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情嫂
10170800000003

第3章 桃花沟的春躁(1)

桃花沟是一个象人的手掌一样的山沟,长长的正沟走六、七里正好走到手腕部,然后就有五条平行的叉沟,林梅艳家住食指中部,周喜旺家住在中指尖,而王木栓家住在大拇指沟口处,自留山上林木丰茂,水源充足,退耕还林后,王木栓家的可耕种地很多,他与一个半语哑母住着三间石板屋,在整条沟里算得上是中上等条件。年年陈粮接新粮。今年光木耳一项收入都过了千元,加上他的自留山上长有几棵硕大的榔树,是上好的棺木材料,俗有“千楸万榔”之说,即楸树可在土下埋千年不朽,榔树则可历万年不腐。被城里一家有钱人以五千元一棵的高价买走了他家两棵榔树,光这一样子就要让桃花沟四个村组一百多户人家眼红了。即使这样,三十岁的王木栓依然是光棍一条,家里有一个守寡的哑母且不说了,他本人也确实长得太寒碜,天生一副坏人相,媒人不知从四条叉沟的沟垴领了多少个女子来看家儿,看完家儿满心欢喜,再看人就摇头晃脑说“算了”。

这里农村的女子找婆家,当地有一句民谚叫做:“会选的选儿郎,不会选的选家当。”也许这里女子都会选婆家,王木栓只得打光棍。

有一天,张跛子的女人辛桂花到林梅艳家串门,正赶上梅艳她大林根发在骂林加良和林梅艳。说:“你个杂种羔子,要不是我收养你,早叫你老子掐死了,这下你倒好,翅膀硬了,还打起我女子的注意了,难道天下的好事都要叫你一个人占尽吗?你再敢打你妹的注意,看我不揭了你的皮。你给我记着她是你的妹子,打她的注意你就是丧德。”说这话他也觉得有些底气不足。

当时的林加良只说了句:“大,妹她也是大人了,她的婚姻你叫她自己做主。”

“放你娘的狗屁!她是大人了,难道她是从石头缝子里蹦出来的,一出来她就是这大的人呐。”林根发显得有些蛮横不讲道理。

这时林艳梅就从里屋走出来说:“大,我的事不要你们管,大不了我在这个屋里当一辈子老姑娘,有本事你给我哥说个媳妇回来。”

林艳梅说这些话是呛她老子的,她知道现在改革开放了,农村有文化的青年都往口外走,有哪个女子会嫁到这山沟里来跟哥受委屈,在贫瘠的土地上刨食吃,更何况哥在这个家又是这样的地位。

林跟发气得白眼一翻说:“他的事我不管,有能耐他自己娶媳妇;你的事我非管不可,我给你找个离我近的好家儿,等到我跟你妈老得不能动弹了,我俩就靠你们过活。”

那天,话赶到这里,林梅艳就跟着林加良上到后山去点种木耳去了。本来这几年林加良上坡干地里活,林根发都要跟着一块去,他要监视着林加良,不让他有丝毫单独接近梅艳的机会。

林根发本来就是这一带方圆几十里颇负盛名的渔鼓把式。

云安县渔鼓,又称渔鼓道情,是终南山道教文化的产物。始于老子在终南山传道,至李唐王朝大兴道教,道人打渔鼓、唱道情,宣传道家教义之风盛行后,逐渐为民间艺人所掌握发展传承至今。

云安县地处中国南北地里分界线的秦岭之南麓,独特的地理位置造就了独具特色的渔鼓道情。

原生态的唱腔、唱本,它承载了先民们的生活、生产、文化、经济、社会的很多信息。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让它独具魅力。它的道具是用竹子制做而成的。“渔鼓本是一根竹,长在终南山里头。”终南山是秦岭最大的一个支脉,林木茂盛。渔鼓一般选用直径为10cm左右的竹筒,选竹节中最长或最适用的65-100cm的一段,用蛇皮或猪护心膜、猪膀胱等蒙制竹筒一端。然后用熬制好的熟桐油刷竹筒全身,安上背带,再配以红色饰带。这样一个渔鼓就制作好了。

这种打击乐器,演唱时将其挎在腰间,左手持简板、单钗,右手拇指、食指握棒击钗,其余二指击鼓。

当地的二黄班社首领,教师爷早已谢世,但他曾带领那个班社,兼演花鼓、渔鼓。凡民间婚丧活动或劳动之余,其班社艺人即兴演唱渔鼓。由此,古代当地尤以农村人们,就经过口传教授,形成了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丰收庆典、农闲娱乐等均以渔鼓助兴之风气。

林根发自小喜爱唱渔鼓、孝歌,农村没有文化生活,谁家有个红白喜事,大家不论远近都要赶去凑热闹。他年轻那阵儿尤以遇上白喜事,就去坐夜唱孝歌,不但有好吃好喝款待,还能赚点儿零用钱。

今天辛挂花来了,她是这条沟里有名的媒婆子。因为在这之前,林根发早已在心中对王木栓的条件进行过权衡,王木栓除了人长的丑年龄偏大点,其它的条件他都很中意。长的丑,在他看来是好事,丑了媳妇难说,如果能说到梅艳这样的好媳妇儿,他就会不顾一切地对待梅艳好,也会同样对他们这个家好的。

辛挂花真不愧为一个精明的媒婆子,她听到这里心里一下就有了注意。见两个娃上山去了,她就说:“老林呐,我倒是觉得王木栓很适合你刚说的条件,他就是人丑点,男人嘛,只要劳力好,能养活媳妇娃,长的好坏无所谓,他的家当情况你自己也清楚,那个哑老婆子要不了几年就归西了,以后的日子还不是随艳娃子一手摇,他家里的一切还不都归你们所有,划算得很哪。”

辛媒婆子的一席话简直就说到林跟发的心里去了。

胡云霞听后没等她男人开口,就说:“那咋行?他比我们艳娃子大得多。再说,我看艳娃子跟良娃子两个就好的很。”

其实,她说这话也是基于前几年,自己眼瞅着扔三十奔四十的人了,再生娃娃也没有指望了,良娃子已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有人见她一直没有怀上小的,看着她的年龄也快过生娃年龄了,就给他们“拨筋”说:“就当养了个‘童养婿’,那良娃子都成年了,是个好劳力了,等过几年艳娃子长大了,给他们把婚一结,你还不消得掏彩礼钱又省了嫁妆钱,管几好的事情。”听了这种话,林根发一想也对,就稍稍的改变了对良娃子的态度。但这种态度没维持几年,近来他发现王木栓之所以能快富起来,主要多亏了那片山林和地理位置,他家有用不完的木耳棒,还有那么好的土地,这政策一好,该他发达。再加上王木栓天生一副好嗓子,能唱孝歌打渔鼓筒子,还能挣些外快。

林根发在眼红之余又开始转变了过去对加良的态度,他总觉得这几年养了加良,再把女儿嫁给他,他们心不甘。啥也落不下,经济条件不改变,住房也不改变,人说养女儿是挣钱的,他这不赚反赔,心不甘。

“滚,臭婆娘,你晓得啥,要你管。”林根发最近几年越来越看不惯林加良了,不管加良怎样表现,反正就是不喜欢他。但是,他越是那种克欠加良,加良的沉默忍耐,越发激发了已经懂事的林梅艳的同情。

同样,梅艳对他的依赖也是加良在这个家里勤恳任怨的唯一安慰,他也非常喜欢林梅艳这个小他五岁多的妹妹。记得林梅艳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的加良已经小学毕业不上学了。他每天仍然早早的起来,帮妹妹收拾好一切,就把她叫起来,看着她吃完早饭,就拉着手把他送到离家五里的半沟的小学,晚上放学只要有时间,再累他都会撵去接梅艳,日复一日从不间断。同学们没人敢欺侮她,聪明的林梅艳,就这样快乐的度过了小学六年。

梅艳上初中,需要到沟口外面的乡办初中,那儿需要住宿,一个星期回来一次,每个星期要带足一周要吃的菜、粮、柴。尽管加良没有上过初中,但他总是提前为妹妹准备好这些,在星期天下午送梅艳时一并带上,每个星期五的下午,他又到口外去接梅艳回来。这一点,没有让林根发夫妻操过一点儿心。

梅艳在初中的二年级以前,她也是懵懂的,她只觉得有一个哥真好。慢慢的,她上学就没心思了,她只盼着星期五的早早到来,她总想见她哥,只要见到她哥,她的心一下子就踏实了,接下来的一切她就不管了,有哥为她安排好所有的事,例如把宿舍的被子卷起来免得落灰呀,把吃空的菜罐子记着带走,下周好装菜呀等等,她喜欢看着哥为她打点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