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本尼迪克特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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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关于风俗

人类学研究的是人,在它看来,人是社会的产物,它的研究兴趣在于那些使某一社群区别于其他与之有不同传统的社群的东西,比方说自然特征、工业技术,以及惯例、价值等。

在社会科学中,人类学的最明显的特点是,它除了我们自己的社会,还研究其他的社会。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人类学认为,所有社会的与性交和繁衍有关的任何规则都具有和我们自己的规则同样的意义,就算这些规则是那些海上达雅克人所具有的,而且从这些规则里找不到与我们的文明所具有的规则之间的任何历史关系。在人类学家看来,我们的习俗与新几内亚的一个部落的习俗只能算是不同的社会类型,但目的都是为了解决同一社会问题,因此,但凡可以被称为一个人类学家的人,他就不应该有任何厚此薄彼的态度。人类学家关注的目标应该是人类行为,至于这种行为是产生自我们自己的传统,还是其他什么传统,这丝毫不重要。对于在各种文化中发现的所有习俗,人类学家应当很有兴趣,以便搞清楚这些文化变革和分化的发展过程,理解这些文化借以表达自身的不同形式,以及某一习俗在其所属的部族的成员的生活中是以什么样的方式起作用的。

目前大多数人还没有赋予习俗这一课题很大的重要性。大多数人都存在这样的观点,认为具备研究价值的只是存在于我们自身大脑内部的活动,而习俗顶多只是被看做再平常不过的行为。实际上正好相反。现在社会普遍流传的习俗是众多的琐碎行为,与任何个人在个体行动中(无论他的行为有多古怪)的行为相比,前者更让人倍感惊讶。然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真正重要的是,在经验和信仰方面,习俗的作用是主导性的,并且其形态也是多种多样的。任何人看待时间的眼光都不会是质朴原始的。他看世界时,都不可避免地要被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所影响。就连在对哲学进行探索时,人们也总免不了要被这些陈规旧习所影响,就连他的真假是非概念也要被打上其特有的传统习俗的烙樱

约翰·杜威曾经很严肃地指出,在个人行为的形成过程中,习俗所起的作用远大于个人对传统习俗所能产生的任何影响,这就好比包含在他的母语中的全部词汇与包含在他的家族土语中的他儿时戏语相比,前者要多得多。假如我们可以仔细研究一下那些幸运地自发发展的社会秩序,不难看出,这个比喻不但准确而且是与事实相符合的,不带有任何的夸张。在个体生活的发展过程中,首先要做的就是去适应来自于他所属的那个社群的模式和准则。从他呱呱落地起,社群的习俗就影响着他的经验和行为。到他开始学说话时,他自身已带有明显的所属文化的特点,而到他长大成人并能参加该文化的活动时,社群的习惯就转化为他的习惯,社群的信仰业已成为他的信仰,社群的戒律同时也就是他的戒律。

所有出生在这个群体的孩子都和他一样带有这个群体的习俗的烙印,而在不同地方出生的孩子就能免受这些习俗的任何影响。我们有义务和责任来理解习俗的这种作用。在所有的社会问题中,它是最重要最紧迫的。只有我们首先掌握了有关习俗作用的规律和多样性,我们才有可能理解人类生活中那些最重要的复杂事实。只有首先接受了某些最初的主张,而某些主张被强烈地反对了,研究习俗才有价值和意义。

首先,所有的科学的研究都必须建立在下面内容的基础之上,在这一学科用来作为考察对象的系列中,对其中的某一项必须没有丝毫的侧重。在那些有很少分歧存在的领域,比如有关仙人掌、白蚁或星云本性的研究中,研究所要采取的方法是,先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分类,然后对所有可能的差异形式和条件加以考察。借助这种方式,我们掌握了关于天文学规律或社会性昆虫(请接受我的比喻)的习性的知识。只有在涉及到对人类自身的研究这一领域时,却被主要的社会科学用某一局部变异,也就是西方文明的研究代替了。

只要在我们的头脑中,我们与原始人、与野蛮人,以及与异教徒之间的差别仍旧起着支配作用,根据定义来说,人类学就是无法实现的了。我们确实要在头脑中形成这样的认识,即我们的信仰并不存在比邻邦的迷信高明的地方;我们要有这种意识,必须要考察那些基于相同的(可以说是超自然的)前提的风俗,而我们的风俗只不过是其中之一罢了。

19世纪上半叶,西方文明中的有识之士还没有意识到人类学的这一基本前提。自人类历史产生以来,人们总在竭力捍卫自己的独一无二性。

在哥白尼时代,对于至高无上的欲望的追求发展到如此大的地步,甚至这种欲求竟把人们所居住的地球包括在内,以致于到了14世纪,人们义正词严地将这个行星从太阳系中除掉。

到了达尔文时代,人们虽然暂时承认了日心说,但却仍然誓死捍卫灵魂的独一无二性——这一上帝所赋予人类的神秘属性——并根据这个来对人类起源于动物王国的说法进行反驳。这类争议并没有停止的一天,从没有对“灵魂”的本性产生质疑,甚至不存在过问下面这样一种事实的人——19世纪的人们从未有谁将注意力放到维护自己的群体与任何异族群体之间的兄弟情谊上,所有的这些事件丝毫不违背那种由于受到奇耻大辱而引起的勃然大怒,而这种奇耻大辱又来自于那个反对人的独一无二性观念的进化论。公正地说,在这两场论战中,我们是赢家——假如目前还没有结果,那么结果很快就会明了。但是,论战却未停止,无非是从一个战场转移到了另外的战场罢了。

坦白说,无论是从地心说到日心说,还是证明人来自动物这类革命都丝毫没有牵涉到任何人类成就的独一无二性。如果我们生活中广阔的太阳系中随便哪一个行星上,那我们的成就肯定要比现在大;如果存在其他的人类种族因为进化而与动物扯上关系,那我们与其他种族之间的确定的差异就越大,我们风俗就会更加具备独一无二性。但是,我们的成就、我们的风俗是独一无二的这一点并不假;它们的确不同于那些较小的种族的成就与风俗,我们有必要尽最大努力去维护它。因此,到了今天,不管是帝国主义的问题、种族偏见的问题,还是基督教与异教之间的对比的问题,我们还是坚持自己的独一无二性,然而这独一无二性与大千世界中种种人类风俗的独一无二性并不相同——对此,没有任何人加以丝毫的关心——所关心的只是我们自己的风俗和成就,我们自己的文明的独一无二性。

由于环境的原因,这也是偶然的历史原因造成的,与到目前为止世界上一切其他地区群体的文明相比,西方文明的传播更为广泛。世界的大部分地区已经将西方文明视为模范了。于是,我们就具有了这样的信念:人类的行为存在某种一致性;一旦居于其他的环境下,就不会产生这种一致性了,因此不难理解,有时最原始的部族,可以比我们更为强烈地意识到文化的作用。他们自身深切地体会到不同的文化。

他们曾亲眼看到他们的宗教、他们的经济体系、他们的婚姻禁忌由于遭受白种人文明的冲击而逐渐灭亡。他们抛弃了某种文明,转而采纳另一种文明,虽然有时他们并不理解为什么这样做,但他们却同时认识到,人类生活存在多种多样的安排方式。有时,他们会认为白种人的优势来源于他们的商业竞争或战争风气,这种看法与人类学家的观点存在很大程度的相似。

白种人的经验是与众不同的。或许他们从来没见到过其生活圈以外的人,除了已欧化的局外人。比方说他们外出旅游,或许他们曾经走遍世界,但却没有待在过各地都相同的旅馆里。他们只了解自身这一种生活方式,除此以外不了解任何一种生活方式。虽然他们在各地所见的那种风俗、观念的一致性足以使他们相信,但毕竟他们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这终究只是历史的偶然罢了。因此,他们轻易地接受了人类的本性以及等同于他们自己的文化标准的思想。

然而,促使白种人文明广泛流传的不单单是历史环境的作用。近来,波利尼西亚群体已从安东、爪哇向复活节岛,从夏威夷向新西兰流徙;而班图语系的部落也从撒哈拉迁向南部非洲。但是,不管是上面哪一种情况,我们都认为是人种的畸形发展所导致的区域性变化。促使西方文明广为流传的,从环境方面看,自古就是先进的运输工具和发达的商业布局,从历史上看,理解这些就是很简单的事了。

白人文化传播的心理结果与物质至上论,二者之间没有确定的比例关系。一直以来,人类可以得心应手地严肃对待其他民族的文明,但这种世界性的文化传播却对我们起到阻碍作用。它将很久以来没有在历史上加以说明的巨大的普遍性赋予我们的文化,我们可以将这个普遍性与必要的和不可避免的同样来理解。在我们的文明中,我们是这样来解释我们对经济竞争的依赖的,它证明的是人类本性所能依赖的那种基本动机,或者因为我们的文明塑造了儿童的行为,并将其记录在儿童病院中,所以我们就用如下的话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即儿童心理或年幼的人类动物必然要表现其行为的方式。不管我们将其作为我们的伦理问题看待,还是作为我们的家庭组织问题。这并没有任何不同。由于我们所要维护的每一相似动机的这种必然性,我们总是希望将我们自己的地方性行为方式与人类行为、或把我们自己的社会化习惯与人类本性作为同一。目前,这个论题无论是在现代人的思想还是言行中都无法回避,对于它的来源的探究却要回溯到遥远的过去,即回溯到古已有之的、“我自己的”封闭性群体与外来人之间具有某种的差异这一观点上,从其在诸原始部族广泛流传这一情形来看,我们似乎可以将这种观念看做人类最古老的区别之一。在所有的原始部落看来,外来者这一概念的范畴并没有分歧。那些外来者不但不能被那限制本部落内部的人的道德准则所制约,而且一般情况下,也不具备任何一种做人的地位。

大多数部落的名称都采用很普通的字,比方说祖尼、丹尼、基奥瓦等,这些都是原始部族用来认识自我的名称,这些都是他们用自己的土语来表示“人类”——即他们自己——的专门术语。没有任何人存在于这封闭的群体之外。这种观点并没有注意到下面的事实: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在每一部落之外都居住着其他部族,那些部族和这个部族共享着技艺和物质发明。他们间存在复杂的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正是靠着部落彼此间的互相来往和合作才得以进行的。

原始人从来没有对整个世界进行过考察,也从来没有把“人类”当作一个群体看待,更谈不上对人类种族的共同目标进行探索。最初,他就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狭小的圈子内。不管是妻子的选择还是领导人的推举,关键的一点就是看这些人是不是本团体的成员。无论是他自己的团体还是这个团体的所有行为方式,都是独一无二的。

因此,现代人把上帝的选民与危险的异族人区别开的原因,是为了保持在现代文明之内在血统上和文化上相互联系的群体,就如同生活在澳大利亚丛林中那些部落那样,根本原因是深藏在现代人的这种心态的背后的深远的历史连续性的影响。俾格米人的看法几乎和这个相同。或许我们不能从根本上了解人类这一特性,然而我们能做的是认识它的历史以及它的各种各样的表现。

在众多的表现中总存在一种根本的表现,与其说这种表现来自于普遍的地方主义不如说它是在宗教感情刺激下而产生,只要宗教问题仍然存在于西方文明中,西方文明的这种态度就不会发生大的改变。任何封闭式团体与局外民族间的不同点,从宗教方面来看,就被作为虔诚的基督徒与异教徒之间的分水岭。几千年来,这两类人之间从来没有产生过交集。假如某个习俗制度或观念存在于一个团体中,那在另一团体就绝对是无效的。至于那些没有明显的区分界限的宗教,人们对他们的各种习俗制度多采用对立的概念去看待:从一方面来说,它是神的真理与虔诚教徒之间的问题,或者是天启与上帝的问题;在另一方面,它又是无法原谅的罪过,毫无根据,应该打入地狱、恶魔的事情。我们完全可以用平等的态度来看待对立的团体,所以,我们应该也可以轻易地从客观的研究资料理解这一重要的人类特质也就是宗教的本质。

当这样一种对于标准的宗教态度的描述呈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不可遏止的流露出一种自然的优越感。毕竟,我们可以不再持有那种荒诞不经的看法,并自觉地采用了那种比较宗教研究。然而,毕竟在我们的问题中还存在着这类态度——例如以种族偏见的形式——,我们有理由怀疑下面的问题:我们在宗教问题上的那种态度,是因为我们早已不再那样天真呢,还是因为宗教不再是现代重大战争的导火索呢?当争论涉及到我们的文明的真正有生命力的东西时,或许我们还不能采用像我们在宗教领域中所采用的那种超然的公正态度。

还有一种情形阻碍了民俗研究的进程,并使得它的研究不再费功夫,而且与我们刚才谈到的问题相比,这种困难的解决将更不容易。对于风俗,社会理论家不一定非要关注,因为它是他们思考的重要元素:它是一面镜,没有它,他们就看不到其他东西,严格地说,它是基础,存在于我们的意识所能注意的领域之外。根本没有与这种盲目性有关的神秘的东西。当一个学者为了国际信贷的研究,学习方法的研究,或作为精神病原动力的自我迷恋症的研究,去收集大量的资料时,正是借助于这些资料,经济学家、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才得以开始自己的工作。他同时也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在其他社会安排中,可能所有因素都被赋予不同的安排。换言之,他对文化的条件作用不加以考虑。他将自己进行中的研究的特质视为已知的和不可避免的外在表现,而且他还把这些现象看做是绝对的,因为他必须要对这所有的材料加以考虑。他将本世纪30年代的狭隘态度等同于人类本性,并将对它们的描述与经济学或心理学同样的看待。

其实,这样做也并非不可以。自然,我们的孩子们在我们的教学传统下接受教育,因而对于他们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研究我们学校中的学习过程。我们不屑于对那种有关其他经济体制的讨论,因为我们完全有理由这样做。无论怎样,我们终究是在这种构架下生活,也就是被我们的文化所制度化了的那种界限分明的构架。

虽然只要各种文化仍然存在,我们可以对它们进行很好的讨论:这一事实赋予我们的冷漠色彩。由于历史材料的局限性,我们无法从各种文化的继承中随时根据需要选取各种例证。我们不得不面对文化继承性,而且当我们回顾即使是一代人对我们对已发生了修正的程度就可以认识到,有时变化就存在于我们最为熟悉的行为中。从这些修正所具有的盲目性来看,我们只有依靠在追溯中对各种情形的结局加以描绘。只有在形势所迫,没有其他办法的时候,我们才会注意到熟稔事物中的文化改变,假如不是因为这个,或许我们所采取的态度就会更明智更具指导性。这种阻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我们对文化习俗的错误理解,特别是源自于我们对偶然属于我们民族和时代的那些习俗的过分自信。只要我们稍微了解一下其他习俗,并对它们可能的多样性给予认识,这些对建立一个理性的社会秩序都将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对当今的思想言行来说,不同文化的研究还存在另一种重要影响。在现代生活中,多种文明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而与此同时,大部分对这一境况的反应都带有民族主义和种族好恶的色彩。因此,现在文明最需要一批这样的个体:他们具有真正的文化意识,可以客观地、义正词严地、从诚恳的态度来看待其他部族的受社会调节与制约的行为。

解决当前的种族和民族关系的唯一可行的办法并不是对异族的蔑视,简单地说,这种解决办法没有丝毫的科学根据。传统的盎格鲁一撒克逊式的褊狭与其他任何民族的褊狭相同,是一种局部的、暂时性的文化特性。与西班牙人相比,虽然他们同属一个血统与文化的近邻,但后者却不这么褊狭,就连西班牙人居住的国度中的种族歧视也与在英美所统治的国度中的不同。

在这个国家里,并不存在一种直接针对生理上的种族之间的混血联姻的褊狭态度,反之,如果是在美国,反响就会格外强烈,例如在波士顿就曾出现过反爱尔兰天主教徒的事,在新英格兰小镇上曾发生过反意大利人的事,而在加利福尼亚则是反对东方人。这是一种旧有的群体内外的区别,假如我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还是坚持原始传统,甚至对那些未开化的部落来说,我们也是没有任何道理可言的。我们已经取得了进步,并且我们也骄傲于自己的成熟。

但谈到文化习惯的相对性,我们却始终没能理解,在我们与那些具有不同准则的部族之间的饱含着人情味的来往中,我们对于从其中得到的好处和乐趣一直拒绝接受,并且我们在与其交往中的态度一直不是很诚恳。在当代西方文明中,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是对种族歧视的文化基础的认识。我们曾经说过,对于和我们有血缘之亲的爱尔兰人,我们的确存在种族歧视;挪威人和瑞典人在谈起双方之间的敌对态度时,就好像他们来自于不同的血统。在德法战争期间,我们用种族界限来区分巴登人和阿尔萨斯人,即便从体形上来看,二者应该都属于亚阿尔卑斯族。

等到有那么一天,人们可以在世界各地到处迁徙,即便在一个社群的最德高望重的人看来,可以与不同民族之间自由的通婚时,我们到那时再大声宣传纯化种族的福音吧!关于这个问题,人类学的回答有以下两种:其一是关于文化的本质的,其二是关于遗传的本质的。关于文化本质的回答使我们回到人类社会成立之前。在有些社会,使最微弱的行为样式得以维系的是自然,它依靠的是生物机制的作用,但这并非是人类社会而是由社会性昆虫所组成的社会。遇到一个单独的蚁穴的雌蚁王,对性行为的每一特性和蚁穴的每一细部加以复制。社会性昆虫作为自然的代表,是绝对不能肆意妄为的。自然赋予蚂蚁的本能行为恰恰是这种整体社会性结构的模式。

我们说一只蚂蚁由于离开了生活的群体,导致失去了它在一个蚁群社会的社会等级或这个蚁群社会的劳作模式,可相比较它再也不能复制出它的触角形式或它的腹部结构,前者的可能性并不是很大。

不管是好是坏,人类的答案都存在于相反的那一头,不管是人类部落的社会组织、语言、还是地方宗教,在生殖细胞中都不会被遗传。在其他世纪时,欧洲曾偶尔见到过一些被遗弃的孩子,他们居住在丛山密林中,距离人类较远,他们很像林耐所划分的一个特殊人种:愚人(Homoferus),并将其假设成很少见于人类中的侏儒。他甚至不相信这些半愚的动物系人所生,这些动物丝毫不关心周围发生的一切,行动类似于动物园某种野生动物,有节奏地前后摇摆,即使经过训练,发音和听觉器官也绝不能像正常人那样说话和收听;他们衣衫褴褛却足以抗拒严寒;而且可以从沸水中抓出土豆而没有任何伤害。我们丝毫不用怀疑他们是婴幼时被遗弃的孩子,缺少了与其同类的交往导致他们成为这样。只有在这种交往下,人的官能才能得到磨砺,趋于正常。

当我们的文明向前发展时,所谓的野孩了就没有了。但是,从那些婴儿时期就被别的种族和文化所收养的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一个生长于西方家庭的东方儿童,学习英语,向养父、养母表示亲昵,都会采用那些流行于他的伙伴之间的方式;到他长大成人,也会选择他的同伴们所从事的职业。他完全具备了他的那个社会的文化特性,而他的生身父母所属的那个群体的那套文化特性没有对它产生丝毫的影响。当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整个部族都抛弃了他们的传统文化转而接受异族人的习俗时,同样的事件就会在更大规模内发生。美国北部城市中的黑人文化与这些城市中的白人文化已经相当接近。

几年前,在哈莱姆做过的一次调查中发现,黑人所独具的特性之一是他们常为次日股票交易额的最后三位数字打赌。确实,这与白人在他们自己的股票上所下的赌注相比要小,然而有其变化带来的兴奋却没有任何减少。这只不过是白人模式的变形罢了,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偏离。并且,大部分哈莱姆文化特性都与流行于白人群体中的那些形式十分的接近。

自从人类历史产生以来,各民族有能力吸收另一血缘民族的文化的例子在整个世界上比比皆是。人的生物结构显然很具备这样做的能力,不会因为在生物结构上的细微差别而被从属于某种特殊的行为所妨碍。比如说,在不同文化中人类所制定的各种有关婚配、交易的社会解决办法,在各自创造性才能的基础上,都是具备可能性的。文化并非一种生物遗传复合体。

从当代政治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结论,认为我们可以把我们的精神和文化方面的成就给予某遗传基因并将之传给后代,这种说法没有丝毫的根据可言。在我们西方文明中,操闪米特语、操含米特语的部族和地中海地区的亚白种人群在不同时期相继占据主导地位,近来又由斯堪的纳维亚人占据。不管其掌门是什么人,我们西方文明都保持了他的文化的延续性,这一点是没有任何怀疑的。对于人类所谓继承的全部内涵,我们要完整地把握,其中尤其重要的一点是,遗传自生理的行为只是一小部分,而起主导作用的却是文化上的传统的接力过程。

关于种族纯化癖者的论点的第二个回答,人类学涉及的是遗传特性。种族纯化者是受到了神话的欺骗。所谓的“种族遗传特性”是指什么?从父亲到儿子,我们就已经明白何谓遗传了。在家族血统中,遗传的重要性无可替代,但它仅仅指的是家族血统。出了这个范围,它就是虚幻的。在离开群居生活而独自居住的爱斯基摩人那里,“种族”遗传实际上与父母孩子间的遗传是一样的,由此,种族遗传才真正存在。但我们相信,把它作为一普遍应用于地域广大的社区上,比方说用于北欧人身上,其成立的现实基础就不存在,首先,普遍存在于北欧民族中的家族血统,在阿尔卑斯山区或地中海地域的社区中也同样存在着。

分析欧洲人的体质构成,得出的结论都表明他们具有部分的一致性:黑眼睛、黑头发的瑞典人是集中于达南地区的家族血统的代表,但我们往往将其与下述那些团体联系起来。从其外表特征来看,瑞典人的这种遗传仅仅是其家族血统的事,而这种血统不单单出现于瑞典。我们不清楚,没有杂交,体质类型会发生多大的变化。我们所知道的是近亲繁殖产生了一种地方特性的人。但这种现象在世界主义的白人文明中几乎看不到,而且当我们像平常那样援用“种族遗传”,把一些经济地位相似、毕业院校差不多、阅读同类周刊的人加以组合时,这种范畴不过是对团体内外圈的另一说法,指的并非是这种群体在生物方面的实际同质。

人的文化,亦即他们共同具有的观念和标准,真正把人联系起来。如果整个民族不以共同血缘遗传这样的东西作为标记并将其当作口号,而将眼光转向联结其人民的那种文化,强调它的主要价值,并对那些在一个不同的文化中会得到发展的不同的价值准则加以承认,那么,这种象征就会被现实的思考所取代,由于这种象征会使人误入歧途,所以是很危险的。

因此,当我们对有关文化形式和文化进程进行讨论时,最具价值的材料是那些不仅历史上和我们无关,而且相互之间也无关的社会的材料。由于历史接触使得伟大的文明在极其广泛的范围内得到传播,从而产生了巨大的网络,于是我们可以转而去追寻那些初始文化了。我们可以将这些初始文化看做一个大实验室,在其中对人类风俗的差异性进行研究。因为彼此间的隔离的状态,导致很多原始地区都用数百年的时间来发展那些它们自己的文化主题。我们从这些地方可以找到现成的有关人类调节中那些可能的重大变异的必要材料。要想进一步理解文化进程,我们要做的是对这样一些地区进行批判性的考察。无论是对我们现在还是将来对社会形式的研究,这个实验室都是唯一的。

这个实验室的另一个好处就是,与伟大的西方文明相比,问题的表现都是在更为简单的关系中。由于那些使交通更加便利的发明,以及国际电缆、电话和无线电通讯,也由于那些可以使文献长久保存并广泛传播的技术发明,还有那些有竞争力的专业团体、仪式、等级,以及这些东西在整个世界上的标准化,要想加以充分的分析研究,现代文明未免太过复杂了,除非是出于分析的需要而人为地将其分成许多小块块。而由此得出的一些局部的分析并不充分,因为很多外部因素不在我们可以控制的范围内。我们考察任何一个群体,都不可避免要涉及到对立的异旅群体中的个体,他们具有不同的准则、社会目标、家庭关系以及道德。这些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了我们对必要的细节的评价能力。而在原始社会,文化传统是如此简单,以至于个体、成年人都可以把握,而且该群体的规矩和道德的界限也是格外清楚。在这样简单的环境里,在复杂文明的交融中所不能评价的那些特性之间的相互关系就可以借机评价了。

在这里我们所强调的重视那些原始文化事实的理由,其中任何一条都没有关系到传统地理解这些材料的那种做法。这种方法只与起源的重构问题有关系。在早期人类学家那里,总希望将不同文化的所有特性都安排在框架中,这个框架包括从最初形式到西方文明中的最后发达形式。然而,我们却不能这样以为,只有澳大利亚人的宗教需要讨论而我们自己的宗教就不需要了,这样就是揭示原始宗教了;我们也不能这样认为,我们可以通过讨论易洛魁人的社会组织从而复原人类祖先的婚姻习性。

我们对人类种族属于同一种属不能有丝毫怀疑,因此,不论什么地方的人在其身后都存在漫长的历史。可能与文明人相比,一些原始部落与行为的原始形式更接近,但这只是相对而言,我们的猜测或许是对或许是错。我们不能将某种当代的原始风俗等同于人类行为的最初类型。在方法论上,唯一能够使我们获得对这些早期的萌芽之物的知识的方法就是,即研究那些在人类社会普遍的或近于普遍的少数特质的分布。广为人知的有几种。其中每一种都对泛灵论以及异族通婚限制表示支持。由于表现形式的多样化,人的灵魂和来世的种种概念,产生了更多的问题。与那些可以看成为古老的人类发明的这些观念一样,信仰也具有普遍性。但这并不表示将其看成由生物有机物质来决定的,原因是它们或许是人类种族在早期时候的发明,也就是那些被当成所有人类思想基础的“摇篮”式特质。总之,可能与任何地域性风俗一样,它们的条件也是杜会。但它们在人类行为中已经不是有意识的。它们是古老而又普遍的。然而,这一切,对于今天能观察到的那些形态并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即使着手于研究它们的多样性,我们也不能重述这些原初之物。人们能够将信仰的普遍内核分离出来,并区别开它与地方形态,但这种特质或许还会出现于一个显著的地方形态中,却不能出现于某种包含所有被遵循的特质的最原始的基本特性中。

另外,使用原始社会的材料去讨论社会形式的理由,与那种浪漫主义的回归——原始社会的想法丝毫不相干。提出原始社会,并不是要美化那些初民部族。当今社会,各种参差不齐的准则一同浮现,每个民族的文化都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吸引着人们的眼球。但是,要消除社会自身的痼疾,依靠回归那些由原始部族为我们保留下来的观念根本是不可能的。咋看起来,那种回归原始部族的罗曼蒂克的乌托邦主义似乎很具诱惑性,可是当研究文化人类学时,它却总是起反作用。

正如我所言,在今天,对原始社会的研究具有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从中我们可以找到研究文化形态和进程的个案材料。它们对于区别那些对地方文化类型的具体反应和对人类文化类型的普遍反应可以提供帮助。除此之外,它们对于我们估价、理解受文化制约的行为的那种极其重要的作用还会有帮助。从文化的进程和功用来看,它值得我们竭尽全力去认识,而且在所有方面的探索中,利益最大的是在前文化社会的事实中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