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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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虚拟世界”维权记

姚纪元是一位著名的新闻传播学副教授,在业界的口碑向来非常好。2007年9月,姚教授在家里撰写关于“新闻传播”的论文,在撰写的过程中他需要用到自己曾经发表的一篇论文作为参照,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在搜索引擎上查找。当打出自己的姓名确认搜索时,却弹出来一个网页,网页的内容提示中不仅出现“姚纪元”3个字,在名字的后面还附有很多具有侮辱性的字句。姚纪元已经没有心思写什么论文了,他立即点开网页的链接。姚纪元发现这是某博客网站的一个网页,他继续点击该网页上的一篇名曰《烂教授烂理论》的博客日志,在这篇博客中,博主“AK47”对姚纪元进行了毫不避讳的辱骂,总是在姚纪元的名字后面加上“猥琐人”、“臭流氓”、“烂教授”等污秽的词语。姚纪元火冒三丈,他马上查看了博文发表的日期,发现这是7月份登载的,也就是说这篇日记已经在网络上存储了两个多月,他计算了一下,在这两个多月中会有数以亿计的人看过这篇博文,无法想象自己的名誉已经被败坏到了什么程度。

姚纪元马上按照网上的启事拨通了该博客网的热线电话,告诉该博客网马上删除这篇名为《烂教授烂理论》的博文,以免对自己造成更严重的伤害。没想到的是,该博客网不仅没有答应及时删掉该篇日志,还要求姚纪元为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及身份证件,只有在证实姚纪元本人提出删除博客日志的情况下,才能对这个帖子作删除处理。就这样双方僵持不下,姚纪元一怒之下把该博客网站推到了被告席的位置。他共提出了3点诉讼请求:首先是要求被告立刻停止对本人的侵害,并公开道歉,消除此博文对自己造成的恶劣影响;其次,姚纪元要求该博客网站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1万元及直接经济损失1324元;另外,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烂教授烂理论》的博客日志中,“AK47”用“猥琐人”、“臭流氓”等词语对姚纪元进行恶意评价,是明显具有侮辱性质的,所以该博文被认定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已经构成有害信息。

对于该博客网来说,原告姚纪元于发现该博文之日起及时打电话通知被告删除有害信息,可是被告在已经发现有害信息的情况下,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有害信息的传播,而是要求原告提供能够证明身份的文件,从而延误了消除影响的时间,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某博客信息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在该博客网首页向原告姚纪元副教授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一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网络是大家发表言论、抒发情感的地方,它的存在带着“虚幻”的面纱,因此,很多人都认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可以尽情地、放心大胆地表达对别人的不满和怨恨,因为这里没有人知道你到底是谁,也没有人会治你的罪。其实并非如此。故事中的受害者姚纪元,他的名誉权在网络上受到了无理的践踏,于是他想到了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虽然无法查实对其进行谩骂的人是谁,但博客公司的“不作为”也是导致其受到伤害的始作俑者。因此,他的权利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保护,博客公司也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青少年朋友已经将网络视为生活的一部分,但是希望大家用“键盘”发表言论时,请秉持守法的原则,不要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另一方面,当你发现有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里辱骂你的时候,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