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应急管理案例选编
10390600000009

第9章 深圳“9·20”火灾事故

一、深圳“9·20”火灾事故概况及原因

(一)事故概况

2008年9月20日晚23时许,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三楼正在举行一场室内烟花晚会,台上正上演着一出小品,扮演乞丐的两个演员在“乞讨”,他们惟妙惟肖的插科打诨不时引发起阵阵笑声。快结束时,一名“警察”跑上台,拿着一把火焰枪,对着天花板开了一枪,喷出一团火烧着了天花板上装饰的黑色海绵。天花板上包扎管道的白色塑料被突然引燃,才十几秒钟,火就沿着管道蔓延到整个大厅天花板上。有人喊叫着起火了,也有工作人员喊着不用慌,现场的秩序顿时混乱起来,烧熔的海绵滴到了人们的头上、背上,惨叫声此起彼伏。人们开始逃散,但大火将电线烧断引起停电,灯光跟着就灭了,大厅内一片黑暗。慌乱的人群尖叫着往同一个方向挤,出口太窄,宽度不到两米,很多人摔倒,人踩着人像叠罗汉一样翻过去。

火灾发生时歌舞厅内有900余人,其中工作人员有100余人。火灾发生后,现场的工作人员立即拿出消防器具灭火,明火扑灭后,浓烟充斥整个舞厅,有些人当场被浓烟熏倒,天花板上炙热的火花还在不断往下滴,里边的人都纷纷往外跑。

舞王俱乐部占地面积千余平方米,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深惠路立交桥旁,被一片民房包围,外墙看不出明显的火灾痕迹。火灾前后,广告招牌一直亮着,仿佛舞厅一如往日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哪里看得出里面已是人间地狱!火灾被扑灭后,三楼俱乐部一片狼藉。大厅的玻璃窗全被打碎,窗口处被浓烟熏得一片漆黑,空气中散发着一股刺鼻的烟焦味。一条大约10米长的狭窄过道紧接着楼梯口,过道的地上堆满了人们逃生时散落的鞋子。大厅中央的表演舞台,大厅里摆放着的百余张桌子,周围的十几间包厢都被大火吞噬得惨不忍睹,眼前尽是被掀翻在地、七零八落的舞厅用具。

大火在21日凌晨1时许被扑灭。事故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51人住院。据深圳警方初步调查,火灾是舞台上燃放烟火所致,逃生通道狭窄造成惨剧,事后行政拘留事故责任人14人。

(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分析

根据案例情景描述,我们可以得知,造成这次火灾的直接原因有两点:首先,舞厅空间结构设计不合理。除中央舞池有“厅”的感觉外,四周被隔成十几个小包间。从楼梯到各包房均由窄小通道连接,有进入昏暗地道的感觉。而每当俱乐部安排有节目时,中央舞池的人数最多,若此时出现险情,人员极难疏散,很容易因为踩踏造成大量伤亡。

除了舞厅设计,歌舞厅在装修时重隔音、轻消防是造成惨剧的另一个原因。舞王俱乐部处于住宅区,为消除噪音以避免居民投诉,经营者在通道隔墙、包房内墙、包房临窗外墙内使用了大量隔音材料,这些都属于易燃物。临街窗户又用砖头封死,这都为险情发生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因此,当火灾发生时,由于歌舞厅逃生口比较小,没有通风口,浓烟无法排出,大多数人被困在里面。消防人员只好搭起云梯,在舞厅的墙壁上凿洞以排浓烟。

经过现场勘察以及对现场人员的笔录分析,初步判定火灾着火部位在三楼舞王俱乐部舞台,起火原因为演员在舞台使用自制烟花道具枪时引燃天花上的吸音海绵等易燃的毒性材料,使其瞬间燃烧,在30秒内产生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蔓延。据了解,当晚进入舞王俱乐部消费的约有400人。火灾发生时,该俱乐部工作人员曾想用灭火器扑火,但由于舞王俱乐部三楼空间密闭,有毒烟雾迅速扩散蔓延至各个角落,大量人员无法及时疏散,43人当场烟熏中毒死亡,65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三)关于“舞王俱乐部”

经调查发现,发生火灾的“舞王俱乐部”原名“舞王歌舞厅”,1998年经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局批准设立,法人为王静。2006年,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台后,文化局下发通知,要求区内所有歌舞娱乐场所依照条例规定换发《娱乐经营许可证》。2006年7月,“舞王歌舞厅”向龙岗区文化局提出申请,要求换发新的《娱乐经营许可证》,因申请材料不符合条例规定,龙岗区文化局未予批准。2006年底,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局向龙岗区工商局去函,提请龙岗区工商局自2007年1月1日起,根据新修订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注册登记。可是,“舞王歌舞厅”一直未经变更登记,直到付之一炬,它仍然是无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黑舞厅”。

(四)事故责任分析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赵铁锤于21日说,深圳龙岗“9·20”特大火灾事故初步分析是一起责任事故,面对这样一起不该发生的事故,大家都应该进一步深刻反思。

据调查,发生火灾的深圳舞王俱乐部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消防验收也不合格。

面对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赵铁锤连问了三个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的单位能够长期存在?为什么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都没有发现?为什么我们要把决心下在事后的处理上,而不是重视事前的预防呢?

赵铁锤表示,我们一定要举一反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和讲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近期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进一步促进安全发展;二是报经国务院同意后,成立国务院“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搞好事故调查工作;三是全力救治受伤人员;四是做实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五是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在抓落实上狠下工夫。

二、事故的应对与处理

(一)事故应急反应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广东省、深圳市各级领导部门迅速作出反应,充分发挥权能,采取强硬措施,处理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小事故影响。

1.深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并作出指示

9月21日零时,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等主要领导赶赴现场并作出指示:一是要组织全市相关医院的医生,全力以赴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将死亡人数降到最低;二是立即成立专案组,全面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三是全力做好善后处理和安抚工作;四是认真做好现场清理。

2.国务院成立“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

国务院广东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于9月23日成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梁嘉琨担任调查组组长。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参加这次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情况以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的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包括党政纪处分、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的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国务院。

梁嘉琨表示,火灾事故调查专业性强,要做到全面、科学、公正、客观,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遇难者及家属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此外,还要认真做好事故防范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据梁嘉琨介绍,这次事故调查要着重查清的情况包括:事故单位非法经营问题;事故单位是否按规范要求设有消防安全设施和安全疏散出口;事故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烟花施放人员、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就上岗作业的情况;事故单位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是否存在重大漏洞或纸上谈兵的情况;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方式和效果。

3.张德江批示全力抢救受伤人员

事故受到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批示,命令深圳市组织力量迅速灭火,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查明火灾原因,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4.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作出五点指示

事故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立即作出批示和指示。汪洋指示:一是迅速查明火灾事故;二是迅速控制责任人;三是迅速控制明火,防止死灰复燃;四是迅速救治伤员,并做好死者善后及家属的安抚工作;五是及时发布信息,公布真相,做好社会维稳工作。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批示,要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

5.文化部要求加强文化市场安全工作力度

9月21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管理理念,全面开展和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从文件发布日起全面排查舞厅的游乐厅、演出会场、网吧、画廊等文化经营场所的安全设施与管理工作,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要对辖区内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证经营的要逐一登记造册,依法取缔或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重点监控,把在前期排查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重点场所统一列入黑名单,指派专门执法管理人员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盯守,直至问题解决或隐患消除。要全面建立和落实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成文化经营场所制定详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严格执行,组织对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全面提高文化市场安全生产水平。

6.深圳市委书记:谁也不准推责任

9月21日凌晨3时30分,“9·20”特大火灾事故现场会议召开。会上,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自言导致“9·20”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除去客观因素,最主要的是人为主观原因。在追究责任时,刘玉浦严厉强调“谁也不准推责任”,并表示即使不做书记了,也要把此事处理到底,他质问有关部门,涉事俱乐部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无牌无证,为何得以营业至今,市场规范工作做到了哪里。对于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他沉痛地叹息:“加上南山大火,短短7个月便连续发生两场特大火灾,让市委市政府怎样向人民交代!”

7.深圳市政府领导:对事故要一查到底

9月21日下午,深圳市政府紧急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会议。会上,深圳市政府领导厉声诘问:“俱乐部的规模这么大,违法经营这么久,在各级各类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无证无照经营了一年多。特别是在‘2·27'事故后,我们组织了这么多次所谓的地毯式、拉网式检查,竟无人发现,无人查处。区委、区政府在哪里?街道办事处在哪里?安监、消防、城管执法、工商、文化部门在哪里?有没有真正履行职责、尽到责任?这里面一定有失职、渎职甚至更深层次的问题。”他们严肃强调,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事故要一查到底,依法严肃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决不迁就,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向党中央、国务院,向省委、省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毫无保留的交代。

8.广东省文化厅组织专项检查

9月21日晚,广东省文化厅接报龙岗“舞王”事件有关情况后,立即启动《广东省文化厅关于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按一级标准(特别严重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随后,省文化厅向全省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发出《关于立即开展对文化场所安全专项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深圳市文化局召开紧急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文化场所的安全大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以此次事故为教训,高度重视生产和经营安全问题,切实加强文化场所安全工作;在国庆期间,各地文化部门要派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巡查工作不间断,一旦发生重大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关处置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9.深圳市文化局展开文化场所排查

从2008年9月22日到2008年底,深圳市文化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文化经营场所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活动。对无证经营场所进行摸底,并逐一登记在册,对于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严重的场所则统一列入黑名单。

此次大排查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即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将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主管部门和街道执法队等执行部门,用铁的手腕强力整治。

大排查行动的重点包括网络经营、歌舞娱乐、商业演出等行业的网吧、歌舞厅、剧院等大中小型的公众场所,以及容易造成火灾的印刷复制企业,重点打击一些无证经营的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特别是“2·27”南山大火后,仍未整改的存在突出问题和隐患的场所。

10.省政府召开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分析会

2008年9月24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广东省政府接着召开了深圳“9·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分析会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佟星出席会议并讲话。

佟星指出,事故发生单位无证无照非法经营、基层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是酿成深圳市龙岗区“9·20”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同时暴露出深圳等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严重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佟星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深圳“9·20”事故的惨痛教训,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抓手,以铁的手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把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的娱乐场所作为打击非法经营的重点,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全监管等部门要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违规经营的歌舞厅、俱乐部等人员密集场所,予以严厉打击和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偷采矿山和非法建筑施工等非法生产和建设行为。二要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特别要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继续督促指导企业抓好自查自改工作,重点排查整改落实监管责任;坚持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提高隐患整改率;加强预报预警,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三要迅速落实行动,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非煤矿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建设安全、民暴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四要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法定权限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佟星还对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强化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到位,加强值班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国庆节。

11.龙岗区区长张备就“9·20”火灾事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9月21日,深圳市龙岗区举行新闻发布会,就“9·20”火灾事故情况进行通报。龙岗区区长张备在发布会上向死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表示歉意,并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

张备不仅公布了截至9月21日上午11时“9·20”特大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数据(死亡43人、住院治疗59人、留院观察6人),还承认了自身工作的不到位,他说:“这次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我们负有监管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力、工作不实、执法不严之责,我们深感痛心和内疚。在此,我们向死难者家属和受伤人员再次表示深深的歉意,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向市委、市政府作深刻检讨,诚恳接受上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媒体的监督。”

张备称,目前龙岗区已经行政拘留涉案人员12人,案件仍在扩线追捕之中。对该场所相关财产,也已进行了控制。

张备表示,龙岗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9·20”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配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一定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向中央、省、市,向全市人民,向死伤者及家属作出公正合理的交代。

张备称,对于事故的具体原因以及更详细的情况,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省公安厅和相关部门联合调查组正在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二)事故调查

1.国务院安委会初步调查

对于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的性质鉴定,国务院安委会初步调查后,报告如下:

2008年9月20日22时49分,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的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据初步勘察,起火建筑为一栋四层半综合楼,该楼房一层为旧货市场,二层为茶馆,三层为该俱乐部,四层及楼顶半层为办公室及员工宿舍。该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擅自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事发时在场人员400余人。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该俱乐部演职人员使用自制礼花弹手枪发射礼花弹,引燃了天花板的聚氨酯泡沫。有关事故详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事故发生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伤亡惨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的主要问题:一是有关单位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查处不力,监督管理工作存在漏洞;二是该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三是从业人员和公众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救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应急处置不力。

2.对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的调查

2008年11月26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外界通报了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中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等7人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已被提起公诉。该市检察院同时表示,社会上流传的陈旭明家中搜出现金千万等信息没有事实根据。

深圳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唐泰来介绍,龙岗区龙岗街道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同时成立了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调查组,同步介入调查事故中的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杨周武等7人有涉嫌职务犯罪事实,指定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目前已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

经调查,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杨周武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三项罪名,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两项罪名,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刘力飚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两项罪名,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陈峰、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察组组长黄忠、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津、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刘新华等4人均涉嫌玩忽职守罪。除陈旭明被指定由盐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外,其他6人均被指定由龙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3.7名涉嫌职务犯罪人员简况

陈旭明: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

犯罪嫌疑人陈旭明任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并兼任查处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期间,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放任舞王俱乐部无证无照经营和毒品及色情交易等诸多违法行为,纵容其在开业一年时间内就发生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24宗,直至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陈旭明曾两次接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宴请,并分三次收受王静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现已指定盐田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杨周武: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同乐派出所所长,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

犯罪嫌疑人杨周武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舞王俱乐部负责人王静的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存在治安隐患的情况下听之任之,致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同时,在收受好处费之后,杨周武违反规定,越权处理舞王俱乐部的聚众打架斗殴事件。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刘力飚:深圳市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民警,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

犯罪嫌疑人刘力飚在负责辖区娱乐场所监管和社区治安防控等工作中,收受舞王俱乐部好处费3000元,并对该俱乐部无照经营、买卖毒品、组织卖淫等行径视而不见,严重渎职。同时,在调查杨周武涉嫌徇私枉法一案中,刘力飚极力混淆视听,为杨周武开脱卸责,其恶劣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共犯嫌疑。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现已指定龙岗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陈峰:深圳市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2007年10月以来,龙岗消防大队先后部署近十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陈峰在明知舞王俱乐部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检查的情况下,未履行检查职责,促成舞王俱乐部长期非法经营,致使特大火灾发生。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黄忠: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一中队龙东社区巡察组组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犯罪嫌疑人黄忠任职期间,严重渎职,怠于履行对无证经营娱乐场所发现和查处职责,促成舞王俱乐部长期无证经营并最终酿成特大火灾。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王津:深圳市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犯罪嫌疑人王津在担任龙岗区文体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怠于履行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稽查监督职责,促成舞王俱乐部无证经营并最终酿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刘新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工作站副站长,涉嫌玩忽职守罪。

犯罪嫌疑人刘新华在龙岗街道办“扫雷”行动中,指示下属隐瞒舞王俱乐部“雷情”,帮助舞王俱乐部逃避各种检查,以致最终酿成特大火灾事故。其行为涉嫌玩忽职守罪,现已指定龙岗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

(三)事故处理

1.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一系列决定

9月21日晚,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一系列处理决定:

第一,责成市司法机关对此次火灾事故的违法经营者和参与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对此次火灾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1)提名免去龙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海广的副区长职务;

(2)免去龙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蒋伟标的大队长职务;

(3)免去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主任黄勇的办事处主任职务;

(4)免去龙岗区龙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谢少辉的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5)免去龙岗区龙岗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巫胜龙的综合执法队队长职务。

以上处理按法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三,责成龙岗区委、区政府就此次火灾事故作出深刻检讨,并全力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待国务院“9·20”事故调查组作出调查结论之后,再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2.事故善后处理

2008年9月28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示,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44名死难者的家属全部与当地政府签订了垫付赔偿协议,死难者善后工作全部处理完毕。

“9·20”火灾共造成44人死亡,其中包括5名香港人。深圳市龙岗区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并参照国内一些地方对突发事件遇难者的赔偿标准和办法,不分死难者的所属地域和身份,向每一位死难者的家属统一垫付25万元的赔偿金。

对死难者家属提出的其他要求,深圳市相关部门则引导他们在事故处理后,通过法律途径向事故责任单位追偿,深圳市龙岗区承诺将在追偿上给予全力配合。

据了解,死难者家属对龙岗区所做的处理工作表示满意。

3.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总结事故处理工作

2008年10月24日下午,深圳市“9·20”特大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总结事故处理工作,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9·20”特大火灾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玉浦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在事故处理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认真吸取教训,痛下决心,标本兼治,全力做好深圳市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努力建设平安深圳。

会议传达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对深圳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刘玉浦在会上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戴北方作了《关于市领导包点基层抓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说明。龙岗区、市纪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9·20”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全力以赴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严肃追究火灾事故相关责任人,严查事故中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全力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全市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百日大排查行动和干部思想作风大整顿活动,并宣布时至当日,已经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截至10月24日,“9·20”特大火灾事故死者善后处理工作已全部办结。公安机关已将事故中27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其中批捕17人,取保候审10人。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要求,市纪委、市检察院共对10名在事故中有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的公职人员进行了查处,其中7人涉嫌渎职犯罪,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3人涉嫌违纪,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会议强调,对此次火灾事故中其他涉嫌违法违纪的公职人员,有关部门在下一阶段要继续加大办案力度,对他们进行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中央和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为“9·20”特大火灾事故处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深刻反思事故带给我们的警示,重大事故的发生绝非偶然,其中牵涉到领导干部的思想和作风问题、政府工作的力度问题、责任经营者的良心和态度问题等。正如事故的发生,事故的解决绝非可以一蹴而就,而是要痛下决心,表里兼行,标本兼治,数管齐下方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事故,从基础上摘除滋养此类危机的“病灶”。这为接下来要开展的深圳市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益的指导。痛定思痛下,我们要将经验转化为力量和信心,切实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建设和谐深圳。

一是进一步抓好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工作。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查摆、严肃整顿干部队伍中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形成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真抓实干、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做好深圳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进一步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在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向纵深推进,切实做到不放过一处死角、不留下一个隐患;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坚决防止死灰复燃。

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综合执法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的群众举报制度,构建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建立健全责任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细化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领导分区分片包干,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是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尽快出台安全管理方面的法规,特别是针对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处理问题和违规出租业主的责任追究问题,尽快作出法律层面的规定,为深圳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机构、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扭转一些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工作不力,以及一些基层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的局面,努力把安全隐患消除在基层,筑牢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

六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工作。要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全力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技能,努力使人人受到安全教育、人人具备安全意识、人人掌握自救技能。

三、案例评估与分析

(一)娱乐场所管理的法律思考

1.娱乐场所管理有法可依

2006年3月1日,国务院修订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6章58条,其中对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和政府监管部门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详细清晰的规定。

《条例》中所指的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根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日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对娱乐场所消防、治安状况的监督管理。而且明文规定,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文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条例》规定,开办娱乐场所需持许可证。设立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无条例所禁止情况的书面声明。

申请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依规定核定该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申请人将收到说明理由的书面通知。娱乐场所改建、扩建,或者变更场地、主要设施设备、投资人员,只要是变更娱乐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经营责任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条例》规定,为防止扰民,娱乐场所的边界噪音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五类位置: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条例》还明确,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如有违反,则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娱乐场所也不得招用未成年人。如招用未成年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处以每月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条例》明确指出,任何人不得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者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传染病病原体进入娱乐场所。

《条例》规定,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得为进入娱乐场所的人员实施下列行为提供条件:提供、贩卖毒品,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或注射毒品;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制作、贩卖和传播淫秽物品;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赌博;从事邪教、迷信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2.有法不依,酿造火灾惨案

尽管《条例》已施行两年多,全国各地娱乐场所因违法造成各种事故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此次的舞王事件就是典型的有法不依终酿大祸的例子。

深圳龙岗舞王俱乐部特大火灾的调查结果表明,该俱乐部于2007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

深圳市有关部门多次对娱乐场所进行“严格”的检查,诸如“扫雷”行动、“地毯式”检查等,遗憾的是,舞王俱乐部竟然能躲过这些检查持续非法经营。特别不能让人理解的是,当年2月27日,深圳市南山区南方金属公司厂房内燃起的一场大火致使15人葬身火海。事后,深圳市消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力度空前的排查消防隐患风暴。但在消防部门推出的春夏两季度的重大消防隐患“黑名单”中,舞王俱乐部均未在列。这座在当地远近闻名、生意火暴的俱乐部地处深惠路交通要道,十分惹人注目,稍加留意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其逃生通道狭窄、应急灯不亮、装饰材料易燃等隐患,可舞王俱乐部居然一次次地逃过了消防部门的检查。对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从经营许可、消防安全、内部设施与结构以及卫生环境等各方面都能躲过检查,实属不易,但舞王俱乐部做到了。其中问题令人费解,却又昭然若揭。

(二)“三问为什么”带来的思考

9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在面对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事故时愤然诘问:“为什么这样一个无牌无照、擅自经营的单位能够长期存在?为什么这样一个非法经营的歌舞厅,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都没有发现?为什么我们要把决心下在事后的处理上,而不是重视事前的预防呢?”

三个“为什么”几乎囊括此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疑点,同时也暴露了相关职能部门缺失责任感的严重问题。归根结底,在于管理的缺位和监管的乏力。那么,管理的缺位和监管的乏力又是怎样造成的?

对娱乐场所的管理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如何协调各管理部门,实现协调互补式的统一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各自为政、泾渭分明的管理部门炮制出多个责任盲区。比如舞王俱乐部利用了龙岗区文化局与工商局之间的责任盲点,安然无照经营,这说明在管理分割时,各部门往往不是合力监管,而是都放手不管,致使监管不到位。

早在2006年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台后,就有很多人表示,条例执行难题在于真正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歌舞娱乐场所长期存在的问题,如治安安全、色情陪侍、毒品交易等,条例对此虽然作了明确规定,但仅靠文化部门落实却相当困难。而在面对多头执法、多重管理的市场时,一个本该由上级政府出面组成的联合执法机构以及早应该形成的长效执法机制却迟迟得不到实现,最终导致监管缺位。另外,还有一个不能忽略的问题:现行《条例》对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都作了较详细的规定,但实际上这些部门未必都做到了各尽其职,部门协调是要建立在各部门能够尽心尽力履行各自职责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的。

(三)是火灾,还是人祸?

应该说,今日之祸源于往日之疏。人命大于天,监管难题再大,也绝不能够成为开脱责任的说辞。面对无辜逝去的生命,我们能够做的只有重新反思和总结管理的疏忽和漏洞,痛定思痛,建立健全监督执法的长效机制,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协调各部门,做好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工作,其成果优劣,主要取决于管理者的素质和态度。作为管理者,第一,要有扎实的知识基础和与时俱进的管理观念,并对自身事业有着充分的、正确的理解;第二,要严格履行管理职责,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第三,要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掌握先进的管理策略和技能;第四,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信念,杜绝腐败和以权谋私现象。在管理制度建设上,则要积极建立层级管理、通力协作制度。各监管部门要担负起各自的管理职责,同时要有部门对这些监管部门实施监督和检查,防止出现漏洞和缺位。

四、思考与讨论

1.根据案例和事实,结合我国目前娱乐场所管理的现状,你认为我国在公共场所的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2.结合案例,根据应急管理基本原理,你认为应如何实施公共危机管理,例如危机预防与预警,危机反应与处理,危机后的恢复与重建?

3.谈一谈你对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赵铁锤在面对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事故时提出的三个问题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