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情商系列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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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德育的发生与发展

儿童品德萌发产生时期是在3岁前,它的产生有三个必备环节:社会性的发生、自我意识的发生、品德的发生。在这三个环节中,儿童的社会化及自我意识的发生是儿童品德发生、发展的基础。

婴儿品德是在与父母、他人不断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婴儿初到人世,还没有交往的社会性需要,与大人的关系主要是生理上的照顾关系。这时的婴儿对各种非社会性和社会性刺激的反应是不分化的。许多研究者和心理学家,称婴儿最初的笑是“前社会性”的笑、“原始的笑”。从4周到6周起,婴儿对周围的事物开始有所区分,父母及其他人的接近能引起他们的某种情绪反应;从第一个月末到第二个月初始,已明显出现了与成人交往的需要。因此,人们称这时婴儿的微笑为“社会性的微笑”。4个月之前的婴儿对人的反应还是不分化的,但4个月之后,婴儿就开始对人有了选择性反应。这种反应的分化性,是婴儿社会性发生的进一步表现。从这时起,婴儿随着交往的扩大和机会的增多,除了对母亲的依恋外,逐渐形成了对他人的依恋。在婴儿与成人的交往中,不仅满足了婴儿的交往需要,如抚慰、快乐等,而且还教会了各种动作、语言、与人相处、对人评价等。婴儿就在这个过程中学会了人类的行为方式和道德规范。

婴儿品德也是在其自我意识发生的基础上形成的。婴儿在一年内,还谈不上什么自我意识。只是在1岁左右,婴儿才开始出现自我意识的最初表现,如把自己的动作与动作对象加以区分。但这时婴儿的自我意识,还只是一种自我的感觉。随着婴儿语言的产生和发展,从第二年开始才逐渐意识到自己的感觉和行动,并告诉成人,这就说明了婴儿自我意识的出现,在以后的进一步交往中,婴儿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客体,开始对自己认识,如知道自己的名字、形象等,婴儿的自我意识发展到新的阶段,标志着自我意识的真正发生。婴儿自我意识的发展,对婴儿最初品德的产生起着直接的促进作用。

另外,婴儿品德的进展程度受他们的认知和意识发展程度的高低所限制。婴儿在1岁前还不可能作出道德判断,也不可能有意地作出道德行为,因而无所谓道德与不道德。1岁半左右,婴儿在父母及周围人的影响下,随着自我意识的形成,逐渐出现了最初的道德观念、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婴儿在不断与成人交往中,不仅逐渐理解、接受成人以自己的言行传授给他们的道德行为准则,而且努力产生合乎这些道德要求的行为方式,但是,这个时期婴儿的品德发生有着明显的特点:

适应性

这个时期的婴儿已开始学习人类的行为方式和道德规范,以适应现实社会的需要,努力使自己的行为、愿望与现实的行为规则、道德规范相互一致和相互协调,并产生了合乎这种道德规范的行为和愿望。

两义性

即这时期的婴儿,一般简单地把事物和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的行为区分为“好”与“不好”、“对”与“不对”两类,其间不再具有更细、复杂和相对的区分。他们甚至把人也简单地区分为“好人”与“坏人”、“好孩子”与“坏孩子”。这是与他们的认识水平思维水平密切相关的。

从他性

婴儿所适应的社会规则、规范,以及他们判断事物和他人行为的标准,都来自于父母和周围成人。父母及周围成人赞美的,就认为是好的;反之则认为是不好的。这是因为,这时的婴儿还处于初步适应现实社会的阶段,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还不能独立地依据自己内在的标准来评判和调节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