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27日晴星期一
我觉得我从此就有了保障了,这可是王的亲生骨肉啊。我打电话告诉王,王也非常高兴,他给孩子起了名,利用他的关系和金钱攻势,把孩子的户口落在了深圳,我彻底辞去了广告公司的模特工作,准备在家做专职母亲了,王为了奖励我生儿子的贡献,又在我的户头上划上了50万元,给我雇上一个带孩子的专职保姆,还高薪雇了一个奶妈给孩子喂奶,以便让我保持着健美的乳房。我当时虽然做了专职母亲,其实也没有什么活可干,有两个保姆给我带孩子做家务,我也就是偶尔抱抱孩子或是逗逗他,我的主要时间都用在了洗桑拿,做健美操和打网球方面,我要迅速恢复我的形体,我还想重新回到T型舞台上走猫步,我喜欢那种感觉,只不过我想留在深圳发展,这儿有两家职业时装表演队愿意与我签订工作合同,所以我想在孩子一岁左右的时候,再回到我的本行中去。
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一切,似乎应该感到知足了,只可惜人心不足蛇吞象。我和王虽然有了一年多的情人关系,但我由于一直住在广州,所以对王的家庭事务眼不见心不烦,而且我当时还喜欢那种一两个星期见一次面的感觉,并且双方越是有了点感情,每次在见面后都有新婚之夜的感觉,在那方面,怎么也比王的老婆具有激情力。他每次在住上两三天又离开我时,我也没有过分挽留他的要求,因为我知道他要工作,他要真的天天陪在我身边,我可能还早烦了呢。
但在我搬回深圳以后,情况就不同了,自从孩子出生以后,我就没什么事可做了,除了每天通过运动来恢复形体和体力以外,剩下的时间我就没什么事了,特别是到了晚上,我几乎就没有任何夜生活,要知道深圳在夜生活方面已经和香港的水平差不多了,做生意的人大多都是夜猫子,越是到了半夜就越是两眼冒绿光,整天歌舞升平的。而我又是一个热闹惯了的女人,自从我开始做了专职模特以后,我一直就过着被男人们宠着和捧着的热闹生活,特别是晚上,我几乎都是在酒桌上或舞厅里度过的,我哪能受得了没有夜生活的寂寞啊,其实在那时,我的心也不愿意被王一人包了,我也渴望年轻一点的小白脸。
其实我不在深圳的时候,王也很少在下班后回家吃饭,他总是有各种应酬,他一般都要在半夜回家,他老婆早已习惯了他的生活方式。但即使这样他也不能天天过来陪我,因为他的确有许多推不掉的应酬,而他又不能带我去参加应酬,怕暴露我们的关系。在他没有应酬能来看我和孩子的时候,却很少能陪我外出宵夜或去娱乐场所,因为他在这座城市中是个名人,许多人都认识他,他害怕别人发现我们俩的关系,传出去有损他的名声--这些身在官场的人,虽然吃喝嫖赌样样都行,但那都是见不得人的地下活动,公众场所中他们还是要保全名声的,谁也不愿为女人丢官现眼。
可这样一来,就苦了我了,模特的生活,已经养成了我在公众场所受男人吹捧的习惯,包括我喜欢在公共场所看那些男人对我色迷迷的目光跟踪,喜欢那种傲视万物惟我独尊的感受,喜欢在豪华酒店的水晶灯下受人伺候的感觉,可如今却不行了,虽然我在家里什么也不缺,而且他们始终在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获取更高的财富;但女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她们的贪婪总是建立在傍男人的基础之上,她们从不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追求正当的财富,而是把精力都用在了通过争风吃醋来与别的女人展开一场争取某个男人的竞争,她们就像大白鲨见到猎物一样,不把对方吃的只剩下骨头她们是不会放过这个男人的。
我想当王夫人的野心就这样一天天地自我膨胀起来了,今天我试探着王,他说我何尝不想甩掉那个黄脸婆呢,但我不能那么做,理由你都知道了。于是我就帮他分析哪些理由最终不能让他离婚?如果是因为对不起妻子和女儿,那就是你自作多情了,她们离了你一样会活得好好的,何况他女儿已经都上高中了,她不会因此再受精神刺激了,而你老婆为你的事业作出许多贡献,你可以在金钱方面多补贴她一些嘛,你又不爱她,又早就不与她过性生活了,你守着她白头到老就以为能让她感到幸福吗?你在外边偷鸡摸狗长期扮演着两种人格的面具角色,就以为能补偿对她的感激之情吗?你都快50岁了,你还有多少好时光,你不早点摆脱她和我过上几年好日子,你到晚年会后悔的,更何况,我在生理上总能满足你而你家的老婆不就如同虚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