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教子有方:父母给孩子的幸福人生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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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步骤让孩子形成正确的金钱意识

洛克菲勒6岁的时候,看到自家房子附近有一只火鸡在不停地走动,过了很长时间了也没有人来找,于是他捉住了那只火鸡,把它卖给了一个农民。母亲是一位虔诚的教徒,认为这样是对神灵的不尊,父亲却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表现,认为洛克菲勒具备了商人的独特本领,对他大加赞赏。

有了这次经商的经历,洛克菲勒的胆子变得大了起来,设想也随之丰富起来。不久,他把从父亲那里赚来的50美元贷给了附近的农民,并商定了利息和归还的日期。到了时间他就去讨要,结果他收回了5575美元。这样小的一个孩子居然有这么好的商业意识,令当地的农民对他刮目相看。

金钱只是与贪婪和满足联系在一起吗?答案是否定的。金钱是一种使自己和别人的生活更加美好的工具。但是,如今做父母的有充分的理由担心:在这样一个充斥着信用卡、大商场和电子游戏厅的世界中,他们的孩子绝不会领悟这样高尚的价值观。针对这种担心,一位有经验的父亲谈了一些看法。这位父亲认为,可以教孩子正确地认识钱,养成良好的用钱习惯,对孩子应该从早期就开始进行关于钱的教育,以便让他们知道对金钱不能贪、不能怕、更不能成为它的奴隶,而应该合理地使用它。

写给父母

对两个年龄段孩子的金钱意识的培养

现代社会到处充斥着金钱的影子,每个人都睁大了双眼,寻找着可以创造财富的机会,做着同样的金钱美梦,但是把自己的梦圆得最好的要数犹太人。犹太民族巨贾富商人才辈出,如天上的星辰一样繁多,这些一方面与他们的民族性格有关系,另一方面也与他们的后天家庭教育和熏陶有关系。犹太人重视教育,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孩子金钱观念的培养。在家庭中孩子帮忙做家务父母是要付费的,并且父母们采取彻底的同工同酬制度,孩子所得薪酬标准视工作的难易程度而定,却和年龄的大小无关。

一位犹太商人这样述说他对小孩灌输的金钱教育:“我给利莎他们姐弟的零用钱不是每天都有,是依他们做事的程度及多寡而定,例如我和他们事先约好,早晨起床后帮忙割院子里的草给10元,去买一份早点给2元等。我对他们从来不分年龄大小,一律采取同工同酬制度。”犹太人认为,金钱并非铜臭,更不会玷污童稚之心,相反,让孩子很早就接触金钱对其财商的培养是很有益处的。

西方教育专家们普遍认为:犹太人对孩子金钱意识的培养开始于3岁,此时父母们就制定出了适合各年龄阶段的计划:3~4岁,孩子应该在父母的帮助下学会自己辨认钱币种类,认识币值多少;4~5岁能够在父母监护下用钱购买一些简单的小商品;5~6岁在父母的教育下知道钱来得不容易,要想得到它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6~7岁可以数1000~5000美元的钱,能用储蓄罐等东西储钱,培养“这是我的钱”的意识;7~8岁自己可以看懂商品价格的标签,能和自己口袋里的钱比较,判断自己有无购买此商品的能力;8~9岁自己明白在银行开户存钱,能自己工作挣零花钱,如卖报、擦皮鞋、做家务等;10~12岁亲身体验到赚钱决非易事,要有一定的节约观念,绝不忽视一分钱的价值;12岁以后可以像成人一样参与任何商业活动。

在这样的家庭教育下,犹太人在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一些金钱与金融方面的知识,这无疑使犹太人在金融方面拥有别的民族无法比拟的优势,为他们以后能够一直垄断着世界金融行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人们称犹太人是“天生的金融家”,这句话很有道理。

其他民族的父母虽然不能像犹太人那样教育自己的孩子,但可以根据以下两个阶段培养孩子的金钱意识。

第一,3~6岁孩子金钱意识的培养。

尼尔·戈弗雷是美国银行家,曾著有《金钱不是长在树上》一书。她建议父母可以与这个年龄段的小孩子玩游戏,让他们从游戏中认识硬币和钞票,并学会找零钱。当孩子长大一些时,现实世界就是最好的课堂,父母可以带着孩子去商店,和孩子谈什么东西值多少钱。

如果带孩子去一家商店,孩子为不能买玩具而发脾气时,父母应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教育专家珍妮特·博德纳尔建议:在离家之前先与孩子达成协议,对他说只能买一样东西。这等于给孩子出了个难题,他可能得花一路的时间来决定买什么。专家帕特里夏·埃斯特斯说:“适当地拒绝孩子很重要,即使你完全是可以答应满足他的。必须让孩子知道,不是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

在雅加达当律师的艾拉·埃迪默西,指着一些无家可归者让自己的两个儿子看,并向他们解释,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上学,有温暖的家,穿漂亮衣服。在两个儿子过生日(小儿子5岁,大儿子10岁)的时候,她从当地的一家孤儿院里请来25个孩子,让他们和儿子一起吃蛋糕和冰淇淋,一起玩游戏。这样既为那些孤儿们带来了温暖,也让自己的孩子知道他们有多幸福,从而让他们学会珍惜自己拥有的东西。

第二,对7~12岁孩子的钱的教育。

家庭顾问尤妮斯·麦金尼说:“7岁的时候孩子已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会造成一定的后果,于是他们开始学着自己拿主意。”这时候应该给孩子一些零用钱,帕特里夏·埃斯特斯说:“最重要的是给孩子一些可自己支配的钱。当孩子得到不太多的钱时,他就会自己制定购买计划。”

尼尔·戈弗雷认为,把零用钱和家务活挂钩有助于孩子理解职业道德。但是,珍妮特·博德纳尔认为,零用钱应该与责任心挂钩,而不一定与家务活挂钩,“孩子应做的事就是在学校用功,把学习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并取得好成绩”。还有一些专家则对上述两种看法都不赞成,他们认为,孩子帮助做家务活和取得好成绩是他们的义务,如果为此向他们付费等于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