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体内的重量和解剖方面在妊娠期间都要发生很大变化,在产后都要逐渐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为了了解这些变化恢复的情况,保证产妇的身体健康和劳动能力,必须认真观察产褥期的各种变化,以便进行卫生指导。因此要求在产后6~8周到医院进行1次全面检查,以发现母体全身及生殖器有无异常情况。如有特殊不适,则应提前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测量血压,检查子宫复旧及两侧附件的情况、腹部及会阴部伤口愈合情况、盆底托力、乳房及泌乳量等。
凡属异常妊娠,除上述一般检查外,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如妊高征要查尿蛋白;贫血者要查血红蛋白及红细胞计数,有泌尿系统感染者做尿常规检查,必要时做尿培养;患有糖尿病者,要查尿糖及血糖,必要时做糖耐量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