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宁有求全之毁,不可有过情之誉;宁有无妄之灾,不可有非分之福。
“注释”求全之毁:没有把大家都希望你圆满完成的事情做好,而遭到指责或毁谤。也指做事为人未如他人所愿,而遭到指责或毁谤。过情之誉:与实际功劳和德行不相符合的赞誉和荣誉。无妄之灾:无法预测、无辜而受的灾祸(典出《战国策?楚策》)。
“大意”宁可屈受别人的求全责备,也不要接受与实际功劳和德行不相符合的赞誉和荣誉;宁可遭受无妄之灾,也不要享受非分之福。
“宁有求全之毁,不可有过情之誉”,我认为,这是正确的。但是,“宁有无妄之灾,不可有非分之福”就有点过分了。什么是无妄之灾?这个典故出自《战国策?楚策》:
楚国考烈王没有儿子,春申君很替他担忧,到处找寻会生儿子的美女,献进宫去,结果仍然没有消息。
赵国有一个叫李园的人,想把自己的妹妹献给楚王,听说楚王是因为生病才不会生育,他恐怕妹妹将来得不到宠爱,于是想办法把妹妹送给春申君做姬妾。等到妹妹怀孕了,李园便采用许多方式,让春申君把妹妹献给楚王。
后来,李园的妹妹果然生了儿子,做了皇后,李园也因此受到了重用,但是他怕秘密被泄露出来,想暗中杀掉春申君。有一次,一个叫朱英的人对春申君说:“你恐怕有无妄之灾喔!”春申君莫名其妙,叫朱英说无妄之灾的理由。朱英说:“李园是将来楚王的母舅,他不是武官,却养了死士,可见他想等考烈王死后,独霸政权,到时候他会杀你灭口,这不是无妄之灾吗?”
后来考烈王过世,春申君果然被李园杀了,诛灭全家。
非分之福当然不该享有,但为了拒绝非分之福而宁愿遭受无妄之灾,无论如何也是让人无法理解的。恪守本分、为人刚正是应该的,但不能过分,过分了就有矫情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