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中共首任总书记陈独秀
10649000000031

第31章 不容他人之匡正

1917年春天,刘半农自上海写信给陈独秀,建议《新青年》刊登白话诗、白话小说和白话论文,并请蔡元培、章秋桐、苏曼殊多作提倡改良文学的文字。他在信中写道:

改良文学,是永久的学问,破坏孔教,是一时的事业。因文学随时世以进步,不能说今日已经改良,明日即不必改良。孔教之能破坏与否,却以宪法制定之日为终点。其成也固幸,其不成亦属无可奈何。故青年杂志对于文学改良问题,较破坏孔教更当认真一层。尤贵以毅力坚持之,不可今朝说了一番,明朝即视同隔年历本,置之不问。

刘半农的意思,和未相识的同年人胡适不谋而合。

4月9日,在纽约正杀青博士论文的胡适收到了《新青年》二卷六号。他发现死硬派的革命人物陈独秀,在该期发表了响应自己的文章,支持文学革命,特别快活,回信表示“均极赞同”。针对陈独秀“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胡适给陈独秀写信说:“吾辈已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决不敢以吾辈所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胡适父亲胡传在甲午海战后,不愿意留在已割让的台湾,被刘永福所杀,从小胆子小。

陈独秀不同意刘半农、胡适与旧派从容讨论的观点。倘若讨论恢复帝政,垂辫缠足,罢学校,复科举,一切布旧除新之事,在中国还是多数人赞成,自己等新派是少数。5月1日,他答刘半农说:“至特辟一栏与否,似不必拘泥。”同日,陈独秀发表《再答胡适之(文学革命)》,说,“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

胡适觉得,陈独秀火气太盛!文学革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平心静气,要允许别人提反对意见。众人拾柴火焰高。文学革命也是这样,仅仅靠几个人是不行的,你不平心静气的讨论,不允许别人匡正,是难成气势的。

一年后,1918年7月15日,胡适在《新青年》五卷一号转载了汪懋祖发表于《国学季刊》上的一封给自己的信,反对《新青年》村妪泼骂,不容人以讨论,以及用“妖孽”、“恶魔”等名词。胡适借自己编辑这一期《新青年》的机会,在回信里谈了自己的观点:

本报“如村妪泼骂,似不容人以讨论者,其何以折服人心?”此种净言,具见足下之爱本报,故肯进此忠告。从前我在美国时,也曾写信与独秀先生,提及此理。那时独秀先生答书说文学革命一事,是“天经地义”,不容更有异议。我如今想来,这话似乎太偏执了。我主张欢迎反对的言论,并非我不信文学革命是“天经地义”。我若不信这是“天经地义”,我也不来提倡了……所以本报将来的政策,主张尽管趋于极端,议论定须平心静气。一切有理由的反对,本报一定欢迎,决不致“不容人以讨论”。

汪懋祖是胡适的同学,字芗潭。但他对《新青年》雅俗参半不满,胡适是不同意的。现在是过渡时期,难免有这种北语吴音、南腔北调的现象。

一年多后,陈独秀一方面承认钱玄同骂桐城派是骂,但仍不肯认错。1918年12月15日,他写《答爱真》说:“玄同先生说‘谬种’,说‘妖孽’,固然是骂人,而足下说‘毒气’,说‘毒物’,是不是骂人呢?”

很久以后,胡适也承认,陈独秀的态度是有积极意义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必要的。胡适写道:“这样武断的态度,真是一个老革命党的口气。我们一年多的文学讨论的结果,得着了这样一个坚强的革命家做宣传者,做推行者,不久就成为一个有力的大运动了。”

1917年5月1日,刘半农在《新青年》三卷三期上发表《我之文学改良观》,为刚刚兴起的新文化运动推波助澜。

在一些具体的提法上,刘半农和陈独秀、胡适、钱玄同有区别。胡适、陈独秀二人重视“白话为文学之正宗”,钱玄同称“白话为文章之进化”,刘半农不否认,有的用文言呆板,不如白话,但往往同一语句,用文言则一语即明,用白话则二三句犹不能了解。可见,白话也有不如文言的地方。——三十年代,刘半农用文言写《桐花芝豆堂诗集》,出自这个思想。——刘半农认为,“废文言而用白话”不能一蹴可即。目下要做的事,摆文言与白话于对待地位,一旦文言文的优点为白话所具有,文言文就必然淘汰。

胡适反对用辟典、钱玄同反对用僻字,刘半农赞成扫除不通之字,但虚字实用,实字虚用,则不好废除。韵文(包括诗、赋、歌词、戏曲)若专讲对偶、滥用典故,应该废弃。但从性灵中发挥,如曹子建、韩愈、欧阳修等人的文章,因为声调、气息优美,应该保存。

刘半农主张采用句逗符号,目前流行的号不够用,刘半农想增补一种。但他不主张用,因为文言中,有“欤哉乎耶”,白话中有“么呢”,符号代表引证或谈话,“——”代表语气未完,“……”代表简略,“()”代表注解或标目,等问语助词,所以不需问号了。但在必要处,也可用问号。文言中可省,白话中不可少。也不可少。及字旁所注“1 2 3”等小字,可以不用,因为汉文可用双行小注,无须foot-note(脚注)。人名、地名,不能用大写来区别,也宜标记号。刘半农的中学老师刘步洲,是刘半农标点符号改革思想的启蒙老师。他曾设计了人名、物名、地名特殊符号,很实用,可惜形式不美观。

刊登该文时,陈独秀写了跋语,云:

刘君此文,最足唤起文学界注意者二事:一曰改造新韵;一曰以今语作曲。至于刘君所定文字与文学之界说,似与鄙见不甚相远。鄙意凡百文字之共名,皆谓之文。文之大别有二:一曰应用之文,一曰文学之文。刘君以诗歌、戏曲、小说等列入文学范围,是即余所谓文学之文也;以评论文告、日记、信札等列入文字范围,是即余所谓应用之文也。“文字”与“应用之文”名词虽不同,而实质似无差异,质之刘君及读者诸君以为如何。

刘半农的这篇大文章,同时得到了钱玄同和胡适两人的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