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佛教近代转型的社会之维:民国上海居士佛教组织与慈善研究
10590200000032

第32章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及其实证考察(1)

佛教慈善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特点在于将佛教信仰的内在慈悲理念与外在社会慈善实践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的内在性与稳定性特征。佛教的信仰体系是由“悲”与“智”两个层面组成,即所谓“悲智双运”两足尊。其中,“智”是指佛教具有的区别于世俗的超越性解脱“智慧”,而“悲”则是指佛教的“慈悲”精神。佛教慈悲的理论根源可追寻到原始佛教的根本理论——“缘起论”与“因果说”。在“缘起论”看来,万法(一切事物)都没有固定的“自性”,都是由“众缘和合”而生,而其生起、发展与消灭的过程则是由“因果”法则来决定的。基于这个最基本的理念,佛教认为“我”是由“非我”的因素构成的,即“我”只能存在于与“他者”的关系之中,因此服务“他者”是成就“我”之解脱的必然途径。故此,释迦牟尼的最原始教导就是“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大智度论》卷二十七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及至大乘佛教的“菩萨道”,其“六度”“六度”是指通往解脱与证果的六种途径,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智慧”。之中,“布施”则被列为第一位。所谓“布施”就是将自己的东西施予别人,佛教“布施”分“法布施”与“财布施”、“无畏布施”,“法布施”是通过向人宣传佛法使人受益;而“财布施”就是通过物质财富来救济贫穷,做各种福利事业与公益事业。大乘佛教的“菩萨道”已经倾向于居士佛教,是在家居士的重要修持途径。

全汉昇在其《中古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中指出,中国佛教寺院的济贫事业在东汉时就已经兴起,如笮融就曾“多设酒饭,布席于路。其有就食及观者且万余人”。全汉昇:《中古佛教寺院的慈善事业》,张曼涛主编:《现代佛教学术丛刊·佛教经济研究论集》,第19—20页。此后,佛教慈善事业自北魏开始相继出现了僧祇粟、无尽藏、药藏、悲田养病坊、福田院、居养院、安济坊、漏泽园等佛教慈善方式及慈善机构。古代佛教慈善事业主要是由佛教寺院来组织进行,而官府在其中则起到了引导与控制的作用。同时,近代以前的居士佛教组织还只是寺院的一种外围组织,所以其慈善活动也主要表现为在寺院的组织与领导下的行为,且以为寺院提供物质支持为主要任务。明清以降,僧院佛教急剧衰落,寺院的财产也受到各方势力的窥视与掠夺;及至民国期间,佛教寺院已自身不保,更无力从事慈善事业。与此相反,近代居士佛教的兴起,特别是新兴工商业居士群体的出现,使得民国期间的居士佛教慈善蔚然成风,从而成为近代佛教慈善事业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民国居士佛教慈善的兴起,除了内在信仰的理念以及居士与寺僧力量的此消彼长的内因之外,更是民国时期残酷无比的天灾人祸的客观需要;同时,基督教慈善的刺激与示范,也是居士佛教慈善发展的动力来源之一。与传统居士佛教慈善相比,民国时期上海居士佛教慈善不仅规模巨大,而且在慈善形式、慈善组织模式、慈善资金运作模式、慈善空间覆盖以及慈善理念宣传等诸多方面都有一定的独特之处。对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的实证考察,一方面可以让我们了解到佛教慈善事业在近代的新变化,以及佛教慈善在社会动荡与转型社会中的抗风险功能;另一方面还可以加深了解民国民间慈善中的宗教参与方式,并为当代中国居士佛教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慈善事业提供借鉴与参考。

民国上海居士佛教慈善兴盛的内因与外因

民国期间,上海居士佛教慈善不仅蔚然成风,而且颇具规模,从而成为当时上海社会慈善网络中的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组成部分。民国居士佛教慈善的兴起,是由“内因”与“外因”共同促成的。就“内因”来看,主要有两点:一则慈善理念本源自佛教信仰理念的自身,且中国佛教慈善的历史源远流长。二则民国以来的寺院佛教庙产不保,已无力从事规模较大的慈善事业,而居士工商业者的兴起则为居士佛教慈善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就“外因”来看,主要有三点:一则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一直处于持续不断的天灾人祸之中,社会上出现了庞大的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二则近代以来,政治腐败、政权更迭不定,而匮乏的国库财力,使官方根本无力应对规模巨大的社会慈善需求;三则外来基督教慈善事业的示范与刺激效应,激励着佛教慈善不甘落后。在上述“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促成下,民国上海的居士佛教慈善逐渐成为当时众多社会慈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居士佛教组织也成为当时众多慈善组织中的特殊一员,为当时的底层民生与社会稳定贡献了一定的力量。

一、民国期间的天灾人祸与上海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

居士佛教慈善事业的开展,首先是因为社会的需要。民国以来,中国频频发生自然灾害,国内外战乱不断爆发,社会普通民众大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而政府的救济力量非常有限,因此急需各种民间的慈善救助。从史料记载来看,民国期间是中国灾荒史自有记录以来,灾荒频率最高、危害最大、影响极为深远的一个历史时期。据邓云特的初步统计,1912—1937年期间,全国有各种灾害之大者统计出共有77次,计水灾24次,旱灾14次,地震10次,蝗灾9次,风灾6次,疫灾6次,雹灾4次,歉饥2次,霜雪灾2次,且各种灾害几同时并发。参见邓云特:《中国救荒史》,三联书店,1958年,第40页。根据当时的《政府公报》及相关新闻,1912—1937年间,自然灾害实况如下:

表71912—1937年中国各地受灾情况简报本表是笔者根据孟昭华《中国灾荒史记》(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中民国灾情部分改编而成,有关内容作了简化处理,参见该书第732—736页。

受灾年份受灾情况简报

1912年湘、赣、闽、粤大水,山东万荣、云南龙陵、山西万泉、香港、九龙地震。

1913年8月,直隶永定河决口,江淮泛滥,赣、豫、皖大旱。

1914年7月,粤、桂、湘、赣等省水灾;11月濮阳黄河决口,川、湘、鄂大旱;苏、皖两省虫害,被害面积660万亩。

1915年5、8月濮阳河、黄河相继决口,浙、赣、湘、鲁、粤、辽、黑大水;11月天津地震。

1916年8月,江苏、淮河、运河一带大水。

1917年顺直大水灾,冀、鲁、晋受灾严重。

1918年湘、鄂、豫、闽、浙、赣、粤省大水,闽、粤、苏、浙四省地震。

1919年豫、湘、鄂大水。

1920年华北直、鲁、豫、陕、晋五省大旱灾,灾民2000万。

1921年豫、苏、皖、浙、鲁、鄂、冀大水,灾民980多万;湖南、陕西大旱。

1922年苏、浙、皖大水,灾民达1200万人;9月,武汉、汉口飓风死伤数万。

1923年水旱遍及12省,死亡人数10万以上。

1924年闽、粤、湘、桂、鄂、豫、赣、冀、鲁、川、察、辽等省大水,灾民1300多万,面积5000平方里。

1925年云南大理地震;冀、粤、桂等6省虫灾,四川饥歉,饿死3000万人;8月黄河南岸决口,被淹2000平方里,灾民200万。

1926年鲁、皖两省大水,面积800平方里。

1927年甘肃地震,死亡近4万;鲁省蝗虫灾害,灾民900多万。

1928年绥、晋、赣、黔、湘、皖、川、浙、滇大水;该年中国水旱灾区达21省,灾民7000万以上。

1929年陕、甘、豫、晋、察、绥、皖大旱,灾民达3400万人;川、鲁及陕北水灾,苏、皖、鲁、赣、豫、晋、鄂、冀虫害。

1930年陕、晋、察、甘、湘、豫、黔、川、热、苏、赣等省均水灾,灾民达2110多万,以上各省受虫害188县,灾民870多万,罹风雹300万人。

(续表)

受灾年份受灾情况简报

1931年苏、皖、赣、鄂、湘、豫、浙、鲁8省特大水灾,灾民达1亿多人,被淹农田2.55亿亩,被灾面积涉及290多县,很多灾区都伴随疾病流行。

1932年豫、陕、皖、甘、青、鲁大旱,晋、陕、豫等省均霜雹,吉、黑、晋、豫、皖、赣、冀、湘、陕、鲁、粤、北满等大水。

1933年黄河决口,被灾人口360多万,绥远、山西、河南、湖南、安徽、江西等省影响颇巨。旱灾遍及陕、粤、豫、黔、晋、闽等70余县;同年不少省份还遭受蝗虫与冰雹侵袭。

1934年黄河决口,鄂、湘、豫、冀、晋、陕、川、皖、赣、闽、察等省大水,淹没土地3.6亿多亩;苏、皖、浙、鄂等14省旱、水、蝗。

1935年长江、黄河泛滥,鄂、湘、赣、皖、冀、鲁、豫、苏8省受灾严重,后多省又旱、水、虫、风雹。

1936年太原地震,四川、安徽饥饿,江苏诸县瘟疫流行,浙江蝗虫害。

1937年皖、陕、蜀、豫、桂、宁、鲁、甘大旱,仅蜀省就饿死3000余人,豫、闽、粤、冀等省瘟疫流行,浙江遭虫灾。

1937年以后至1949年间,中国的灾情依然非常严重,基本上每年都有水灾发生,并伴有其他灾害。可参见骆承政:《中国大洪水》,中国书店出版社,1996年。由此可见,民国期间的灾情确实为历史上所罕见,不仅灾害频率高,而且灾害的空间分布广泛,几乎覆盖了整个中国;不仅黄河、淮河地区成为重灾区,就连一向比较稳定的东南地区也频遭灾害。如,1915、1916、1917、1921、1922、1931、1934年发生的水灾,长三角的江苏、浙江等地也都遭受很大灾害。其中,1917年春,江苏省江北各县“因天久亢旱,二麦无收,纷告荒灾……本年灾区之广,几于赤地千里”参见《申报》,1917年5月3日。。同年秋,浙江嘉善、平湖二县则因“螟虫滋生,蔓延全境,禾稻秀而不实,白穗遍野”。参见《申报》,1917年9月26日。

除了自然灾害的接连发生,民国期间的战争人祸也频频爆发。北洋军阀统治期间,大小战争不下百次,此后又连续遭遇到抗日战争以及解放战争,广大中国民众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其中,较大的战争如1920年7月的直皖军阀战争,1920年8月的粤桂之战及由此引起的粤、滇、黔、川四省军阀之间的无休止的混战,1920年4至5月的第一次直奉战争和南方各省的“联省自治”运动,1924年9月发生的奉系军阀和皖系军阀联合反对直系军阀的江浙战争和第二次直奉战争,1925年10月孙传芳的反奉战争,1926年4月段祺瑞政府倒台后直奉军阀控制北京政府的战争,等等。1927年以后,国民党政府又不断发动针对共产党的“清党反共”与频繁“围剿”,以及依靠英美而爆发的国民党新军阀之间的战争。如,1929年至1930年间,先后爆发了蒋桂战争、蒋冯战争及蒋阎冯的中原大战。中原大战,是辛亥革命以来战斗最激烈,死伤人数最多的一次混战,该战役历时七个多月,给人民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在此期间,大大小小的军阀混战更是不计其数。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大规模入侵东北,1932年侵占东北全境。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全面爆发。1937年8月13日,日军进攻上海。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者在各地实行“三光”政策,亿万中国人民遭到法西斯强盗的野蛮杀戮。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又是三四年的解放战争。由此可见,整个民国期间,中国人民一直处于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之中,社会上挣扎在死亡线上、急需救助的弱势群体不计其数。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灾民救助,民国期间的各界政府已显得软弱无力。事实上,政府用于赈灾的拨款自晚清以来一直就不多。据《清史稿》记载,清王朝国家财政正式拨给的赈灾款,有数字可查的也仅为70余万两。李文海:《世纪之交的晚清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415页。及至民国,由于连连战争加上政治腐败,政府用于赈灾的款项更少。正如熊希龄所说:“民国以来,内外国债骤增数十万万,大半耗于军人,少半耗于政客。”周秋光编:《熊希龄集》,湖南出版社,1996年,总第1569页。本已空虚的国库财力大都用于军队与政客,用于灾民的就少之又少,甚至于毫无着落。1915年,珠江流域大水灾,张骞就治淮工程致信袁世凯请求拨款时曾感叹道:“无米之炊,巧妇所难。水火之急,无不我缓。”《张骞全集》(第二卷),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318页。及至国民政府时期,政府财政更是捉襟见肘。据统计,1928年、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赤字就分别达到100144245.10元与100942710.42元。参见严燮:《中国财政问题之考察》,《东方杂志》,第28卷第13号。正是在民国政府无力的情况下,民间慈善组织才迅速发展起来,以共克时艰。

相对于内地接连不断的天灾人祸,上海近代以来相对还算稳定,特别是租界领地里管理较为有序,并抵御了一些外来的暴力干扰。同时,上海在近代以来已逐渐中国的工商业中心,积累了相对发达的经济基础;特别是一批工商精英、民族资本家以及城市专业技术职业阶层的出现,使得慈善募捐成为可能。其中,仅从20世纪30年代公共租界的华人职业构成的统计详细资料请参见:《上海租界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3年。来看,民国沪上已经存在了一个数量不小的中产阶级,而他们往往都是慈善捐助的潜在施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