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内经知要白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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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经络

“题解”

经络,是人体经脉和络脉的总称,为运行全身气血、联系脏腑肢节、沟通上下内外、调节身体各部组织器官的通道,也是对经络学说全部内容的概括。经络学说凡系统地研究论述了人体十二经脉、奇经八脉等等的名称、循行路线、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与脏腑肢节及外界事物的关系,是中医理论中最重要、最伟大的发现和创造,对针灸具有特殊的意义,对诊断治疗也有重大的价值。因此,现在不少人士都提出应将它与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并列,作为第五大发明。

经络和经络学说最早即载于《内经》,而且已经论述得相当完备确切、精细周密。西晋医家皇甫谧继之而著《黄帝针灸甲乙经》,既对其内容作了一定的补充,又使之与针灸临床很好地结合了起来。此后,历代医家除对其内容不断有所发挥和对腧穴作了不少发展之外,再无大的建树和研究,一直遵行而已,直到如今。近些年来,人们又用现代科技开始全面深入地研究经络,以企从现代科学的角度认识其实质和原理。有关说法林林总总,然而迄无一致意见,不赘。

本章凡录《灵枢》之《经脉篇》、《脉度篇》和《素问·骨空论》中的有关段落而成。所论有三:一是详述了十二经脉的起止和循行路线,二是简述了任脉、冲脉、督脉的起止与循行路线及所主的病症,三是简述了脉的起止、循行路线及其生理病理特征。

一、“原文”

《灵枢·经脉篇》曰①:肺手太阴之脉②,起于中焦③,下络大肠④,还循胃口上膈属肺⑤,从肺系横出腋下⑥,下循内行少阴心主之前下肘中⑦,循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⑧,上鱼⑨,循鱼际出大指之端⑩。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

大肠手阳明之脉,起于大指次指之端,循指上廉出合谷两骨之间,上入两筋之中,循臂上廉入肘外廉,上外前廉,上肩出骨之前廉,上出于柱骨之会上,下入缺盆络肺,下膈属大肠。其支者,从缺盆上颈贯颊入下齿中,还出挟口交人中。左之右,右之左,上挟鼻孔。

胃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中,旁纳太阳之脉,下循鼻外入上齿中,还出挟口环下交承浆,却循颐后下廉出大迎,从颊车上耳前,过客主人,循发际至额颅。其支者,从大迎前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下膈属胃络脾。其直者,从缺盆下乳内廉,下挟脐入气街中。其支者,起于胃口,下循腹里下至气街中而合,以下髀关,抵伏兔,下膝膑中,下循胫外廉下足跗,入中指内间。其支者,下廉三寸而别入中指外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间,出其端。

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循指内侧白肉际过核骨后,上内踝前廉,上踹内,循胫骨后交出厥阴之前,上膝股内前廉,入腹属脾络胃,上膈挟咽连舌本,散舌下。其支者,复从胃别上膈注心中。

心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膈络小肠。其支者,从心系上挟咽系目系。其直者,复从心系却上肺,下出腋下,下循内后廉行太阴心主之后下肘内,循臂内后廉抵掌后锐骨之端入掌内后廉,循小指之内出其端。

小肠手太阳之脉,起于小指之端,循手外侧上腕,出踝中,直上循臂骨下廉出肘内侧两筋之间,上循外后廉出肩解,绕肩胛交肩上,入缺盆络心,循咽下膈抵胃属小肠。其支者,从缺盆循颈上颊至目锐眦,却入耳中。其支者,别循颊上抵鼻,至目内眦,斜络于颧。

膀胱足太阳之脉,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其支者,从巅至耳上角。其直者,从巅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肩内挟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属膀胱。其支者,从腰中下挟脊贯臀入中。其支者,从内左右别下贯胛,挟脊内过枢,循外从后廉下合中,以下贯踹内,出外踝之后,循京骨至小指外侧。

肾足少阴之脉,起于小指之下,斜走足心,出于然谷之下,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以上踹内,出内廉,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直者,从肾上贯肝膈入肺中,循喉咙挟舌本。其支者,从肺出络心,注胸中。

心主手厥阴心胞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胞络,下膈历络三焦。其支者,循胸出胁,下腋三寸,上抵腋,下循内行太阴少阴之间入肘中,下臂行两筋之间入掌中,循中指出其端。其支者,别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

三焦手少阳之脉,起于小指次指之端,上出两指之间,循手表腕出臂外两骨之间,上贯肘,循外上肩而交出足少阳之后,入缺盆,布膻中,散络心胞,下膈循属三焦。其支者,从膻中上出缺盆,上项系耳后直上出耳上角,以屈下颊至。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过客主人前,交颊至目锐眦。

胆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眦,上抵头角,下耳后,循颈行手少阳之前至肩上,却交出手少阳之后入缺盆。其支者,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前至目锐眦后。其支者,别锐眦下大迎,合于手少阳,抵于,下加颊车,下颈合缺盆,以下胸中,贯膈络肝属胆,从胁里出气街,绕毛际横入厌中。其直者,从缺盆下腋,循胸过季胁,下合厌中,以下循阳出膝外廉,下外辅骨之前,直下抵绝骨之端,下出外踝之前,循足跗上入小指次指之间。其支者,别跗上入大指之间,循大指岐骨内出其端,还贯爪甲出三毛。

肝足厥阴之脉,起于大指丛毛之际,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太阴之后,上内廉,循股阴入毛中,过阴器,抵小腹,挟胃属肝络胆,上贯膈,布胁肋,循喉咙之后上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其支者,从目系下颊里,环内。其支者,复从肝别贯膈,上注肺。

“注释”

①经脉篇:《灵枢》第十篇篇名。篇中主要详尽论述了十二经脉的起止、循行路线与部位、发病证候及治疗法则,同时又论述了经脉与络脉的异同及十五络脉的起止、循行路线、证候治法等。由于以经脉为主并特别强调了其在诊治疾病方面的重大作用与意义,故以名篇。

②肺手太阴之脉:即手太阴肺经,为十二经脉之一。本节诸段首句均为经脉之名,而“首言肺者,肺朝百脉也。循序相传,尽于肝经。终而复始,又传于肺,是为一周”(原注)。其余类推。

③中焦:指中焦的中脘部位。

④络:连接,联络。特指经脉在循行路线上与跟其自身相关的、即跟其自身属表里关系的脏腑的联络。原注:“肺与大肠为表里,故(肺手太阴之脉)络大肠。凡十二经相通,各有表里,在本经者曰属,他经者曰络。”

⑤还:指经脉循行去而复回。胃口:指胃上口贲门和下口幽门。膈:膈膜,横膈。膈上为胸,膈下为腹。属(zhǔ音主):系联,连接。特指经脉与其本脏连接。

⑥肺系:指肺脏组织系统中的气管、喉咙、鼻孔等。此指喉咙。横:指经脉平行循行。出:指经脉由深到浅或曰由内到外的循行,浅行,外行;或“到、经过”等。

⑦(nào音闹):上臂的内侧。少阴心主:指手少阴心经和手厥阴心包经。原注:“少阴者,心也;心主者,胞络也。”

⑧臂内上骨:指手臂前部内侧的高骨,即诊脉的寸口上边的突起之骨。廉:边缘,侧旁。

⑨鱼:手鱼。明·张介宾注:“鱼,手腕之前、大指(拇指)本节之间,其肥肉隆起、形如鱼者,统谓之鱼。”

⑩鱼际:此指手鱼的边缘。清·张志聪注:“鱼际,掌中大指下高起之白肉,有如鱼腹,因以为名。”端:指指尖。

支:指经脉的支脉。

出其端:原注:“从腕后直出次指(食指)之端,交商阳穴而接手阳明(大肠)经也。”

大指次指:拇指之后的第二指,即食指。

合谷:穴位名,在虎口后隆起的肌块正中处。两骨:指合谷两侧的两根掌骨,合称歧骨。

两筋:指手腕背侧的拇长伸肌腱与拇短伸肌腱。两筋之间的陷下之处,有一穴位,名为“阳溪”。筋,肌腱。

(yú音鱼)骨:指肩胛骨与锁骨相连的肩峰部。其处有穴,名为“肩”。

柱骨之会上:指颈根部天柱骨(颈根部突起之颈椎骨)上的大椎穴处。原注:“背之上、颈之根,为天柱骨。六阳(经)皆会于督脉之大椎,是为‘会上’。”

缺盆:指锁骨上窝。

挟:特指经脉沿某处的两边向前循行。人中:穴位名,在上唇之上、两鼻孔之下正中的犹如水渠的中间处,又名水沟。

“左之右”二句:谓手阳明大肠经的两条支脉在人中相会后,左支脉向右循行,右支脉向左循行。之,动词,走向。

上挟鼻孔:谓沿着鼻孔两侧往上循行、与足阳明胃经相接后而止。原注:“手阳明经止于此。自山根(鼻梁上部)交承泣(穴位名在目下正中处)而接足阳明经也。”

(è音饿):鼻梁上部,具体为鼻梁上部最低处,又名山根、下极。

旁纳太阳之脉:谓足阳明胃经的两条起始线在鼻梁上部相会之后,又向两旁循行,进到目内眦与足太阳膀胱经相交。纳,入,进入。明·张介宾注:“纳,入也。足太阳(膀胱经)起于目内眦睛明穴,与相近。阳明(胃经)由此下行,故入之也。”注按:明·马莳、清·张志聪等人的注与西晋·皇甫谧《甲乙经》、北宋·王唯一《铜人腧穴针灸图经》等书中“纳”均作“约”,义为“缠束”。太阳之脉,指足太阳膀胱经。

承浆:穴位名,在下唇之下中央凹陷处。

颐:口角外下方、腮的前下方的部位。大迎:穴位名,在下颌部咬肌止端的前缘处。

颊车:穴位名,在耳下前方,为用力咬牙时的咬肌隆起处。

客主人:穴位名,今称“上关”,在耳前颧弓上缘。

额颅:前额,为眉上发下之处。

人迎:穴位名,在颈部喉结两旁、胸锁乳突肌前缘处。

直者:指直行的经脉。

气街:穴位名,又称“气冲”,在少腹下方、阴毛上边两旁。

髀(bì音必)关:穴位名,在大腿前外侧与会阴平高处。髀,股骨;大腿。

伏兔:穴位名,在大腿前外侧、膝膑上6寸处。

膝膑:膝盖。

足跗(fú音服):足背部。

中指:指足中趾。下句“下廉三寸而别入中指外间”的“中指”,义同此。指,通“趾”。注按:下文凡“指”义为“趾”者,均通“趾”。

大指:指足大趾。下文“脾足太阴之脉,起于大指之端”中的“大指”,义同此。

出其端:原注:“其支者……循大指(趾)出其端而接足太阴(脾)经也。”

白肉际:又称“赤白肉际”,为手足之阴阳面的分界处,阳面色赤,阴面色白。核骨:为足大趾本节后部内侧凸出的半圆骨。因形如果核,故名核骨。

踹:通(shuàn音涮又读zhuàn音篆)。明·张介宾注:“踹,足肚(腿肚)也,亦名腓肠。本经与‘’通用。”西晋·皇甫谧《甲乙经》、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中均作。

厥阴:指足厥阴肝经。

舌本:舌根。

从胃别上膈注心中:原注:“其内行而支者,自胃脘上膈注心而接手少阴(心)经也。”

心系:指心脏与其他脏器系联的脉络。元·滑寿注:“五脏皆系通于心,而心通五脏系也。”明·张介宾注:“心当五椎之下,其系有五:上系连肺,肺下系心,心下三,系连脾、肝、肾,故心通五脏之气而为之主也。”

目系:眼珠内系连于脑的脉络。

太阴:指手太阴肺经。

锐骨:指手腕外侧的高骨。原注:“手腕下踝为锐骨。”

循小指之内出其端:原注:“手少阴经止于此,乃交小指外侧而接手太阳(小肠)经也。滑氏(元·滑寿)曰:心为君主,尊于他脏,故其交经授受,不假支别云。”

踝:此同上文“锐骨”。见上注。

肩解:肩后骨缝。

目锐眦:眼外角(外眼角)。

(zhuō音拙):眼眶下缘、颧骨内侧的部位。

斜络于颧:原注:“手太阳(小肠经)自此交目内眦而接足太阳(膀胱)经也。”

巅:通“颠”,头顶,具体指头顶正中最高处。该处有一大穴,名为百会。

耳上角:耳轮的上部。

(bó音博):“膊”的异体字,指肩胛、肩膀。

膂(lǚ音吕):脊椎骨两旁的肌肉。

(ɡuó音国):膝后弯曲处。

髀枢:指股骨上端的关节。

循京骨至小指外侧:原注:“小指(趾)本节后大骨曰京骨。足太阳(膀胱)经穴止此,乃交于小指(趾)之下而接足少阴(肾)经也。”指,通“趾”。下句“肾足少阴之脉,起于小指之下”中的“指”,亦通“趾”。

斜:《内经》原著作“邪”,实即通“斜”。

然谷:穴位名,在内踝前大骨下方的凹陷处。

跟:足跟。

注胸中:原注:“足少阴(肾)经止于此而接手厥阴(心包)经也。”

历络三焦:原注:“胞络为心君之外卫,三焦为脏腑之外卫,故为表里而相络。诸经皆无‘历’字,独此有之,达上中下也。”

太阴少阴:指手太阴肺经和手少阴心经。

别掌中循小指次指出其端:原注:“支者自劳宫(掌心穴名)别行无名指端而接(手)少阳(三焦)经也。”小指次指,小拇指旁的第二根指头,即无名指。

两指:指小拇指和无名指。

手表腕:手背腕关节处。臂外两骨:指前臂外侧的尺骨与桡骨。

足少阳:指足少阳胆经。

膻中:穴位名,在两乳之间、胸口正中处。

络:《内经》原文作“落”,实即通“络”。西晋·皇甫谧《甲乙经》、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均作“络”,李中梓撷录时遂据以径改。

系:《甲乙经》、《黄帝内经太素》中均作“挟”,理是。译文据“挟”。

至目锐眦:原注:“手少阳经止于此而接足少阳经也。”

头角:指额角。

手少阳:指手少阳三焦经。

加:从上面经过。

毛际:指阴毛的上缘。髀厌:同上文“髀枢”,股骨上端的关节。

季胁:即季肋。《灵枢·骨度篇》清·张志聪注:“季,小也。季胁,胁下尽处短小之肋,是为季胁。”

髀阳:大腿外侧。

辅骨:指小腿上部近膝的高骨。原注:“辅骨,膝两旁高骨也。”

绝骨:指外踝以上约三寸长的一段骨节。外踝以上约三寸部位,有一陷下处,腓骨在此似已断绝,故称绝骨。清·张志聪注:“外踝以上为绝骨。”又“绝骨”亦为穴名,“绝骨之端”,即绝骨穴。

小指次指:指足小趾与足无名趾。指,通“趾”。

大指:指足大趾。

岐骨:明·张介宾注:“大指(趾)、次指(趾)本节后骨缝为歧骨。”岐,通“歧”。

出三毛:原注:“大指(趾)爪甲后二节间(生毛处)为三毛。自此接足厥阴(肝)经。”

丛毛:即上注之“三毛”。

太阴:指足太阴脾经。

股阴:大腿内侧。毛:指阴毛。

颃颡:(hánsǎn音杭嗓):上腭与鼻相通的孔窍处。隋·杨上善注:“喉咙上孔名颃颡。”颡,通“嗓”。

督脉:奇经八脉之一。因有统领诸经的作用,故称“督脉”。详见下节。

上注肺:原注:“复接手太阴肺经,十二经一周已尽也。”

“译文”

《灵枢·经脉篇》中说:手太阴肺经,起于中焦的中脘,然后向下循行而络联大肠,接着又掉头返回,沿着胃的下口而到上口,继续向上,穿过膈膜而系连于肺,再从属于肺脏系统的喉咙平行向外而抵达两腋之下,然后沿着两条上臂内侧手少阴心经和手厥阴心包经的前缘向下循行而进入两肘之中,接着沿前臂内侧向前循行,到两手腕部的高骨时,沿其下缘进入寸口,继续前行到两手手鱼部位,再沿手鱼的边缘直到两手拇指指尖而出。它的支脉,是以两手腕部高骨上的主线上分出,然后从腕后径直到达食指内侧,继续前行,抵食指指尖,与手阳明大肠经相接后而终。

手阳明大肠经,起于两手食指指尖,然后沿着食指的上缘而到达虎口两侧两根掌骨之间的合谷,继续上行而进入手腕背部、拇指一侧两条肌腱的陷下之处,接着沿前臂的上缘而到达两肘的外侧,再沿上臂外侧的前缘而循行到两肩,内折而抵肩峰的前缘,继续向上而会合于颈根柱骨之上、为六条阳经相交的大椎穴处,然后又分而向下,进入颈前两侧的缺盆,再向下而络联于肺,继续向下,穿过膈膜而系接大肠。它的支脉,是从颈前两侧缺盆中的主线上分出,向上循行而到颈前两侧,继续向上而穿过两颊、进入下齿龈中,然后又掉头返回,沿着口唇向上环行而会于人中。会于人中之后,左支脉向右、右支脉向左,沿着鼻孔两侧向上循行,抵鼻梁上部两侧、与足阳明胃经相接后而终。

足阳明胃经,起于鼻梁上部的两侧,相向而行,在鼻梁上部凹下之处相会之后,又向两旁循行而进入内眼角并与足太阳膀胱经的起点相交,然后沿着鼻外两侧下行而进入上齿龈中,接着分头返回,沿着口唇环行而会合于下唇下边中央凹陷之处的承浆穴中,再次分头返回而沿着面颐部位、即口角两侧外部下方之后的下缘到达大迎穴处,继续循行而到颊车,从颊车向上而抵两耳前侧,经过客主人穴后,沿着两鬓的发际而达前额。它的第一支脉,是从大迎穴处分出,循经大迎穴前而向下到达喉结两侧的人迎穴中,再相向循行而会于喉咙,又分头外行而进入颈前两侧的缺盆,转而向下,穿过膈膜而系连于胃、络联于脾。本经直行的路线,是从颈前两侧的缺盆开始,向下沿着两乳的内侧而到达脐旁,再沿脐旁两侧下行而进入少腹下方、阴毛上边两旁的两个气街穴中。本经的第二支脉,起于胃的下口,沿着腹内向下循行,到达气街穴后,与从颈前两侧缺盆中直行下来的经线相合,然后分头向外平行而到达两股外侧的髀关穴处,转而向下,到达两股外下、膝膑外上的伏兔穴处,继续下行而到达两腿的膝膑之中,再沿着小腿外侧而到达足背,从足背则向前循行而到达两足中趾的内侧。本经的第三支脉,是从膝膑外侧下方三寸之处的主线上分出而向下循行,经过足背而另行到达两足中趾的外侧。本经的第四支脉,是另从足背处分出,向前循行而进入两足大趾之中,从其顶端外出、与足太阴脾经相接后而终。

足太阴脾经,起于两足大趾的顶端,然后沿着两足大趾内侧赤白肉的分界处、循经大趾后部内侧的核骨而到达两足内踝的前缘,折而向上进入小腿肚内,沿着胫骨的后边,与足厥阴肝经相交后外出并在其前侧向上循行,经膝、股内侧的前缘而进入腹内,系连于脾,经联于胃,之后继续上行,穿过膈膜,沿着咽喉两侧而会合于舌根并与舌根相连,之后又分散于舌下。它的支脉,是从胃中的主线上分出而另走一线向上循行,穿过膈膜而进入心脏,与手少阴心经相接后而终。

手少阴心经,起于心脏之中,外出后系连于心脏与其他脏器相接的脉络,接着向下穿过膈膜而络联小肠。它的支脉,是从它所系连的心脏与其他脏器相接的脉络上分出,然后沿着咽喉两侧向上循行而直达两目之中并与目内系连于脑的脉络相接。它的直行的路线,是从它所系连的心脏与其他脏器相接的脉络上开始而上行到两肺之中,又从两肺外出而向下循行到两腋之下。继续向下,沿着两条上臂内侧的后缘、即手太阴肺经和手厥阴心包经的后侧而直达手掌后边、腕部外侧凸起的锐骨顶部,之后由此而进入手掌的后缘,沿着两手小指的内侧而到达小指顶端、与手太阳小肠经相接后而终。

手太阳小肠经,起于两手小指的顶端,沿着手的外侧而上行到腕部,经过腕部外侧凸起的锐骨之中以后,一直向上、沿着前臂臂骨的下缘而到达两肘内侧的两条肌腱之间,接着继续向上,沿着两支上臂外侧的后缘而到达两肩后边的骨缝之中,然后分头内绕肩胛向上而会合于肩上中间、后颈根部的大椎穴上,再分头进入颈前两侧的缺盆,向下循行而络联于心。其从缺盆向下循行时,是沿着咽喉两侧而下的。络联于心之后,继续下行,穿过膈膜而抵达胃腑、系连小肠。它的第一支脉,是从缺盆中的主线上分出,沿着颈前向上,经过两颊而到达两个外眼角,又返回而进入两耳之中。它的第二支脉,是另从两颊处分出而向上循行,经过眼眶下缘、颧骨内侧的部位而到达鼻梁上部,又分而到达两个内眼角,再向外侧斜行而络联两颧。本经在两个内眼角中与足太阳膀胱经相接后而终。

足太阳膀胱经,起于两个内眼角中,然后向上并行,经过前额而会合于头顶。它的第一支脉,是从头顶的主线上分出而循行到两耳耳轮的上部。它的直行的路线,是从头顶直下而络联于脑,然后又从脑中外出,分而下行到项,再从两肩内侧的脊椎两边下行而抵腰中,由此进入脊椎两侧的肌肉里边而络联于肾、系连膀胱。它的第二支脉,是从腰中的直线上分出,沿着脊柱两侧一直下行,穿过臀部而进入两腿的膝弯之中。它的第三支脉,是从左右后肩内侧的直线上分出,并列下行而穿过肩胛,沿着脊内两侧而经过股骨上端的关节“髀枢”,再沿着股骨上端外侧的后缘,一直下行而与第二支脉会合于两腿的膝弯之中。会合之后,又继续下行,经过两腿腿肚之内而到达两腿下部外踝的后侧,再朝着两足小趾后边的大骨“京骨”方向循行,最后则到达两足小趾的外侧,与足少阴肾经相接后而终。

足少阴肾经,起于两足小趾的下边,向内斜行而直抵两足足心,继续向内斜行而到达内踝前侧下方的然谷穴中,再循行到内踝的后面而进入两足足跟,由此向上而到达小腿肚内,继续向上,进入两膝膝弯,又从其内侧外出,向上沿着两股内侧的后缘,穿过脊柱而系连于肾、络联膀胱。它的直行的路线,是从肾脏向上,穿过肝脏、膈膜而进入两肺,外出后又沿着喉咙而到达舌根两侧。它的支脉,是从两肺中的直线上分出,向下络联心脏之后而注入胸中,在胸中与手厥阴心包经相接后而终。

手厥阴心包经,起于胸中,外出而络联心包络,向下穿过膈膜之后,又将上中下三焦都络联起来。它的支脉,是从胸中的起点上分出,沿着胸中分头外出而到两胁部位,折而向下循行到两腋之下三寸处后,又返回向上而抵腋下,再转行到两肢上臂,沿着上臂内侧、手太阴肺经和手少阴心经之间的路线向下循行而进入两肘之中,继续下行而到两支前臂,经两手背部、拇指一侧的两条肌腱而进入两掌掌心,接着向两手中指循行并直到中指的顶端而止。它的另一支脉,是从两掌掌心处分出,向两手的无名指循行并直到无名指的顶端,在此与手少阳三焦经相接后而终。

手少阳三焦经,起于两手无名指的顶端,向上循行而到达小拇指和无名指根部的中间,接着经过两手手背外侧的腕关节处而到达两支前臂外侧的尺骨和桡骨之间的部位,继续向上,通过两肘,沿着两支上臂的外侧而到达两肩,在两肩与足少阳胆经相交之后,从其后侧绕到颈部两侧而进入缺盆,由此下行而会合于两乳之间、胸口正中的膻中穴处,再分散开来络联于心包,然后向下穿过膈膜,从上到下依次系连三焦。它的第一支脉,是从膻中的主线上分出,向上返回、经过颈部两侧的缺盆而到达项部,继续向上、沿着两耳后侧直达耳轮的上部,由此而下绕耳前到达两颊,再向上斜行而到达两眼眼眶下缘、颧骨内侧的部位。它的第二支脉,是从两耳后侧的支脉上分出而进入耳内,外出后循行到两耳前边,经过颧弓上缘的客主人穴前边,下行而与上一支脉相交于两颊,再向上行而到达两个外眼角中,在此与足少阳胆经相接后而终。

足少阳胆经,起于两个外眼角中,向上循行而到两个额角,又向下循行而到两耳的后边,然后沿着颈部手少阳三焦经的前边循行到两肩,在两肩与手少阳三焦经相交后,从其后侧绕到颈前两侧而进入缺盆。它的第一支脉,是从两耳后边的主线上分出而进入两耳之中,外出后先折到两耳前边,再向上行而抵达两个外眼角的后边。它的第二支脉,是从两个外眼角处的支脉上分出,向下直行而到达大迎穴中,在此与手少阳三焦经会合以后,又向上斜行而到达两眼眼眶下缘、颧骨内侧的部位,再向下斜行,经过两耳下方内侧的颊车穴而到达颈前两侧,由此而进入缺盆并与第一支脉会合起来,接着一道向下循行而到达胸中,继续下行,穿过膈膜而络联于肝、系连于胆,然后沿着两胁里边下行而到达少腹下方、阴毛上缘两旁的气街穴中,从气街外出后,沿着阴毛上缘平行向外而进入两股上端外侧的关节之中。它的直行的路线,是从颈前两侧的缺盆中向下斜行到两腋,再沿着胸部两侧经过季肋向下直行而到达两股外侧上端的关节之中,并与上述进入此处的两条合而为一的支脉会合起来。这三者合而为一之后,便由此而沿着两条大腿的外侧向下循行,经过两膝的外缘而到达膝下高起之骨的前边,接着径直向下而到达两足外踝之上约三寸处的绝骨上边,继续向下而到达两足外踝的前边,再沿着两足足背向前而进入小趾与无名趾相连之处的中间。本经的第三支脉,是从两足足背的经线上分出而向前循行,经过两足大趾与次趾之间的歧骨之内侧而进入大趾里边并直到大趾顶端,从其顶端外出后又掉头返回而穿过趾甲、到达大趾本节后部上面称作“三毛”、即生有黑毛的部位,在此与足厥阴肝经相接后而终。

足厥阴肝经,起于两足大趾本节后部上面生有黑毛的部位,向上沿着两足足背循行到距内踝一寸之处,接着经过两足内踝,折而向上,到达内踝上边八寸之处而与足太阴脾经相交,之后从其后侧绕过而上行到两膝膝弯的内侧,又沿着两股内侧而进入阴毛下部,在此左右交叉,环绕阴器上行而到达小腹,继续向上,沿着胃的两侧而上连于肝、络联于胆,然后上穿膈膜,分布于胸部两侧的胁肋之间,再沿着喉咙的后边向上循行而进入上腭与鼻相通的孔窍,由此向上而与两目之内系连于脑的脉络相接,接着上行到前额而外出,进而最后上行到头顶,在头顶正中与督脉相会而止。它的第一支脉,是从与目内系连于脑的脉络相接的主线上分出,向下循行而到两颊里边,又相向内行而环绕于上下唇内。它的第二支脉,是另从肝中的主线上分出,向上穿过膈膜之后而注入两肺,在两肺与手太阴肺经相接后而终。至此,十二条经脉遂完成了其一大周的循行。

“理解应用”

本节内容与条理都十分明晰,即依次详述了十二经脉的起止与循行路线(包括穴位)。这一记述,一直被后世以至如今的人们奉为无上准绳而始终遵用,而事实上也从未有人超越于它,根本原因就在于它既极科学实用而不可或改,又极精深玄妙而至今难知,以致现当代无数人士极尽探讨之能事却仍是未得个中真谛,也许是思维与方法有偏或者不当之故罢。

十二经脉的起止、循行虽然非常繁复,不过却并非无纲可寻。为便于人们提纲挈领地掌握它,《内经》本身就做过归纳。《灵枢·逆顺肥瘦篇》中说:“黄帝曰:脉行之逆顺奈何?歧伯曰:手之三阴(经脉),从藏(脏)走手;手之三阳(经脉),从手走头;足之三阳(经脉),从头走足;足之三阴(经脉),从足走腹。”金代名医窦杰(后改名窦默)所作《标幽赋》一文中,对其种种则有更为精要的概括。其中写道:“原夫起自中焦,水初下漏。太阴为始,至厥阴而方终;穴出云门,抵期门而最后。正经十二,别络走三百余支;正侧仰伏,气血有六百余候。手足三阳,手走头而头走足;手足三阴,足走腹而胸走手。”意思是说,推总经络的运行,是每日寅时(凌晨1~3时)之初从中焦开始。手太阴肺经为其周行的起点,到足厥阴肝经方才周行终结。穴位则始于云门,最后止于期门。正经(主经线)共有一十二条,别络则分而凡达三百多条。依据气血在人体运行的正、侧、上、下等各种部位的不同,全身共有六百多个穴位。手足各有的三条阳经,其手三阳经都是从手部循行到头部、而足三阳经则都是从头部循行到足部的;手足各有的三条阴经,其足三阴经都是从足部循行到腹部而后再到胸部、而手三阴经则都是从胸部循行到手部的。——无论是《内经》本身的归纳,还是窦杰的概括,都对我们总体把握十二经脉的大势走向多有裨益。

对十二经脉,如果不论相关的手、足、脏、腑,还可简约为太阴、少阴、厥阴、太阳、阳明、少阳这六种;再以阴阳表里的关系论之,则又合为三对,即:太阴——阳明,少阴——太阳,厥阴——少阳。从中我们可进一步看出其属阴属阳与在表在里(“阴”者在里而“阳”者在表)等等实质所在,认识其生理及病理情况下的诸多问题,达到提纲挈领地领悟精髓、解决整体思维与局部分析及指导诊断治疗等等目的。至于精细具体的种种问题,则还须从总到分、从整到零、从合到散、从大到小,一一深入十二经脉及其有关的所有层面去理解应用了。

二、“原文”

《素问·骨空论》曰①:任脉者②,起于中枢之下③,以上毛际④,循腹里上关元⑤,至咽喉,上颐⑥,循面入目。

冲脉者⑦,起于气街⑧,并少阴之经⑨,侠齐上行⑩,至胸中而散。

任脉为病,男子内结七疝,女子带下瘕聚。

冲脉为病,逆气里急。

督脉为病,脊强反折。

督脉起于少腹以下骨中央,女子入系廷孔。其孔,溺孔之端也。其络循阴器合篡间,绕篡后,别绕臀至少阴,与巨阳中络者合少阴上股内后廉,贯脊属肾。与太阳起于目内眦,上额交巅上,入络脑,还出别下项,循脊抵腰中,入循膂络肾。其男子循茎下至篡,与女子等。其少腹直上者,贯齐中央,上贯心,入喉,上颐,环唇,上系两目之下中央。此生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其女子不孕、癃、痔、遗溺、嗌干。督脉生病,治督脉,治在骨上,甚者在齐下营。

“注释”

①骨空论:《素问》第六十篇篇名。篇中主要论述了多种疾病的针灸治疗方法和任脉、督脉的起止、循行及其病变等问题。由于针灸治疗必依腧穴,而腧穴除肌肤筋肉等处者外,骨中的数量相当之多,所谓“骨必有空,空即穴也,故名篇”(明·马莳注)。

②任脉:奇经八脉之一。

③中极之下:指中极穴的深部。明·张介宾注:“中极之下,即胞宫(子宫)之所。任、冲、督三脉皆起于胞宫而出于会阴之间。”明·马莳注:“起于中极之下,则始于会阴穴也。”后世多以马莳之说为据。中极,穴位名,出于本篇,又名玉泉、气原,属任脉,位于脐下正中4寸处。

④毛:指阴毛。

⑤关元:穴位名,在脐下正中3寸处。

⑥“上颐”二句:明·吴昆注:“《难经》、《甲乙(经)》无此六字,盖略之也。”录以备考。颐:口角外下方、腮前下方的部位。

⑦冲脉:奇经八脉之一。

⑧气街:穴位名,又称“气冲”,在少腹下方、阴毛上两侧。

⑨并少阴之经:意为“与足少阴肾经并列而(上)行”。日本·丹波元简《素问识》:“按虞庶云,《素问》曰并足少阴之经,《难经》却言并足阳明之经。况少阴之经,侠(挟)齐(脐)左右各二寸,气冲又是阳明(足阳明胃经)脉气所发。如此推之,则冲脉自气冲起,在阳明、少阴二经之内侠齐上行,其理明矣。”并,并列,与……并列。少阴之经,指足少阴肾经。

⑩侠:通“挟”,谓经脉沿……两侧向某方向循行。齐:通“脐”。

七疝:一般认为泛指各种疝病。又由于疝病主要有七,所以后世注家注以七种疝病,但内容不同。明·马莳注:“七疝,乃五藏(脏)疝及狐疝、疝也。”明·吴昆注:“七疝,寒、水、筋、血、气、狐、颓()也。”古来的医家普遍采用的是金·张从正《儒门事亲》中的说法,即吴昆所注的寒疝、水疝、筋疝、血疝、气疝、狐疝、疝。——寒疝,是以阴囊冷痛为主的疝病,由寒湿之邪侵犯肝经所致,故名。其症阴囊寒冷、硬结如石、疼痛,兼见腰痛,日久可继发不育。相当于现代所谓附睾结核。——水疝,多因水湿下注或感受风寒湿邪所致,故名。其症阴囊肿痛、阴汗时出,或阴囊肿大如水晶、不红不热,或瘙痒流黄水,或小腹部按之作水声。相当于现代所谓睾丸鞘膜积液、阴囊积水。——筋疝,由肝经湿热、房劳伤肾所致。症见阴茎疼痛急缩、或痒或肿、或破溃流脓、或兼阳痿,并有白色粘液随小便排出。因其症主要为阴茎痛、缩,故名。——血疝,由跌打外伤或他因瘀血使睾丸受损所致,症见睾丸积血肿痛,故名。——气疝,因于号哭忿怒而使气郁所致,故名。凡哭、怒时发作。主要症状为阴囊肿大疼痛、哭怒停止则气散症消。——狐疝,多因肝气失于疏泄而致。发病时腹内部分肠段滑进阴囊,而肠段进出阴囊又因行立坐卧而变,阴囊则因之而时大时小,即在人行立时则肠段出腹入囊而囊大,在人坐卧时则肠段出囊入腹而囊小。囊大时,肿痛并发。由于肠段进出阴囊有如狐狸之变化出没,故名狐疝。清代名医陈修园所著《医学三字经》中将之概括为“狐出入”,可谓至为简要。——(tuí音颓)疝,因于寒湿而致。其症在男为阴囊肿大而如同升斗、顽麻而不痛不痒,或阴囊局部有重坠胀痛之感,或兼见少腹痛及阴茎肿胀等;在女为阴户突出。多发于南方低湿多水之地。

带下:此为妇科病症的总称。日本·丹波元简注:“古所谓带下,乃腰带以下之义。疾系于月经者,总称带下。《史记》扁鹊为带下医、《金匮(要略)》有带下三十六病之目,可以见也。”一说即指赤白带下,亦通。瘕(jiǎ音贾)聚:明·马莳注:“乃积聚也。”

逆气里急:谓气逆上冲、腹内拘急疼痛。原注:“气不顺则逆,血不和则急。”

督脉:奇经八脉之一。唐·王冰注:“所以谓之督脉者,以其督领经脉之海也。”

脊强反折:脊柱强硬后折而屈伸困难。

骨中央:指耻骨联合中间。

廷孔:尿道口。明·张介宾注:“廷,正也,直也。廷孔,言正中之直孔,即溺孔也。”下句也说,“其孔,溺孔之端也。”

溺(niào音尿):“尿”的异体字。

篡间:指前阴和后阴之间,即会阴部。明·张介宾注:“篡,交篡之间。谓两便争行之所,即前后二阴之间也。”西晋·皇甫谧《甲乙经》中“篡”作“纂”,似更妥。

少阴:指足少阴肾经。

巨阳:即“太阳”,此指足太阳膀胱经。络者:指足太阳膀胱经的络脉。

属:系连,连接。

目内眦(zì音自):内眼角。

巅:头顶。

膂(lǚ音旅):脊椎骨两旁的肌肉。络:联络,络联。

茎:指阴茎。

等:等同,相同。

不得前后:谓二便不通。前后,指小便与大便。

冲疝:因督脉受病而成的疝病。明·马莳注:“其督脉为病者,又如任脉之病,从少腹上冲心而痛、不得前后,为冲疝。”

癃(lóng音龙):小便不利;小便不通。

遗溺:谓小便失禁。《素问·宣明五气篇》:“膀胱不利为(癃),不约(约束)为遗溺。”

嗌(yì音益)干:即咽干。嗌,咽喉。

骨上:指脊骨上督脉的穴位。清·高士宗注:“治督脉,治其脊骨也,故曰治在骨上。”

齐下营:脐下的穴位。隋·杨上善注:“齐(脐)下营者,督脉本也。营,亦穴处(穴位)也。”原注:“齐下营,谓脐下一寸阴交穴也。”

“译文”

《素问·骨空论》中说:任脉,起于脐下中极穴的深部,由此外出而到达阴毛上缘,再沿着腹内而到达中极上边的关元穴,然后直抵咽喉,接着上行而到口角外下方的两颐部位,最后沿着面部上行、注入两目而终。

冲脉,起于少腹下方、阴毛上缘两侧的气街穴中,然后与其两侧的足少阴肾经并列着沿肚脐两侧向上循行,到达胸中后分散而止。

任脉如果发生病变,在男子,就会患上七种疝病;在女子,则会患上赤白带下及腹内积聚等病。

冲脉如果发生病变,患者就会出现气逆上冲、腹内拘急疼痛等症。

督脉如果发生病变,患者就会脊柱强硬后折而屈伸困难。

督脉,起于少腹下方耻骨联合的中间。在女子,督脉的循行,是起始以后,从“廷孔”进入体内并系连“廷孔”。所谓“廷孔”,即尿道的外口。督脉的支脉,是从尿道外口分出,环绕阴户下行而后会合于会阴,再从会阴分开,环绕肛门而到达肛门的后边,又环绕两臀外缘而到达两股内侧的足少阴肾经,在此会同足太阳膀胱经的络脉与足少阴肾经三者合一而向上循行到两股内侧的后缘,继续上行,穿过脊柱而系连于两肾。督脉的另一支脉,是与足太阳膀胱经一同起于两个内眼角中,然后向上循行,经过前额而会合于头顶,又向下循行而络联于脑,返出后分路向下而抵项部,再沿着脊柱两侧下行而到腰中,由此进入体内,沿着脊内两侧的肌肉而到达并络联于两肾。在男子,督脉的循行,除过起始以后是沿着阴茎向下循行而到达会阴之外,其余都与上述在女子的循行情况相同。无论在女在男,其督脉从少腹部位直上的另一路线,是穿过肚脐中间之后,再向上而穿过心脏、进入喉咙,又分而上到口角外下方的两颐部位,接着环绕口唇向上而系连于两目下方的正中部位。这一支脉如果发生病变,患者就会出现气从少腹上冲于心并感到疼痛、大小便不通等症候,这种病症称作“冲疝”;在女子,则会出现不孕、小便不通、痔疮、遗尿、咽干等症候。总之,督脉如果发生病变,应着眼于督脉来进行治疗,一般是刺治脊骨上督脉的经穴,病情较重则刺治脐下的经穴。

“理解应用”

本节内容,一是简述了任脉、冲脉的起止、循行及其主要病变,二是详述了督脉的起止、循行及其多种病变。

上一节所谓十二经脉,为十二正经;本节所谓任、冲、督脉,属奇经八脉。——奇经八脉,凡为任、督、冲、带、阴、阳、阴维、阳维这八条经脉。称属“奇经”,是由于它们不似十二正经表里配合、各有其偶。其主要作用,总而言之,在于联系十二经脉、调节气血等,在医学理论和临床应用中,与十二经脉可谓同等重要;而个中玄机,也与十二经脉一样,至今未能尽知。

任、冲、督脉等奇经八脉的情况,最早即载于《骨空论》诸篇。后来旧题春秋战国之际的大医扁鹊所撰的《难经》,对此有总结性的记述,但具体情况与《骨空论》等篇所载不尽相同,有的属于发展完善的结果,有的尚不清楚,兹录以备考。其“二十八难”曰:“督脉者,起于下极之俞(指脊骶之端的长强穴),并于脊里,上至风府(在脑后发上3寸),入属于脑。任脉者,起于中极之下,以上至毛际,循腹里上关元,至咽喉,上颐,循面入目,络舌。冲脉者,起于气冲,并足阳明(胃)之经挟脐上行,至胸中而散。带脉者,起于季胁(季肋),回身(指腰部)一周。阳脉者,起于跟(足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在脑后发际陷下之处)。阴脉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阳维、阴维者,阳维起于诸阳会(指两足外踝下方陷下之处的金门穴),阴维起于诸阴交(指两足内踝上方5寸处的筑宾穴)。”其“二十九难”曰:“阳维维于阳,阴维维于阴。阴阳不能自相维,则怅然失志,溶溶不能自收持。阴为病,阳缓而阴急;阳为病,阴缓而阳急;冲之为病,逆气而里急;督之为病,脊强而厥;任之为病,其内苦结,男子七疝,女子瘕聚;带之为病,腹满,腰溶溶若在水中;阳维为病,苦寒热;阴维为病,苦心痛。”其“二十七难”曰:“凡此八脉者,皆不拘于经,故曰奇经八脉也。”下节内容亦可以此为参。

三、“原文”

《灵枢·脉度篇》曰①:脉者②,少阴之别③,起于然谷之后④,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⑤,上循胸里入缺盆⑥,上出人迎之前⑦,入属目内⑧,合于太阳阳而上行⑨。气并相还⑩,则为濡目;气不荣,则目不能合。

“注释”

①脉度篇:《灵枢》第十七篇篇名。篇中首先详述了全身经脉的长度,谓其凡计十六丈二尺,接着说明了经脉与络脉、孙络的区别,然后论述了五脏与七窍的生理病理关系,解说了脉的起止、循行及其作用等。由于首要目的是在记述经脉的长度,故名“脉度”。脉度,即经脉的尺度、长度。

②(qiāo音跷)脉:属奇经八脉,分为阴、阳两者。在本句中则仅指阴脉,因为下文有“合于太阳阳而上行”的句子。明·马莳注:“此言阴之起止也。”

③少阴之别:原注:“(足少阴)肾经之别络也。”谓阴是从足少阴肾经分出的经脉。

④然谷:穴位名,在内踝前的骨下凹陷之处。

⑤阴股:即“股阴”,大腿内侧。“入阴”之“阴”:指前阴与后阴。依阴的循行,是先到后阴、然后绕到前阴。

⑥缺盆:颈部两侧的锁骨上窝。

⑦人迎:穴位名,在喉结两侧颈动脉应手处。

⑧(qiú音求。又kuí音魁):明·张介宾注:“目下曰,即颧也。”

⑨太阳阳:指从足太阳膀胱经分出的阳脉。前文“脉者、少阴之别”句下原注说:“脉有二,曰阴,曰阳。少阴之别,(足少阴)肾经之别络也……此但言阴,未及阳。唯《(素问)缪刺论》曰:邪客于足阳之脉,刺外踝之下半寸所。盖阳为太阳(足太阳膀胱经)之别。故《难经》曰:阳脉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阴者,亦起于跟中,循内踝上行至咽喉,交贯冲脉。故阴为足少阴(肾经)之别,起于照海(在然谷后侧的穴位),阳为足太阳(膀胱经)之别,起于申脉,庶得其详也。”

⑩气并相还:谓阴与阳二脉之气在内眼角中会合以后,一同上行而又一同返回到目。原注:“阴、阳之气,并行回还而濡润于目。”气,即指阴、阳二脉之气。一说:指阴脉、足太阳膀胱经、阳脉三者之气。亦有其理。因为足太阳膀胱经是起于内眼角中、然后上而复下的,又阳还是“足太阳(膀胱经)之别”(原注)。不过,依上下文及原注,当以前说为妥。

濡:濡润,濡养。

“气不荣”二句:明·张介宾注:“阴、阳二气,并行回还而濡润于目。若气不荣,则目不能合。故《(灵枢)寒热病篇》曰:阴、阳,阴阳相交,阳入阴,阴出阳,交于目锐眦。阳气盛则目,阴气盛则瞑目。此所以目之瞑与不瞑,皆脉为之主也。”荣,充盈。这里是“充盈而能够滋养”的意思。

“译文”

《灵枢·脉度篇》中说:阴脉,是从足少阴肾经上分出的一条经脉,起于两足内踝前下方然谷穴的后边,向上折行而到达两足内踝的上方,然后向上直行、沿着两股内侧而到达后阴并绕到前阴,再向上直行、沿着腹胸内部而到达颈部两侧的缺盆,继续上行,从喉结两旁的人迎穴外出而到达两颧,进而系连于两个内眼角中,在此与从足太阳膀胱经分出的阳的脉气会合起来,一同上行而后又一同返回到两目之中。阴与阳二脉之气如能正常会合上行而后一同返回,表明二脉之气健旺充盈,就能濡养双目;二脉之气如果不旺不足而不能濡养双目,双目就会难以闭合。

“理解应用”

本节所讲,主要为阴脉的起止、循行及其生理作用。其余参见上节的[理解应用]。

第七章治则

“题解”

治则,即治病的法则。中医学种种治则的确立,由于都是以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总的精神为指导的,所以充满了思辩性特点,甚至可以说,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完美结合。比如“不治已病治未病”(《素问·四气调神大论》)的预防为主的法则、“治病必求于本”(《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的推因为治的法则、扶正祛邪的法则、调理气血阴阳的法则、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法则,等等,无不如是。体悟并掌握这些等等的治则,是运用中医学的方法治疗疾病的前提。

本章凡录《素问》的《阴阳应象大论》、《至真要大论》、《五常政大论》、《六元正纪大论》四篇大论中的有关段落而成,所论治则(在此还包括治法)全都切合实际,应用价值很高。凡为:其一,“治病必求其本”的根本原则及其具体方法;其二,组方用药的具体法则及其应用;其三,不同性味之药的作用及其应用;其四,疾病的轻、重、虚、实与在高(上)、在下、在阴、在阳、在气、在血等的治疗细则;其五,“有毒无毒”之药的应用法则与食养之道;其六,孕妇有病可以用药的法则及其道理。

一、“原文”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①:阴阳者,天地之道也②,万万物之纲纪③,变化之父母④,生杀之本始⑤,神明之府也⑥,治病必求于本⑦。

谨守病机⑧,各司其属⑨。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必先五胜,疏其血气,令其调达,而致和平。

“注释”

①阴阳应象大论:见第一章“道生”第五节注①。

②道:此指天地本身存在、健运及其主宰一切的根本所在,可译为“运化的规律”、“规律”。

③纲纪:总纲、纲领。谓从总的或曰概括的角度认识并把握万物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不容置疑的原则性纲领。

④父母:比喻本源、起源、源头。参见第二章“阴阳”注③。

⑤杀:肃杀。谓对万物的整肃、限制、使闭藏以及封杀的作用。

⑥神明:此指人的精神意志与行为举止的原动力或曰主宰。府:这里是“渊海、会聚之处”的意思。

⑦本:指阴阳。在此又兼指病因。

⑧病机:发病的机理。注按:自本句至本节结束,是《素问·至真要大论》中的文字。李中梓误归《阴阳应象大论》之中。

⑨司:这里是“弄清并掌握”的意思。属:类,指疾病的性质、部位、原因等的类别。原注:“属者,有五脏之异、六腑之异、七情之异、六气之异、贵贱之异、老少之异,禀畀(禀赋)有虚实之异,受病有标本之异,情性有缓急之异,有常贵后贱之脱营(失于营养)、常富后贫之气离(正气离散),宜各审其所属而司其治也。”

“有者求之”二句:谓患者出现某些症候时,要推求其根由;未出现某些症候时,也要推求其根由。同时,“当审其所属之有无也”(原注)。有者、无者,分别谓病因的诸种类别中出现症候与未出现症候。一说:谓有邪、无邪。亦通。

“盛者责之”二句:谓对实证,要推求其何以成为实证;对虚证,则要推求其何以成为虚证。盛、虚:分别指实证、虚证。责,求,推求。

必先五胜:谓在治病的时候,一定要首先确定五运之气和五脏之气中何者偏盛。五,在此既指五行的运行之气,又指五脏之气。所以下文才说“疏其血气”等。胜,偏盛。

调达:和顺通达。

“译文”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指出:阴阳之道,是天地运化的规律,是万物的总纲,是变化的源头,是生长肃杀的根本,也是人的意识与行为的动力之渊海,所以治病的时候务必首先从阴阳入手,深入弄清发病的根由。

(《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说):从阴阳入手来深入弄清发病根由的方法,是在诊断疾病的时候。要潜心抓住发病的机理,分别弄清并掌握疾病的性质、部位、根由等等的类别;对患者出现的症候,要推求其所以然;对患者可能出现却并未出现的某些症候,也要推求其所以然;对实证,要推求其何以成为实证;对虚证,要推求其何以成为虚证。在治疗疾病的时候,则一定要首先确定五运之气中何者偏盛、五脏之气中又何者偏盛,然后再去调治患者的气血,清除郁滞而使气血得以和顺畅通,从而使患者恢复健康。

“理解应用”

本节内容有二:一是从阴阳这一最为根本的观念出发,指出了“治病必求于本”这一最为基本的法则;二是以诊断和治疗为旨归,分别简要论述了“求本”的细则。

关于第一点,原注说:“此明天地万物,变化生杀,总不出阴阳。察乎此者,可以当神明矣。故治病者,万绪纷然,必求于本:或本于阴,或本于阳。阴阳既得,病祟焉逃……此之未辨,畏攻畏补,忧热忧寒,两歧必至于误生。”关于第二点,原注说:“此言病状繁多,各宜细察,然总不外于虚实也……‘盛者责之’二句,是一章之大纲,于各属有无之间,分别虚实而处治也。然至虚似实,大实似虚,此又不可不详为之辨也……此治虚实之大法,一部《内经》之关要也。”——可知具体治病之前,务须领悟本节旨义。也正因为如此,本节决非空泛无当之论。

二、“原文”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①:君一臣二②,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君二臣三,奇之制也;君二臣六,偶之制也。故曰:近者奇之③,远者偶也。汗者不可以偶,下者不可以奇④。补上治上⑤,制以缓;补下治下,制以急。急则气味厚⑥,缓则气味薄。适其所至⑦,此之谓也。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⑧,食而过之,无越其制度也⑨。是故平气之道,近而奇偶,制小其服也;远而奇偶,制大其服也。大则数小,小则数多。多则九之,少则二之。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

“注释”

①至真要大论:《素问》第七十四篇篇名。本篇乃一长文,所论非常丰富:其一,为风寒湿热燥火六气司天、在泉而分治的道理与种种变化及其所致的不同疾病等情况;其二,为药性与气候变化的关系与采药务须应时的原则;其三,为治疗六气淫胜所宜的不同性味的药物之理与处方用药中的君臣佐使、剂量服法、宜忌事项等的法则;其四,为六气分至在脉象上的反映;其五,为治疗六气所致之病的不同细则;其六,为病机十九条的内容;其七,为灵活采用正治、反治的法则;其八,为不可长期服用某种药物的原因。清·张志聪注:“此篇论六气司天、六气在泉,有正化,有胜复,有主客,有邪胜。至真者,谓司天在泉之精气,乃天一之真元;要者,谓司岁备物,以平治其民病,无伤天地之至真,乃养生之至要也。”旺·马莳注:“此篇总括前八篇(指专论五运六气的八篇文章)未尽之义,至真至要,故名篇。”

②“君一臣二”四句:谓用药组方时,一味君药,两味臣药,是“奇”方的组方法则;两味君药,四味臣药,是“偶”方的组方法则。君:特指方剂中的主药。臣:特指方剂中辅助主药的药。原注:“君者,品味少而分两多;臣者,品味多而分两少。”奇(jī音机):与“偶”相对,指用单数药组成的方剂。偶:与“奇”相对,指用偶数药组成的方剂。唐·王冰注:“奇,谓古之单方(即单数药之方剂);偶,谓古之复方(即偶数药的方剂)。单复一致皆有大小。”原注:“奇制从阳,偶制从阴。”

③“近者奇之”二句:谓患者病程短,宜用“奇”方治疗;病程长,宜用“偶”方治疗。近、远,分别指病程短而病轻、病程长而病重。一说:分别指病在上与病在下。原注:“病在上者为近,属阳,故用奇方,取其轻而缓也;病在下者为远,属阴,故用偶方,取其重而急也。”亦通。奇、偶,这里均用作动词,分别是“用‘奇’方治病”与“用‘偶’方治病”的意思。

④下者不可以奇:谓用攻下法冶病时,不能用“奇”方。下,攻下。注按:本句在《内经》诸本中,多作“下者不以偶”。上句“汗者不可以偶”,《内经》诸本多作“汗者不以奇”。

⑤“补上治上”四句:谓补益上虚之证与治疗在上之邪时,宜用功效和缓的药剂;而补益下虚之证与攻除在下之邪时,宜用功效急猛的药剂。“补上”的“上”,指上虚的病证。“治上”的“上”,指在上之邪。制,配伍。缓,指功效和缓的药物。“补下”的“下”,指下虚之证。“治下”的“下”,指在下的实证,在下之邪。急,指功效急猛的药物。

⑥气味:指药物的性味。厚:厚重而力量大、奏效快。

⑦适其所至:谓治病时所用药剂应以直达该到的病位并取得应有的疗效为宜。适,到达,这里还含有“取得应有疗效”的意思。所至,指药物应到的病位。

⑧“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者”二句:谓如果病位过远,药力在中途即已减弱而难以为继,应根据过远的病位是在上还是在下的情况,采用药前或药后进用饮食的方法以辅助药力到达过远的病位,使之最终取得应有的疗效。以食助药时进食的适宜时间,是病位在上而过远,应先进食而后服药;病位在下而过远,则应先服药而后进食。原注:“病之所在远,而药则必由于胃。用之无法(没有法度),则药未达病所则中道无受其气味(指药力药效)矣。当于食为度,而使远近适宜,是过之也。过,犹达也。欲其近(指在上而远)者,药在食后,则食载药而留止于上;欲其远(指在下而远)者,药在食前,则食坠药而疾走于下。”清·张志聪注:“病所远者,谓病之在上在下而远于中胃者也。中道气味之者,谓气味之从中道而行于上下也,故当药食并用而制度之。如病之在上而远于中者,当先食而后药;病之在下而远于中者,当先药而后食,以食之先后而使药味之过于上下也。是故上下之病而近于中道而用奇方偶方者,制小其服;病远于中而用奇方偶方者,宜制大其服。”病所,病位,病变部门。远,指病位或在上、或在下而都距中胃过远。气味,此指药力、药效。之,当为“乏”。秦伯未先生早持此见。他在《内经知要浅解》本句译文中加注说:“按原文‘中道气味之者’的‘之’字不可解,疑心(是)‘乏’字传写所误。”食,用作动词,进食,进用饮食。

⑨无越其制度:谓不要违反上述组方用药等的法度。原注:“服药有疾徐,根梢有升降,气味有缓急,药剂有汤丸膏散,各须合法,无越其度也。”

平气之道:调治气机使之平顺的法则,泛指治病的适宜法则、方法。

“近而奇偶”二句:谓患者如果病程短而病情轻,无论是用“奇”方还是用“偶”方治疗,方中之药都应以量小为其法度。奇偶,同注③中的“奇”、“偶”。小,指方剂中药量小。服,指药剂。

“大则数小”二句:谓方中之药剂量若大,则药数需少;剂量若小,则药数需多。

“多则九之”二句:谓药多的方剂,最多可至九味之数;药少的方剂,最少也需两味之数。九、二,均用作动词,分别是“用到九味药”与“用到两味药”的意思。

去:离开,谓病邪被祛除、疾病痊愈。

重(chón音虫)方:先用“奇”方而病不能愈、于是再用“偶”方的治疗方法,叫做“重方”。原注:“此变通之法也。始用药,奇而病不去,变而为偶。奇偶迭用,是谓重方。重者,复(谓再用另外的方剂即‘偶’方治病)也。”

反佐以取之:谓给治病所用的方剂中加入一些与所治病证的性质反而相同的药物来辅佐主药进行治疗。比如,在用寒药治疗兼有寒邪的热证时,可用少量热药佐入寒药;在用热药治疗兼有热邪的寒证时,可用少量寒药佐入热药等。原注:“若偶之又不去,则当求其微、甚、真、假,反佐以取之。反佐者,顺其性也(谓所用佐药的寒热等性反而与所治病证的寒热等性一致)。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用热药治疗寒证而寒证之上有热邪格拒热药),则反佐以寒而入之(就要改变常规而反以少量寒药佐入热药为治);以寒治热而热格寒,则反佐以热而入之。又如寒药热服,热药冷服,皆变通之妙用也。王太仆(唐代王冰)曰:热与寒背,寒与热违;微上之热,为寒所折;微小之冷,为热所消。大寒大热,必能与违性者争,与异气者格,是以圣人反其佐以同其气,令声应气求也。”取,治疗。

寒热温凉反从其病:谓治病所用佐药的寒热温凉之性,都与常规上须跟主药药性一致的情况相反,而与所治主证外在的寒热温凉之假象相同。反从,反而与……相同;与……相反而与……相同。参见注。

“译文”

《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说:遣药组方来治疗疾病的时候,君药用一味,臣药用两味,这是“奇”方的组方法则;君药用两味,臣药用四味,这是“偶”方的组方法则;君药用两味,臣药用三味,又是“奇”方的组方法则;君药用两味,臣药用六味,又是“偶”方的组方法则。其余情况,都可依此类推。由于“奇”方的功效偏于轻缓,而“偶”方的功效偏于重急,所以患者如果病程短而病轻,就宜用“奇”方予以治疗;如果病程长而病重,则宜用“偶”方予以治疗。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以发汗之法治病的时候,不能选用“偶”方;以攻下之法治病的时候,不能选用“奇”方;在补益上虚之证与治疗在上之邪时,宜用功效和缓的药物配伍成方;而在补益下虚之证与攻除在下之邪时,宜用功效峻猛的药物配伍成方。要配伍成效峻猛的方剂,药物的性味需要厚重;而要配伍成功效和缓的方剂,药物的性味则需要淡薄。总而言之,治病时所用药剂应以直达该到的病位并取得应有的疗效为宜,唯此而已。患者的病位如果过远,治疗所用药剂的效力在中途即已减弱而难以为继,应据其过远的病位是在上部还是下部的具体情况,采用药前或药后进食的方法以推动药力到达过远的病位,使之最终了取得应有的疗效。以食助药时进食的适宜时间,是病位在上而过远,应先进食而后服药;反之,病位在下而过远,则应先服药而后进食。在此又应注意的是,无论无何,不要违反了上述组方用药的法度。治病时组方用药的法度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患者如果病程短而病轻,无论是用“奇”方还是“偶”方治疗,方中之药都应以量小为宜;患者如果病程长而病重,则无论是用“奇”方还是“偶”方治疗,方中之药都应以量大为宜。方中之药剂量若大,则药数不能偏多,尽量要少;方中之药剂量若小,则药数不能偏少,需要多些。一首方中,药数多时,最多可到九味;药数少时,最少也需两味。患者的病情如果重而复杂,使用“奇”方而不能治愈,就要改用“偶”方进行治疗。这种用方的方法,叫做“重方”;使用“偶”方而仍然不能治愈,就要用“反佐”的方法来进行治疗。所谓“反佐”,就是给治病所用的方剂中加入一些与所治病证的性质反而相同的药物来辅佐主药的配伍方法。比如,在用热性药物治疗寒证时,如果寒证之上有热邪格拒热性药物,就要用少量寒性药物佐入热性药物;反之,在用寒性药物治疗热证时,如果热证之上有寒邪格拒寒性药物,就要用少量热性药物佐入寒性药物,等等。这样,主从病邪就能一并祛除。寒热温凉诸性药物,无论哪一种,都可以根据治病的需要而用于“反佐”。

“理解应用”

本节所论,为中医制方、处方的具体法则及其应用之道。凡有以下内容:其一,“奇”方和“偶”方的制方法则;其二,“奇”方和“偶”方的应用宜忌:“汗者不可以偶,下者不可以奇”;其所宜为,“补上治上,制以缓(‘缓’指‘奇’方),“补下治下,制以急(‘急’指‘偶’方);其三,以食助药的原因及其方法;其四,“奇”、“偶”并用之道;其五,“反佐”的方法。

这些论述,是中医处方用药的基本法则,应用价值很大,所以不但要牢记,而且要体悟并掌握运用。

关于组方用药之道,《至真要大论》中还有两段重要论述,李中梓未予撷取,兹录以供考。其一为:“有毒无毒,所治为主,适大小为制也:君一臣二,制之小也;君二臣三佐五,制之中也;君一臣三佐九,制之大也。”其二为:“主病之谓君,佐君之谓臣,应臣之谓使,非上中下三品之谓也。”

三、“原文”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辛甘发散为阳①,酸苦涌泄为阴②,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③。六者或收或散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以所利而行之⑤,调其气、使其平也。

寒者热之⑥,热者寒之;微者逆之⑦,甚者从之;坚者削之⑧,客者除之⑨,劳者温之,结者散之,留者攻之,燥者濡之,急者缓之,散者收之,损者益之,逸者行之,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从多从少,观其事也。

热因寒用,寒因热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终则异。可使破积,可使溃坚,可使气和,可使必已。

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

夫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

“注释”

①辛甘发散:谓辛味和甘味的药物具有发散表邪的作用。辛甘,指辛味与甘味的药物。下文“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中的“酸苦”、“咸味”、“淡味”,都是就该味的药物而言的。发散,指发汗、疏散肤腠而祛除表邪。

②涌泄:谓催吐、通泻。明·张介宾注:“涌,吐也。泄,泻也。”泄,通“泻”。

③渗泄:谓发汗解表与通利小便。金·张从正《儒门事亲·汗下吐三法该尽治病诠》中说:“渗为解表,归于汗(发汗法),泄为利小溲,归于下(泻下法)。”注按:浸出为渗,滴沥为泄,故张从正说是。一般仅释为利小便,恐未妥。又明·张介宾注:“渗泄,利小便及通窍也。”可备一说。

④“六者或收或散”五句:谓上述六种味的药物有的能够收敛,有的能够发散,有的能使他药性用与病情和缓,有的性用急猛,有的能够燥湿,有的性用濡润,有的能够软坚,有的能够坚阴。原注:“辛主散、主润,甘主缓,酸主收、主急,苦主燥、主坚,咸主软,淡主渗泄。”《素问·藏气法时论》:“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

⑤以所利而行之:谓治病用药时,应根据辛、甘、酸、苦、咸、淡这六种不同味之药物的功用特点,选择适宜而有利的予以使用。所利,指利于治病的药物。行,用。

⑥寒者热之:谓寒性病证要用热性药物来治疗。热,谓用热性药物治病。下句“热者寒之”,与此相反。

⑦“微者逆之”二句:谓对轻病,即用与其外在症候性质相反的药物治疗;对重病,则需视情况的需要而选用与其外在症候性质相同的药物治疗。逆,逆治,通称“正治”,指用与疾病证候性质相反的药物治疗,如用寒药治热病、用热病治寒病等。唐·王冰注:“逆,谓逆病气以正治。”明·张介宾注:“以寒治热,以热治寒,逆其病者,谓之正治。”从,从治,指用与疾病假象性质相同的药物治疗,如用热药治疗外现热象而实为寒证之病、用寒药治疗外现寒象而实为热证之病等。唐·王冰注:“从,谓从病气而反疗。”故此又称“反治”。明·张介宾注:“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从其病者,谓之反治。”

⑧坚:指机体有坚硬结块一类的病症。削:削减,削弱。

⑨客:谓风寒等外邪侵入人体。《素问·玉机真藏论》唐·王冰说:“客,谓客止于人形也。”

温:温养,指用温养的方法治病。

结:郁结;凝结。散:宣散;疏散。

留:指邪气留止于人体。攻:谓用峻猛的药物驱除邪气。

濡:濡润,谓用濡润的药物治病。

急:此指肢体拘急。

散:指气机涣散不收或正气耗散。

损者益之:谓阳气虚损之病要用温补法治疗或精气亏损之病要用补益法治疗。损,指阳气或精气的虚损。益,谓温补或补益。

逸者行之:谓因过于安逸懒惰而致的气血凝滞不畅之病,要用疏通气血的方法治疗,并让患者坚持活动。逸,原注:“即安逸也。饥饱劳逸,皆能成病。过于逸则气脉凝滞,故须行之。”行,既指用疏通气血之法治病,并谓要让患者活动。

惊:惊悸。平:指用镇静的方法治病。

上之下之:谓用催吐法和泻下法治病。上,原注:“吐也。”下,泻下,用峻猛之药使患者泻下。

摩:按摩。浴:指药浴。

薄:通“迫”,谓用强劲之药逼邪外出。原注:“薄者,即薄兵城下之义。”南京中医学院医经教研组编著的《黄帝内经素问译释》中将之译为“迫其外出”。劫:谓用重剂截击病邪,使之止住不进并转而祛除。

开:开泄,开导,谓疏通腠理以使邪外出。发:指发散表邪。

适事为故:原注:“犹云中病为度、适可而止,毋太过以伤正、毋不及以留邪也。”适,符合。事,指病。故,法度。

逆者正治:谓逆治法就是正治法。逆,指逆治法。参见本节注⑦。

从者反治:谓从治法就是反治法。从,指从治法。参见本节注⑦。

“从多从少”二句:谓用“反佐”之法(见上节注)进行配伍来治疗疾病时,反佐之药是多还是少,需根据病情的轻重而定。如果病情复杂而轻,则反佐之药少而主治之药多;如果病情复杂而重,则反佐之药多而主治之药少。原注:“从少,谓一从而二逆(反佐之药占一份而主治之药占两份);从多,谓二从而一逆也。事,即病也。观其病之轻重而为之多少也。”从,此指反佐配伍的药物。

“热因寒用”二句:谓在用热性药物治疗外现假热之象而本质属寒的疾病时,需给热性主药中加入适量寒性药物为佐;在用寒性药物治疗外现假寒之象而本质属热的疾病时,则需给寒性主药中加入适量热性药物为佐,如此才能真正取得应有的疗效。明·马莳注:“热以治寒而佐以寒药,乃热因寒用也;寒以治热而佐以热药,乃寒因热用也。”又原注:“寒病宜热,然寒甚者格热,须热药冷服,此热因寒用也;热病宜寒,然热甚者格寒,须寒药热服,此寒因热用也。”此说未妥,录以备考。注按:有版本依下文“塞因塞用、通因通用”之例而将此二句改为“热因热用、寒因寒用”者,意则相同。

塞因塞用:谓在治疗表现为壅塞不通的症候而本质乃是虚证的疾病时,不但不能按照常规而去疏通,反而还要用补益之药。明·张介宾注:“如下气虚少,中焦气壅,欲散满则更虚其下,欲补下则满甚于中……峻补其下,疏启其中,则下虚自实,中满自除。”

通因通用:谓在治疗表现为通泄太过的虚证症候而本质乃是实证的疾病时,不但不能按照常法而去温补固涩,相反还要采用通利之剂。明·张介宾注:“如火热内蓄,或大寒内凝,积聚留滞,泻利不止:寒滞者以热下之,热滞者以寒下之。此通因通用之法也。”

伏:制伏。所主:指所要治疗的病。主,治疗。明·张介宾注:“必伏其所主者,制病之本也。”

先其所因:谓在用药以治疗疾病之前,先要弄清致病的原因。明·张介宾注:“先其所因者,求病之由也。”

“其始则同”二句:谓在采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反治之法治病时,所用药剂的性质看似与疾病之症状的性质相同,但结果却并非加重了疾病,而是治愈了疾病,这是因为药性与疾病的性质乃是相反的。原注:“言反治也。”

积:积聚,病邪在人机体造成的肿块。

溃坚:使坚结的病块溃散;消除坚结之病。

已:病愈。

“诸寒之而热者”二句:谓对于热性病证,凡是用寒性药物治疗而热证不但不见减退,反而更加严重时,应当改用滋阴的方法治疗。原注:“用寒药治热病而热反增,非火有余,乃阴不足也。阴不足则火亢,故当取之阴,但补阴则阳自退耳。”诸,所有的。可译为“凡是”、“在任何情况下”。寒,谓用寒性药物治病。取,治。

“热之而寒者”二句:原注:“用热药治寒病而寒反增,非寒有余,乃阳不足也。阳不足则阴寒,故当取之阳,但补水中之火,则寒自消耳。”热,谓用热性药物治病。

求其属:谓推求疾病的本质是属阴还是属阳。明·马莳注:“人有五藏(脏),肾经属水为阴,今寒之而仍热者,当取之阴经,所谓‘壮水之主、以制阳光’(滋养肾阴以消除阴虚阳盛所致的热重之症)者是也;心经属火为阳,今热之而仍寒者,当取之阳经,所谓‘益火之源、以消阴翳’(温补阳气以消除阳虚阴盛并兼有阴虚所致的寒重之症)者是也。此皆求之以本经之所属也。”属,指属阴或属阳的归属、本质。

五味:指酸苦甘辛咸五味之药,泛指所有药物。

攻:还里是“进入”的意思。

增气:谓增强经脏之气。

物化之常:谓药物在人体内发挥生化作用的规律。常,规律。

“气增而久”二句:谓如果长期偏用某味之药,则相应的经脏之气就会由此偏盛,反而致使该脏早衰,甚至使人早死。原注:“如黄连之苦,本入心泻火,多服黄连,反助心火。故五味各归,久而增气,气增必夭折,可不慎欤?”

“译文”

《素问·至真要大论》中说:辛味和甘味的药物具有发散表邪的作用,属阳;酸味和苦味的药物具有催吐和通泻的作用,属阴;咸味的药物也具有催吐和通泻的作用,属阴;淡味的药物具有发汗解表和通利小便的作用,属阳。总起来说,辛、甘、酸、苦、咸、淡这六味之药,有的能够收敛,有的能够发散,有的能够使其他药物的性用与病情和缓,有的则又以急猛为其特点,有的能够燥湿,有的性用濡润,有的能够软坚,有的又能坚阴。治病用药的时候,应当根据它们的功用特点,选择适宜而有利者予以使用,来调治患者的气机,使他们恢复健康。

一般而言,寒性病证要用热性药剂来进行治疗,热性病证要用寒性药剂来进行治疗;对于轻病,即用与其症状性质相反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重病,如果性质与症状相反,则要选用与其症状性质相同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坚实成块的病症,要用削弱它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侵入人体的风寒等外邪,要用驱除它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劳倦过度引起的虚弱之病,要用温养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郁滞不通的病症,要用宣散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滞留体内的病邪,要用峻猛的药剂予以攻治;对于干燥的病症,要用濡润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肢体拘急的病症,要用能使病情和缓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气机涣散不收或正气耗散的病症,要用收敛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精气虚损的病症,要用补益的药剂予以治疗;对于因过度安逸懒散而致的气血凝滞的病症,要用疏通气血的药剂予以治疗,同时要让患者多加活动;对于惊悸不安的病症,要用镇静的药剂予以治疗。此外,是用催吐法还是用泻下法,是用按摩法还是用药浴法,是以强劲之药逼邪外出还是以厚重之剂截击病邪,是开泄腠理还是发散表邪等等,都需根据实际情况而灵活选用,总之,是以合乎病情的需要并达到治疗的目的为其法度。

用与疾病症候性质相反的药剂进行治疗的方法,叫做“逆治”,也就是常说的“正治”;用与疾病假象性质相同的药剂进行治疗的方法,叫做“从治”,也就是常说的“反治”。用“反佐”之法来配伍药剂以治疗疾病的时候,反佐配伍的药物到底用多还是用少,则需依据病情的轻重来具体确定。

在用热性药物治疗外现假热之象而本质属寒的疾病时,需给热性主药中加入适量的寒性药物作为辅佐。这种用药的方法,称作“热因寒用”;反之,在用寒性药物治疗外现假寒之象而本质属热的疾病时,则需给寒性主药中加入适量的热性药物作为辅佐。这种用药的方法,称作“寒因热用”。同理,在治疗表现为壅塞不通的实证症候而本质却是虚证的疾病时,不但不能按照常规而去使用疏通之药,反而还应使用补益之剂。这是一种变通的用药之道,称作“塞因塞用”;反之,在治疗表现为通泄太过的虚证症候而本质乃是实证的疾病时,不但不能按照常规而去温补固涩,相反还要采用通利之法。这也是一种变通的用药之道,称作“通因通用”。医生如果必须采用这些方法去治疗相应的病症,则事先定要弄清其病的根由。采用“反治”之法治病的时候,所用药剂的性质看似与疾病之症状的性质相同,但其结果却并非加重了病情,而是治愈了疾病。究其原因,是由于药剂的性质与疾病的性质在根本上乃是相反的。“反治”的方法,还可用来破除积聚,可用来使坚结的病块溃散消除,可以使气机和顺,可以使疾病必愈。

对于热性病证,凡是用寒性药剂治疗而热证不但不退、反倒加重时,表明患者阴气不足,就应改用滋阴的方法予以治疗;反之,对于寒性病证,凡是用热性药剂治疗而寒证不但不退、反倒加重时,表明患者阳气不足,则应改用补阳的方法予以治疗。这样的治法,就是所谓“求其属”——即在用药之后病情反重时,便要从阴阳属性上推求病的实质以变通制宜的治法。

酸、苦、甘、辛、咸这五味之药进入胃中之后,经过胃肠的运化,都会分别首先归到各自易入的经脏之中。酸味之药是首先进入肝经,苦味之药是首先进入心经,甘味之药是首先进入脾经,辛味之药为首先进入肺经,咸味之药则首先进入肾经。某味药物服用时间一长,其相应的经脏之气就会增强,这是药物在人体内发挥生化作用的规律。但某味药物如果偏用过久,则相应的经脏之气就会由此偏盛,反而致使该经该脏过早虚衰,甚至使人过早死亡。

“理解应用”

本节所论,总的来说,是不同性味之药的功用与应用法则,而其应用法则,又全是广义上的治则(包括狭义的治则与治疗方法)。分而言之,主要为:其一,酸、苦、甘、辛、咸、淡六味之药(即所有药物)的不同功用;其二,“正治”的具体方法;其三,“逆治”的具体方法;其四,“求其属”的具体治法;其四,酸、苦、甘、辛、咸五味之药与五脏的关系。此外,还一再特别强调了两点:第一点是必须根据病情的实际来选择不同的治法并恰当用药,第二点是治病用药之际必须推因求本。

就具体的治则(包括治法)而言,本节可谓是对中医学全部的具体的治则治法的一个基本概括。也就是说,尽管后世至今,中医学具体的治则治法经长期发展而更丰富、更全面、更完善了,但基本的仍是本节所论这些。由此可知本节独具重要意义。

金·张从正在其《汗下吐三法该尽治病诠》一文中说:“或言《内经》多论(针)而少论药者,盖圣人欲明经络。岂知之理,即所谓药之理?”这一说法,早已为世所公认。那么,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岂知药之理,即所谓针之理?”当然,也是一切治病手段之理。

四、“原文”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曰:因其轻而扬之①,因其重而减之②,因其衰而彰之③。形不足者④,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⑤。其高者⑥,因而越之;其下者⑦,引而竭之;中满者⑧,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⑨;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訰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泻之。审其阴阳,以别柔刚;阳病治阴,阴病治阳;定其血气,各守其乡。血实宜决之,气虚宜掣引之。

“注释”

①因其轻而扬之:谓疾病初起而在表之时,要根据它还较轻的特点,采用发散的方法将其驱除出去。明·张介宾注:“轻者,浮于表,故宜扬之。扬者,散也(发散或使……被发散)。”

②因其重而减之:谓疾病严重而入里之时,须根据其已严重的特点,采用泻下的方法治疗。明·张介宾注:“重者,实于内,故宜减之。减者,写(泻)也。”

③因其衰而彰之:谓疾病正在衰退之时,就根据其正在衰退的特点,继续使用泻下的方法治疗,可将病邪迅速驱除,使人重现健康荣光。唐·王冰注:“因病气衰,攻令邪去,则真气坚固,血色彰明。”《灵枢·逆顺篇》:“刺其大衰,事必大昌。”亦是此意。彰,使动用法,这里是“使……荣光焕发”的意思。

④形不足:指身体虚弱、正气不足。

⑤味:指富于营养的饮食。

⑥“其高者”二句:谓病在膈上的,要用催吐法治疗,使病邪随吐而出。高,指膈上,上焦。越,明·张介宾注:“发扬也。谓升散之、吐涌之。”

⑦“其下者”二句:谓病在膈下的,要用疏导泻利的方法治疗。下,指膈下,下焦。引,疏导。竭,明·张介宾注:“祛除也。谓涤荡之、疏利之。”原注:“通利二便皆是也。”

⑧“中满者”二句:谓脘腹胀满的患者,要用健运消导之法予以治疗。中满,指脘腹胀满。泻,此指健运消导的治法。

⑨渍形以为汗:谓用药液浸泡患者的身体、使其发汗为治。原注:“渍,浸也。如布桃枝(应为桃叶)以取汁,或煎汤液以熏蒸。或表清邪重、药不能汗,或冬月天寒、发散无功,非渍形之法不能汗也。”

汗而发之:谓用发汗之法来祛除表邪。汗,发汗,谓用发汗法治病。发,发散(表邪)。

“其訰悍者”二句:清·薛雪:“此兼表里而言。凡邪气急剧者,按得其状,则可收而制之矣。”訰悍,比喻病邪急猛或发病急猛。按,指用药抑制病邪。收,这里兼有“收敛(谓使病势减退)”和“治疗”之义。

“其实者”二句:谓对实证患者,要用散法或泻法治疗。原注:“阴实者,以丁、姜、桂、附散其寒;阳实者,以芩、连、栀、柏泻其火。”实,指实证。散,散法,为用药以散解病邪的方法。泻,此泛指泻法。

柔刚:指柔剂与刚剂。一说:指人体、病证、药物等所具的刚柔特性。明·张介宾注:“形证有刚柔,肤色有刚柔,气味尤有刚柔。柔者属阴,刚者属阳。”

“阳病治阴”二句:谓对阳亢之病,当用滋补阴液之法治疗;对阴盛之病,当用补益阳气之法治疗。原注:“阳胜者阴伤,治其阴者,补水之主也;阴胜者阳伤,治其阳者,补水中之火也。”病,这里是“亢盛”的意思。

“定其血气”二句:明·张介宾注:“病之或在血分,或在气分,当各察其处而不可乱也。”乡,这里是“部位、范围”的意思。

血实宜决之:谓血分邪气盛实,应当用放血的方法治疗。实,指邪盛。一说指瘀血,亦通。决,明·张介宾注:“决,为泄去其血,如决水之义。”

掣引之:谓升提患者的正气。原注:“提其上升,如手挚物也。”一说:“谓导引其气”(明·马莳注)。

“译文”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说:疾病初起而在表之时,要根据它位浅而轻的特点,采用发散的方法予以驱除;疾病发展而入里之时,须根据它实而深重的特点,采用泻下的方法予以攻治;疾病已衰而减退之时,则应根据它正在衰退的特点,继续使用泻下的方法进行攻治,这样便可将其迅速除尽,而使患者重现健康荣光之色。身体虚弱的患者,要用温补正气的方法予以治疗;精气不足的患者,宜用丰厚的饮食进行补益。病在膈上的患者,需用吐法予以治疗;病在下焦的患者,则用疏导泻利的方法予以治疗;脘腹胀满的患者,要用健运消导的方法予以治疗;肌腠有邪而日久难愈的患者,可用药液浸泡其身而使之发汗的方法予以治疗;病在皮肤的患者,即用常规发汗的方法予以治疗;发病急猛的患者,先要用药制住病邪,使病势暂时减退,然后再作进一步的治疗;实证患者,要酌情选用散法或者泻法予以治疗。总之,治病的时候,首先要仔细辨别其证的阴阳属性,然后据以确定用药的温补与攻泻。对于阳气亢盛的疾病,应当用滋补阴液的方法予以治疗;而对于阴气亢盛的疾病,则应当用补益阳气的方法予以治疗。同时,又要注意分清病邪是在血分还是气分,一定要首先将病邪控制在各自的范围之内。如果病在血分而又盛实,应当采用放血的方法予以治疗;如果病在气分并已使正气虚衰,则应采用升阳补气的方法予以治疗,就像手拿一物向上提起一样,务必要使阳气恢复,方能取得应有的疗效。

“理解应用”

本节内容,是指出了不同程度、不同部位、不同原因、不同性质之病的相应治则,体现了中医治病乃以扶正祛邪为旨归的精神。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所论治则是以不同的角度为前提的,而事实上彼此之间既广泛交叉,又密切联系。所以,认识时固应如此,应用时则务须综合而又灵活。

《内经·至真要大论》中还有一段与本节相类而又可以互补的纲领性重要论述,李中梓亦未撷取,兹录以为充,并供参考。其为:“从内之(发展到)外者,调其内;从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之,其次平之,盛者夺之,汗之下之,寒热温凉,衰之以属,随其攸(所)利。无积者求其藏(脏),虚则补之,药以祛之,食以随之,行水渍之,和其中外,可使毕已(愈)。”

五、“原文”

《素问·五常政大论》曰①: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②,固宜常制矣③。大毒治病④,十去其六;常毒治病⑤,十去其七;小毒治病⑥,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⑦。无使过之⑧,伤其正也。不尽⑨,行复如法。必先岁气,毋伐天和。

“注释”

①五常政大论:见第二章第四节注①。

②有毒无毒:指性用峻猛与性用平和的药剂。

③常制:常规;法度。

④大毒:指性用峻猛的药剂。

⑤常毒:指性用不猛也不弱的药剂。

⑥小毒:指性用较弱的药剂。

⑦尽之:谓余病去除净尽。

⑧无使过之:谓任何药剂都不能用之过度。

⑨“不尽”二句:谓病邪如果没有去除净尽,就需再依上述方法治疗。原注:“食养而犹不尽,再用药如前法以治之。”

岁气:运气学说中司(主)岁的中运之气。清·张志聪注:“必先知岁运之盛衰,衰则补之,盛则泻之。补则从之,泻则逆之。”

毋伐天和:谓不要违背天时用药而伤害病人的平和之气。伐,伤害。

“译文”

《素问·五常政大论》中说:疾病的时间有长短的不同,方剂的配伍有大小的差异,所以性用峻猛与性用平和之药在应用当中,理所当然都各有法度。用性用峻猛的药剂治病的时候,待到病去六成即应停用;用性用不猛不弱的药剂治病的时候,待到病去七成即应停用;用性用较弱的药剂治病的时候,待到病去八成即应停用;用性用平和的药剂治病的时候,待到病去九成即应停用。治病时候药剂无论性用怎样,一旦停用,接着就要让患者用谷肉果菜和适宜的饮食进行调养,这样,余下的病邪就会去除净尽。应当注意的是,无论是性用峻猛还是性用平和之药,都不能用之太过,否则就会反伤患者的正气。用药治疗和饮食调养之后,病邪如果仍然没有去除净尽,可再用上述方法予以治疗,直到病愈为止。在此还应特别注意的是,治病前务必先要弄清岁气的情况,不要违背天时用药而伤害了患者的平和之气。

“理解应用”

本节的宗旨,是在论述性用峻猛与平和之药的应用法则,同时,也论述了药后食养的作用和必要。此外,还强调了用药不可太过与必先弄清岁气的道理及其原因。

药剂的峻猛、平和,需结合药物学中的“气味”(指性味)理论来深入认识;而其应用,既要切合病情的需要,也要结合患者的体质,因为个化的患者,其体质的差异实在是非常大而复杂的。至于食养,个化的情况同样复杂不一,医者与患者都应具体对待。

六、“原文”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曰①:黄帝问曰:妇人重身②,毒之如何③?

岐伯曰:有故无殒④,亦无殒也。

帝曰:愿闻其故何谓也。

岐伯曰:大积大聚⑤,其可犯也⑥,衰其大半而止⑦。

“注释”

①六元正世大论:《素问》第七十一篇篇名。清·张志聪注:“此篇论六气(风寒暑湿燥火)主司天于上、在泉于下,五运之气,运化于中,六气纪步为加临之六气以主时,五六相合以三十年为纪,再纪而为一周,故名‘六元正纪大论’。”六元,指风、寒、暑、湿、燥、火六气。正纪,指六元(六气)的演变规律。

②重(chón音虫)身:指怀孕。《素问·奇病论》唐·王冰注:“重身,谓身中有身,即怀妊者也。”

③毒:峻猛之药。这里用作动词,义为“用峻猛之药治病”。

④“有故无殒”二句:谓(怀孕的妇女)如果患的是需要攻治的病,则用峻猛之药治疗,不但胎儿不会受到伤害,就是孕妇自己也不会受到伤害。故,病,此指需要攻治的病,亦即较为严重的病。原注:“故者,如下文‘大积大聚’之故。有是故而用是药,所谓有病则病当之。”殒,这里是“被伤害”的意思。“有故无殒”的“无殒”,所省主语为“胎儿”;“亦无殒也”和“无殒”,所省主语为“孕妇”。

⑤大积大聚:指大的积聚之病。其病总而言之,为腹内或痛或胀的积块;分而言之,凡腹内包块明显、痛胀较重、固定不移者为积,凡腹内包块隐现、攻窜痛胀而位置不定者为聚。

⑥犯:谓攻治。

⑦衰:使动用法,使(病)衰减。注按:《内经》中本句之下有“过者死”一句。因为重要,是对孕妇“大积大聚”之病用药时的一个大忌,故译文据补。

“译文”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中说:黄帝问道:妇女怀孕以后,用性用峻猛的药剂治疗可不可以?

岐伯回答说:怀孕的妇女所患的病,凡是需要攻治的,就可以用峻猛的药剂治疗。这样的时候,不但胎儿不会受到药物的伤害,就是孕妇自己也不会受到药物的伤害的。

黄帝又问道:我希望知道你所说的需要攻治的病指的是什么病。

岐伯回答说:像大的积聚这样的病,就是需要攻治的病。不过,这样的病虽然可用攻治之法治疗,但应注意,待到使病衰减到大势已去的时候,就需立即停止用药,否则即为用药太过。用药太过,则胎儿必死。

“理解应用”

本节讨论的是孕妇有病、可否使用峻猛之药的问题,答案为:可。理由正如李中梓原注所说的那样:“所谓有病则病当之”。但要特别注意一点,即“衰其大半而止”,因为“过则死”。上节中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则止);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则止);小毒治病,十去其八(则止)”;又说,“谷肉果菜,食养尽之”。对于患病的孕妇,无论用何种峻猛之药,恐怕最多只能比照“十去其六(则止)”的原则,故这里将“衰其大半而止”译为“待到使病衰减到大势已去的时候,就需立即停止用药”,应当是合乎《内经》的精神与实际情况的,而应用当中,更需慎重,这又应是一法则。

“附录”

秦伯未先生在其《内经知要浅解》一书中,对于本章所论的治则及后世所作的发展补充进行了总结以后,列了一个总表,并写有“附注”。我们深以为条理清晰、切合实际,对理解应用中医学的治则大有裨益,故冒昧原录于此。

病症[]总的治法正治反治病因外感——风、寒、暑、湿、燥、火、疫……

内伤——情志、劳倦、饮食、虫积……

病型虚劳者温之(疲劳宜温养)燥者濡之(枯燥宜滋润)散者收之(耗散宜收敛)惊者平之(惊惕宜镇静)

实坚者削之(坚满宜克伐)结者散之(结聚宜消散)急者缓之(拘急宜舒缓)逸者行之(静逸宜活动)留者攻之(积滞宜排除)

病所虚表形不足者温之以气(如补气建中、益胃升阳等)其訰悍者按而收之(如固表敛汗、涩肠止泻等)

里精——精不足者补之以味(如滋肾填精、益髓补脑等)

气——气虚宜挚引之(如升举气陷、血脱益气等)

阴——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如滋阴退蒸、甘咸养阴等)

阳——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如温补命火、扶元回阳等)

实表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如辛温解表、清疏透邪等)其在邪者渍形以为汗(如芫荽透疹、桃叶取汗等)

里上焦因其轻而扬之(如宣肺化痰、微辛疏散等)因其高而越之(如酸苦涌泄、烧盐探吐等)

中焦中满者泻之于内(如散郁除痞、健运分消等)

下焦因其重而减之(如消积导滞、攻逐水饮等)其下者引而竭之(如润肠通便、急下存阴等)

血分血实者宜决之(如活血通经、散瘀消等)(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损者益之,包括塞因塞用)(客者除之,包括通因通用)(因其衰而彰之)(其实者散而泻之)

“附注:此表内容限于本篇(指本章)记载,不够全面;为了分类,也不能避免偏于片面。如‘客之除之’,是指一般外感,现在作为提纲;‘逸者行之’,在虚症(证)和实症(证)都可发现,以常见者多气血凝滞,就归入实症(证)方面。又如‘訰悍者按而收之’,注解颇不一致。从字面来说,訰悍似属实症(证),但一般訰悍症如吐血、泄泻、大汗等多属虚症(证),即使因实症(证)而引起的不能制止的吐血、泄泻、大汗等,到严重状态时,外表多呈虚脱现象,故最后考虑,置于表虚一门了。

胸腹胀满症,倘然求得病因是‘食’,在病型所指示的就是‘留而攻之’;在病所(即病位)方面,可分别在于上焦的,依照‘因其高而越之’,使用催吐(法);在于中焦的,依照‘中满者泻之于内’,使用消运(法);在于下焦的,依照‘其在下者引而竭之’。使用泻下(法)。又如,病人主诉头晕、形瘦、气短、肢软,倘然求得病因是‘劳倦’,在病型所指的就是‘劳而温之’,在病所可分别其属于哪一方面的虚弱而采用适合的补养。如果再有心悸、失眠的,则依‘惊者平之’例,助以镇静;有多汗遗精的,则依‘散者收之’例,助以收涩;再有疲劳过度、兼见虚热,则依‘寒之而热者取之阴’,助以滋阴退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