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历史与逻辑:中国外交战略发展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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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国家是个有自己利益的主体吗?

国家是一个引起人们争论已久却百思不得其解的概念,现在人们比较认同国家是一个成长于社会之中而又凌驾于社会之上的、以暴力或合法性为基础的、带有相当抽象性的权力机构。简言之,国家意味着权力,从普通民众的观察,国家就是对内部的强制处置权和对外保障安全。因此国家作为一种人类的组织结构无论对内还是对外都显示出自己的利益。然而,国家的利益是什么?不同的观察者有不同的说法。

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什么是国家利益”的问题,会有不同的答案:军事家可能指一个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经济学家可能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开放而稳定的成长;社会学家可能指一个国家的社会和谐及民族团结局面;历史学家可能指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成功实现;文化人类学家可能指一个国家的文化传承关系或文明创新力;政治家关于国家利益则指向在国内外可发挥的权利;等等。

一般地讲,国家利益是指民族国家追求的主要好处、权利或受益点,反映这个国家内全体国民及各种利益集团的需求与兴趣。决定国家利益的,有内在的和外部的两方面因素,所有这些因素中,既有给定的、不会改变的内容,也有不断变化的内涵,后者又分为内生变量与外生变量。从某种意义上讲,国家利益实际上是一种综合加权指数。

考察国家利益时,不能偏废其中任何一方。所谓给定的、不会轻易改变的内涵,如一个国家的幅员大小、地理位置、资源总量和一定时期的人口需求,等等。它们往往决定着国家发展的基本方向和一国外交的基本方略。比如,像安道尔这样的“国中之国”从不奢望争取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席位,马来西亚、韩国、埃及或智利这类“次中等强国”总是在本地区扮演某种微妙的平衡角色,而印度、巴西、德国或日本等地区或全球大国总有一些涉及全球性问题的倡议或举措;像中小国家的外交政策经常被自己的先天性所决定所约束一样,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真正的大国会长久地忍受对他国的依附。我们这里观察与分析的角度,是从国际关系理论和外交战略的角度进行的。从国际关系理论来看,国家利益的意义有:

一种是所谓现实主义的。以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现实主义派卡尔、摩根索、沃尔兹为代表,他们认为:国家被认为是根据自我利益行动的相似单位,国家是理性的,主权国家是世界政治最主要的行为主体,国际社会不存在合法的权威,因而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决定了国家行为的“自助”(self-help)特征,国家只能依靠自身力量进行自我保护。国家利益就是现实国家间交往的各种权力和物质性结构。

另一种是所谓自由主义的。则把权力和利益作为一类因素,制度、规范和观念作为另一类因素,讨论这两类因素中哪一类解释力更大的问题。毕竟在国际关系领域有许多现象是权力和利益无法解释的。他们还将进程因素引入体系理论,认为新现实主义的由权力分配决定的体系结构不能够对国家的行为作出满意解释,在相同的结构条件下,体系进程也会对国家行为产生影响。而体系进程最重要的标志是国际组织、国际规制和国际惯例的国际制度。

后来还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各有不同分歧,但其共同点是:双方都把国家利益最大化作为思考的前提,很少提到价值考虑;都承认国家是最基本的行为体,尽管在非国家行为体的相对重要性方面存在分歧;都承认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它们的分析工具是经济学方法,即从经济学的视角来透视国际政治。新现实主义主要从亚当·斯密的古典经济学来理解国家行为。它所论述的结构(无政府状态)相当于自由放任的市场,国家类似于市场竞争的行为主体公司(主要是大公司)。新自由主义则主要以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国际政治中的制度。我们知道经济学的方法主要是个体主义的方法,以经济人(利益、效用最大化)为前提假设。在上述理论中,新现实主义者和新自由主义者都以国家利益为前提假设,国家被假定需要权力、安全和财富。

还有一种是所谓建构主义。建构主义假定:第一,人类关系的结构主要是由共有观念而不是物质力量决定的;第二,有目的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是由这些共有观念建构而成的,而不是天然固有的。建构主义是一种国际体系的结构理论,主要论点是:①国家是国际政治理论的重要分析单元;②国际体系的关键结构是主体间的,而不是物质的;③国家认同和利益是社会结构构成的重要部分,而不是由人性或国内政治对国家体系的特定外在因素所构成。规范、话语和认同是它的核心概念。在本体论上,它研究的是国际政治的社会结构,而不是物质结构。在方法论上使用的是社会学的整体主义方法而不是经济学的个体主义方法,关注的是行动者(agent)和结构的互动过程而不是结构和行动者的分离。行动者和结构是相互构成的。“国家在互动之前,没有认同,没有期望,没有利益,互动过程决定了认同和利益。”

国家并不是一个完全自主的行为体,而是镶嵌在全球结构之中。国际体系中共有知识、共有观念,国际体系的结构在很大程度上是参与的国家之间观念分配的结果,国家利益内生于各种要素的结构变化之中。

对国家利益存在各种观点的差异不仅仅说明研究者观察的角度和方法不同,更重要的是反映出国家利益内涵和外延的复杂性,这种复杂因为民族国家的差异和时代的不同更显得突出。

综上所述,国家利益,作为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一种客观存在;作为所追求目标的界定与表达,则是一种主观认识,受制于各国统治阶级的阶级立场、思想体系和价值观念。从要素上看,国家利益可以分为国家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安全利益,等等。具体地说,经济利益可包括国家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等;政治利益则包括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等带来的利益;安全利益则包括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民族国家形成后,国家利益成为国家制定和实施对外政策的基本动因和根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