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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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别打井盖的“主意”

18岁的王铁峰是胡同里尽人皆知的“混世魔王”,他整天不好好学习,总是和一些不三不四的无业游民东游西逛,不是偷邻居放在外面的易拉罐、塑料瓶,就是将他人晾晒的衣物偷走,有时还和别人打架斗殴。学校几次想开除他,都是看在他父母不停乞求的分上才“网开一面”。可是王铁峰却不知道珍惜,还是整日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同学们都背着书包上学,王铁峰却跑到网吧和他的“哥们儿”上网玩起了游戏。

正玩得起劲,王铁峰和同伴的电脑被强制关机了。“妈的,怎么回事?”王铁峰大骂道。

“不好意思,你们的钱用完了,电脑自动关机了。”网管走过来说。

“什么,钱用完了?”其中一个叫李强的同伴歪着脑袋说。

“谁还有钱啊?赶紧给他,这玩得正起劲呢!”另一个叫张豪的同伴说。

“谁有钱啊?都没钱,下了吧!”王铁峰流里流气地说着,然后把鼠标往电脑桌上一摔,起身走出了网吧,两个同伴也跟着一起走了出来。

“上不了网咱们去哪儿啊?”张豪问。

“没钱哪儿都去不了。”李强说。

“所以咱们得先去弄钱。”王铁峰似乎说到了点子上。

“上哪儿弄啊?”张豪问道。

三个人都不说话了,王铁峰四下里寻找着什么,“你们看见那个了吗?”他指着胡同中间说。

“什么啊?有人掉钱了?”李强说。

“和掉钱差不多。”王铁峰神神秘秘地说。

“哪儿呢?”张豪立刻有了精神头。

王铁峰走到胡同中央,站在一个井盖上跳了几下说:“看见了吗?这就是钱。”

“你说井盖,它能干什么?”张豪惊讶地问。

“你小点声,这还不明白吗?卖钱呗!”李强一边坏笑一边说道。

张豪高兴地上去就要搬井盖,这一举动被王铁峰制止了:“你干什么,现在就要搬啊?”

“那什么时候搬?”张豪莫名其妙地说。

“当然是晚上了,现在大街上这么多人,你也不怕被人逮住?”李强一边说一边踢了张豪一脚。

三个人商量,待到天黑的时候再来搬井盖。他们在外面闲逛了一天,等到晚上7点多钟天已经黑了,他们拿着准备好的工具把井盖撬了起来,然后三个人搬着井盖迅速地离开了现场。

“这家伙够沉的,能值不少钱吧?什么时候把它卖了啊?”张豪问道。

“明天一大早,附近就有一个收废品的地方,到时候就上那里去卖,有了钱什么都好说了。”李强说。

把井盖藏好后,三个人各自回家了,第二天一大早,三个人一同来到藏井盖的地方,然后把井盖搬到了附近的废品收购站。

“老板,我们要卖废铁,你看值多少钱?”王铁峰说。

老板看了看井盖,又看了看这三个年轻人,说:“你们等一下,我去看看账本,我刚接手不了解价格。”说完,老板转身进屋了。王铁峰等三人在门口等着。

不一会儿,几个穿着制服的民警走了过来,三个人看见有警察,丢下井盖转身就要离开,却被民警拦住了:“先别走,这井盖是你们拿来的?”

“不是,我们路过这里。”王铁峰说。

这时老板走了过来,说:“还是说实话吧,民警同志就是冲着你们来的。”这下三个人明白了,原来是废品收购站的老板报了警。

“跟我们回派出所再说吧。”民警说着就把三个人带到了派出所,并且叫来了三个人的家长。在讯问的过程中,民警说:“昨天晚上有一个女性受害人来报案,说路中央的井盖被偷走了,她在骑自行车回家的时候,因为天黑没有看到路中间敞开的井口,车子不小心陷了进去,她也摔倒了。我们就到附近的废品收购站询问,果然早上废品收购站的老板打电话报警说有人卖井盖。”

王铁峰等三人面对铁证无言以对,只是低头不语,最后,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王铁峰、张豪、李强三人拘留3天的处罚,并共同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同时每人并处50元罚款。

井盖虽然脏兮兮地被大家踩在脚下,没有人会注意到它的存在,但一时“手紧”的无业游民也会想到搬走井盖捞点卖废铁的小钱救救急。但是他们不知道,在漆黑的夜里有多少人会因为井口敞开而受到伤害。

在审理王铁峰等三人的案子时,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三人明知盗走通行路面的井盖会发生危及路人健康甚至生命的严重后果,却依然实施该偷盗行为,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第三十七条规定,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此,王铁峰、张豪、李强三人必须接受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