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怎样让子女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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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赋予孩子一颗孝心

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是我国传统人伦关系中最基本的要求之一。长期以来,“孝”一直被作为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所有教化的出发点。孩子在家庭中受到良好的孝心教育,就会用高尚美好的情感去对待父母及长辈,并把这种情感迁移于他人,在学校尊师敬长,友爱同学;在社会尊老爱幼,助人为乐,进而升华到爱祖国爱人民的思想境界。

孝心这种道德情感和意识,绝不会凭空产生,也要靠教育和影响。作为父母首先要以身示教,做出表率。列夫·托尔斯泰写的一则故事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爷爷老了,吃饭时口水鼻涕不断。儿子媳妇嫌脏,把他赶到灶边独自吃。有一天,爷爷不小心把碗打碎了,儿媳破口大骂:“老不死的,以后用木盆吃饭算了。”过了几天,夫妻俩忽然发现自己的儿子在拿斧头做一件东西。上前一问,儿子一本正经地说,我正在做木盆,等爸爸妈妈年老时用,免得打碎碗……孩子的话使夫妻俩猛醒,羞愧难当,马上改变了对老人的态度。我国民间也流传着许多类似的故事。这些故事无非说明,要孩子有孝心,家长必须身体力行,以身示教,做出表率。

除了身教,还要采取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式的教育。对于三岁以上的孩子即可采取这样的措施。下班回来,不急于开门进屋,而是敲门叫孩子来开门。进屋坐好后,对孩子说,我今天上班太累了,你去为我拿点水来。孩子拿来水后,再告诉他,妈妈做饭也很辛苦,也给她送点水吧。这样,孩子就会在开门、倒水过程中懂得父母上班工作之劳苦,操持家务之艰辛,就会产生对父母的敬慕之情和孝顺之心。

在吃穿等一些生活细节上,要避免把孩子当“小太阳”、“小皇帝”,长辈围着孩子转的不正常现象。“家里有一个苹果,也要每人一份”,这是国外家庭生活的一条重要原则。国内也有人提出“藏起一半爱给自己,奉献一半爱给子女”的原则。这不是家长的自私行为,而是给孩子以更深沉、更理性、更科学的爱。它可以有效地防止孩子形成以我为中心的小霸王性格。吃饭时只要时间允许,一定要等父母及家人都到齐再用餐,好吃的东西一定要让长辈先吃。即使把好吃好穿的给了孩子,也要让孩子知道,父母也是需要吃好的穿好的,只是为了孩子才舍不得吃舍不得穿,让他们体察父母的慈爱和奉献。如果父母把全部的爱都无节制无理智地奉献给了孩子,那么他们的后半生将在缺乏爱的阴霾中度过。

要建立合理和谐的家庭关系,要使孩子明确自己和父母的关系以及每个人在家庭中的地位,知道父母是家长,是家庭的主人。绝不能本末倒置,主次颠倒。

要使孩子怀有同情、体谅和怜悯之心,把亲人和父母的喜怒哀乐挂在心上。要从小教育孩子心中有爱,目中有人,学会理解父母及其他每个人,懂得人人都有权享受快乐和幸福的道理。不仅要让他们知道自己有需要和愿望,还应想到父母和亲人。为了实现父母和亲人的愿望而克制、限制甚至放弃自己的部分愿望和需要。有调查表明,68%以上的家庭有好吃的东西时,父母都是让孩子吃够,而把教育孩子与父母分享的品行抛在脑后。

要教育孩子尽早学会料理个人生活,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苏霍姆林斯基指出,家中要有“一个谁也不能破坏的规矩,这就是孩子学会了走路就要学着干活。不光为自己干,还要为别人干。”这样可以使孩子从中体验父母的辛苦,减轻父母的负担,增强孩子的家庭责任感和义务感。

要教育孩子把父母作为自己学习、尊敬甚至是崇拜的对象。一项调查表明,美国、日本的孩子都喜欢、崇拜父母,而中国的孩子却没有把父母列入最尊敬的人的前9名。这与父母对子女付出的爱和牺牲形成巨大的反差。究其原因,应该说是过分的溺爱淹没了孩子的尊重的意识,扼杀了孝敬的幼芽。

此外,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在孩子面前多称道对方的优点和奉献。不能抬高自己,贬低对方。更不能背后指责,损害父亲或母亲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和威望。

子不孝,父之过。为人父母者一定要言传身教,赋予孩子一颗善良美好的孝心,这于人于己于家于国都是十分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