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晏子原来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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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礼仪之用,简易为适

“原典”

晏子曰:古者圣人,非不知能繁登降之礼,之规矩之节,行表缀之数以教民,以为烦人留日,故制礼不羡于便事。

“古句新解”

晏子说:“古代的圣人,并不是不知道怎样把升降揖让之礼搞得尽量繁琐、把各种规矩制定得尽量严格、把各类奖罚标准立在民众面前以教育民众,而是觉得这样做会使人麻烦且耽误时间,所以圣人制定礼仪只为便利而不要多余。”

晏子认为,礼的本质不在繁多,而在简易,符合实际,提倡节俭朴素而反对讲究奢侈排场。

中国自古就称礼仪之邦,其实这言不虚,翻开古代《礼记》,其中的礼仪之说,真可谓是冗繁复杂。不说别的,单单就丧葬之礼便可见一斑。

《礼记》说,人死之后,身必归土,就成了鬼魂,子女只有行孝道,鬼魂才能安宁。孟子说,只有施行了应有的礼节,才能算得上真正的尽孝,荀子也说,父母在世的时候,对他们很重视,但父母死了之后,就对他们轻慢了,这是很无知的,是奸人之道,叛逆之心也就更大了。古人提倡重丧,除痛哭流涕之外,还要做到形销骨立,厚葬成风。

哭泣无时,不相更代,披缞系绖,垂下眼泪,住在守丧期所住的倚庐中,睡在草垫上,枕着土块。又竞相强忍着不吃而任自己饥饿,衣服穿得单薄而任自己寒冷。使自己面目干瘦,颜色黝黑,耳朵不聪敏,眼睛不明亮,手足不强劲,因之不能做事情。人死了,哀惋痛惜,人之常情。祭奠以作永远的告别,居丧以告慰逝者的英魂,活着的人能从这些仪式中感受到人世的温暖和亲情。丧葬的本义是人道。但具体的丧葬行为,却与人道相悖甚远。古时,王公大人办理丧葬,必定是大棺套中棺,皮革裹三层,随葬的璧玉准备好,加上戈剑鼎鼓壶大盆,刺绣衣服和白练,车马的缨络上万件,车马女乐也都准备齐全,还必定要除清墓道,修建的陵墓比山陵还要高。如此巨额的钱财是从何而来?自然是用百姓的血汗换来的,就这样轻易地埋到地下,更加剧了百姓生活的贫困。现在,有的人不以古人为鉴,并做出一些错上加错的蠢事。有权的迫令职员下属为自己过世的亲人披麻戴孝;有钱的大肆修陵凿墓,不知用这些钱来为社会多行善事。这足以令人深省。古时候居丧的方式,更无人道可言。无论是否真的哀痛,也无论是否心甘情愿,都必须按既定的程式行事:哭泣不分昼夜以致声咽,披麻戴孝痛哭流涕,守在墓旁边的茅屋里,睡在茅草上并枕着土块,还要相互强制着不进食而挨饿,少穿衣服而受冻,弄得脸色又黑又黄,消瘦不堪,耳朵听不清,眼睛看不明,手脚无力,不听使唤。

《礼记》记述丧礼的要求,父母死后,孝子应该穿着斩绒(音“衰”)衣服丧,披麻戴孝。《周礼》上说,君王设祭的时候,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在营造坟墓时,天子所用的树为松,坟高三仞,诸侯则一半。汉代之时,人们讲究厚葬,尽管没有哀痛之心,但注重奢侈,因为厚葬,死者亲属扬名于世,所以后人经常效仿,有的人甚至卖屋厚葬。厚葬之风,在古代也已经相当盛行了,考其原因,是孝的文化思想推动的缘故。

按照丧礼,国君、父母、妻子、长子死了,要服丧三年;伯父、叔父、兄弟死了,要服丧一年;族人死了,要服丧五个月;姑、姊、舅、甥死了,都有几个月的丧期。这些都是应该废止的。早在二千多年前,圣者墨子就对此痛加指责:厚葬在王公大人家中,棺木必定要多层,葬埋必定要深厚,随葬的文绣必定要繁富,坟墓必定要造得高大;这种情况在匹夫贱民家里也存在,他们竭尽全力不惜倾家荡产;在诸侯豪族家中,死人身上装饰着金玉珠宝,裹束着丝绸绶带。并把车子、马匹埋葬在墓穴里,还要多多制造帷幕帐幔,钟鼎和鼓、几筵、酒壶镜鉴、戈矛宝剑、羽旄旗帜、象牙皮革,将这些东西放到死者寝宫一起埋掉,内心才满足。至于生者陪死者而葬,天子、诸侯死了杀掉的殉葬者,多的几百,少的几十;将军、大夫死了杀掉的殉葬者,多的几十,少的也有好几人。若此风盛行,国家必定贫穷,人口必定减少,刑法政事必定紊乱,生命将在这样血腥的习俗中变得灰暗无光。

到了西汉后,法律认可居丧之期定为三年,在社会上大力推行了起来。这里就有必要提到“丁忧”,丁就是人丁、子女,父母生了子女,就是添丁。既然子女要为父母守孝三年,那么,在朝廷里做官的人,就要请假回家服丧,这就是“丁忧”。“丁忧”也叫做“丁艰”,古礼规定,在三年丁忧期间,做官是不可以的,应酬更不可以,只能在父母的坟前搭个小棚子守墓,不能唱歌弹琴,不能吃肉喝酒,睡草席,枕砖头,吃的是粗茶淡饭,穿的是素衣,不得洗澡、剃头、刮胡子,这样才算克尽孝道。

人难免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但无论是泰山或是鸿毛,死后却都一样,都是化作一股轻烟、一堆白骨。人来自于自然,又回归于自然,这是自然的法则。但有些人却不信这个,偏偏要与自然规律较劲儿,总想弄个长生不老、不死之类的,所以中国古代炼丹术特别发达,寻求长生不老的人也特别多。实在抗不过死,怎么办?那就搞厚葬,活着用不尽了,死了也要带着走。仔细想来,这些人在世时并没好好地生活过,一心想的是死后怎么办,该住什么样的墓室,穿什么样的衣服,睡什么样的棺材,如何使那一堆臭肉十年百年不烂,等等。于是,年纪轻轻就为自己修墓穴,把金银财宝大批大批地往土里面埋,把自己的家奴、仆人杀掉陪葬。这些人活着总在想死,死后还害人。这些人能是吃不饱、穿不暖,上无片瓦、下无寸土的贫苦百姓吗?厚葬之风,一害自己,二害他人,实不该有。鼓吹厚葬的人,要么是权欲熏天;要么是财迷心窍、腐化堕落;要么是讨王公大人的欢心,捞几个赏钱,反正没一个是心理正常的人。这最后一类比前两类更为可恶。自己并不富有,却鼓吹厚葬,很有些在富人面前摇尾巴的味道。对广大贫苦百姓来说,则又是一种麻痹和腐蚀,让穷人放松警惕,以为富人的荒唐有理,以为富人的举动值得羡慕,跟着眼馋跟着心热。然而厚葬居然能成为一种风俗和潮流,可见流毒之深。

晏子把严格礼仪视之为无任何治国之用的繁文缛节,把奢求音乐歌舞视之为劳民伤财,把厚葬久丧视之为以生害死,这三件事本也是圣明之人所禁止的。

近代以来,文物出土不时爆出轰动性消息,不少人为发现了一座又一座古墓而奔走相告,这实在是中国人的悲哀。在一具具殉葬的幼童骨骸面前,我们还高兴得起来吗?厚葬在近代已不像古代那么盛行,但流毒未曾肃清,因而在某些物质丰富而精神匮乏的地区,又有死灰复燃之势。厚葬之俗曾害了我们无数的祖先,难道还能让它继续害我们的后代吗?

现今已没有古时候的丧葬仪式了,但实质上相仿的东西,是否还在束缚着我们呢?

§§第二章 重民爱民,薄赋省刑——晏子原来这样说待民之道

民者,社稷之本也。有人说,最能体现国家良心的就是对普通人民的态度。一个为政者的执政者,只有时刻为民着想,为民谋福利,减轻人民负担,才能赢得人民的拥戴。因此,国家在制定法纪,实施政策,执行法律之时,一定要公正公平,坚持依法行事,不欺压民众,不滥施刑罚。国家的各项发展也都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只有兼顾这些,才能使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