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语文杂记(大家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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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方言特色拾零

汉语以地域方言众多著称。从南到北的各地方言尽管都是汉语历史发展的产物,但由于种种影响方言发展的内外因素,使今天南北各地方言中具有许多独具一格、与众不同的特点。过去由于调查不够,许多方言现象未被发掘出来,一些听起来很有特色的方言土语,人们难明真相,总觉得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经过近几十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开展的方言调查,形形色色的方言现象逐渐浮现出来,许多前所未见的方言特征令人眼花缭乱,使长期以来人们对汉语的传统认识也不得不作必要的修正。要全面地叙述汉语方言的特色,哪怕是最简单的“略述”,也足以写成厚厚的巨册。这里我们不妨利用短短的篇幅,就一些突出的方面说说,蜻蜓点水,“拾零”罢了。

首先想略为介绍一下汉语方言分区的情况。从20世纪20年代我国语言学家开始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方法对汉语方言进行调查研究以来,他们主要根据方言的特点对为数众多的现代汉语方言进行过不同的分区。早期几位语言学大师的分区分别是:30年代李方桂把汉语方言分为北方官话、西南官话、下江官话、吴语、赣客家话、闽语、粤语和湘语八区;赵元任于40年代对他早在1934年提出过的九区说进行了修改,最终将汉语方言分为广州方言,客赣方言,厦门—汕头方言,福州方言,吴方言,湘方言,北方官话——黄河流域及东北地区,南方官话——汉口与南京之间,西南官话——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一部分、湖北一部分等九区;王力在40年代编写《中国语文讲话》时,将李、赵的八区、九区先概括为五大方言——官话、吴语、闽语、粤语和客家话,然后再在五大方言下面细分若干系。进入50年代,随着方言调查的开展,人们对汉语方言的了解日益加深,汉语方言的分区有了新的进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丁声树、李荣于1955年提出的“八大方言”说。八大方言是指北方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粤方言、闽南方言和闽北方言。此后,这一分区在国内一直为各种汉语教科书所沿用。到了80年代初,随着方言调查的进一步蓬勃开展,鉴于八大方言中的闽南、闽北分列两区未能如实反映闽语内部的严重分歧,方言学家们又萌发了不如先将闽南、闽北合而为一,再在下位层次细分若干闽语“次方言”的想法,于是就又有了“汉语七大方言”之说。笔者的《现代汉语方言》(1981)一书首先采用“七大方言”系统,即将八大方言中的闽南、闽北合为一个“闽方言”。此后陆续有一些现代汉语教材以七大汉语方言代替了八大汉语方言,而1987年出版的、由季羡林教授担任主编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在相关的条目中也采用了“七大方言”说。其后李荣等在80年代后期编纂出版的《中国语言地图集》,又将七大方言改为十大方言,即在七大方言基础上增加北方的“晋语”、安徽的“徽语”和广西的“平话”三个方言区。但十区说迄今还未能得到语言学界的普遍认同,当前汉语方言的分区使用最多的仍是“七大方言”说。由教育部推荐作为全国大学使用教材的《汉语方言及方言调查》(詹伯慧主编)就一直沿用汉语方言七区说。

不同的方言区有各自不同的语言特色,同一方言区中的不同地点方言也可能出现一些独具个性的语言特色。无论是语音、词汇还是语法,都可以说是百花齐放,各呈异彩!下面略举数端,以见一斑。

语音方面最引人注目的是声调的差别,各地方言声调数目多少不一。北方方言声调较少,一般以4至5个声调为主,大多缺少入声,个别地方甚至少到只有3个声调(如银川、天水);南方方言声调较多,一般都有入声,以6至8个最为普遍,唯有粤语声调多达9至10个,香港和广州都是9个声调,而广西南部某些地方的粤语,如玉林、博白等地,则多达10个声调。我们常听到有人说,用粤语读唐诗比较好听,这话有一定的道理,正因为当代粤音较多保留了中古时期的音韵系统,声调方面又完整地承传了古代的平上去入系统,唐诗押韵讲究平仄,用完整保留平上去入系统的粤语来朗读,自然就会悦耳一些。

方言的特色反映在词汇方面尤为突出。南方的吴、粤、闽等方言给人的印象跟北方方言差别很大,突出的表现就在于用词的不同。拿当今的粤语来说,保留了一大批古汉语的词语,吸收了一大批英语的词语,再加上历史上因不同语言接触而带来的一些源自“百越”的词语,这样就拼凑成了与众不同的三不像“大拼盘”。单拿保存古词古义来说,今天粤语中使用频率很高的生活用语“饮”(喝)、“行”(走路)、“畀”(给予)、“衫”(衣服)、“睇”(看)、“颈”(脖子)、“翼”(翅膀)、“索”(绳子)、“卒之”(终于)等,不胜枚举。还有许多粤语区民众自造的方言词,如“嘢”(东西)、“餸”(下饭的菜肴)、“嘥”(浪费)、“呖”(能干)等。据统计,粤语的日常用语,与其他方言不同的少说也占粤语词汇总量的三分之一以上。这就难免使不懂粤语的人感到难以沟通了。

我们说方言承载地域文化,方言反映地区风貌、民间习俗乃至心理状态,这在方言词汇中也得到充分的反映。例如粤语中,就有许多反映水乡的词汇,如“圳”、“涌”、“冲”、“滘”、“湾”、“潭”等,用这类带水旁的字作地名的在粤语区到处可见。又如粤语中一些因“避讳”、“禁忌”而形成的词语,也能叫人马上想到这是“粤语”:忌“血”而叫“红”(猪红)、忌“苦”而叫“凉”(凉瓜)、忌“输”音而改“胜”(“通书”改“通胜”)、忌“蚀”音而改“脷”(“猪舌”改“猪脷”)等。某些很典型的“特征词”,甚至叫人一看就可以断定方言的区属。例如,人们一见带“厝”的地名就可以断言该地属于闽方言区。从福建到广东、海南、台湾等地,尽管都有多种方言,但出现“厝”的地方必为闽语区无疑。有趣的是,同一件事物,不同方言的用词不同,往往也是区分方言区属的重要依据。例如,广东境内粤、闽、客家三种方言鼎立,如果“铁锅”叫“鼎”,那肯定属省内的闽语(东部潮汕话或西部雷州话),因为如果是粤语,就会叫做“镬”而不会叫做“鼎”。

方言之间语法的差异相对较小,但还是存在不少令人瞩目的现象。例如,人们常说粤语中有部分表先后次序、数量的状语后置的现象,如“我去先”、“呢学期上多一门课”等;又如双宾语的次序,粤语的特点是指人宾语在后,指物宾语在前(我送本书小刘);还有在名词、动词和量词的配搭上,粤语也明显存在着许多与众不同的特点,如一张刀、一架汽车、一笃屎、一抽锁匙、一单生意、一啖饭、一辘蔗、打一餐、行一匀、做一轮等,都显示出地方特色。据各地方言调查的材料,量词作为汉语语法的一大特色,在各地方言中千差万别,出现了许多令人诧异的现象。例如,客家人用“只”来称人(班上有几多只学生),未免令人感到有点“不恭”,但当地人都这样说,约定俗成,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了。大家都知道汉语中表人的名词和代词可以加“们”表示多数,这个“们”近似英语的s,但又不完全等同于s,关键在于除了表人外,表物就不能出现多数加“们”的现象。可是,经过方言学者的调查,现在竟发现甘肃省的兰州方言和河北省的藁城方言中,就扩大了“们”的使用范围:兰州有“肉们”、“米们”之说,藁城有“树们”、“衣服们”的说法。可见,一经深入调查发掘,方言中各种稀奇古怪的语言现象就都浮现出来了。本文限于篇幅,只能略举数例,意在引起大家注意,汉语方言中蕴藏着许许多多有待调查、有待研究的语言资源,正等待我们去撩开它们神秘的面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