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某外出旅行一个月,不能亲自养狗,所以委托好友张某代劳。旅行回来后的一个星期一中午,会计师李某在同别人通电话时,被他的狗咬死。
警官检查了现场,听了张某的报告:他在星期一的早晨,把狗带回李的家中,而李被狗咬死时,张正在研究所实验室里,研究所离李家有5公里之遥。纵使李不在家的一个月中,张刻意将狗训练成会咬人的狗,也不可能从5公里之遥的地方,发号施令指挥狗咬死李某。
警长干净利落地肯定了真正的凶手就是张某,是他设下圈套,让狗咬死了李某。
警长是怎样判断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