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灾害通史:清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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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明清宇宙期

中国古代四大灾害群发期的发现是了不起的成果。自然科学工作者以几千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为纵坐标,广泛搜集有关天象、地象、气象、生物象、植物象等资料,然后进行遴选、归纳、分析、对比,找出各种现象出现的“峰值”以及综合自然现象的“峰值”,最后才得出这样的研究结论。比如,1984年,徐道一、李树菁、高建国等人所撰《明清宇宙期》一文,收集了我国近两千年来陨石、彗星、太阳黑子数、气温、海啸、地震等时间变化的资料,绘制成“中国陨石频数”、“中国彗星频数”、“太阳黑子相对数”、“中国气温”、“北海海啸频数”、“中国大震频数”等综合图,然后通过分析计算,得出相应数值或结果:“从四世纪以来太阳活动最低峰在十七世纪,太阳周太阳活动最高年强度的最低值在1693年”;彗星活动变化在“十六世纪有大峰值”;“我国陨石(包括流星)数量在十五~十七世纪呈现一个很显著的峰值,以十六世纪为最高”;“公元前2900年以来九大行星会合的地心张角,其中以1665年的会合地心张角最小,仅43°”;“1500年以后我国史书记载的天鼓鸣或天鸣资料特别多,根据收集资料,从1501到1623年至少有25次之多,其后在1628~1644(崇祯年间)出现的天鼓鸣更为频繁”;“北海海啸在十六~十七世纪时是一个明显的高峰期”等等。最后根据这些数值或结果,证明了明清宇宙期的存在。1988年,李树菁把许多地象资料和天象资料结合在一起考察,进一步论证了明清宇宙期的存在和明清宇宙期内“异常自然现象”的多样化。其后,更多的学者参与了“明清宇宙期”的研究。

“明清宇宙期”的存在已是不争的研究结论,完全没有再去求证的必要。“明清宇宙期”自然灾害群发的周期一般认为是200年左右,大致相当于公元1500年到1700年这一时段,也就是说明朝占去了150年左右的时间,清初50多年在此“宇宙期”内。本书研究的范围是清代,下面笔者依据《清史稿》中的《灾异志》、《天文志》等资料,就天象、地象、气象、植物象四类自然现象中各取一种,考察一下清代268年间异常自然现象的基本状况。

天象(陨石):据《清史稿》载,清代出现陨石、星陨(不包括流星)现象共计15次。其中顺治年间5次;雍正年间4次;乾隆年间1次;嘉庆年间1次;咸丰年间2次;同治年间1次;光绪年间1次。

地象(地生毛):据《清史稿》载,清代出现地生毛现象共计34次。其中顺治年间5次;康熙年间8次;乾隆年间3次;嘉庆年间2次;咸丰年间7次;同治年间8次;光绪年间1次。

气象(暖冬):据《清史稿》载,清代出现暖冬即冬季无雪、“冬燠”现象共计19次。其中顺治年间2次;康熙年间6次;乾隆年间3次;嘉庆年间4次;咸丰年间1次;同治年间1次;光绪年间2次。

植物象(重花):据《清史稿》载,清代出现重花现象共计74次。其中顺治年间9次;康熙年间16次;雍正年间5次;乾隆年间14次;嘉庆年间8次;咸丰年间8次;同治年间5次;光绪年间9次。

按清代历史共计268年,明清宇宙期(1500~1700)200年间,清代占去56年(大概数字),56年相当于清代268年的1/5多。那么这50多年间天象、地象、气象、植物象等异常自然现象发生的频次,在整个清代历史中所占比例如何呢?我们可以根据上面的统计做个比较:

天象(陨石、陨星)共计15次,前56年有5次,占总数的1/3,清代前期明显高于中后期,呈现出天象异常。地象(地生毛)共计34次,前56年有12次,占总数的1/3多,清代前期明显高于中后期,呈现出地象异常。气象(暖冬)共计19次,前56年有5次,占总数的1/4多,清代前期高于中后期,呈现出气象异常。植物象(重花)共计74次,前56年有20次,占总数的1/4多,清代前期高于中后期,呈现出植物象异常。再把这四类自然现象的几种数字合并到一起统计,清初56年共计42次,1700年以后的212年间共计100次,则更能明显地看出,清初自然现象呈现出异常。总之,通过对这些自然现象的分析比照,可以得出结论:在清代268年的历史中,清初50多年是各种自然异常现象发生频次较高的阶段。

自然异常,其本身有时就是一种灾害,或者会导致一些灾害的发生。如暖冬会影响农作物的成长、增加农业病虫害发生的几率,也可能诱发一些疫病危害人类身体健康;重花易使植物受损尤其是果树减产等。清初自然灾害发生非常频繁,自然异常而同时灾害多发、群发,这两方面的内容合在一起,才是“自然灾害群发期”的真正内涵。宋正海等自然科学工作者就建议把“自然灾害群发期”改为“自然灾异群发期”,并在其著述中广泛使用这一术语。现在学界对灾害群发期的描述,一般都采用“宇宙期”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