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灾害通史·明代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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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消极救灾措施

中国古代由于科技文化的局限,在遇到自然灾害之时除了积极救治外,往往还通过各种迷信手段以此来消弭灾害。这其中最重要的是信奉各种神祇,所谓“国之大事,莫先于事神,肆古昔帝王率用兹道”。明代也信奉诸多神类,以图风调雨顺,天灾不降,国泰民安。当时信奉神祇主要有:城隍神、山神、水神、社稷、雷神、药王神、蝗神以及其他一些地方上有影响的神类。

(一)城隍神

明初制定府州县城隍,用以旱来祷雨,雨而祈晴,从而首次将城隍神纳入国家祀典。并且封“京都为承天鉴国司民升福明灵王,开封、临濠、太平、和州、滁州皆封为王。其馀府为鉴察司民城隍威灵公,秩正二品。州为鉴察司民城隍灵佑侯,秩三品。县为鉴察司民城隍显佑伯,秩四品。衮章冕旒俱有差”。“凡圣诞节及五月十一日神诞,皆遣太常寺堂上官行礼。国有大灾则告庙。在王国者王亲祭之,在各府州县者守令主之”。

(二)山神

明代列入国家祀典的山神,最主要的是“五岳”、“五镇”。五岳之神为:“东岳泰山之神,南岳衡山之神,中岳嵩山之神,西岳华山之神,北岳恒山之神”。这五岳分别位于:山东泰安州、湖广衡山县、河南登封县、陕西华阴县、山西大同府浑源州。五镇之神为:“东镇沂山之神,南镇会稽山之神,中镇霍山之神,西镇吴山之神,北镇医无闾山之神”。这五镇分别位于:山东青州府临朐县、浙江会稽县、山西霍州、陕西陇州北、辽东广宁卫。

(三)水神

明代的水神相当之多,最初列入国家祀典的水神,最主要的是“四海”、“四渎”。四海之神分别为:“东海之神,南海之神,西海之神,北海之神”。分别位于:山东莱州府、广东南海县、山西蒲州、河南怀庆府济源县。四渎之神分别为:“东渎大淮之神,南渎大江之神,西渎大河之神,北渎大济之神”。分别位于:河南南阳府泌阳县、四川成都府、山西蒲州、河南怀庆府济源县。

除此之外,明代政府还公布了其他一些比较重要的水神。

如大小青龙神,相传为二童子所化,一大一小,有祈雨之应。洪熙元年(1425年)因久旱派出官员祷于大青龙和小青龙之神,不过一日则天降大雨,因而便“封大青龙神为弘济大青龙神,小青龙为灵显小青龙神”,而且在这以后凡是京城内有水旱灾象,明政府均要派官员祭此大小青龙二神。

金龙四大王,景泰七年(1456年)十二月,时任左副都御史的徐有贞奏请在沙湾河决处,建造“金龙四大王祠”,帝从其请,“命有司春秋致祭”。

开封以东的黄陵冈原有“昭应河神之祠”,但因此处濒临黄河,屡次河决,神祠遭到破坏。正德十一年(1516年)九月,总理河道赵璜请求重造神祠,令有司致祭,得到朝廷的批准。

隆庆四年(1570年)八月,穆宗下诏在夏镇、梁山各建一座河神祠,名为“洪济昭灵”,由夏镇闸、徐州洪主事负责每年春秋两次致祭。

其他水神还有,万历时册封金山黑龙潭龙王为“护国济民神应龙王”,以及漕河沿岸的“张将军”、“柳将军”、“耿七公”、“吕梁洪神”等。

(四)社稷

社稷是明代崇奉的最重要的神祇之一。明初洪武年间(1368~1398年),就定下祭祀之制。当时“凡各处乡村、人民,每里一百户内立坛一所,祀五土五谷之神,专为祈祷雨旸时若,五谷丰登。每岁一户轮当会首,常川洁净坛场,遇春秋二社,预期率办祭物。至日约聚祭祀,其祭用一羊一豕,酒果、香烛随用,祭毕就行会饮。会中先令一人读抑强扶弱之誓,其词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礼法,毋恃力凌弱,违者先共制之,然后经官。或贫无可赡,周给其家,三年不立,不使与会,其婚姻丧葬有乏,随力相助,如不从众,及犯奸盗、诈伪,一切非为之人,并不许入会’”。由上可以看出,明代祭祀社稷的目的就是为祈求风调雨顺,灾害不加,五谷丰登。

(五)雷神

明代崇信的雷神,一为自然之雷;二为陈朝时雷州人陈文玉,死后神化,被当地百姓奉为雷神。明代的广东雷州英榜山,有雷神庙,庙中之神,端冕而绯,左右还列侍天将,堂后又有雷神十二躯,以应十二方位,还供奉有雷公、电母、风伯、雨师诸神。此庙名为“雷震”,建于陈朝,五代十国时南汉将其列入祀典,宋时被封为王爵,明初改称为“雷司”。每年二月,雷将大声之时,当地知府就至雷神庙为雷司开印。八月,雷声将闭藏之时,知府再至庙为雷司封印。六月二十四日,雷州人必供雷鼓,用来酬劳雷神。

(六)药王神

明代国家的药王庙在北京天坛之北,为武清侯李诚铭所立。庙内祭祀伏羲、神农、黄帝,并且将秦汉以后的名医附祀。每月朔、望民间那些已经用药或未用药、药已有效或无效之人,就在此庙焚香、烧纸,祈祷药王保佑身体健康。此外太医院内还设有三皇庙,为祭祀古代神医之庙。三皇分别为伏羲、神农、黄帝,其他配祀的名医有华佗、孙思邈等数十人,每年仲春、仲冬的上甲日遣大臣行礼,并定为制度。

(七)蝗神

明代国家崇奉的蝗神是“八蜡”和“刘猛将军”。八蜡信仰历史悠久,载于《周礼》、《礼记》等儒家典籍。八蜡之祀,一先啬、二司啬、三百谷、四农、五邮表畷、六猫虎、七坊、八水庸。八蜡之神,无所不主,其创设功能也比较齐全,到后来八蜡庙多成为祭祀蝗虫或者驱蝗神的庙宇,民间尤其如此。刘猛将军是载在祀典的驱蝗正神,是国家崇信的禳除自然灾害神灵的重要代表。刘猛将军的出现比较晚,关于刘猛的传说有好几个版本,总起来说,有刘锜说、刘锐说、刘宰说、刘承忠说等。

除此之外,各地还有自己地方特色的神祇,温州府的横山周公庙每值大水有显应,唐代被封为“平水显应公”,不久便“加王爵”,宋代加“通天护国仁济之号,从祀效坛,赐庙号曰仁济”,洪武初年,封其号为“横山周公”。另外,福建妈祖信仰更是影响深远。

有了这么多的神祇,对神的祭祀是当时从上至皇帝下到黎民百姓最重要的社会活动之一。京城是帝国政府统治的根本之地,因而明统治者对京城境内的灾害现象尤为重视,一旦雨雪愆期或是久雨等,皇帝便时时会亲自领头斋戒、祭告,并派出官员到京城内的寺观、祠庙、神祇等地四处祈祷。如洪武二年(1369年)二月,“上以春久不雨,告祭于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城隍旗纛诸神”。正统三年(1438年)六月,“遣官祭大、小青龙之神,以久不雨故也”。另外,可能缘于增加应验机会的心理,往往官员都是祷遍整个京城的神祇才肯罢休。景泰四年(1453年)五月,“以久不雨,命少傅兼太子太师礼部尚书胡濙等二十人遍祷于在京寺”观。景泰五年(1454年)三月,“以久不雨,遣太保宁阳侯陈懋等遍祷在京寺观及龙潭之神”。成化八年(1472年)“夏四月,京师久旱,运河水涸。癸酉,遣使祷于郊社、山川、淮渎、东海之神”。

地方官员在地方上也经常身先示范,组织祈攘活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直隶大名府濬县蝗蝻生发,“知县王士廉斋戒,率僚属耆民祠于八蜡祠”。永乐年间(1403~1424年),浙江处州府境内原本郡多虎及旱蝗,知府谢子襄亲自祷于神,“大雨,二蝗尽死,虎亦遁去”。正统年间(1436~1449年),福建泉州府知府尹宏在任时“旱祷辄雨,岁因以丰”。

“御灾捍患”是神的职责。大致说来同人一样,神类也各司其职,因而在不同类型的灾害发生后,祈神、祭神活动里神的主角也会有相应的转换。在地方上出现严重的瘟疫时,政府便会派出官员作代表象征性地祭告当地的山神。永乐九年(1411年)陕西境内发生大的疫病,死亡者众,当时朝廷“遣户部侍郎王彰往祭西岳华山及陕西山川等神”。正统十年(1445年),由于“浙江台、宁、绍三府,陕西西安府各奏瘟疫”,“遣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王英祭南镇会稽山之神,通政使司右参议汤鼎祭西岳华山之神,西镇吴山之神”。在与水利有关的疏河道、修堤岸的情况下,祭告的对象则为水神,主要是河神和江神。如由于南京龙江关等处堤岸屡次被冲决,因此正统二年(1437年),“命襄城伯李隆祷于大江之神”。景泰三年(1452年),在疏濬东昌河湾河道时,“遣工部左侍郎赵荣祭河泊之神”。另外,地方上延续下来的一些神类如果对消除某种灾害特别灵验,在这种灾害发生时便会成为祈祷的对象,如宣德十年(1435年)保定蝗灾蔓延,当时左通政周铨“闻清苑县有神祠一区,祠旁古碑载灭蝗灵验甚悉,遂率知府周监等往祷之,三日蝗果灭”。

总之,明代时的崇神、祭神既是当时人们愚昧无知、科学知识贫乏的表现,也是面对自然灾害无奈的一种表现,是人们对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美好愿望的一种精神寄托。我们不应该以现今眼光来批判当时人们的这种活动,而应当给予充分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