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纵做到极处,俱是合当如是,着不得一毫感激念头。如施者任德,受者怀恩,便是路人,便成市道矣。
“注释”合当:应该的。
任德:以为有德于人。
市道:市场、买卖关系。
“大意”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这样的人伦规范,就是达到了完美无缺的境地,也是应当如此,不应心存一丝感激的念头。如果不是这样,施者自以为有德于人,受者自以为受惠于人,那就不是家人了,而是路上的陌生人,其间亲情关系,也就变成了买卖关系了。
洪应明的这段论述,可谓离经叛道。中国人一直是宣扬要记住父母的养育之恩的。我们应该佩服洪应明的胆量,更应该佩服他理性的头脑和善良的心地。
父母总是向儿女诉说他们为了养育儿女付出了多少心血,历经了多少辛苦,这就如同商人向买主夸耀他在产品里倾注了多少努力、投入了多少成本一样,尽管不至于让人厌恶,但感觉上却总是有些异样。父母不为儿女付出心血、经历苦难,那还能做其他什么呢?同样,做儿女的倘若总是标榜自己如何孝敬父母,昨天给父母买了什么,前天给父母送了什么,并以此来让父母感念他的仁孝,这就像路人周济了别人之后又来向人家讨债一样地可恶。
难道父母养育儿女、儿女孝敬父母不是应该的本分吗?既然是本分,那么只是尽了本分又有什么恩义可以论道呢?我们爱儿女,只是因为我们爱儿女,不是因为他们孝顺;我们爱父母,只是因为我们有爱,不是因为他们养育了我们。父母爱儿女,那是缘于天性的本能,儿女爱父母,是缘于后天与父母的相处。
所以,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永远不必讲什么恩义利害,只讲感情、感情、感情。他们之间只有感情是神圣的,其他的一切,若是讲了,就只能算是讨利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