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言日光沉寂,豆蔻彼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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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1 章

顶着刺骨的寒风到了约定好的KTV,进包厢前对着门边的观景玻璃梳理了一下我略显凌乱的头发,确定没有瑕疵了,我才忐忑地推开门。

扑面而来淡淡的酒香,一股愉悦而热辣的声潮冲击着我的耳膜,我抬眼,望着围坐成一圈的许久不见的同学,亲切感油然而生。

里面的气氛已经相当火热。我的到来,让大家都停了几秒,仅几秒,一切又恢复如初。

没有人询问我有些糟糕的生活,大家只是礼貌的寒暄。很多同学我几乎叫不上名字,但仍旧心诚意简的朝他们微笑。

一伙不再青春的男男女女都放开怀的笑闹,让我阴郁了几天的心情也不禁释放开来。

唱歌的唱歌,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大家都闭口不提现在的生活。

我坐在角落暗暗地观察着周围的同学。着装,发型,甚至面貌都沾染了些岁月的痕迹,唯有眼底的那份熟悉感,都不曾消失。

坐在包厢里晕晕乎乎,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们一伙人就出来了,吃晚饭的地方是就近订的,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步行过去。

我还没来得及回神,就已经坐在偌大的包厢里,看着一盘盘精致的菜肴上桌了。

经过KTV的热身,大家都放开了拘谨,觥筹交错间,起座喧哗,都开始晕晕乎乎放浪形骸了,纷纷回忆起往昔那些青葱而风发的日子。

那时甜甜蜜蜜的班对,存活至今的,只剩一对,男的叫任恭,女的叫应可,他们这对我的印象并不太深刻,大概是那会儿地下工作做的太隐蔽,让我这个双耳不闻窗外事的好学生无从了解。

正因为难得,所以他俩当仁不让的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加之他们婚期将至,大家都纷纷起哄要他们回忆恋爱史。我坐在一旁,从心底里羡慕。

看着那女同学平凡无奇的五官,不算白皙的皮肤,和脸上不安分冒出小雀斑。

我在想,原来,幸福这东西,不挑人的。

不因为谁谁难看就得不到或者谁谁好看就能得到。

最好的例证,就是眼前甜蜜的这对,和拥有比她傲人资本却依旧窘迫生活的我。

包厢柔和的灯光映在他们的脸上,那掩饰不住的笑意和被逗弄的不知所措的羞窘是那么自然而然。

我淡笑着仰视,这不属于我的幸福。

一个高中便十分聒噪的男同学,多年仍不改臭毛病,一个劲儿在那胡说乱侃,他拍着任恭的背,大声地嚷嚷道:

“当年是咋想的,追了咱应可?我以为那会儿全班的男的都喜欢于季礼呢!”

这句话像一颗突如其来的流弹,生生将活络的气氛砸出个大坑来,刚还酒酣淋漓饭桌瞬间就死一般沉寂了,大家都尴尬的不发一言。

那男同学酒醉不择言的一句话,把众人的眼光都引到我身上。让一旁神游太虚的我坐得身燥热,不知所措。

我紧紧地拽着衣角,微微垂头,不想与投射过来的众多视线对焦。

“咳咳,”任恭作势地轻咳两声,我抬头,正对上他幽深的眸子,我突然发现,眼前的男子,已经脱离了初时的稚气。他定定地看着我,让我有些不自在。

“其实,我也没那么脱俗,我过去也喜欢于季礼。”

任恭的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陷入一种诡异的尴尬,尤其是任恭身边的应可,脸色骤变,刚刚还不可抑制的幸福笑意转瞬即逝,她的目光变得异常冷漠,直直地盯着任恭,而任恭丝毫不介意她的目光,继续说:

“那时候的我,也不敢向于季礼表白,放弃也放弃的很低调啊!”他自嘲地一笑:“如果不是应可的勇气,我想,我会错过我最爱的人。”

“应可,我爱你。”

说完,他的目光便转到应可身上,那目光柔情万丈,却又充满了真诚,让我不得不信服,原来,爱情这东西,真的是看对眼就可以了。

应可被这突如其来的大翻转弄得一懵,眼底骤然闪现出盈盈的泪光,她紧紧地握着任恭的手颤抖着说:“我觉得我好像做梦一样,你是那么优秀,而我那么平凡,谢谢你爱我,真的。”

全场所有的人都被他们真情流露所感动,好几个女同学眼中的艳羡之色更加明显,男生纷纷开始起哄灌酒,气氛又恢复到刚才,甚至更甚。

我坐在位置上,看着任恭,他正转过脸,见我正在看他,便投以礼貌的一笑。

我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一个诡异的念头。并且以极快的速度蔓延。

一轮一轮的敬酒正在火热的进行着,轮到我时,我笃定地站了起来,走到任恭和应可身边,高高地举起酒杯,轻轻地晃荡,想了许久,犹豫了许久才慢慢开腔:

“任恭,如果现在我告诉你,我愿意接受你,你会甩了应可和我在一起么?”

说完,我便一直盯着他,想从他的表情中寻找细微末节的变化。

任恭和应可都被我的话惊得一震,全场都安静下来,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这叫什么状况。

而我,成功的把整个气氛带到了最死寂的状态,可是我的心里是那么执拗地想知道答案,急切地想证明些什么,我控制不了自己。

任恭有些尴尬,但还是礼貌地笑:“几年不见你变幽默了呢,我敬你。”说着就要灌酒下去。

我伸手拦住他:“我不是开玩笑,是认真的。我觉得我比应可更适合你。”

应可这下再也憋不住了,“哗”的一杯酒泼到我身上,警告道:“别太过分!”

身边的同学这下都被惊起了,纷纷到我们身边,拦在中间,生怕一会儿会有更难以控制的场面发生,抽气声,议论声不绝。

有人给我递纸巾,我本能地接过,轻声道谢。

我的脸上整个被冰凉的酒浇淋了一遍,眼睛颤了半天才睁开,头发都被粘腻成一撮一撮的,甜香的酒慢慢的下滑,有些沾染在我的衣服上,有些滑进我的衣服里,我浑身一颤。

但是我的脑袋却是一片清明,我还是直直地盯着任恭,他一直怔愣着,半晌才回身,紧紧地握着应可气得颤抖的手。

没来由的,我就突然地笑了。

看着手忙脚乱的大家,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东西。

一些我一直都没想明白的东西。

“任恭,谢谢你,祝你们幸福。”

我说完这句话便头也不回地从包厢出去,留下一室莫名其妙抓不着头脑的人。

现在的我,没有精力去管别人。

我只想去见一个人,告诉他,

我爱他。

是呢,爱情原本就是不需要平等,幸福从来不是别人给予的,是自己勇敢的去争取的。

应可做得到,我不是一样可以做到么?

不管对象是江海洋,或者别人。

只要我爱他,他也爱我。

那么,再大的距离,也没那么了不起了不是么?

任恭没有选择我,在那样慌乱的情况下,他的本能,是执起了应可的手。

这才是爱情不是么?

不因为诱惑而崩离,不因为平淡而结束,不因为距离而停滞。

我走出酒店,高跟的靴子让我疾步向前的脚步变得有些踉跄,满地的冰雪让前行变得有些困难。凛冽的寒风呼呼的吹在我的脸上,身上,半湿的围巾和衣服开始结出冰霜,我的全身因为寒冷开始打颤,但是脚步依然没有停。

树上的雪因为风的摇曳纷纷下落,掉在地上,有些飘到我的身上,我只是下意识的伸手扫去。

我的心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现在什么都不想,什么也不顾,只想奔向那个我最想念的怀抱,奔向那个一直不曾忘记我的男人,告诉他,我想我们在一起。

江海洋的地址我已经烂熟于心,从这里步行过去,只要十几分钟,一想到这里,我的心情也变得愉悦起来。

原来,我和江海洋的距离,只有十几分钟的路程而已。

透过高高矮矮林立的楼宇,我已经能看见江海洋所居住的那栋高楼,我瞅了瞅眼前盘综复杂的巷道,选了一条捷径,路两旁的积雪已经很厚很厚,使得原本还算宽敞的街道除了行车的地方空余,其余都成为白茫茫的一片,我不得不铤而走险在行车的地方行走。

“嘀嘀——”尖锐的喇叭声让我下意识往路边躲,我的脚刚跨出一步我便感觉到不对劲。

“咔哒、”

就在那电光火石的刹那,我的脚一踩空,只听“咚”的一声闷响,我,连同厚厚的积雪一起掉进了窨井盖被偷的下水道

值得庆幸的是,这是个用于排水的下水道,因为没有化雪,底下只是些许潮湿,还不至于冲走人。而我除了感觉左脚腕有点疼痛以外,并没有其他的不适。

拍了拍头上身上的厚厚积雪,我一脸狼狈地苦笑。

人倒霉起来,还真是什么事儿都能碰到呢!

我是不是中国第一个在去表白的路上掉进下水道的人?

感觉好像一下子所有的浪漫气氛都变成诙谐搞笑了。

下水道里一股股难闻的气味飘进鼻子里,黑呼呼的又十分“阴凉”,我捂着鼻子望着头顶开始想办法自救。

因为我再不逃出去,要不就被冷死,要不就该被臭死了!!!

我使劲儿地跳了几下,刚一扒到下水道边缘便又掉了下来,我的手没有防滑的功能,而我母体本身又太过沉重,我只得使用最原始的方法——呼救。

“救命啊!!救命!!”

我也不知道叫了多久,大概是我快要放弃的时候,我低垂着头盯着脚边的烂石头,开始思索我会不会成为新年第一个在下水道困死的人。

我感觉头顶好像有什么东西遮住了本就十分微弱的光,本能地抬起头,一个中年的穿着环卫制服的大娘趴在我头顶:

“丫头,你还好把?”那大娘关切的询问着,一边解释:“下水道的盖儿被偷儿弄走了,临时弄的个小木板挡着,前两天有个牌的,大概是下雪埋进去了,我可怜的孩子。”

我见到大娘就如同见到生机,欢喜地倏然站起:“大娘,我还好。”

那大娘瞅了瞅四周:“我一个人拉不动你,我去找人来救你。”

“诶诶,大娘,”我赶忙拦住欲离开大娘:“现在腊月寒冬的,上哪儿去找人啊,您能帮我打个电话么,我朋友就住在这附近,你打个电话,让他来拉我就行了。”

一阵急促的窸窣脚步声打断了我继续发呆,我赶紧起身,望着洞口,两张脸同时出现在洞口,遮住了我头顶的光,透过微弱的亮光,我看到了那张熟悉的面孔。

“江海洋……”我本能地唤了他的名字。

“呵,”看我一脸狼狈的模样,江海洋本来还一脸急切地表情瞬间放松下来:

“于季礼,我们每次见面,你都给我惊喜。”

我懊恼地捶着头:“我发誓我不想这样,可是我总是这么倒霉。”

江海洋伸出一只手:“能握着我的手么?我试试能不能拉你上来。”

我不好意思地看了一眼江海洋,又看了一眼一旁的大娘,讷讷地伸出手来抓住江海洋宽厚的手。

“我数一二三我就开始使力。”

我点点头。

“一、”

“二、”

“三、”

“江海洋,我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