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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县官智断命案

李四是乡里远近闻名的酒徒,酒后喜好妄言,说自己如何如何厉害,杀过多少多少人。一天,李四醉后向酒友夸口道:“昨天我又杀了一个人,那人竟是个富商,搜刮下他身上的钱财后,我就把他扔到了深沟里。”熟知李四的人当玩笑听,然而邻座的一个人听后,却当了真,并来到官府告发李四。

恰巧,公堂上正有一个妇人在诉讼,说自己丈夫被人杀害,并被抛尸在深沟里,而且丈夫外出做生意所得的钱财也被抢掠一空。

由妇人引路,县令一行人走至一条深沟旁,只见里面躺着一具尸体,衣衫褴褛,并且没了头颅。见状,县令转而对妇人说:“将来你一人生活定是孤苦无依,本县准你在尸体的头颅找到定案后再嫁。”李四因为有嫌疑,而被收押。

当日下午,就有人来报说发现了一个头颅。经审问,得知此人名叫刘大,为妇人的同乡。县令传唤妇人,经妇人认证,是她丈夫的头颅。县衙的检验结果也证实,此头颅正是属于上午发现的尸体的。

“大胆妇人,竟敢伙同情夫,杀害亲夫,你可知罪?”县令怒对堂下二人。

听至此,妇人瘫倒在地,最终交代了两人私通,并杀害亲夫的事实。

请问,县令的断案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