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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安一个灯泡需要多少人——谈最小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

安一个灯泡需要多少人?你可能以为这是一个脑筋急转弯,不是!这个问题听起来有点可笑,安一个灯泡还能需要几个人?一个人也就够了,这还用问吗?

其实问题没有那么简单。

假设儿子一个人在家,灯泡忽然坏了,他找一个灯泡安上也就得了,问题自然很简单。问题是灯泡坏了的时候常常不是儿子一个人在家,这样问题就复杂起来了。

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妈妈和儿子同时在家,那么安一个灯泡需要两个人。儿子在椅子上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恰好爸爸、妈妈和儿子同时在家,那么儿子在上面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爸爸在边上给儿子递灯泡,安一个灯泡需要三个人。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儿子、女儿同时在家,那么儿子在上面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爸爸在边上给儿子递灯泡,女儿在后面点燃一根蜡烛为哥哥照亮,安一个灯泡需要四个人。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大儿子、小儿子、女儿同时在家,那么大儿子在上面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爸爸在边上给大儿子递灯泡,女儿在后面点燃一根蜡烛为哥哥照亮,小儿子在远处指挥,安一个灯泡需要五个人。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大儿子、小儿子、女儿以及孙子同时在家,那么大儿子在上面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爸爸在边上给大儿子递灯泡,女儿在后面点燃一根蜡烛为哥哥照亮,小儿子在远处指挥,孙子则在桌子上拿一支笔和一个本作安装记录,安一个灯泡需要六个人。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大儿子、小儿子、女儿以及孙子、孙女同时在家,那么大儿子在上面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爸爸在边上给大儿子递灯泡,女儿在后面点燃一根蜡烛为哥哥照亮,小儿子在远处指挥,孙子在桌子上拿一支笔和一个本作安装记录,孙女在桌子的另一边写诗,歌颂这个团结一致的欢乐场面,安一个灯泡需要七个人。如果灯泡坏了的时候,爸爸、妈妈和大儿子、小儿子、女儿以及孙子、孙女还有外孙子同时在家,那么大儿子在上面安灯泡,妈妈在下面扶椅子,爸爸在边上给大儿子递灯泡,女儿在后面点燃一根蜡烛为哥哥照亮,小儿子在远处指挥,孙子在桌子上拿一支笔和一个本作安装记录,孙女在桌子的另一边写诗,歌颂这个团结一致的欢乐场面,外孙子在门口拍照,安一个灯泡需要八个人……此外还有拉电闸的、按开关的……

如果继续写下去的话,恐怕再有十个八个的人也都能派上用场,这是一个没有止境的结果。

灯泡安好了,新的问题又来了。由于灯泡是公共物品,所以谁也不关心它的费用,家里常常出现长明灯的现象,电费居高不下,怎么办?为了体现节约的原则,作为一家之长的爸爸组织召开了家庭会议,大家选大儿子负责灯泡的开关管理,当月的费用马上降下来了。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大家纷纷对大儿子有意见,认为他不公平,他儿子写作业和他老婆上厕所的时候他就允许开灯,别人有事的时候他就百般找借口不许开灯,每次为了开灯还要给他买糖、买烟……后来爸爸为此又组织了无数次家庭会议,为此专门设置了监督员,负责监督开关管理人员,开关管理人员也开始由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轮流担任,还选举了家庭电灯电费管理小组,同时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用灯管理制度,制定了每月电费控制指标……总算将这件事情搞定了。家庭管理是国家管理的一个缩影。在封建社会里,天下是帝王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国就是家,家就是国,治家就是治国。从这个道理上来看,治家和治国是相通的。

市场经济社会里的很多事情有时候就像上面讲的那个安灯泡的故事一样。

政府是国家的管理者,是市场经济社会里收入和财富的分配者,它就相当于那个故事里面的“电灯电费管理小组”,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就相当于故事里面的“用灯管理制度”……按道理说,国家管理机构应该是越精简越好,越精简效率越高,管理费用越低,也就意味着全社会的交易成本越低,但是,问题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每一个社会中的人都是经济人,他们都想谋求自己的利益,很多人都想成为政府工作人员,就像所有人都来安装一个灯泡。而且,国家的管理者由于更容易接近社会公有的财富,他们就有为自己谋求更多利益的机会,机会主义者就会利用这些机会,为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作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就像故事里面的大儿子。为了提高效率,就应该精简机构,减少冗员;为了体现公平原则,避免管理者私自占有公有财富,就需要监督和制约。

国家的管理远比一个家庭的管理复杂得多得多,它是一个庞大、繁杂、烦琐的系统,管理者本身也是经济人,他们利用社会财富再分配的机会,促进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使社会稳定发展,也可能给社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后果,导致政府失灵。

一是可能存在的内部效应,它使公共利益受到无数有形和无形的损害。政府和立法部门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被称为内部效应,它是政府失灵最重要的原因。政府和立法部门其实本身也是市场经济社会里的特殊团体,而作为社会中的成员,政府官员首先是经济人,他们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的时候他们需要和社会中的一些经济组织结成联盟或者就某些问题达成妥协,最终可能导致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社会资源的浪费、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等现象。

二是政府和立法部门的不断膨胀,可能导致决策的失误。政府的决策和个体的决策不同,中国有一句话,说师傅多了,烟囱砌歪了,就是这个道理。一个师傅说该往东一点,一个师傅说该往西一点,另一个师傅又说该往北一点,而最后一个师傅则说再往南一点才行……烟囱还没有砌起来,已经东倒西歪了……政府的机构越来越多,一件事情多个部门管理,公共物品产权不明晰,管理权力也不明确,决策机构各执一词,最后各个部门或者利益集团可能从各自的利益而不是公众的利益出发,彼此让步、妥协,而使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是政府和立法部门的膨胀可能导致管理的低效率。有的机构垄断了公共物品的供给,缺乏竞争,导致低效。有的机构由于追求规模的最大化,所以他们会想方设法使自己的人越来越多,办公的场所越来越大。有的政府官员追求的并不是社会所创造的利润最大,而是他们规模的最大化,通过扩大规模而提高自己的利益,使自己升迁的机会更多,使自己管理的公共物品更多,使自己办公的空间更豪华……

四是政府的膨胀可能导致政府官员的腐败。政府官员的腐败是政府失灵的最大的痼疾,而且是全世界都为之头痛的一件事。这个问题由于人们讲得太多,这里就不赘述了。

那么如果没有政府会怎么样呢?

在一个没有政府的社会中,人人都处于一种绝对自由的空间里,每一个人在追求个人利润最大化的时候造成危及他人利益的结果,造成外部的不经济,这同样是人们不想看到的另外一种可怕的结果,它的危害远比政府干预所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个人的争端可能引起家庭的争端,家庭的争端又可能导致部落的争端,部落的争端酿成民族的争端,民族的争端会爆发国家之间的战争……这样的社会是一个更为恐怖的世界,所以没有政府的绝对自由的社会状态只能是一种理想的最佳状态,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根据诺斯的理论,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的安排。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的工具,它具有巨大的规模效益,国家的出现及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正是为了保护个人权利和节约交易费用的需要;另一方面,国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国家权力的扩张总是通过侵害个人的权利实现的。这正是诺斯悖论所揭示出的道理:没有国家办不成事,但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所以人们认为最好的政府应该是这样一种状态:小政府,大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