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人是开发人力资源的重要途径,也是不花钱的人力资源开发。人在不同岗位、不同社会结构中的生产力有很大的不同。例如专业是否对口,工作是否符合员工志趣,人际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个人能力的发挥。《三国演义》中刘备对庞统的使用就是一个例子,庞统很有才华,但其貌不扬,生性倔强而又孤傲。一开始刘备只让他当一个县令,庞统闷闷不乐,终日饮酒度日。有人告到刘备那里,刘备派张飞去查问,庞统当场将上任后100多天的公务干净利落地处理完毕,只花了不到几天时间。刘备赶紧向庞统赔礼道歉,任命他为副军师中郎将,后来赤壁之战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毛泽东同志曾再三告诫说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合理用人,人尽其才,企业内部风气正,凝聚力强,就有了生存发展的保证;反之,用人不当,就会歪风四起,人心涣散,企业就危险了。春秋时大思想家晏子说国有四不祥:有贤不知一不祥,知而不用二不祥,用而不任三不祥,任而不继四不祥。”
企业人才使用的目的就是通过激励和调动人才的积极性,以实现企业的奋斗目标。而要激励和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就必须了解人才的内在动力是什么,怎样根据内在动力做好激励工作。因此,激励工作是企业人才使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人才使用的主要任务是将员工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其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组织目标发挥作用;并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及人员本身情况,调节任用数量、调整人员结构及岗位配置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人才使用的职能包括:新员工的安置;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人员使用中的调配;劳动组合;员工的退休、辞退管理等。从人才使用的方式上看,国内外企业管理的实践主要总结了以下四种方式:
一、派、委任方式
派、委任方式就是由主管人员直接指定员工岗位,对于干部往往称为委任。其优点是任用程序简单,有利于形成统一的指挥体系和政策的连贯性。其前提是主管人员必须对被指派、委任者的素质及其担任的职务有透彻的了解,并能以工作需要决定如何任用,否则容易形成任人唯亲及人身依附。
二、合同任的方式
合同聘任的方式就是本着用人单位及员工双方自愿的原则,通过合同这种契约形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员工担任某一职务。这样做的优点十分明显:第一,用人单位及员工平等自愿;第二,用人单位及员工双方义务、责任、权利明确,可以督促企业合理用人、督促员工尽职尽责;第三,机动灵活,劳动合同及聘任期可长可短,使企业有了根据经营管理需要调节人力配置的余地。
三、考试录用方式
派、委任方式就是通过公开考试,并以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录用各种人员。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标准统一,有利于公平竞争,抵制任用中包庇、徇私情的现象。困难在于考试对于认识人才是否可靠,考试成绩是否与人们的实际能力相符等。
四、选举方式
选举方式就是由一定机构的全体人员或其代表通过选举担任某个领导职务。选举制的优点是可以增强职工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及被选任者对职工群众的责任感。但选举制有一定局限性,首先,任用范围只能局限在原有组织内,因为选举人对组织以外的人员没有发言权;其次,企业越大,选举人对被选举人的了解越少,不过企业可考虑采用几种方式来确定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
在国内对人才使用的管理研究中,历来十分重视人才使用的问题,总结了许多宝贵的经验,把这些经验集中归纳起来,就是使用人才时要遵循的五大原则:
一、因事择人、量才录用原则
所谓因事择人,就是以职位的空缺和实际工作的需要为出发点,以职务对人员的要求为标准,选拔出各类人员。所谓量者录用,就是根据人员的能力、特长以及爱好兴趣,将其安排到适应的工作岗位上。它可以保证机构精简、高效,个人能力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德才兼备是强调录用标准要全面,既重视其知识能力,又要重视其思想品德。任人唯贤是强调用人要出于“公心”,以事业为重,做大贤大用,小贤小用,不贤不用。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都能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凝聚力和竞争力。
三、知人善任、用人所长原则
知人善任,讲的是对下属要了如指掌,及时发现人才,使用要恰到好处,使每个人都能充分施展才能。用人所长讲的是对人不要求全责备,管理者要把注意力放在充分发挥人的长处方面。组织中的任务是多种多样的,需要的知识、技能不一样,而人们的知识、能力、个性发展又是不平衡的,世上不存在样样都行的“全才”,但是只要知人善任,用人所长,就可以全面完成组织的各项任务。
四、相对稳定、时间考验原则
任用要有相对稳定性,通过实践一段时间考验其正确性,必要时应当在适当时间果断地予以调整。任用要有相对稳定性,不能因为一时一事而频繁调动,因为在一个新的岗位上,人们需要熟悉环境、需要积累经验、需要让其他人接受他。
五、严爱相济原则
对任用人员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从工作上给予指导帮助,从生活上给予关怀温暖。严格要求,就是强调法治和纪律,要求下级坚决执行命令,遵守法纪,完成工作计划,改进工作作风。对于违纪违法者,玩忽职守者,不管平时关系如何,过去功绩如何,轻则要批评,重则要处分。只有这样,才能使下属不敢松懈渎职,使组织有战斗力、有生产力、有竞争力,也才是真正爱护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