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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刺手足十二井穴及臂腿舌鼻牙床出血之效验

手十二井穴,市医皆知出血,而两足十二井穴,刺者颇少。其实刺两手井穴出血,是通手三阳、手三阴气血,而足三阳、足三阴之气血,尚未尽通。《内经》云:“必尽刺其血络而后已。”夫尽刺血络之病,必是霍乱、四厥,及一切大热昏迷、不省人事之症。十二经无不受邪,故非尽取十二经之血络,刺出其血不可。刺手不刺足,犹是泄其半邪,而脏腑气未能尽通也。故必按图取穴,辨别阴阳,各出血如豆许而后已。其他如臂上尺泽穴出血,以泄肺邪;曲泽穴出血,以泄心包络邪;腿上委中出血,以泄膀胱邪;足上然骨出血,以泄肾邪;鼻孔搓磨出血,以泄督邪,而治喉痛;舌下左右刺金津玉液出血,以泄心经之邪,而治舌上肿痛各症;牙床出血,以泻胃与大肠之邪,而治牙床肿痛诸症。出血针虽不仅此三十余穴,已能应用无穷。余常刺此所举各穴,无不应手取效,虽病情重大,未能立即全愈,而一经出血,无不当见轻减,可见出血针为治疗各适应症最捷最便之方法,医者万勿忽视。(臂上及腿胭出血一定要摄起穴肉针刺,防止血管内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