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魔鬼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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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君子之交:人际交往的一个误区

“君子之交”在中国文化中大有来头。《庄子》有云:且君子之交淡若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君子淡以亲,小人甘以绝。《礼记》上说:故君子之接如水,小人之接如醴;君子淡以成,小人甘以坏。自此,“君子之交”与“小人之交”在中国文化中构成了朋友之道的二元对立:前者不追求私利而产生像水一样清澈、清淡的交情,后者则追求私利而产生浓郁的私人感情。

既然在“君子之交”与“小人之交”的定位上,不是前者,就是后者,那么,谁会自甘堕落为小人?谁不愿意往自己脸上贴金?于是乎,不少国人,尤其是一些知识分子,说起朋友之道,往往以君子之交自诩。殊不知,“君子之交”与其说是中国人的朋友之道,毋宁说是中国人朋友之道的一个误区。从本质上说,“君子之交”的观念是强调朋友之道不能追求个人私利。可是,君子之交究竟有多大的可能性?难道追求私利就一定是小人之交、一定不符合朋友之道吗?

诚然,古往今来总有一些人在其个体生命成长到一定阶段,即开始自觉地完全不计个人利益得失,或是为民请命、为大众谋福祉,或是追求真理、献身公道。不过,这样的伟人、英雄、圣人或贤人毕竟是极少数,我们绝大多数人总还是或多或少有着自己的各种利益追求。

或许有人会说,我们大多数人固然有自己的利益追求,但我们可以在朋友之外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朋友之间就可以拒绝私利追求,从而成就君子之交。

果真能够如此,倒也无妨。只是,朋友之间的交道并非是电光火石或惊鸿一瞥,相反,其发展过程中大都有一定的稳定期,而在这个稳定期内能够始终保持完全不求私利的情形多乎哉?不多也!中国历史上固然有伯牙与子期、李白与杜甫这样不求私利而知己知音、惺惺相惜的君子之交典范,可这样的交情又能有多少呢?谁又听说过伯牙与子期、李白与杜甫长期交往的故事?

其实,朋友之间的要好、交情或情谊,即所谓的友情,源于两个行为主体之间的意合会通,是行为主体相互大致平等地对自身需求得到一定满足的体验及其对象性表达,抛开男女情爱关系不说,这也就是两情相悦。在这个意义上,友情必然具有特异性,其实质就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就是一种私情。所以,人们总是对自己的朋友怀有一份特别的思念、特别的关爱。我们也可以说,友情与博爱无关。谁听说过上帝与谁是朋友?

进而言之,个人需求在朋友关系中得到一定的满足就是个人的一种利益所在,即所谓的“好处”。这种利益所在可以是物质利益、财富或能够作为一般等价物的东西,也可以是难以用一般等价物衡量的非物质利益,如倾诉、展示、理解、欣赏、分忧、解难、忠告、舒心或愉悦等。当然,行为主体对这种需求满足可能有意识,也可能无意识。

显然,行为主体在朋友关系中有意识地追求这种需求满足自然就是一种明确的利益追求,而无意识的需求满足则可能是一种潜在的利益追求,也可能是个人利益的不期而至,或者说是一种副产品吧。总之,朋友之间交情的建立实际上是以双方的需求满足或利益来往为基础的,至少不可能与利益完全无关。

由此看来,“君子之交”之所以不容易获得,恰恰在于这种交往方式刻意排除了利益来往。正所谓“水至清而无鱼”啊!只不过,人们在有意识地排除利益追求的同时也可能在无意识中获得某种需求满足,这或许是“君子之交”虽然凤毛麟角、但尚未绝种的原因之一吧。

放下了“君子之交”的包袱,我等凡夫俗子希望从朋友关系中获得好处、获得快乐,进而产生浓厚的私情,自然就是合情合理的了,而绝不是什么羞于见人的事情,更非小人所为。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我们只要不是完全“依靠”,而是相互“依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当然,不同的友情之间因其利益的性质及其追求方式的不同而可能存在境界、层次上的差别,但并非是只有真与假、君子之交与小人之交的两个极端。其实,诸如莫逆之交、患难之交乃至刎颈之交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交情也不都来自于曾经的私利来往么?也就是说,朋友之道不在于有没有私利追求,而在于采取什么方式、追求什么私利。朋友之间可能同时获得各自的需求满足,也可能此时此地一方的需求满足以另一方的利益损失为代价。时空交错,反之亦然。从主体的角度上说,我们自然应当尽量不让朋友的利益受到损失,尽力去满足朋友的需求。由此,才有“情义”二字啊!否则,一味地追求单方的私利或惟利是图,那就真正是小人之交了。

不过,倘若我们在朋友交往中明明存在各种各样、有形或无形的利益追求,却非要以所谓的“君子之交”自居,岂非伪君子一个?何妨坦诚地说一声:朋友,我需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