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今天,他们大约已走了200公里,其中有一半是在木筏上度过的。不过是否还要走200公里才能到达乌班吉河呢?……卡米说没有这么远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很快就会走完剩下的航程。
第二天一大早,他们就开始启程了,其中又增加了一名乘客,就是朗加的“同年好友”。朗加关怀地把它放在香蕉伞下,并一直守在旁边,观察着它的一举一动。
马克斯·于贝尔和约翰·科特却认为这肯定是非洲森林中那些猩猩或狒狒大家族中的一员。
他们对此并不是关心,也没有想研究它的热情,甚至连看都不愿看它一眼。
但朗加就不同了,他对他的小伙伴给予了极大关注,这很正常,我们如果无意间收留了一条可怜的小狗小猫,不是也这么爱怜它们吗?朗加这么做也充分表明了这个土著孩子的心地善良。现在他们收留了朗加,而朗加又收留了一只小猴子,说不定日后这小猴子又会收留什么别的动物……但等它们有机会重返森林乐园时,也肯定会沾染人类的习性——忘恩负义。
但是,假如现在朗加告诉他们:“他会说话……我听到他说过‘恩高拉’这个词,而且说了好几遍。”那他们肯定会对这个小家伙产生兴趣的!……他们可能会将这个小动物研究一番!
……他们就会认识到这是一种至今仍不为人类所知的一种会说话的4手动物。
但遗憾的是,朗加没有告诉他们这些,因为他担心自己是否听错了,他决心等等再说,如果接下来再听到它说出“恩高拉”时,他才会肯定地告诉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
所以他一会儿也不离开地呆在小猴子身旁。但小猴子显然是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但现在又能拿什么来喂它呢?猴子又不能吃羚羊肉,因为它是食植动物,但他们身旁却连一只果子也没有……况且它正烧得厉害,也根本吃不下东西,它就这么一直昏迷着。
“你的小伙伴醒过来了吗?”马克斯·于贝尔笑着问道。
他们已经走出一个小时了。
“没有,马克斯·于贝尔朋友,它就这么一直昏迷着。”
“你要收留它吗?”
“没错……如果您不反对”
“我当然不会反对,朗加……只是你千万别让它伤着你……你小心点吧……他的爪子像猫爪子一样尖利!”
“知道了,马克斯·于贝尔朋友,不过它不会伤我……它这么弱小,你看它的小脸有多可爱!”
“对了,朗加,给你的小伙伴起个名字吧。”
“行……叫什么好呢?”
“那就叫约克吧!……因为是猴子都叫约克!”
不过朗加看来并不很赞同,他一声不吭地回到小猴子身边。
上午的航程还算顺利。幸运的是厚厚的云层遮住了太阳,因而天气并不是很热。如果在这宽敞的空地经过时,既没有树荫遮挡,又碰上烈日炎炎,那可真够受的。
现在,虽然没有暴风雨发生,但天空始终这么阴沉沉的,压得人心里很不舒服。
沼泽地上不时有成群的小鸟飞来飞去,不过马克斯·于贝尔还是盼着能发现一只反刍动物。
一连打了几天的鸭子和大鸨,他很想用羚羊换换口味。但很失望,他一只都没发现。
但他还是坚持站在船头,把卡宾枪放在肩头,随时作出射击的准备。
卡米将木筏在岸边停了下来。
这顿午餐,他们无味地嚼着鸟的大腿和翅膀。这几个于尔达克斯探险队的幸存者,对这种单调的伙食越来越厌烦了。
每日的伙食都是烤肉,喝的也只有淡水,吃不到水果和面包,也没有盐和调料,鱼嚼在嘴里像棉花似的!他们更渴望能早日到达乌班吉河附近的传教团驻地。到那时就可以在传教士的热情招待下忘掉这一路的烦恼。
但这一整天都没有一处可供木筏停靠的地方,岸边到处都是高高的芦苇,而且,岸上也是一堆烂泥,根本无法上岸。所以,卡米并没有停下的意思。
木筏继续航行到下午5点左右。而约翰·科特和马克斯·于贝尔也在海阔天空地闲聊着,他们把从伯利维尔出发以来的每一件事反刍了一遍:在乌班吉时那富有情趣和刺激的狩猎,有意思的向着象大祭,以及接下来两个月的历险记;他们如何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安全返回到那个小山丘,看到那火光流动的景象;还有那大象群的突袭,搬运工仓皇而逃;领队于尔达克斯竟不幸跌落树下而被大象踩成肉酱,那群凶猛的大象……“但从探险开始到那时我们一直还算顺利!”约翰·科特作了一次小结:
“但天有不测风云,谁知道这第二阶段竟然灾难重重……”
“唉!约翰·科特,世事真是难预料啊,但愿我们不再倒霉……”
“不错,有时我可能真是杞人忧天……”
“这也不怪你,其实我看这片森林并不如你们远西地区那片森林恐怖!起码我就不怕那些红肤人!而且这里没有野蛮部落;即使有希鲁人、当卡人,也没有穆布图人,那些喊着‘吃肉!
吃肉!’的灭绝人性的家伙一直都在东北部地区活动,这群食人兽!对了,我们以庄森医生来命名这条河,我们是希望能找到庄森医生,不过我们始终没发现他的足迹。但愿这条温柔的河流会把我们幸运地送到乌班吉河……”
“啊!……乌班吉河,如果我们仍按不幸的于尔达克斯计划的路线,马克斯·于贝尔,我们就会沿森林的边缘到达乌班吉河。我们那储备丰足的舒适的牛车,我想到我们旅行结束时也用不完……”
“是啊,亲爱的约翰·科特,那有多好啊!总之,这片森林没有一点值得考察的地方,毫不出奇!……到处都是大树,一点神秘感也没有。想当初我还对这次探访兴奋不已呢……记得刚看到森林边缘那移动的火光时,还有那些燃烧在树枝之间的火把……但奇怪的是,竟连个人影也看不到!……那些黑人都躲到哪儿去了?……我在那些猴面包树,邦巴克斯树和其他大树上仔细找过了,也没有发现一个黑人……真的,一个也没有……”
“快看……”约翰·科特突然惊叫一声。
“什么?”马克斯·于贝尔问道,四处张望,不知道约翰·科特又发现了什么。
“那边……对,下游左岸……”
“那是什么?……是个土著人吗?……”
“哦,不错……不过是个四脚土著!……左岸那些芦苇丛中,多么美丽的一双角……”
卡米也随着向那里凝望。
“是只水牛。”他说。
“真是水牛!”马克斯·于贝尔已经抓枪在手了,“卡米,慢慢靠近它,我们终于有牛肉吃了。”
卡米使劲摇着橹,木筏斜斜地向左岸靠了过去,很快离水牛只有30多米了。
“天哪,这可真是一顿美餐……”马克斯·于贝尔贪婪地舔着嘴唇,将卡宾枪慢慢托在膝上。
“你打第一枪,马克斯·于贝尔,”约翰·科特说,“如果不行我再给它补一发子弹。”
水牛却没意识到灾难正在降临,它依然在水中站立着,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马克斯·于贝尔知道,猎杀水牛不能打心脏,而应该射击它的头部,他举枪向牛头瞄准。
一枪声响,水牛发出一声痛苦的吼叫声,尾巴把芦苇扫得“啪啪”直响。从它那不同寻常的叫声中,可以表明刚才那一枪是致命的。
“爽!”马克斯·于贝尔得意地叫道。
约翰·科特也知道他又可以节省下一颗子弹了。因为水牛已轰然倾倒在了芦苇丛中,头上伤口处向外汩汩地冒着鲜血。
卡米用力摆了一下橹,木筏靠近了水牛,他想就地把水牛肢解,然后取走可以吃的部分。
马克斯和约翰看着这头巨大的非洲野水牛“啧啧”称赞。他们甚至想到,在非洲的平原上,二、三百头这样的牛纵蹄驰骋时会是一副什么情景!
这种水牛当地土著人称为“翁雅”。外形与欧洲的水牛有很大的差别,更高大,前额略窄,但鼻子尖而长,喜欢独自行动。
“翁雅”的用途很广,牛皮可以制成坚硬的鞭制牛皮,角能用来制造鼻烟盒或牛角梳,它们浓厚的黑毛可用来填充椅子和马鞍。尤其是牛里脊和牛排骨,更是补体强身的佳肴。
卡米说,幸好马克斯刚才那枪一击中的,否则,如果激起它的凶性,可能约翰连开第二枪的机会都没有。那将非常危险。
卡米开始用刀、斧子来往下卸水牛肉,几个人也同时上前帮忙。他们不用给木筏过多地增加负担,只要带上20公斤肉,就够他们好几天享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