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代重大战争详解:清代战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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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各路豪强川陕鄂聚首

清朝嘉庆年间的一系列人民起义中,1796(嘉庆元年)年的白莲教大起义是规模最大的一次,这次起义前后持续了九年零四个月,最早参加者多为白莲教徒。参加的人数多达几十万,起义爆发于四川、湖北、陕西边境地区,斗争区域遍及湖北、四川、陕西、河南、甘肃五省,甚至还波及到湖南省的龙山县。白莲教起义军在历时9年多的战斗中,占据或攻破清朝府、州、县、厅、卫等204个。抗击了清政府从全国16个省征调的兵力,歼灭了大量清军,使清军损失一、二品的高级将领20多人,副将、参将以下的军官400多人。清政府耗费了白银2万万两,相当于清政府5年的财政收入,这次起义使清王朝元气大伤,也给了满、汉地主阶级以沉重打击,使清王朝从所谓“隆盛之世”,逐步走向衰落。

乾隆后期,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官僚、地主、富商大肆兼并土地,人口激增,耕地不足导致粮价猛涨,饥民日众,加以封建统治阶级生活奢侈,贪官污吏横行,人们不满和反抗情绪日增。

明末农民大起义,推翻了明朝统治,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

因此,清初为了缓和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巩固政权,实行了一系列恢复经济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措施,康熙、雍正年间尤为显著。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地主阶级也加紧了土地兼并,到乾隆后期土地已经高度集中了。当时以皇帝为总代表的地主阶级通过圈占、强买和高利贷等各种手段吞占了大片土地,许多地方都形成了“富者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的严重局面。仅仅皇室和由封建国家所直接控制的“官田”、“皇庄”已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1/7,达8000万亩以上。就是一般地主,也都普通拥有千亩以上的土地。乾隆年间,浙江奉化一家姓黄的地主竟占有几十万亩好田;河北怀柔县(今北京市怀柔县)姓郝的大地主占有“膏腴万顷”。大商人及其他高利贷者在兼并土地方面也不甘落后,他们一听到何处受灾,便乘人之危,大放其债,把大片良田强占到手,山西平阳大商人兼大地主亢氏拥资“号称数千万两,实为最矩”。乾隆末年把揽朝政20多年的大学士、军机大臣和珅,竟霸占良田8000顷以上,就连他家的两个亲信管家刘全及马某也占田600顷之多,湖广地区(今湖南、湖北两省)50%一60%的土地,也已被地主们瓜分完毕。广西已是“田大半归富户,而民大半皆耕丁”。广大农民丧失了土地,沦为佃户或佣工。河南一带的农民已是“佃种他人田地者居多”,一年到头,辛勤劳作,所得粮食除交完租息外,没有什么剩余。即令是丰收之年,也只能够偿租还债。并且佃户还怕地主夺田另佃,往往有倾其所有,甚至卖儿卖女也不敢欠租。农民们吃不饱,穿不暖;多是今日完租,明日乞讨、借贷。

除此之外,地主豪绅们还规定佃户租种土地之前要缴纳“揽种钱”、“押租钱”;他们还惯用“驴打滚的高利贷”,大斗收租、小斗出贷等非法盘剥手段。地主逼债似狼如虎,更有甚者还私设公堂,对欠租的农民任意打骂,甚至关入私牢。在这种残酷剥削下,许多农民丧失了再生产的能力,到处都是富者越来越富,贫者越来越贫。

在疯狂掠夺土地的同时,统治阶级还拼命加捐派税,以满足他们无穷的贪欲和维持庞大的军队。康熙末年以后,除正税以外,还有各种名目的加派,花样自出,且各级政府又层层加码,所以贫苦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

乾隆时代,贪污聚敛之风弥漫。当时流传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当3年知府官,就能捞上10万两白花花的银子,这还算是所谓的“清官”!乾隆时期的大官僚和坤,算是历史上著名的贪官,他当政20年,招权纳贿,除占地80万亩以外,嘉庆四年(1799年)查抄他的家产,仅初步估计就折合白银8亿两以上,相当于当时清政府20年的财政收入。

在和坤的纵容下,文官贪脏、武官赶饷,层出不穷。光是地方大吏督抚、布政使就有很多。

如国泰、王直望、福崧、伍拉纳、浦霖等人的贪污案件,每次抄没财产都达数10万两以上。

管理治黄工程的官吏,为了便于营私舞弊、克扣公款,寻机贪污,竟多次丧尽天良故意掘开河堤造成水患,致使千百万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

湖北、四川两省政治腐败,贪污盛行更是全国闻名。自封疆大吏以下各级官员无不贪脏枉法,欺压百姓。如这次大起义前的二任湖广总督特成额于乾隆五十年(1785年)“擢用湖广总督,在任3年之久,首为废弛,所有活埋、冒账各案,俱系伊任内之事”。接任者毕沅“五十三年(1788年)擢为湖广总督,五十九年(1794年)被降补山东巡抚,六十年(1795年)仍授湖广总督……在嘉庆四年(1799年)九月,有倭什布查奏,胡齐仑经手动用军需底账,毕沅提用银两及馈送领兵各大员银数最多”。毕沅还与湖北巡抚福宁、藩司(布政使)陈淮(望之)等高级官员朋比为奸,因而民谣传说“毕如蝙蝠,身不动摇,惟吸所过虫蚁。福如狼虎……虽人不免,陈如鼠蠹,钻穴蚀物,人不知之”。至于他们手下的各级地方官吏,更是上行下效地变本加厉。

四川总督福康安与和坤一样,都是乾隆皇帝宠信的重臣,也是有名的贪官。

清朝统治者依靠对广大劳动人民的敲骨吸髓的剥削,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最高统治者乾隆就是一个挥霍无度的典型。他在全国大兴土木,修筑无数的离宫别苑、寺院庙宇,耗费了大量民脂民膏。驰名中外的圆明园以及北京其他风景区的许多瑰丽的园林宫阙、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等多是乾隆年间峻工的。每当乾隆和他的母亲孝圣皇太后过生日,都要命令大臣和富商从北京皇宫的西华门经西直门一直到圆明园宫门前数10里的道路上,沿途用彩绸和花束搭起一座座牌楼,每隔一段距离还建造起一座戏台、经堂,并且强迫沿街店铺把门面修饰一新。为此,每次都要挥霍白银100多万两。为了给皇帝、太后祝寿,从中央到地方的文武官员争相“献纳”送礼,以取得皇帝的宠信。有一年仅金佛一项全国各地就献了上万个千姿百态、形状不一的小金佛。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乾隆为其母的12根头发,又耗费黄金3000多两造了一个“金发塔”。

一般地主、富商、奢侈腐化也普遍成风,如怀柔地主郝氏,乾隆出巡“驻跸其家,进奉上方水陆珍惜至百余品,其他王公近侍以及舆台奴隶皆供食馔,一日之餐费至10余万”;京师米贾祝氏,“富逾王侯,屋宇千余间,圆亭瑰丽,人游十日未竟”。据说江苏泰兴有一个姓季的大地主,夏天晾皮衣服,光是掉在晒场上的毛就有3寸厚。此外还有宛平查氏、盛氏……密云王氏等,“其富丽亦相仿”。“山西富户,百十万家赀者,不一而足”。还有许多散居南北的盐商、票商、行商也都过着骄侈淫逸的生活。人们曾说习尚浮华是万历一变,乾隆一变。

乾隆六十年,爆发了湖南、贵州苗民起义,清政府从各地抽调兵力、财物进行镇压。由于湖南、四川两省邻近湖南、贵州,所以这两省人民的负担就更加沉重。但地方官“赋外加赋”,残酷敲榨,造成了“今日州县之恶,百倍于十年、二十年以前。”

人祸已亟,天灾随之。在湖北,江、汉河防因长年失修,结果连年发生水灾。据《楚北江汉宣防备览》记载,长江、汉水自“乾隆、嘉庆年间,连年溃堤,岁比不登,民困斯极”……仅就长江来说,乾隆五十三年,荆州地区江水猛涨,冲毁堤坝,大水从两路冲入城内,水深丈余,两个多月才退,房屋仓库都被淹没,军民淹死无数。同一时期,湖北公安、石首等地也就连年遭受洪水侵袭,收成减半,又继之以瘟疫,结果人口大都逃亡。乾隆五十九年,襄阳地区也发生了大水灾。由于政治上的腐败,经济上的残酷剥削,使广大人民丧失了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这也就更加重了灾荒造成的影响。致使许多人离乡背井,到湖北,四川、陕西三省交界的深山老林中寻找生路。四川的情况也和湖北大体相仿。乾隆末年,由于接连几年发生旱灾,土地龟裂,颗粒无收,于是贫苦农民也拖儿带女往南巴老林中寻找生计。

与此同时,清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采取了严禁“私盐”、“私铸”和大量裁减水手的措施,这样就更加扩大了流民的队伍。

四川省的中部和东部本来就是我国井盐的主要产区,这一带盐井密布,大小盐厂星罗棋布。盐厂分官、私两种。官厂规模很大,常有工人千人甚至万人。私人开设的盐厂虽然规模比较小,但数量甚多,所以产量比官厂还多,历代统治都是采取食盐专卖,从中榨取大量收入。乾隆末年,由于盐价大涨,百姓用盐量锐减,造成了盐厂倒闭,工人失业。许多盐工因无法生活,只好私自背运食盐到陕南一带山区贩卖。他们为了对抗巡丁捕拿、以及盐商的欺压和勒索,便结伙成群而行。他们常负重240斤,在畸曲的山林中穿行,偶一失足,坠入陡坡山涧,则人死包烂。

清政府不断下令禁止私自贩盐,他们真是忍无可忍,便不断起来反抗。

还有一些无业游民,搞所谓“私铸”。他们因为生活无着就偷偷地开矿冶铜,“以铸小钱”谋生。清政府曾屡次下令禁止,断绝这批人的生计门路,因此他们也不时聚众起事。

另有,在湖北、四川一带破产的农民和流浪者,集中在长江,嘉陵江上当水手。他们虽然一年忙到头,却不得温饱,过着非人的生活,常常连自己身上仅有的衣服都变卖一光,这些挣扎在死亡线上的水手们、渔民们也不断起来,进行反抗。

在湖北、四川、陕西三省交界的辽阔大地上,长江、汉水奔腾而过,两岸崇山峻立,森林如海,这里是广袤千里的南山老林和巴山老林:由陕西南部到湖北西北部高山深谷,千枝万派,统称为南山老林;在陕西、四川、湖北交界地区则千峦万壑,统称为巴山老林。这里历来就是贫苦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根据地。明代中叶,天顺、成化年间,刘通、石龙、李原等人领导的农民起义就曾经营过荆襄地区。后来蓝廷瑞起义、杨文政起义及明末李自成、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也都曾活跃在这些山区。

从明朝中期开始,就不断有许多贫苦破产的农民迁徙到这里,进行垦荒种山。到清代乾隆年间,南方各省许多失去土地的农民和破产的手工业者,纷纷“襁负而至,佃山结屋,垦土开荒”。据平利、洵阳、白河、紫阳、石泉、汉阴等6县统计,自乾隆三十七八年后,川……楚两省“穷民就食前来”的就有数10万之多,而河南、安徽等省“贫民亦多携带家室,来此认地开荒,络绎不绝”。估计当时流落到此的流民不下数百万人。

流民分为棚民、客民、新民。棚民是新到山区的流民,他们多住茅屋。在这里生活较久有一定产业的则称之为“客民”或“新民”,他们多住土屋。

“该地土壤瘠薄,气候恶劣,流民除搭棚佃耕土地外,还需受雇于木厢厂、铁厂、纸厂……获取微薄工钱,方能生存,他们不仅受地主厂主的剥削,还要受差役、讼棍的勒索,生活极为艰难。绝望中的流民便成了白莲教传播的对象。”

老林之中的地主、土豪、恶棍又勾结地方官吏、差役狼狈为奸,鱼肉百姓。棚民终年吃的是糠菜,干的是牛马活。厂主叫他为“骡子”,其实他们比骡子还要苦。每逢欠年,万恶的厂主立即停业,解雇工人。在官府的庇护和纵容下,流氓地痞、衙役兵丁更乘机无“风生生浪”敲诈勒索。所以南、巴老林里的棚民整年过着“今年在此,明年在彼,甚至一岁之中……迁徙数处”的极不安定的生活。老林地区成为一座随时都有可能爆发的活火山。

至于那些仍挣扎在故乡的农民,也是天灾人祸,苦不堪言。湖北荆州,人民被洪水淹死无数,当阳人民连树皮都吃光了,枝江、长阳人民只能吃到观音土,枣阳人民甚至以石粉充饥。

在这种情况下,富于反抗精神的流民,经常自发组织起来进行斗争。他们有时“盈干累百”的去“吃大户”,强迫地主豪绅和厂主们供给吃食;有时拿起武器,强夺地主、富商的粮食、财物进行平分;也有时公开聚众起事,袭击场镇,打击富商。遇有官兵追捕,他们便拒捕抗官,拿起武器和他们斗争。

在这种残酷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下,一场大规模的农民战争一触即发。

白莲教是唐、宋以来流传民间的一种宗教结社。渊源于佛教的净土宗,相传净土宗始祖东晋释慧远(334-416?)在庐山林寺与刘遗民等结白莲社共同念佛,后世信徒以为楷模。北宋时期净土念佛结社盛行,多称白莲社或莲社,主持者既有僧侣,也有在家信徒。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吴郡昆山,(今江苏昆山)僧人茅子元(法名慈照),在流行的净土结社的基础上创建新教门,称白莲宗,即白莲教。早期的白莲教崇奉阿弥陀佛,提倡念佛持戒,规定信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它号召信徒敬奉祖先,是一种半僧半俗的秘密团体。它的教仪简单,经卷比较通俗易懂。为下层人民所接受,所以常被利用做组织人民反抗封建压迫的工具。元末以来,许多人以此为外衣,发动了多次农民起义。

教徒的主要特征是烧香、诵偈(即宝卷),信奉弥勒佛和明王。他们的经典有《弥勒下生经》、《大小明王出世经》等等,为了适应下层人民白天参加生产劳动的实际情况,白莲教徒多是“夜聚晓散”,愿意入教的人不受任何限制,不分贫富、姓别、年龄,男女老少只要愿意均可加入。这就是史书上所说的“男女杂处”。到了明末清初,白莲教逐渐在教理方面趋于完备,教义也更加体系化了。

白莲教的教义认为:世界上存在着两种互相斗争的势力,叫做明暗两宗。明就是光明,它代表善良和真理;暗就是黑暗,它代表罪恶与不合理。这两方面,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在不断地进行斗争。弥勒佛降世后,光明就最终战胜黑暗。这就是所谓“青阳”、“红阳”、“白阳”的“三际”。教徒们信奉“无生老母”,以回涅架境地的“真空家乡”拯救人类的劫难。所谓“真空家乡,无生老母”的八字真言,据说,无生老母是上天无生无灭的古佛……她要度化尘世的儿女返归天界;免遭劫难,这个天界便是真空家乡。无生老母先后派燃灯佛、释迦牟尼佛、弥勒佛下去。他们分别在每一时期统治着人类世界。青阳时期是由燃灯佛统治着,是初际阶段,那时还没有天地,但已有了明暗。明系聪明智慧,暗系呆痴愚蠢;红阳时期是由释迦牟尼佛统治着,是中际阶段,那时黑暗势力占上风,压制了光明的势力,形成“大患”,这就是所谓“恐怖大劫”的来临,这时弥勒佛就要降生了,经过双方的决斗,最后光明驱走了黑暗;白阳时期是由弥勒佛统治着,是后际阶段,明暗各复本位,明归大明,暗归极暗。初际明暗对立,是过去。中际明暗斗争,是现在。后际明暗各复本位,是未来。教首们宣传,人们如果信奉白莲教,就可以在弥勒佛的庇佑下,在大劫之年化险为夷进入云城,免遭劫难。待彻底摧毁旧制度,破坏旧秩序后,即可建立新的千年福的境界,那时人们就可以过安居乐业的好日子了。

白莲教认为现阶段(中际),虽然黑暗势力占优势,但弥勒佛最后一定要降生,光明最后一定要战胜黑暗。它主张打破现状,鼓励人斗争。这一点吸引了大量贫苦群众。使他们得到启发和鼓舞。

加上教首们平日的传授经文、符咒、拳术、静坐、气功为人治病等方式吸收群众皈依,借师徒关系建立纵横联系。

白连教信徒众多,主要来自社会下层。各派内部实行家长制统治,尊卑有序,等级森严,明初时严禁白莲教。因为教首成份十分复杂对明廷态度也不一致。有的借兴教欺骗信徒,聚敛钱财;

有的凭撰写经卷攀附上层,取悦朝廷;有的在官廷太监、官僚豪门中发展信徒;有的则与下层群众反对官府的斗争相结合,发动武装起义,如永乐十八年(1420年)唐赛儿起义和天启二年(1622年)徐鸿儒起义。永平府滦州石佛庄王森、王好览父子创建的闻香教(又称大乘教)在明代后期白莲教诸教派中处于特殊地位,影响尤大,王氏父子,聚敛钱财,广置田庄,与官府既勾结又矛盾,其后代入清后继续传教,前后历300余年。

白莲教在历史上很长时间都是一个反抗封建统治阶级的秘密组织,曾多次遭到禁止和镇压。作为一种异端宗教,它一直在下层人民中间流传。清代官僚黄育楩曾说:谋逆之源,由于聚众。

为教首者,又惑以劫数,诱以逆书,复以符咒迷人,而同教自乐从逆矣。它曾成为很多农民起义的组织形式。在元末以滦县为中心,冀东及长城沿边一直是白莲教活动的地区,并从这里向全国蔓延,爆发了韩山童、刘福通领导的反元大起义。明初永乐年间有唐赛儿领导的起义,明末天启时期有徐鸿儒、王好贤领导的起义。此外还有很多小规模的农民起义,如明代嘉靖年间的江南太湖流域马祖师领导的农民起义和山西、内蒙一带的农民起义等。到清朝乾隆年间在山东一带爆发了王伦领导的农民起义等。

白莲教要人们等待“佛”的降临,这是迷信的、落后的、消极的方面。但是因为它的某些教义能给人以安慰和希望,所以容易为广大穷苦人民所接受。因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它能成为组织、号召劳动人民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工具。但广大劳动人民并没有拘泥于白莲教的教义,虔诚地相信它的说教,而是对它进行了某些改造,并利用它为起义作准备工作。正如恩格斯所说:“对于完全受宗教影响的群众的感情来说,要掀起巨大的风暴,就必须让群众的切身利益披上宗教的外衣出现。”例如白莲教中规定“戒酒”,但齐林等人却准备在起义后立刻到襄阳城十字街“和酒盟众”。此外如教义中规定“不杀”,可是愤怒的农民对于罪大恶极的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是毫不留情,见着必杀。正因为如此,广大人民群众才团结在白莲教周围,举行了多次起义。

白莲教的组织到了清代分布很广,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到处都有,尤其是直隶(今河北)……山东、山西、湖北、四川、陕西、甘肃、安徽等最为活跃。各阶层人民踊跃参加,在农村中则有“乡约吃教”,在城镇、集市则有“差役书办吃教”。

当时教门派别很多,有清茶门教、牛八教、十字教、焚香教、混元教、红阳教、白阳教……老君门教、大乘教、清香教、圆顿教、八卦教、大阳教等五花八门,其中许多教派都是白莲教的支派。白莲教拥有的群众最多,影响最大。它本身又分为许多别支,各以教主、首领为中心,组织相当复杂。领导人的名称也很多,有“祖师”、“师父”、“老掌拒”、“少掌拒”、“掌教元帅”、“先锋”等等。它的这种组织形式,适应于秘密传教(他们有时也用经文编成歌词,配上民间小调,击渔鼓、打竹板,用说唱的形式传教),分散活动。但是不利于集中和统一。清代的白莲教大起义就突出地暴露了这一弱点,最后成为导致起义失败的重要原因。

白莲教的经卷中充斥了许多封建迷信的糟粕,很多说法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宗教迷信是违反科学的。而当时的农民多有迷信思想,相信宗教,不可能正确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现象……例如,在白莲教的教义中,有所谓“真空家乡,无生父母”;还有“逢三不开口,逢三不出手”种种咒语、暗记,都是神秘主义的,也是迷信落后的东西。所以它不能深入、持久地和广泛地发动群众。它不能提出鲜明的斗争口号、斗争策略及明确的政治纲领,因而也不能深入持久地发动人民群众与统治者作坚决、彻底的斗争。即使是异端宗教,也不一定必然转化为革命,“要暴动发展起来,必须有世俗的关系牵涉进来”。所以白莲教必须对原有宗教的教主进行某种程度的改造。实际上,在传播过程当中,革命群众常常根据斗争形势的变化和发展。在其中加上了一些富有革命精神的口号。如“不平人杀不平者,杀尽不平方太平”等。

另一方面,白莲教的某些教义中,也包含着贫苦人民互相帮助、同甘共苦的思想。例如在白莲教的宣传中:“习教者,有患相救,有难相死,不持一钱可周行天下”,“从教者先选供给米若干,入教之后,教中所获赀物,悉以均分”,“习教之人,不携赀粮,穿衣吃饭不分尔我”,等等。这种关系对于贫苦的劳动人民来说,是具有巨大吸引力的,就连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小小邪术,足以眩人”。此外,清代的白莲教还宣传“弥勒佛转世,当辅牛八(朱字的分写),入教者可免诸厄”。这种宣传反映了白莲教利用民族矛盾,达到推翻清朝统治的目的。由于白莲教在宣传形势上迎合人心,特别对于在清朝统治者残酷剥削和压迫下的漂泊无定的流民来说,更是一种幸福的憧憬,更具吸引力,所以能得到广泛流传,终于成为劳动人民积聚力量、反抗清朝统治的一种组织形式。

白莲教的成员虽然复杂,但基本群众却是贫苦农民、流民和失业的手工业者,入教的“有田之人”,绝大多数是自耕农或半自耕农。像湖北枝江、宜都一带的大地主聂杰人这样的“号首富”者,毕竟是极个别的。聂杰人是在武昌府同知常丹葵的“可逼”和“屡索不厌”的情况下才参加白莲教的。

乾隆中期以后,白莲教组织发展的更加迅速。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河南鹿邑县樊明德就在河南一带广为传经授徒,提出了“换乾坤,换世界”等口号。与他同时或稍晚一点的著名教道还有河南的鹿邑县人刘松,安徽太和县人刘之协等。这时期白莲教在河淮江汉等广大地区异常活跃,并积极准备武装起义。乾隆四十年刘松不幸被捕,流放到甘肃省隆德县……刘松的两个徒弟刘之协与宋之清继承了师父的事业,使白莲教更加发展壮大起来。13年后刘之协来到了甘肃隆德县,同刘松秘密联系,准备以白莲教为纽带发动反清起义。刘之协从甘肃回到河南后,与宋之清一起经常活动在湖北、四川、安徽等省。他们把河南鹿邑幼童王双喜说成是“明裔朱姓”,宣传刘松的儿子是四儿,是“弥勒佛转世,当辅牛八”,借此召集群众,他们分别派出徒弟到湖北、四川、陕西等省主掌教事。在湖北有齐林、樊学明;在四川有谢天绣;在陕西有韩龙。他们利用白莲教经文中反对黑暗,追求光明,光明最终必将战胜黑暗的教义,宣传“大劫在遇,天地皆暗,日月无光”,“黄天将死,苍天将生”,“世界必一大变”。他们还号召信徒以四海为家,把教友关系看成是同生父母的兄弟姊妹关系……号召同教互通财物,互相帮助,男女平等。这些口号直接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和迫切要求。因此对贫苦农民有极大的吸引力,白莲教的发展非常迅速,特别是在湖北襄阳地区,已成为白莲教活动的中心。石香农在《戡靖教匪述编》中说:刘之协……谋逆湖北襄阳……

未几当阳、枝江相继作乱,由是勾连裹胁,日聚月滋,而无赖不法之徒,如四川之咽噜子,南山之老户,襄阳之棚民,沿江私盐之枭,各省私铸之犯,乘间阑入鼓煽劫掠,纷纷而起。

清政府感到白莲严重威胁着自己的统治,决心要彻底根除。从乾隆五十八年开始,对白莲教教徒进行了骇人听闻的、极其残酷的大逮捕和大屠杀。刘之协、王双喜在河南同时被捕……王双喜因年幼免死,流放到新疆。刘之协于乾隆五十九年,从河南扶沟逃到襄阳,准备联合齐林等人举行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