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蒙台梭利教育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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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1纪律必须通过自由来实现

真正的纪律不同于旧式教育里那种绝对的、不容辩驳的高压政策下的“不许动”的原则,甚至不用刻意去表现一种纪律性,当儿童遵从自己内心的某种要求,热衷于某件工作时,他们的激情、高度集中的注意力、细心和耐心、毅力和持续性、自动性和创造精神,便充分体现了纪律的真正内涵。

不管儿童有怎样的行为,表现为怎样的行为方式,家长一方面要允许,另一方面还必须进行观察,但应作为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一个主动并施加影响力的观察者。

上一章已经说过,儿童期的自由应当被理解为:儿童成长的环境必须最有利于其个性的发展。教育工作者必须有一种对生命的尊重。而纪律,亦即在孩子的意识中建立一种纪律感,必须通过自由才能真正实现。这是一个奉行一般教学法的人很难理解的重要原则。

一个孩子怎样才能在自由中维持纪律呢?这里首先要理解纪律的概念,它与普遍接受的观念不同。只有当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并遵循一些生活规则时,他才能管住自己的行为,我们才认为他是一个守纪律的人。它不同于旧式教育里那种绝对的、不容辩驳的高压政策下的“不许动”的原则,换句话说,纪律不是让一个人默不作声或一动不动,如果是这样,就只会让孩子失去自我。

想让孩子终身受益,并不断完善他们的自制能力,我们就要有一些引导孩子遵循这些纪律的特殊技能。一旦孩子们学会了走动而不是坐着一动不动,那他就不是为学习而学习,而是为自己谋生活了。他将通过自己的习惯和实践变得很能干,在社会或社团活动中谈吐自如、举止得体。

当然,孩子的自由应限制在集体利益之内,这一集体可以是班级,也可以是家庭。从行为方式上看,孩子要达到的是有好的教养。因此,我们必须观察孩子是否有冲撞或激怒他人的行为,是否有粗鲁或不礼貌的行为。至于其他的行为,不管是怎样的行为,表现为怎样的行为方式,我们一方面要允许,另一方面还必须进行观察。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不管是老师,还是家长,都要去训练自己的观察能力。并且应作为一个被动的观察者,而不是一个主动并施加影响力的观察者。这种被动性表现为:一种带着渴望的好奇心,绝对尊重观察到的一切。

这一原则肯定适用于学校里那些首次展示出自己心理的孩子。人类在幼年时期所表现出来的智慧就如初升的太阳。我们必须虔诚地尊重孩子个性的初次展现。无论任何教育行为,如果它要行之有效的话,它就只能是帮助生命充分发展。要达到这样的效果,我们就非常有必要避免那些抑制自发行为和任意强加的行为。那些已习惯了普通学校那种旧式教育方法的人,尤其有必要接受这样的训练。

但把这种观察训练付诸实践并不容易。这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如果我们在心理学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经验越广泛,我们就能越快地适应这个工作。渐渐地,我们就可以辨清哪些行为应该制止,哪些行为应该进行观察。

在干涉孩子之前,我们首先要注意观察和识别孩子行为的性质。

有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小女孩把她的伙伴们召集到身旁,她站在他们中间开始一边讲话,一边打手势。教员立即跑向她,抓住她的手臂,告诉她不要动,但这个小女孩,其实是在扮演教师或母亲的角色,教他们做早祷,向圣人祈祷和画十字架。她已经把自己当做一名教员了。

另一个孩子,他经常做一些无组织和捣蛋的行为。有一天,他非常小心地开始搬动桌子。不久,他就被教员要求站在那里不要动,因为他弄出了太大的噪音。然而,这是孩子第一次想好好表现,这本应该是值得尊重的行为。

在“儿童之家”经常发生这样的事情,当女教员把教具放回到盒子里,一个孩子就会走近,拿起这个教具,模仿教师。但教师的第一想法就是让孩子回到座位上,便对孩子说:“别动,回到你的座位上。”然而,孩子只是想通过这个来表达他们想成为有益的人的欲望,对于教师来说,这本是教会孩子东西要摆放有序的一个好时机。

在“儿童之家”,最初的日子是教员们最困难的。为了能够积极遵守纪律,孩子们学会的第一个思想就是能辨别好与坏。而教员的职责就是观察孩子们有没有混淆好与不好、坏与不坏这些概念。我们的目标就是建立一个积极的纪律、工作的纪律和有益的纪律,而不是一个不动的、被动的和顺从的纪律。

当建立了个性化纪律后,我们将安排孩子各就各位,让他们到自己喜爱的位置,保持秩序。我们要尽力让他们明白这样的道理,即这样的安排看起来很好,这样的井然有序是件好事,房间的布置非常好并令人愉快,他们为此应保持秩序,安静地呆在教室里。后来,他们就安安静静地呆在自己位置上了。这是一种教育的结果,而不是强迫接受的结果。让他们明白道理,而不是强迫他们去做,这才是最重要的。事实上,这种行为也是在训练孩子的反省能力。

孩子们经过这样的训练后,他们就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可以选择自我行为的倾向。这种倾向一开始被与不自觉的活动相混淆。但只要这样进行下去,孩子将能清晰地表现自己的个性。

也有一些孩子,他们静静地坐在座位上,显出毫无兴致或昏昏欲睡的样子。有的孩子则会离开位置,去同别人争吵、打架或打翻各种各样的木块和玩具。后来则有另外一些孩子开始做明确的判断性行为,如,把一张椅子搬到一个特殊的地方,然后坐在上面,把一些不用的桌子搬过来,像玩游戏一样布置它们。

由于孩子生来具有的不能自立的特性,以及作为社会个体的性质,孩子总是被镣铐限制着自己的活动。我们必须采用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方法,来帮助孩子克服这些各式各样的束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