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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记载寺庙观宫所拥有的土地财产情况

由于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宗教的重视,许多寺庙观宫得到了皇帝、大贵族、官府的大量赏赐和民间信徒的大批捐赠。为了使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免遭流失,并纪颂赏赐者、捐赠者及为寺庙积累了大量财富的前代僧侣的功德,拥有大量土地和财产的寺庙观宫,往往将土地财产等有关情况写成碑文勒石立碑,公诸于众。如元代的《大护国仁寺恒产之碑》记载:

初,至元七年(1270年)秋,昭睿顺圣皇后于都城西高良河之滨,大建佛寺而祝厘焉……中宫乃斥妆奁、营产业以丰殖之。已而效地献利者随方而至,物众事繁,建总管府统于内,置提举司、提领所分治于外。至大元年(1308年)……罢总管府,建会福院……凡径隶本院若大都等处者,得水地二万八千六百六十三顷五十一亩有奇,陆地三万四千四百一十四顷二十三亩有奇,山林、河泊、湖渡、陂塘、柴苇、鱼。竹等场二十九,玉石、银、铁、铜、盐、硝、碱、白土、煤炭之地十有五,栗为株万九千六十一,酒馆一;隶河间、襄阳、江淮等处提举司、提领所者,得水地万三千六百五十一顷,陆地二万九千八百五顷六十八亩有奇,江淮酒馆百有四十湖泊、津渡六十有一,税务、闸坝各一。内外人户总三万七千五十九,实赋役者万七千九百八十八。殿宇为问百七十五,灵星门十,房舍为间二千六十五,牛具六百二十八,江淮牛之隶官者百三十有三。

元代的云南《太华山佛严寺常住田地碑记》记载:

我恩师玄鉴和尚,于安宁州安登庄、和尚庄、新生甸三庄,自备价银所买田地,以及有自行开挖丘亩数目,历年久远,恐有隐遗,凡各分板田、秧田、陆田四至,并秋粮、夏税子粒各项,一一开载清晰,特为碑记,以志不朽。

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以价银三百七十两,买到安登庄人李阿黑、张保、江茂等绝嗣民田三顷,凡板田八十九亩七分,秧田五十五亩二分,共一百四十四亩九分,收租粒八十三石八斗……

又如,在著名的浙江宁波鄞县阿育王寺舍利殿东壁上,镶嵌有刻于唐太和二年(833年)、由范的行书的《阿育王寺常住田碑》(全称《大唐越州都督府郧县阿育王寺常住田碑》),碑高2.7米,宽1.35米,碑文共2060字,根据碑文记载,阿育王寺初创于晋武帝太康元年(282年),南朝宋文帝元嘉二年(425年)赐给寺庙塔墅常住田,南朝梁武帝普通三年(523年)又赐额《阿育王寺》和《阿育王山》,从此,常住田就成为阿育王寺的寺产,由寺僧种植或收田赋。伊斯兰教同样也有此类碑刻,如河南孟县桑坡清真东寺中所存的刻于清道光六年(1826年)的《清真寺新置学田碑记》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