果对经济环境的影响可能更为深远。
每一个人都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每一个人掌握的信息都是不完备的。所以人们的经济活动,都存在着潜在的不确定性,都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要想方设法在经济活动之前把一切可能的后果都考虑得完备一些,所谓先明后不争,亲兄弟明算账就是这个道理。如果总是碍面子,凭感觉办事情,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因为当一件事情发生之后,人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利益,只要有机会,人们就会利用这个机会,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机会主义在市场经济里是无处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