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果敢刚毅:司马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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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分封遗祸

司马氏本身为河内(今河南省)士族,司马懿掌握魏国权力之后又改变、利用了九品官人法,使司马氏本身在官品起家上就得到了好处。如司马懿的儿子司马伷起家为四品的宁朔将军,监守邺城。司马炎当初也以贵公子当品,乡里莫敢与为辈。司马炎当上皇帝后,承袭其前辈争取士族的做法——其前辈争取士族是为了夺取曹氏政权,而司马炎这么做则是为了经营政权,促成和巩固士族政治。但这只是他设想经营统治的一个方面,或谓之“一翼”,他同时还营造了另一翼,这就是分封诸王,以形成两翼齐鼓的势态。

有的学者认为,晋武帝司马炎是接受了臣属的建议才这么做的,如刘颂曾上表说:曹魏“圈闭亲戚,幽囚子弟,是以神器速倾,天命移在陛下。”因而晋应该“裂土分人,以王同姓。使亲疏远近不错其宜,然后可以永安”。甚至举出陆机的话:“使万国相维。以成盘石之固,宗庶杂居,而定维城之业。”这就有失恰当了。司马炎大封诸王是其登基之时就做了的事情。如果说刘颂的话兴许对司马炎其后不断加强宗王们的权限势力还起过作用,那么陆机是在平吴之后10年即太康末年到洛阳的,晋武帝这时已行将去世,怎么还会受陆机的影响呢?陈寿的《三国志》是晋武帝泰始十年以后才开始编著的,因此他有关魏国宗王政策的议论也不大可能对晋武帝的分封诸王产生什么直接的影响。

应当说,蔡东藩在他成就《西晋演义》时的见解和今人范文澜先生的推断较为站得住脚。范文澜先生在他的《中国通史》第2册中写道:“晋武帝亲自看到魏国禁锢诸王,帝室孤立,司马懿父子结合士族,夺取曹氏政权的事实,因此,他违反秦汉以来虚封王侯的惯例,恢复周朝的分封制度,大封皇族为国王,希望这些诸王屏藩帝室,对抗士族中的野心家。”蔡东藩的见解与此相类。

关于晋武帝登位旋即大行分封,到底依据什么,史无记载。我们只能推断他主要源于对魏国宗王政策失败的耳濡目染与思考。那么他的作法是否成功,使得江山永固了呢?历史早早作出了回答。

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公元265年)十二月壬戌日。晋王司马炎“受禅”于魏元帝曹奂,于丙寅日登基为帝,史称晋武帝,改元为泰始。

丁卯日,即封皇叔祖司马孚为安平王;皇叔父司马干为平原王;司马亮为扶风王;司马伯为东莞王;司马骏为汝阴王;司马肜为梁王;司马伦为琅王牙王;皇弟司马攸为齐王;司马鉴为安乐王;司马机为燕王;皇从伯父司马望为义阳王;皇从叔父司马辅为渤海王;司马晃为下邳王;司马瓖为太原王;司马珪为高阳王;司马衡为常山王;司马文为沛王;司马泰为陇西王;司马权为彭城王;司马绶为范阳王;司马遂为济南王;司马逊为谯王;司马睦为中山王;司马陵为北海王;司马斌为陈王;皇从父兄司马洪为河间王;皇从父弟司马楙为东平王。

从祖父辈一直到自己的从父弟,晋武帝司马炎一下子分封了27位宗王。

两汉及曹魏都曾分封诸王,但是两汉,尤其是曹魏,对受封之王采取了许多限制措施。受封之王不能进入朝廷的权力中心,参与朝廷的议政和决策,手中更不准掌握军权,因此,受封之王仅仅是受封邑者,享受到的只是较高的经济利益。当初才华盖世的曹植没能争得曹操的嗣位权,被曹丕即位后遣外为侯、王,他只能以一次次的上疏陈述自己的治国之见,曹丕不予采纳,最后他在郁郁不得志中死去。

晋武帝的分封宗王则不然,受封之王往往是爵位同官位并得的。他们或以侍中、诸公、中书监、中书令的身份参与朝廷的议政、决策,或以录尚书事的身份,代表晋武帝行使行政权力,或以将军、刺史、都督军事的身份出镇地方,对州郡行使行政权和军事统率权。而且受封诸王起初都留居京师,咸宁三年(公元277年)多数才被遣至各自的受封之地。

《晋书·地理志》记载:晋武帝泰始元年,封诸王以郡为国。邑两万户为大国,置上中下军,兵五千人;邑万户为次国,置上、下军,兵三千人;五千户为小国,置一军,兵一千五百人。

这段记载说明的只是诸王国本身的等级与置军情况,并未涉及受封之王的官职与握军情况。

司马孚为司马懿的次弟,司马懿死后,他在司马氏家族里辈分最高。他有忠魏之心,司马懿专权时,他不参与废立之事,高贵乡公曹髦被杀,惟他敢枕尸于股而恸哭。司马师、司马昭因他属尊,不敢相逼。晋武帝驱曹奂登位,他又泣牵曹奂手,申表忠魏之心。晋武帝不但不敢把他怎么样,反而首封其为王。并晋太宰、持节、都督中外诸军事,因此司马孚是受封诸王中首先同时握有“中央级”军政大权的人。但从史载看,司马孚虽在其位,却没有行其权、谋其政。

晋武帝司马炎在位期间,除了司马孚之外还授予其他约16位宗王以军、政权力(27位宗王中,有的早亡,当然不在授予之列)。

义阳成王司马望,泰始二年晋太尉,中领军如故,后官至大司马。

竞陵王司马楙,泰始初年为散骑常侍、尚书。

太原成王司马辅,曾为卫尉。

下邳献王司马晃,泰始九年拜尚书,迁右仆射。

高阳元王司马琏,泰始六年拜尚书,迁右仆射。

彭城元王司马植,咸宁中年拜国子祭酒,太仆卿、侍中、尚书。

高密文献王司马泰,太康初年为散骑常侍、前将军、尚书左仆射。

新蔡哀王司马腾曾任宗正、太常。

范阳王司马虓,咸宁年间为散骑常侍,迁尚书,后官至司徒。

任城王司马济,咸宁年间拜散骑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

平原王司马干,太康末年拜光禄大夫,加侍中。

琅邪王司马伷,泰始初年为尚书左仆射,抚军将军。平吴后拜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扶风王司马骏,太康初年拜骠骑将军,开府、持节。

齐王司马攸,咸宁年间分别拜为司空、侍中,太子太傅。

汝南王司马亮,咸宁年间任侍中、太尉、录尚书事,领太子太傅,后又转任大司马。

成都王司马颍,太康末年拜越骑校尉、加散骑常侍、车骑将军。

需要说明的是,这16位宗王,有的是袭位或后来受封的,不属于司马炎登基首封的27王。

咸宁三年,时任卫将军的杨珧和时任中书监的苟勖见到齐王司马攸在朝野当中威望很高,担心太子司马衷将即的皇位可能旁落,就依据司空裴秀所立的五等封建之旨,一起上表晋武帝说:

“古者建侯,所以藩卫王室,今吴寇未殄,方岳任大,而诸王为帅,都督封国,既各臣其统内,于事重非宜。又异姓诸将居边,宜参以亲戚,而诸王公皆在京都,非捍城之义,万世之固。”晋武帝大概这时也已稳约感到宗王势力在京都发展有所不利,于是他下诏遣当时多在京都的诸王就国,并对封国制度和封国置军制度进行了改革与调整。

晋武帝首先规定了受封限制,规定非皇子不得为王,把封国资格规定为自己的直系血统,其次实行推恩分封。他规定“诸王之支庶,皆皇家之近属至亲,亦各以土推恩受封。其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为公,承封王之支子为侯,继承封王之子为伯。小国五千户以上,始封王之支子为子,不满五千户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皆为男,非此皆不得封。”这样一来,诸王的子孙后代不仅不可能再永袭王位,而且封爵越往后越小,就难以成什么抗衡势力了。又其次,晋武帝规定“大国始封之孙罢下军,曾孙又罢上军,次国始封子孙亦罢下军,其余皆以一军为常。”这样又使原来的封国置军处于不断削减的势态。

从理论上看,晋武帝司马炎的这些想法和措施可谓深谋远虑,可也就是这点又显示了他的所失。他上述想法的实现是要以相当长的时间为前提的,诸王的子孙更替绝非几年十几年的事情,所以,待他所设想的结果实现时,他已不在人世了,而这种结果也不可能实现。他生前埋下的诸多隐患接踵而起:愚钝太子即位无力把握朝政;后党、外戚争权;权臣各为己利参与其间,各扶植、利用宗王势力到争权目的;各宗王也就趁机在自己的封国上招兵买马、招降纳叛。其势不仅未像晋武帝所设想的那样被逐步削弱罢减,反而急剧扩大。

晋武帝在推行宗王分封的同时,也并行宗王出镇,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宗王本来除封爵外,还被委以军政之任,这样他们拥兵出镇州郡就在所难免。

宗王出镇,拥兵于州郡,的确渊于司马氏向魏夺权。曹操、曹丕乃至曹叡时代,都未曾有过宗王拥兵出镇地方的先例,因那时的宗室只有封爵而无军政之职和军政之权。司马氏父子在“嘉平政变”中取得朝政大权之后,开始在地方、军队中安插子弟、亲属,以掌握地方、军队,加固自己的权位。如司马昭曾以安东将军、持节,镇许昌,后又督都淮北诸军事,兼中领军,镇洛阳。司马孚曾西镇关中,统诸军事。司马望曾任征西将军、持节,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在任达8年。司马骏曾任平南将军、假节,都督淮北诸军事,后转安东大将军,镇许昌。司马亮曾任左将军,加散骑常侍,假节。出监豫州诸军事,后又转镇西将军。司马伷曾任宁朔将军,监守邺城,后改任右将国,监兖州诸军事,又任兖州刺史。司马遂曾任北电朗将,督邺城诸军事。

但这还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宗王出镇,因为上述各位在当时都没有被封王,司马氏当时也还没存封王的名分。

真正的宗王出镇无疑只有在晋武帝司马炎登皇位才出现。晋武帝当政时期,宗王出镇的情况大致如下:

琅王牙王司马伯在晋武帝登位后,留任左将军,监兖州诸军事,后迁镇东大将军、假节,都督徐州诸军事,镇下邳。太康元年,加侍中,并督都青州诸军事。

燕王司马机,咸宁初年任镇东将军、假节、青州都督。

扶风王司马骏,在晋武帝登位后,留任都督豫州诸军事。迁使持节,都督杨州诸军事。转任镇西太将军、使持节,都督雍、凉等州诸军事,镇关中。

梁王司马肜,泰始元年受封后任北中郎将,督邺城诸军事。太康中年,监豫州军事。加平东将军,镇许、昌。顿之,以本官监青、徐州军事,晋封安东将军。

齐王司马攸,太康三年以大司马都督青州诸军事,未及行,病卒。

太原成王司马辅,咸宁三年,监并州诸军事。

下邳献王司马晃,泰始九年为使持节,都督宁、益二州诸军事,因病未行。后任镇东将军,都督青、徐二州诸军事。

高阳王司马珪,泰始四年任北中郎将,都督邺城诸军事。

高密王司马泰,泰始元年为兖州刺史,加鹰扬将军。咸宁元年,转安北将军,都督邺城诸军事,迁安西将军,都督关中军事。

范阳王司马斌,咸宁年间任安南将军,持节,都督豫州诸军事,镇许昌。

济南惠王司马遂,晋武帝登基后留任北中郎将,都督邺城诸军事。

汝南王司马亮,泰始元年任镇西将军、持节,都督关中雍、凉诸军事。咸宁三年,任镇南大将军,都督豫州诸军事。

楚王司马玮,太康末年以镇南将军,都督荆州诸军事。

赵王司马伦,咸宁中年以平北将军,都督邺城守事。

秦王司马柬,太康十年曾任镇西将军、西戎校尉,假节。

淮南王司马允,太康十年以镇东大将军、持节,都督扬、江二州诸军事。

晋武帝在位期间,大致有以上17位宗王出镇州郡,范围近乎达到全国各地,所统率的军队在全国军事力量中也占很大比例。

不论是留居京城的宗王,还是出藩或镇外的宗王,在晋武帝时代都没有挟制皇帝的倾向,没有在外藩私自发展势力,或拥兵自重,威胁朝廷。因为晋武帝到底还能把握朝政大权,能坐镇京师,指挥天下。他所营遭的“两翼”——士族和宗王,还基本处于相互制约、互为平衡的状态之中。因此他在位二十多年,国家亦基本处于稳定发展之中,以至出现了中国历史上不多见的和平繁荣年景——“太康之治”。

问题在于晋武帝埋下了隐患。太熙元年(公元290年)四月,晋武帝去世,他的儿子司马衷即位。司马衷根本没有能力把握朝政。他眼睁睁地看着宗王势力急剧发展起来,压过了朝廷当中原先占据优势的士族势力,成为左右朝政的绝对力量,以至后来他自己都被赵王司马伦废黜,赵王司马伦做起了皇帝。而这时出镇州郡或在封地的宗王们也在大肆发展力量,成为实质上割据一方的独立势力。司马衷连自己的皇位都维持不了,更没有能力辖制割据地方的宗王。于是这些手握重兵的宗王打着清君侧的旗号,实质上是欲将朝廷大权揽为己有,而展开了混战,造成了长达16年的“八王之乱”。西晋王朝由此元气大伤,眼见得迅速衰落。

因此,晋武帝苦心营造士族势力和宗王势力的“两翼”,希冀这两翼能互相制约、共处平衡,从而使朝政能处于平稳,使司马氏的江山永固,只是一场空想而己。

那么,倘若晋武帝没有这样去做,而是采取了其他方式,他的晋王朝是否就可传之万代了呢?不可能。苦心防范却又防不胜防,到头来还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这实质上是每个封建帝王、每个封建王朝都无法跨出的“怪圈”。

周朝分封诸王后,诸王架空皇帝而失天下,东汉以大臣拥兵变诸侯而失控丢江山。曹魏以为其能吸取教训,虚封诸王,严控拥兵镇外的大臣、将军。大权独揽于帝室,谁知又在朝政中出了漏子,司马氏集团就崛起于朝廷之中。几经搏击,司马氏结合在野的士族势力,终于击败在朝的官宦势力,将朝廷的军政大权一步一步地揽了过去。帝室孤立,诸王远政,拥兵镇外的大臣、将军或被撤换,或因孤立无援不敌司马氏率领的中央大军而被剿灭,于是乎魏帝最后变成孤家寡人,毫无挣扎之力。高贵乡公曹髦最终只能率殿中宿卫苍头官僮鼓噪而出去与司马昭相争,形同蚍蜉撼树。

司马炎显然又在“吸取教训”。他的顾及可谓“全面”。为避免曹魏最后出现的帝室孤立现象,他重取周代的分封制度,大封宗室为王,且赋予政、军之权,希望宗室之王能对抗如当初司马氏一样的在中央政权中崛起的权臣,以屏藩帝室;又为避免周代出现的诸王不驯、终压天子的现象,他促成、巩固了一个以士族为主要成分的朝政机构,以制肘可能产生的宗王棱主夺权。

司马炎当然不可能懂得事物运动对立统一的矛盾法则,不可能明白任何一种平衡都是暂时现象。他可以运用自己作为皇帝的权威来调节、维持他的“两翼”平衡,但也只是使之持续的时间长一些而已,因为他不可能真的长命万岁,万万岁。何况他还犯了一个至为重大的错误:所选的“接班人”昏钝、无能。调节因素不存在了,“两翼”很快失衡,宗王势力占据上风,随之统占全盘。西晋王朝由此走向混乱、衰亡。到了继之而起的东晋王朝,士族势力卷土重来,王、庾、桓、谢四大士族集团又先后专擅朝政,东晋王朝几乎是随着王、庾、桓、谢四大士族轮流专权的局面的结束而告终。

由此看来,选择“接班人”的问题似乎是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接班人”如果选得精明强悍,有远见卓识,有统军理政之能,王朝就能延续。但是将天下安危系于一人之身,这本身就是个险而又险的“走钢丝”,而且至高无上的皇位,不论是宗族势力还是他姓势力都在觊觎,皇帝处境之艰危可想而知。他防了内防不了外,防了此防不了彼,防了自己一代防不了下一代。虽殚精竭虑,机关算尽,却没有一个朝代能像其创建者,像其有幸继承者们所设想的那样享国永年的,区别只是长一点,短一点而已。

晋武帝同样不可能迈出这个“怪圈”,而且由于他生前所埋置的隐患太大、太多,西晋王朝在他身后才勉强维持了23年。

但是,如果以为州郡兵的作用可以大到制服“八王之乱”乃至能够使刘渊、石勒、汲桑、王弥等人无法起兵等等,就与历史实际情形不符了。“八王之乱”是晋武帝推行宗王政治、扶植宗王势力的结果。这些宗王到晋惠帝时期已成为朝廷难以辖制的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他们或把持朝政,或手握重兵,皇帝都成了傀儡,区区的郡州之兵怎能与之抗衡?怎能制服他们?州郡兵总是要由人率领的吧?这些率领州郡兵的人得由朝廷指派,或由朝廷授命时任州郡长官的人兼领。而这些人总不会存在于政治真空当中,他们在诸王先后把持朝政的情况下总是依附于某个政治、军事势力的。即使有些州郡兵首领想搞独立,但可以推想,他手中军事力量,是绝对无法同宗王们统率的中央大军和受封国中的部队相抗衡的。所以,州郡兵在一个区域内对某种反叛势力之风初起予青萍之末时尚有一定的镇制作用,倘若反叛势力之风已成了大气候,它的镇制作用就微乎其微了。

至于刘渊、石勒、汲桑、王弥等人起兵,那是晋王朝在“八王之乱”中开始衰败的必然结果,属于“皇帝轮流做”的封建王朝更替过程中在劫难免的事。一个王朝衰败了,就会有人起来建立新的王朝,这更不是州郡兵罢撤与否能左右的。

同样道理,如果晋武帝听取群臣劝谏而没有罢撤州郡兵,刘渊、石勒、汲桑、王弥等人在其起兵之初,可能会受到州郡兵的一定程度的扼制,但时下天下已乱,王朝已衰,州郡兵的作用到底能有多大,是一目了然的。

总之,晋武帝在平吴之后罢州郡兵,这对减轻百姓负担来说无疑有益处,而对州郡的地方稳定与治安来说则显然有不益之处。无视州郡兵的作用和夸大其作用,都不是精当见解,都与历史实际情况有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