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代重大战争详解:明代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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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洪武年间倭寇的入侵

明建国伊始,倭寇就侵扰海疆,烧杀劫掠,荼毒民众。

朱元璋及其后继者们采取各种措施保卫海疆,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得明前期的倭寇没有酿成大的祸患。

洪武元年(1368),“倭寇出没海岛中,乘间辄傅岸剽掠”。倭寇的入侵从此开始了。现按地区将倭寇主要的入侵情况叙述如下:

(一)山东、辽东倭患

洪武年间,山东、辽东的倭患,从其发展趋势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明朝建立到洪武七年(1374)。这一时期的倭寇,规模一般不大,每股在数十人至数百人之间,他们在沿海登岸后,乘守军疏于防备之际,以突然袭击的方式攻入城镇、村落,劫掠财物和人口。由于人数不多,得手后不敢久留,随即乘船遁去。在这一时期内,山东、辽东半岛的许多村镇被倭寇焚掠,沿海人民深受其害。

洪武二年(1369),倭寇在山东沿海登陆,“寇山东滨海郡县,掠民男女而去”。朱元璋在这年给日本国王的玺书中说:“间者山东来奏:倭兵数寇海边,生离人妻子,损伤物命!”三年(1370)六月,“倭夷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傍海之民,遂寇福建沿海郡县”。四年(1371)

六月,“倭夷寇胶州,劫掠沿海人民”。六年(1373)七月,“倭夷寇即墨、诸城、菜(莱)阳等县,沿海居民多被杀掠”。面对倭夷的不断骚扰,山东沿海军民奋起抵抗,终于将其击败。

第二阶段,是洪武八年(1375)至洪武二十一年(1388)。这一时期,是山东、辽阳的倭患寂静时期。基本未见倭寇对山东、辽东沿海骚扰的记载。

第三阶段,是洪武二十二年(1389)至洪武末年。这一时期,倭寇再次成患,其规模和人数超过了洪武初年。

洪武二十二年十二月,倭船12艘由成山洋艾子口登岸劫掠,宁海卫指挥佥事王镇率众抵御,杀倭3人,缴获器械一宗。赤山寨巡检刘兴也捕杀倭寇4人。进犯倭寇见无处下手,不得不遁走海上。

洪武二十七年(1394)十月,“辽东有倭夷寇金州,卒入新市,烧屯营粮饷,杀掠军士而去”。

三十一年(1398)二月,倭寇犯山东宁海州(今山东牟平),由白沙海口登岸,劫掠百姓,镇抚卢智被杀,百户何福战死。事闻,明太祖命登、莱二卫发兵追捕,宁海卫指挥陶铎及其弟陶钺出兵击之,斩首30余级,倭寇才退去。在追击过程中,“(陶)钺为流矢所中,伤其右臂”。

洪武二十二年(1389)以后,山东沿海的倭患,与洪武初年不同。主要表现在倭患次数减少而规模有所扩大。山东半岛平均七年一次,并不像洪武八年(1375)前那样频繁,平均每年一次。辽阳地区有记载的倭患仅1次,但每次来犯倭寇的数量有所增加。这一变化的发生,是因为这踊时期明朝的海防力量有所加强,小股倭寇进犯容易被歼灭。

(二)直隶倭患

直隶的地理范围大致相当于今江苏、安徽两省。

洪武年间这一地区的倭患相对较少。

洪武二年(1369)初,倭寇在直隶沿海一带的岛屿出没,并多次侵掠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劫夺财货。沿海各地,十分恐慌。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率官军出海追捕,将倭寇击败,俘获92人,并缴获兵器、海船一宗。事奏,明太祖以翁德有功,于四月份升其为指挥副使。其官校1247人,赏绮帛50疋,银2569两。在战斗中伤亡及溺水而死者,加赐钱、布、米。并诏令翁德继续领兵出海,追捕未尽倭寇。

不久,又有倭寇在吴淞江沿海流劫,指挥朱文率众将其击溃。

是年八月,倭寇进犯淮安,镇抚吴等在天麻山将其击败,擒获57人。明太祖赐吴等绮帛,以示褒奖。同时,在通州(今江苏南通市)也有倭寇流劫。

七年(1374),倭夷寇海州(今江苏连云港西南)大任口,百户许彰率兵抵御,巡检率其弓兵助击,倭人败走。

许彰紧追不舍,倭人返回拒战,许彰战死,百户何达击斩倭24人。

(三)浙江倭患

浙江是倭患最为严重的地区。洪武年间,已知倭寇较大规模的进犯就有10余次。

洪武二年(1369),倭寇进犯温州中界山,永嘉、玉环皆被剽掠。

三年(1370)六月,倭夷寇山东,被击退后转掠温、台、明三州沿海居民。

四年(1371),倭寇再次侵犯浙江。

五年(1372),倭寇犯温州。命羽林卫指挥使毛骧、於显,指挥同知袁义等,领兵追捕苏、松、温、台濒海诸郡的倭寇。毛骧等在温州下湖山大败倭寇,追至石塘大洋,缴获倭船12艘、倭弓一宗,生擒130余人。

六年(1373),倭犯浙江滨海地区。

七年(1374),倭掠焚沿海诸地,靖海侯吴祯败之于琉球洋。

从七年(1374)至十五年(1382),浙江沿海倭患一度减弱。十六年(1383)始,浙江倭患又严重起来。十六年,“夷船一十八只,寇金乡小沪寨,官兵敌却之”。据《明太祖实录》记载,这年八月,“赏温州、台州二卫将士擒杀倭寇有功者,凡一千九百六十四人文绮、钞布、衣物有差”。

十七年(1384)正月,命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不久,倭入寇定海,千户所总旗王信等九人,擒斩倭贼,并缴获器仗一宗。与此同时,台州也有倭寇登陆,杀巡检。朝廷为此责都督府臣曰:“濒海兵卫,本以防御倭夷,今台州倭人登岸,杀其巡检,守御官兵所职何事?”指挥陈亮、赵全被押至京师问罪。

十九年(1386),“倭寇海盐”。

二十三年(1390),倭夷由穿山浦登岸,杀虏军士、男女70余人,掠夺其财物,守御百户单政未能及时追捕倭寇,至其逃遁。单政为此被诏令斩杀。

二十四年(1391)八月,海盗张阿马,引导倭寇抢掠。

张阿马本是台州黄岩县的一名无赖,勾结倭寇在沿海剽掠,滨海民众深以为患。这次,张阿马又引倭寇在水桶澳登岸,欲劫掠居民。杭州饷运百户孔希贤率兵与之交战,不胜而死,兵船皆被张阿马等掠去。百户金鉴,不畏强暴,率众奋起还击,斩杀其首领一人,张阿马等慌忙退去,军校费丽保、吴庆等,乘胜追击,至海岸,将张阿马俘获并斩杀。

二十六年(1393)、二十七年(1394)间,倭寇两次入侵小尖亭。

三十一年(1398),倭贼2000余人、船30余艘,入寇海澳寨,楚门千户王斌、镇抚袁润等率兵抵御。倭寇恃众气焰十分嚣张。王斌、袁润殊死决战,以身殉职。

(四)福建倭患

洪武年间,福建倭患不及山东、浙江等地惨烈。洪武三年(1370)六月,倭寇犯福建滨海郡县,福州卫出军抵御,捕获倭船13艘,倭贼300余人。

洪武五年(1372)六月,倭寇犯福宁州宁德县。八月,再犯福宁州宁德县,杀掠居民350余人,焚烧房舍千余间,劫掠粮食250石,给福宁地区造成了严重危害。

洪武十三年(1380),江夏侯周德兴受命治理福建军务,在沿海边城,相风土形势,修筑创建,凡海上城池、墩寨及卫所军士都进行合理调配。对加强福建海防起了重要作用。

(五)广东倭患

从已知史料看,洪武年间广东的倭患不如山东、浙江惨烈,与福建相比,则略为严重。

洪武二年(1369),倭寇犯惠、潮诸州。时天下初定,海内安定,倭寇突至,没有任何防备,滨海一带皆被骚扰。

洪武四年(1371),“倭寇海晏、下川,指挥杨景讨平之,时海寇钟福全、李夫人等自称总兵,核倭船二百艘寇海晏、下川等地。广州左卫指挥佥事杨景,追捕至阳江,平之”。

洪武十三年(1380)七月,倭夷劫掠广东府东莞等县。八月,“倭夷寇广东海丰县,杀掠吏民,诏广东都指挥使司率兵讨捕之”。

洪武二十一年(1388),雷州卫右所镇抚陶鼎,在沿海巡视时,发现有倭船数十艘,“扬帆海上,将犯郡境”。

陶鼎肃整本部军队,严阵以待。倭寇登岸后,陶鼎率众奋击,手刃数人,倭寇撤退,慌忙登船而逃。数日后,倭寇在马湖塘设下埋伏,引诱陶鼎与之交战,陶鼎不知是计,驰追倭寇,中伏而亡。

洪武二十四年(1391)九月,倭寇进犯雷州遂溪县,雷州卫百户李玉等率众抵御,寡不敌众,在战斗中殉职。

为了褒奖李玉及在御倭战斗中死亡的将士,明太祖朱元璋下诏以李玉之子李真为德庆千户所镇抚,陶鼎之子陶贵为潮州卫所镇抚。

洪武二十七年(1394)秋,命安陆侯吴杰、永定侯张金宝等,率致仕武官往广东训练沿海卫所官军,以备倭寇。当时,以备倭的名义设有“备倭巡视海道副使一员,都指挥一员,卫指挥一员,专管巡海,听广东巡视海道副使、备倭都指挥节制。所辖永安、钦州二所,每所各官一员,督管军船三艘,旗军三百名,各分上下班出海巡哨,以防倭寇”。

洪武三十一年(1398),倭寇猝犯潮州大埕所。

可以看出三个问题:第一,从横的来看,倭寇入侵沿海两个地区最为严重:一是辽东、山东,一是浙江。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和当时的航路有关。倭寇入侵中国必须航渡大海,因此熟悉航路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山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一直是中日交往的门户,宋以前日本政府的来华使节和商人一般都是从日本九州的博多出发,经台岐、对马等岛屿,沿朝鲜半岛西海岸北上,先抵辽东半岛东岸,然后横渡渤海湾口,在山东半岛的登州一带登陆。这是一条沿海岸航行的航路,是日本人历来所熟悉的。明初的倭寇主要来自日本的萨摩、肥后、长门、筑前、博多、鹿儿岛等南部地区。他们也多沿这一古老的航道来华,诚如《筹海图编》所言:“宋以前日本入贡,自新罗以趋山东,今若入寇,必由此路。”

明初倭寇来华一般在清明节以后,借助东南风从朝鲜西海岸漂流而来,也是倭寇入侵朝鲜的自然延续。由于地理位置的因素,山东半岛、辽东半岛是他们最容易到达的地方,因此,明初的倭祸以山东、辽东较为严重。

从日本到浙江也有一条倭寇所熟悉的航道。原来元朝时浙江等地与日本保持着贸易往来,即使在元日战争期间,这种贸易也未中断。但是,元朝与日本的贸易与宋、日贸易有很大的不同。北宋时期,主要是北宋商人入日贸易,南宋时期两国商人往来互市。元朝则主要是日本商人来元贸易,而且元朝为了达到与日本通好的目的,对日商人元没有任何限制,甚至还有意创造条件。至元十四年(1277),元廷在广州、泉州、庆元等地设置了市舶司,专门管理对外贸易,至元十五年(1278)十一月,又在扬州设立了淮东宣慰使,特诏谕各港口准许与日商贸易。

至元十六年(1279),有四艘日本商船驶进庆元(今浙江宁波市)港,要求贸易,得到元朝的允许。《元史·哈剌解传》记述说:“日本商船四艘,篙师二千余人至庆元港口,哈剌歹谍知其无他,言于行省,与交易而遣之。”尔后又在浙江的澉浦、杭州、温州等地建立市舶司。而日本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其贸易对象不多,加之日本对中国产品需求量较大,因此,对外贸易主要是到元朝。这样就使日本人熟悉通往浙江的航道。因此当日本的名主、商人、武士和浪人组成的海盗集团入侵中国时,首先就按照他们熟悉的航道到浙江沿海劫掠。

第二,从纵的来看,倭寇的入侵呈马鞍形,洪武七年(1374)前较为频繁,然后有一段寂静,直到洪武二十二年(1389)又严重起来。这以辽东和山东最为典型。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由于高丽形势的变化引起的。

明洪武八年(1375),高丽辛王即位时,高丽王朝的统治已处于危机之中。高丽王辛和宰相崔莹依附于元朝的残余势力,排斥朝中的亲明派官员,亲元派在朝中占居上风,与明朝对抗,甚至公然出兵进攻明朝的辽东地区,从而造成了高丽社会的动荡。与此同时,高丽国内私人大农庄迅速发展起来,大批农民失去土地而流离失所,沦为私人农庄的贱民和奴婢。阶级矛盾十分尖锐。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和阶级矛盾交织在一起,错综复杂,严重消耗了高丽王朝的整体实力,从而为倭寇的入侵提供了可乘之机。与此同时明朝的防卫在加强。倭寇入侵明朝遭到明军的强力抗击,而进攻高丽则如入无人之境,他当然要舍明朝而进攻高丽了。高丽辛王即位后,倭寇来犯次数开始增多,范围也由沿海地区扩大到内地。

王二年(1376),是高丽倭患最为严重的一年,几乎各地都受到倭寇的骚扰,使高丽陷入严重的危机之中。“倭奴之来,前无横草,出入山郡,如蹈无人之地。”倭寇此前经高丽而至山东、辽阳。如今见高丽有机可乘,便舍远求近,将主要侵犯劫掠的矛头集中在高丽。

仅高丽辛

王统治的14年间(1375-1389),就发生了378次倭患,平均每年达27次之多。可见倭患之严重。倭寇云集高丽,自然缓解了山东沿海的倭祸。

而到了洪武二十二年(1389),高丽政局发生了变化。早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高丽大将李成桂发动政变,废掉辛王,放逐宰相崔莹,拥立恭让王即位。李成桂掌握了高丽大权。李成桂对内主张田制改革,下令没收私人大农庄,烧毁公私旧籍。并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颁布“科田法”,其主要内容是重新登记全国的土地数量,将京畿一带的土地按等级授予文武百官,将京畿以外的土地一部分作为军田授予士兵,一部分授于农民耕种。凡授田农民都向国家交纳一定数目的地租。科田法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农民分到了土地,生产积极性提高,阶级矛盾得到缓和,同时,也扩大了国家税源,增加了国家收入。官吏和士兵分到土地,安心本职,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军队战斗力,巩固并加强了中央集权,使国力大大加强。同时李成桂对外竭尽全力平定倭寇。辛昌王元年(1389年,洪武二十二年),庆尚道元帅朴葳率兵船百艘主动出击,进攻对马岛,烧毁日本船300艘,夺回被掳高丽人百余名。倭寇的劫掠遇到了困难。

李成桂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自立为王,建立了李氏朝鲜。李氏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在倭寇问题上采取了刚柔相济的政策。一方面加强海防,建造兵船,到十五世纪初,朝鲜已拥有水军48588人,兵船613艘,朝鲜政府还发展了高丽末期崔茂宣等人创造的火药武器,加强了水军的技术装备,从而使朝鲜具备了抵御倭寇的军事实力。同时,李氏王朝多次遣使日本,谋求通好,要求日本政府制止倭寇的骚扰。对于一些来到朝鲜又表示不再为乱的倭人,则给予居住权,有的还委以官职。还将富山浦(今釜山)、乃而浦(今熊山)、盐浦(今蔚山)三港开辟为日商贸易区,允许正当贸易。这些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朝鲜沿海的倭寇发生了分化,一部分转向正当贸易谋利,一部分则转向中国沿海进行掠夺,从而山东、辽东的倭患又较前严重起来。

第三,从总的来看,明初的倭寇不算严重。从洪武元年(1368)到洪武三十一年(1398)的31年中,倭寇共入侵44次,平均每年不过1次多一点。倭寇主要是在沿海,并没有深入内地,规模也不是很大。其最重要的原因是明朝建国初期,政治清明,国力强盛,不断加强防御,入侵的倭寇在强大的明水陆军的打击下往往难以得逞(详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