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10171000000015

第15章 “十五”甘肃省粮食工作回顾(12)

“十五”期间,省局直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从2001年到2005年,年人均工资收入依次为8242元、10999元、12111元、12485元、14494元,5年来共增长了75.8%,分别接近或略高于当年全省职工年平均货币工资的水平。企业工资收入呈显出三个特点:一是各总公司机关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均高于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其中,有2个总公司机关年人均收入在20000元以上,高出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00余元;二是库站职工工资水平基本平衡,大多数企业在12000元左右;三是部分企业非在岗人员工资与在岗人员的工资差距不大。企业非在岗人员工资年人均收入为8327元,最高的达19000余元,少数人员还高出在岗职工的工资水平。

三、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机制趋于完善

“十五”期间,我们把完善企业的社会保险工作,作为创建和谐企业、服务职工群众的大事来抓,具体指导协调、经常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各企业积极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逐年扩大,基本上做到了应保尽保。

1.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到2005年年底,20个企业的1765人全面参加了职工养老、失业、医疗三项基本社会保险,覆盖面达到100%。随着工伤、生育保险在全省各地逐步展开,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由“十五”初期的7个逐年扩大到17个,参保人数由640人上升为1387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由4个扩大到15个,参保人数由373人增加到1255人。20个企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还参加了大病互助医疗保险,为职工的医疗保障加固了“保险锁”。各企业认真履行缴费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保险费。各项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为:企业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6%、失业保险2%、生育保险1%、工伤保险0.5%—1%,合计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9.5%—30%;个人缴费以个人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1%,合计为个人缴费基数的11%。5年来,企业共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约3152万元,其中,企业缴费2411万元,职工个人缴费741万元。各占缴费总数的76.5%、23.5%。

2.认真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工作。指导2个关闭解散企业和1个重组企业,将331人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分别转移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管理部门或劳动力资源市场,协助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再就业优惠证的有关手续,使他们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119余万元,并纳入当地失业人员再就业工程体系。对因企业改制重组内部分流和重新聘用的135人,由所在企业及时接续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解决了3个企业274人的社会保险遗留问题,补缴社会保险费90.3万元。省局还多方筹措资金,每年拨付资金12万余元,保证2个关闭解散企业内退人员养老、失业保险费的按时足额缴纳。2004年,还为44名内退人员和113名退休人员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互助医疗保险统筹,共缴纳2004年至2006年3年的医疗保险费32万元,解决了关闭解散企业退休人员的后顾之忧。

3.全面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到2005年底,省局直属企业共有离退休(职)人员515名,其中离休56人,退休449人,退职10人,基本养老金已全部纳入了社会统筹,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从2002年开始,各企业退休人员和在兰的42名离休人员逐步纳入了当地医疗保险统筹。5年来,按照省上有关政策,先后3次为离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70元;除保障老同志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发生拖欠外,16个企业还用自有资金为离退休人员按月发放煤气、菜篮子、工龄等津补贴,最高的月人均达350余元,使老同志们同时享受到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每年养老金都有所增长,从2001年的年人均养老金8412元逐年提高到2005年的10127元,增长了20.4%。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十五”期间,我们加强省局直属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督检查,坚持实行“四结合”方式和月批季审年检制度。即: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企业自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月批,重点是对企业工资基金的执行情况实行按月审核;季审,每季度结合劳动统计报表制度,对各企业劳动用工、人员流动、劳动统计、工资支付、最低工资保障等情况进行综合检查;年检是监督检查的最重要环节,既作为监督检查的有效手段长期坚持,又当作对各企业劳动管理工作的年度业务考评考核,每年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保障年检的要求,精心组织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在步骤进度上,按照部署安排、企业自查、全面检查、审核审批、整改提高、总结上报6个阶段进行,每年用近1个月时间,集中人力开展检查工作。在年检内容上,按照《甘肃省劳动年检办法》第七条所列的主要内容:招聘和使用职工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执行国家工资提取和支付规定情况;遵守社会保险规定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和执行职工福利待遇规定情况;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情况;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情况;订立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情况;退伍军人安置情况;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况,对各企业逐个进行认真检查,其结果以通知单形式分送企业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方式方法上,采取“五查五看”:查劳动用工管理是否规范,看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查劳动工资年报,看职工人数的变动和工资基金的执行情况;查各项社会保险凭证,看履行缴费义务和个人账户建立情况;查内部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看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查离退休人员待遇落实,看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保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求企业做出整改方案,限期改正。5年来,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股份制企业每年全部通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年检,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我们还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2002年以来,先后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检查的通知等精神,对各企业的有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2004年3月,配合省劳动检察大队,对2个企业的劳动用工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汇报了省局直属企业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省劳动检察大队对我局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做好社会保障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在企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完善,执法能力增强,依法管理水平提高,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工资分配秩序稳定,基本保障机制健全,促进了企业持续和谐发展。

(戴艳军)

齐心协力做好老干部工作

甘肃省粮食局人事处

我局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共有离退休人员602人,其中离休干部77人。离休干部中,行政机关16人,事业单位5人,企业56人。分布在兰内各单位及兰外东起陕西咸阳、西至酒泉卫星发射基地长达二千多公里的地域内。老干部管理工作主要是搞好对兰内各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对兰外各单位老龄工作的指导。五年来,我局老干部工作在省委老干局大力支持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人为本,上下齐心协力,各方齐抓共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事业的发展和粮食系统的稳定。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氛围

做好老干部工作,关键在领导。多年来,我局历届党组都非常重视老干部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维护粮食事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抓落实的良好传统和工作作风。各级领导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关心老干部物质生活,丰富老干部精神生活,实实在在地为老干部服务。

(一)老干部管理工作与粮食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局党组每年年初都把老干部管理工作列入领导责任制和单位目标管理内容,以为老干部办几件实事的指导思想确定工作计划;年终总结时,对老干部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一并总结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平时,在研究安排全局性的重要工作时,总是不忘老干部工作这一块。从理论学习安排、党的思想建设,到评选表彰先进、福利奖金以及开业庆典、重大节日庆祝等活动中的车辆接送、座位排定等事项,都要一一落实。党组经常听取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一些重大事项,解决各种急迫问题。近年来粮食工作的改革力度加大,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老同志十分关注,党组在决策过程中请老同志参加,真诚希望能够得到老同志的指点和参谋,把我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做得更好。局党组建立了定期向离退休职工通报工作的制度,在年末年初总结部署工作的时候,邀请离退休职工代表列席,通报当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新一年的工作安排以及粮食工作形势和粮食工作重要部署等事项;在重大改革举措出台时,及时向老同志传达通报,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走访的形式,把老同志对党组和各级领导的意见集中起来,梳成辫子,反馈给党组,党组对照意见进行检查,提出整改办法,并将落实情况随时向老同志通报。

(二)主要领导亲自抓老干部工作。老干部是我局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曾为我省粮食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了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把手亲自做老同志工作,是我局的老传统。每任局长尽管工作千头万绪,但是始终把老干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不管工作多忙只要是老同志的事情,都要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处理,从不推脱。现任局长、党组书记朱红同志一上任,就亲自抓老干部工作,召集有关人员,研究部署工作,过问每一件关于老同志的具体事情,解决疑难问题。每年春节期间老干部团拜怎么搞、老红军怎么慰问、病号谁去探望、老干部及离退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到位了没有,每一个细节都要安排周到。并和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团拜会,走访慰问老红军、老干部,探望病号、遗属,每到一家问寒问暖,发放困难补助,亲自把党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家庭,关怀到每一位同志。老同志的事情优先办理,单位组织活动或搞福利时,首先考虑老干部,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为老干部服务。当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人员反映老干部原有的车辆已到使用年限这一情况后,局领导很快召集有关部门商量解决办法,并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多方想办法,筹资为离退休干部购置小轿车一辆。在机构改革行政机关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我局机构改革“三定”方案中明确规定了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人员的编制。为解决老干部学习、活动场所,2002年想方设法在原有两处活动室的基础上又增加一处,2004年对3处活动室进行维修、粉刷,更新添置设备,为老同志创造一个干净、舒适、温馨的学习、娱乐场所。

(三)各级领导带头尊老敬老。局党组一班人及各单位领导在支持和指导老干部管理工作的同时,还以他们尊老敬老的实际行动为全局干部职工做出表率。在和老干部接触中,局领导从不摆架子,接待老同志热情周到,和蔼可亲。老同志的信件封封有批示,件件有着落。局领导每到一个基层单位,不管工作多忙多累,都不忘记看望老干部。在局领导的影响和带动下,各级领导下乡出差到基层单位,也都要看望离退休职工,尊老爱老、敬老助老在我局上下蔚然成风,也为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营造了更加良好的氛围。

二、保证“两费”落实,着力解决老同志老有所依的实际问题

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文件精神中,重点抓了离休干部的“两费”落实,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一是做到了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没有拖欠。近年来,在粮食主管部门各项经费越来越困难的情况下,由于从局党组到各单位领导的重视和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细致地工作,离退休职工的养老金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长。除国家政策性增资以外,自筹、企业自建资金为离退休职工每人每月人均增加离退休费300元。直属企业全部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实现了社会化发放,离休费得到保障,离休干部月收入人均达到1800元以上。

二是离休干部医药费及时给予核实报销。有离休干部的企事业单位普遍实现了离休干部有病及时治疗,费用能够全额报销,大病住院先支后报。退休人员全部参加了医疗社会统筹保险。在兰省局直属企业38名离休干部全部参加了兰州市医药费单独统筹,其中关闭企业省粮油汽车运输公司7名离休干部统筹金经过多方协调、多次努力争取到了省财政100%的支持。兰外局属库、站的离休干部当地医疗统筹尚未开展,医药费本单位都能按政策规定全额报销,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企业离休干部老有所医的实际问题。

三是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的费用保障较好。异地安置的5名离休干部,各单位在费用保障上都做得比较好,按时寄发工资,报销医药费,发放各种津补贴、过节费、福利补助费,按照有关规定为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缴纳管理费,同时,还经常派人去看望,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征求意见,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