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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运钞车的冷漠应谴责还是同情

6月1日,湖南长沙一辆运钞车在收钞返还途中,交叉行驶导致一辆摩托车因紧急刹车翻车,一个4个月大的婴儿头部摔伤。事故发生后,由于运钞员呆在车内不肯出来,数十名群众将车围堵了近两小时。运钞车司机称:运钞车属于特种车辆,万一被抢劫怎么办?(《湖南日报》6月1日)

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因为运钞车而变得特殊起来。发生事故以后,运钞车上的押运人员独自岿然不动,熟视无睹,冷漠无情,眼睁睁地看着仅有4岁大的孩子头部摔伤,不断流血。难道这些人都是钢铁之躯,无心无肺之人?莫非是机器人?肯定不是,他们同样是人,同样有父母、兄弟姊妹、儿子女儿,拥有七情六欲,食人间烟火的人肉之躯。

每个司机在考取驾驶执照时,都详细学习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安全驾驶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立即停车,报告交警,保护现场,等候交警来处理。这是常规的交通事故双方都清楚和遵循的起码规定。而运钞车作为特殊车辆,在执行押运任务时,有特殊规定,一旦运钞车在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以及有影响通行的其他道路问题时,运钞车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冷静分析现实情况,不能擅自下车。在突发情况下,车上押运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一是银行保卫部门,而是押运执行单位,三是当地警方。得到相关指示以后,是否下车救人,才能执行上峰的命令。

长沙的这辆运钞车上刚刚收钞回来,车上载有400余万元现钞。这么庞大数额的资金,车上的押运人员,以及司机都有责任保护其安全,并顺利运抵指定存放点保存,这是司机与押运人员肩负的重大责任。这是银行的资金,很多储蓄户的血汗钱,保障国家的财产安全,是赋予运钞车上所有人员的义务和职责。从这个层面上来看,运钞车的冷漠无情值得理解与支持,在没有确认车外人员的情况时,谁能判断这些人就是善良的市民呢?难道拦路抢劫的匪徒就在脑门上刻有记号?对这俩摩托车的交叉行驶导致交通事故,就没有理由判断为故意的嫌疑,意图不轨?我想,在事故发生的那一瞬间后,运钞车上的所有人员会有上述的疑问和一些怀疑,所以不敢轻举妄动。

把视线转到运钞车外,撇开是否具有拦路抢劫的嫌疑不谈,这辆摩托车载着仅有4个月大的孩子被“吓”到地上导致头部受伤,同为血肉之躯的同类,是否应有责任立即进行抢救?毫无疑问,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只要导致有人受伤,都应立即以救人至上原则,其次才是事故主次责任的确认问题。

当地老百姓将这辆运钞车紧紧围住达2小时之久,这是保护受伤人,促使运钞车司机下车处理事故,赶紧救人要紧的善意举动。而运钞车却车门紧闭,2小时内无人下车,坚守自己的岗位,这是预防过度的表现。这么长的时间未采取救人行动,这是不能容忍的,我们有理由质疑运钞车上的司机和押运人员人情冷漠,缺乏起码的人性。

遇到这样的情况,车上的人员在上岗前都学习了相关处理规定和制度,遭遇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上级主管。请示处理意见,汇报现场情况,等候救援。况且,这些押运人员的通讯工具都是随时与后方安保管理人员保持联系的,在通讯发达的时代,这些押运员和司机没有手机你叫谁会相信,即便为了工作不使用,也有特殊的通讯通道——点对点对讲机,还有,运钞车都安装了卫星定位GPS系统,车辆行驶到什么地方,后方的显示器上随时随地显示着,一切行踪尽在掌握之中。遇到紧急情况,后方和前方应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果断应急处理,假设车外的百姓真是图谋不轨的歹徒,你有枪又能咋的?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神圣伟大的,对于每个人都仅有一次,在所有的钱财与利益面前,应当以保护生命安全为前提,神圣的生命不容侵犯,任何人都无随意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幸好,等候2个小时后,这个小生命得到救治,并无大碍,受伤并不严重,仅是碰擦了一下头部皮毛。要是严重者,岂不是剥夺了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在救治生命与尽职这个两难的特殊情况面前,尽量以保护生命安全为主,兼顾保护好国家财产不容侵犯,这是我们希望看到的。

(2009年6月3日 红网 大江网 千龙网 国际在线)

斑马线玩时尚,小心出人命

九朝古都洛阳,在省内率先于马路上玩起时尚——为斑马线穿上洋气的外装,上面有洛阳牡丹,也有年轻人爱说的“I LOVE YOU”。(《大河报》6月30日)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只有做不到,没有想不到。河南洛阳市交管部门真敢大胆创新,竟敢在斑马线上绘上鲜艳华贵的“洛阳牡丹”,还有“I LOVE YOU”这样的英文单词。不知道这样的创新有何实际意义?如果出于打破传统,美化道路,给市民一个全新的感受,这样的创新实则危险。殊不知,这样的创新,吸引了眼球,过马路的市民都驻足观看欣赏,却忘记了疾驶而来的汽车,恐怕有命丧车轮的危险。我国的司机在过斑马线时,很多都未礼让三先,主动减速避让行人,在这种现状下,洛阳市的做法恐怕值得商榷。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斑马线必须是密集的长线条,呈白色,有条件的可以涂抹反光涂料,便于夜间时发光提醒,在斑马线边竖立“人行横道”标志牌予以提示司机减速行驶,避让行人。也就是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规定就相当于标准,斑马线不允许涂刷成其他图形。这是强制规定,在大众心目中已经形成定势,并要长期予以坚持,不能创新。如果绘成别的图案容易误导司机,他们以为不是人行横道,造成交通事故。为此,洛阳市的创新,实则令人提心吊胆,请还原斑马线本来的面目。

(2009年7月2日 贵阳日报 东南新闻网 红网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