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经营自我与创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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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企业开业登记

公司开业之初,事务繁杂,千头万绪,一下子难以理得清楚。创业者在这个时期一定要稳住心神,做到心中有数,不仅要考虑公司的登记设立,开业营运,而且要考虑公司的税务登记、工商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等诸多问题。切记任何一件事情如果考虑不周或者处理不当,都会使你的创业之舟触礁而没。

1.开业登记注意事项

创业者在决定创业之后,要首先向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以取得企业的合法身份。

首先,创业者要检查是否符合开办公司条件,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开办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①具备公司章程;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或服务场所;③有与生产经营或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没施;④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⑤有健全的财务制度;⑥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另外,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工商企业申请登记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方予核准登记。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备;②有固定的人员;③有必要的资金;④常年生产经营或季节性生产经营在三个月以上;⑤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范围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

其次,创业者应备齐相关法律文件进行登记。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筹建登记的主要事项有:筹建企业的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经济性质、筹建项目、投资总额、建筑面积、设计生产能力、筹建项目批准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及筹建项目管理部门等。

另外,开办工商企业,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应于建设项目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工商企业建成后,应于投产或开业前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如果创业者不需要进行基本建设的,可以不办理筹建登记,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实施条例施行细则》的相关规定,创业者可以在开办企业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申请开业登记。创业者在申请开业登记时,应备齐以下法律文件:①公司筹建负责人签署的申请登记书;②政府、政府授权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如申请经营的业务,系国家有特殊规定的行业,还应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的专项批准证书);③公司章程;④公司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并附照片)。

最后,创业者应该明白企业登记的法律效力。工商企业经核准登记,发给筹建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后,即产生了以下法律效力:①取得合法地位;②取得企业名称的专用权;③取得进入生产经营的活动权和应承担的义务;④登汜主管机关开始对它进行监督检查。如果是公司,在其开业、歇业和变更名称、地址的登记经批准后,还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表企业登记公告。

创业者必须注意,如果企业未经核准登记,一律不准筹建或者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也不能在银行以企业名义设立账户。

2.领取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国家授权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给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颁发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颁发、复制和复印,更不得对工商企业的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扣留、毁坏或没收。

创业者如果需要进行基本建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并领取筹建许可证,该筹建许可证仅在企业筹建期内有效,企业筹建完毕即应缴销。创业者可于投产或者开业前30日内,重新申请开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可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正本为悬挂式,用于企业亮证经营;副本为折叠式,用于携带外出进行经营活动,创业者可以根据需要,申请领取所需本数。

创业者需注意,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均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如果遗失了筹建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创业者应立即登报公告声明作废,并向原发照机关补领。

3.进行税务登记

创业者在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后,应按照《税务征收管理法》进行税务登记。

①创业者应明白自己属于何种纳税人

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登记分为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和停业、复业登记。创业者创立企业,要进行开业税务登记。需要办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包括企业,即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组织,包括国有、集体、私营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以及各种联营、联合、股份制企业等;还包括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第二类纳税人是指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创业者应根据自己是个体工商户还是私营企业进行税务登记。另外,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其税务登记应由总机构统一办理,但创业者须注意该分支机构也应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②创业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首先,创业者应在法定的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按照《税务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凡是从事生产经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开业和发给营业执照的,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创业者如果设有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除由总机构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也应自该机构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其次,创业者应提出办理税务登记的书面报告。创业者申请税务登记时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或指定的税务登记点,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创业者需要注意,我国国家税务机关为了适应分锐制的需要,设置了两套税务机构,即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两套机构对各自负责征收管理的纳税人实施统一代码,分别登记,分别管理,因此,创业者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当地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填报《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第三,创业者在申请税务登记时,务必携带全部有关证件或有关资料。根据《税务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账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入境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件,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

最后,创业者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包括:①企业或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入境证件号码;②纳税人住所和经营地点;③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核算方式、机构情况、隶属关系;④生产经营范围、经营方式;⑤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⑥生产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字号及执照有效期限和发照日期;⑦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⑧记账本位币、结算方式、会计年度及境外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及其他有关事项;⑨总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业务范围、财务负责人;⑨其他有关事项。

③开业税务登记的审批

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及其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予以登记,核发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如果纳税人已经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税务机关还应在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上方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用章,作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凭证,这些都是创业者应该认真去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