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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加快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湖州市政协

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业具有开拓市场、带动生产、深化加工、提供服务的综合功能。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有利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湖州市委意见,市政协组成调研组,先后赴三县两区和省内外一些先进地市,深入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和专业农户,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实地视察等方式,对湖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湖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发展步伐的加快,湖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已经初步建成了一个与农业发展实际相适应、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龙头企业体系。

(一)基本特点

(1)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到2008年年底,全市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1092家,年销售收入285亿元,比上年增长11.8%。与1996年、2001年相比,企业个数、销售收入、利税、平均规模均有了很大提高。一批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农业龙头企业不断涌现,目前已被认定国家重点农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24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36家。

(2)产业特色逐步显现。围绕全市八大产业,目前已形成竹木、粮油、畜禽、种养殖等四大农产品加工业,在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442家农业龙头企业中,这四类加工企业达320家,占总量的72.4%。水果、蔬菜、茶叶、特种水产等产业迅速崛起,基本形成了每个主导产业都有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

(3)利益联结灵活多样。主要有:以签订产销订单进行契约联结的“企业+农户”模式;由基地农户提供生产原料的“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中介组织联结企业农户的“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还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兴办企业形成的“合作社+企业+农户”模式等。复合多元的联农方式,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经济效益明显增长。全市1092家农业龙头企业2008年供沪农产品总额达49.4亿元。出口创汇6.07亿美元,名列全省第三。如安吉白茶产业2008年实现产值6.75亿元。产生了一批具有一定市场份额的品牌,全市现有900多件农产品商标,省级以上名牌和著名商标100件,国家级名牌和驰名商标22件。

(二)主要做法

(1)政策扶持,加大鼓励引导。从1998年开始,连续制定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验示范区若干财政税收政策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2009年市委又以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从财政扶持、税收优惠、风险保障、市场开拓和建设等多方面给予扶持,充分发挥了政策的导向作用。

(2)项目引进,推动多元投入。坚持把农业招商引资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利用接轨上海的平台,通过有目标招商、有项目招商、有组织招商、有平台招商、有跟踪服务的“五有”招商,努力实现签一个项目、建一个龙头、带一片基地、兴一个产业、富一方农民。据统计,自2001至2008年,全市累计引进农业外资项目537个,实际利用外资8.5亿美元,引进内资项目1128个,实际到位99亿元,在农业利用外资上无论是引进项目还是到位资金已连续8年名列全省第一。

(3)重点培育,做强经营主体。深入实施“强龙兴农”工程,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的分级培育管理,按照拟上市企业、亿千企业、“三五”企业的目标,确定了44家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建立了部门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实行定点服务联动,推动土地流转,开展银企对接,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有力地推进了规模企业的发展。

(三)取得成效

(1)有力地促进了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龙头企业通过建立优质农产品基地,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特色主导产业的布局区域化。全市初步形成了冬鞭笋、水产和畜禽、干鲜果、优质果瓜蔬、“双低”油菜以及沿104国道50公里早园笋和沿南太湖45公里名优蔬菜等“五区两带”特色农产品集群,涌现出了像长兴彭城蔬菜、泗安苗木、安吉白茶等具有一定规模、一定知名度和品牌的主导产业,基本实现了以粮油、蚕桑和渔业为主的传统农业向现代特色优势农业的转变,推动了农业转型升级。

(2)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科技水平的提升。全市一批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不断加大农产品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力度,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及新型种养模式,促进了从生产到加工整体科技水平的提升。目前,全市实施农业标准近200个,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已达到95%以上,涌现了4个省级高效生态农业园区、3家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22家省级加工示范企业。2008年投资千万元以上技改项目27个,投资额达8.26亿元。如湖州早稻田蔺草制品有限公司建有国内唯一的行业省级研发中心,先后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攻关项目15项。味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专门成立研发中心,目前已开发出多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被认定为省级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

(3)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龙头企业上联市场,下联基地和农户,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采用“公司+基地”模式,为农户提供集种鸡、饲料生产、技术服务、保护价收购以及销售的全程服务,2008年1190余基地农户平均获利3.7万元。据初步统计,2008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共签订订单合同18897份,收购农产品57.3亿元,直接支付农民工资13.5亿元。

(4)有力地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龙头企业建在农村,因农而兴,通过基地建设、联系农户,直接推动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农民素质提高,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而且企业通过在生产经营中对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加快了资金、技术、信息、人才向农村辐射延伸,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目前农村要素匮乏的状态,既加快了第一产业发展水平,又带动了农村地区二、三产业的加快发展,有力地推进了湖州市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湖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不足和制约瓶颈

湖州市龙头企业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对照省内外先进地市,其发展还不够充分,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总体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普遍不强

湖州市农业龙头企业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乡镇企业改制和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起来的,大多围绕当地资源和市场组织生产,作坊式的生产方式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小、低、短”的问题十分突出。一是企业规模偏小。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平均固定资产规模为886.9万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2000年《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中规定的扶持标准、固定资产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只有22家;年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只有42家,在500万元以下的企业有501家,占总量的45.9%,上规模上档次的骨干龙头企业数量相对较少,缺乏“航母型”的特大企业。二是产品档次偏低。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存在着增值能力低、科技含量低、产品档次低的“三低”现象,很多甚至是“无科研经费、无科研人员、无科研平台”的“三无”企业,致使初级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普通产品多、名特优产品少,一般品牌多、有一定市场份额的知名品牌少。全市农产品精深加工约为25%,特别是我市为全国三大淡水鱼基地之一,但淡水鱼的深加工还没有真正的突破,基本以鲜销为主。三是产业链偏短。真正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企业不多,大部分属于“资源型、原料型、趋同型”的初加工企业,这既限制了对初级农产品的消化吸收,同时又造成了农业产业链短,难以拉长销售时间、拓宽销售空间、实现加工增值,使得农业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普遍不强,抗风险能力较弱。

(二)利益联结松散,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目前多数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紧密型利益共享机制,龙头企业龙头带动作用还不强,辐射作用也还不够明显,“龙头”与“龙身”、“龙尾”脱节现象时有发生。一是利益联结机制简单。目前全市3/4以上的企业与农户之间还停留在合同买卖的简单关系,而且受到市场变化、诚信缺失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订单好订、履约难的现象比较普遍,既加大了企业的市场风险,也影响了农户收入增加。二是合作组织作用欠缺。真正实行“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的企业偏少,而且不少合作组织自身存在着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管理不完善、联结不紧密等问题,影响了作用的发挥。三是带动农户数量不够。据统计,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共带动农户156.8万户次,其中本市农户76.9万户次。在农业部门的统计报表中,580多家年销售500万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中,部分企业带动农户数量极为有限。

(三)制度供给不足,瓶颈制约比较突出

调研中,龙头企业普遍反映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三大制约因素:一是土地。由于目前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尚未完全分离,企业要“征”、农户要“租”的意愿不相吻合,加之土地流转程序还不规范、机制还未健全,缺乏中介服务组织,因此,土地流转相当一部分还处在自发的、分散的小规模状态,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基地建设以及融资贷款。二是资金。由于湖州市多数企业规模较小,银行信用等级不高,同时企业用地多为租用土地,有效抵押物不足,加上现有的农业投资担保公司担保能力较低,银行金融服务产品单一,因此企业贷款融资难的问题十分突出,特别是那些处于初创时期、市场前景好却急需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三是税收。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工业企业进项、销项增值税均为17%,而农产品加工企业分别为13%、17%,增值税抵扣比工业企业低,而且农业龙头企业的原料来自千家万户,很多农户不要求开具发票,导致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加工增值税环节税赋相对过高。此外,国家对粗、精加工标准界定不清,也导致政策难以执行。

(四)政策不够完善,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调研发现,目前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还需加大,合力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具体表现在:一是惠农政策有待完善。如用电政策,一些农产品初加工企业、规模种养业特别是特种水产基地执行0.84元/千瓦时的工业电价,企业要求享受农用电价;如“绿色通道”政策,2005年湖州市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若干意见》中就规定“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运输本企业生产经营的农产品按‘绿色通道’政策执行”,但直到目前还只在市本级范围内执行。二是财政扶持有待加大。目前市本级财政每年仅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且多年没有增加,与宁波每年3000万元、青岛1000万元相比,明显不足。三是部门服务有待改进。如一些企业反映,与外地相比,湖州农产品检测环节多、收费高、时间长。有的企业为了检测一批出口产品要跑三趟。此外,因公共服务不足造成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不稳定、信息不对称、人才引进难等问题都给龙头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增加了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龙头企业的发展。

三、当前国内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趋势

通过对省内外先进地市的学习考察,我们感到,当前国内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已呈现出五大发展趋势。

(一)大型集团化成为企业发展方向

当前,国内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迅速成长壮大,日益向大型化、集团化、加盟化方向发展。据统计,全国亿元企业已达4700多家。仅河南漯河一地,就有超亿元企业135家、超10亿元企业6家、超20亿元企业3家。双汇集团年加工生猪1500万头,带动了150多万农民从事养殖业,年销售额超300亿元,已经成为世界第四、亚洲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品牌价值高达106亿元。

(二)农产品精深加工成为企业发展支柱

农产品精深加工已经成为国内龙头企业的主攻方向。不少企业实现了由粗到精、从主产品到副产品、从正品到下脚料的深度加工和综合利用。如山东得利斯集团不断完善肉食品产业链条,在开发生产出200多种冷却肉、低温肉制品后,又综合运用各种副产品深化增值,先后开发出骨素、骨参等高科技生物产品。可以说,通过精深加工、系列加工、高附加值的加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已经是必然趋势。

(三)中介组织快速发育成为重要发展力量

随着中介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全国中介服务组织快速发育,已达到7万多家,占产业化组织总数的45.8%。山东诸城市有一定规模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400多家,而农业专业合作社达到了2000多家,涉及种植、养殖、加工、服务等各个领域,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企业发展关键

近年来,“三鹿奶粉”、“毒饺子”等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使得食品安全日益为人们所关注,也引起了各级地方政府和龙头企业的高度重视。目前,各地在农业生产中大力推广标准化生产,在加工中实行了全过程质量监控,并开展了各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山东潍坊市共制定248项生产技术规程,建成3个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多个县级检测中心、120多个乡镇检测点、730多个企业(基地、市场)检测室,并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高毒剧毒农药管理办法》、《重大农产品安全应急预案》等政策性文件,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规范化。

(五)产业链延伸成为企业发展亮点

随着龙头企业规模的扩张,产业链延伸成为企业的追求,向上游延伸到基础生产和技术研发环节,向下游进入到市场拓展。特别是随着旅游观光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农业与三产融合发展成为许多地方和企业的发展亮点。山东寿光等地充分利用现有农业资源,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高效农业、农艺展示、农产品加工等同旅游者的广泛参与融为一体,纷纷推出热带植物园、生态农庄等形式的农业景点,实现“农业”与“旅游”双赢。

四、湖州市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农业龙头企业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借鉴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以完善规划为先导,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

(1)明确发展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应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竞争力增强的目标,坚持以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为关键,加快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原料到成品、从生产加工到消费,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一二三产业紧密联系的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打造区域特色明显、产业聚集度高、经济效益好的优势产业区和农村经济制高点。力争到2015年,龙头企业的发展实现“四个大”:一是企业规模大发展,创建一批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三五”企业、亿千企业和上市龙头企业,形成大中小龙头企业共同发展的格局;二是农产品加工水平大提高,精深加工比重明显增加,附加值明显提高,农业产业链明显延长;三是品牌建设大突破,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四是带动能力大提升,进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明显增多,农户来自产业化经营的收入明显增加。

(2)把握发展原则。在发展过程中,应注意把握好三条原则:一是抓好当前,着眼长远。始终把发展农业龙头企业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方向和重要途径,既要在现阶段着力培育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又要通过培育龙头企业,将先进的经营理念、生产技术等要素导入农业领域,提升农业的整体素质。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当地特色,考虑市场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一切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突出重点,有效推进。三是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充分发挥政府在宏观规划、政策扶持、制度创新、提供服务等方面的引导激励作用和企业在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现代管理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努力实现良性互动。

(3)完善发展规划。要对照农业部2008年出台的《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制订,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分析,进一步科学规划我市农业企业的发展。要坚持“特色化主导产业、区域化生产布局”的方向,按照“4231”产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特种水产、蔬菜、茶叶、水果等优势产业的专项发展规划以及配套的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按“一个产业、一个规划、一套实施办法”,合理布局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努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特别是要借鉴山东寿光蔬菜科技博览会和安吉竹博园等成功经验,结合南太湖现代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建设,在南太湖规划建设集农业观光、科普教育、乡村体验和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南太湖(长三角)休闲观光农业度假中心”,集合优势产品、做亮湖州特色,叫响“休闲观光农业看湖州”。

(二)以集聚生产为基础,大力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大规模

(1)加快土地流转,扩大基地规模。专业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是农业龙头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要加快土地规模流转,积极探索土地转包、互换、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借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法,引导土地向农业园区集中、向龙头企业集中、向专业大户集中,提高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要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流转土地、统一基础建设、统一苗种供应”的办法,加快基地建设,努力扩大名优产品规模,逐步形成带动力强、辐射面广、连片集中、区域特色明显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在部分农产品资源不足的产业,要支持企业到市外发展优质农产品基地,开展扶贫开发,努力拓展发展空间。

(2)抓好平台建设,发展产业集群。要以工业化的理念和方法,加快建设“标准高、规模大、技术新、资源共享、管理先进”的现代化农产品加工园区,努力推动企业集聚,促进农业集群优势转化为产业集群优势。吴兴区食品加工园区通过产业定位、规划布局、设施配套、建筑风格的“四统一”,鼓励企业入园发展,目前已形成四个专业小区、吸引了42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基地。建议在全市推广这一发展经验,为农业龙头企业提供发展平台。

(3)坚持扶强育大,打造“航母”企业。要着重做好“三个一批”:坚持产业延伸做大一批。推动一批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龙头企业推进上下游产品加工的联合与合作,优化整合产业链;坚持资本运作做强一批。鼓励企业,抓住当前“保增长、保发展”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资本运作和品牌嫁接,利用资产重组、控股、参股、兼并、租赁等多种方式,推进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打造龙头企业“联合舰队”;坚持外引内挖兴建一批。积极鼓励本地工商资本投资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面向国内外、省内外,引进一批大企业、大集团和知名品牌,提升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整体水平。

(三)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着力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竞争力

(1)加快技术创新。要以市校合作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强与浙江大学等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协作,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艺,大力发展精加工、深加工技术;要加快企业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支持农业科技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员和有经营能力的企业家领头牵办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或通过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狠抓质量安全。要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测检验体系和质量认证体系“三大体系”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要着力抓好源头控制,继续研究完善我市农产品标准体系,全面推行标识制度和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要有效整合全市检测资源,建设市、县(区)、乡(镇)、企业四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推行农产品质量强制性例行检测和市县区交叉抽检制度;要积极支持企业建立产品生产台账等基础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建议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都要通过ISO 9000系列及相当水平质量体系认证。同时,要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调查,使质量监管做到有的放矢。

(3)强化品牌建设。建设农产品品牌是培育产业竞争力的长远之计和关键之举。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充分发挥“老恒和”、“丁莲芳”等百年老字号的品牌作用,加快深度开发,提高档次,形成规模;要以一批优势产品、优势产业为突破口,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形成一批品牌群体;要大力开展农产品原产地、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注册,确立湖州农产品的独特优势,打造地域品牌;要重视加大品牌的营销力度,当前特别要以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为契机,以“辑里湖丝”、“老恒和”分获伦敦首届世博会和巴拿马世博会金奖为亮点,由政府牵头协调,组织企业集成推出轻纺丝绸、名特优农产品两大系列产品,在上海世博馆开设展台,进行展示展销,放大效应,提升“湖州农特产品”品牌的市场影响力。

(四)以完善机制为动力,合力构建企业农户利益共同体

(1)探索多元利益联结方式。要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农业订单带农户,不断规范合同内容,提高订单履约率;通过服务合作带农户,大力推广“温氏模式”,为农户提供苗种供应、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和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真正形成“龙头围着市场走,农户跟着龙头干”的生产链;通过合理分配带农户,积极推行面向农户的利益再分配,探索以资金、技术、产品和农民土地使用权等要素入股的方式,实现企业、农民“双赢”的目标。

(2)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要着力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引导发展专业协作型、服务合作型等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合作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引导我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开展“运行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的“五化”建设,组织信用评价,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要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农户”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合作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专业合作组织成为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一环。

(3)重视建设风险保障机制。农业龙头企业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既要承担市场风险,还要承担自然风险。一旦出现风险将不仅使企业蒙受损失,也将影响广大农户的收入。因此,要高度重视风险保障机制的建立,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从经营收入或按订单额度提取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也可由政府、企业和农户共同出资建立风险保护资金,对农业主导产业发生订单风险、新品种试种(养)风险、自然灾害、疫病灾害等试行风险保护,切实保护双方利益。

(五)以强化服务为保障,聚集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合力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就是扶持农民”的思想认识,紧紧抓住当前“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良好机遇,像抓工业企业一样,把扶持龙头企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参照重点项目联系制度,实行党政领导联系重点龙头企业制度,不断深化完善考核办法,全方位推行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

(2)不断健全扶持政策。要加大财政扶持,对分散在各部门的支农资金进行有效整合,统筹安排,并且确保财政扶持资金每年有所增长;要积极研究财政的奖励制度,对每年评定的“1010”示范典型、省级以上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产品品牌加大奖励力度。在政策方面,建议尽快对现行的国家、省、市各类农业扶持奖励政策进行梳理、汇编、宣传,并就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查,确保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同时要针对主要制约因素,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扶持政策的研究,特别是用地、用电、税收政策。在用地政策上,应允许流转土地面积较大的农业龙头企业以5‰左右的土地用作设施用房。在用电政策上,建议特种水产、花卉苗木专业大户和初加工企业享受农用电价。在税收政策上,要积极向上呼吁调整农业企业的相关政策,并参照其他地市做法,采用“先征后补”的办法,先按政策征税,再进行财政补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拓展金融服务领域。针对龙头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要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每年用于龙头企业发展的信贷增幅要不低于金融机构同期的信贷增幅;要稳步推进金融创新,对实力强、信誉好、发展有潜力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行信用贷款,全面开展“订单贷款”,并尝试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现有担保公司要加快扩大资本金,提高担保能力,满足企业融资担保需求。有条件的企业也可探索通过短期融资券、企业中期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4)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要大力推进多元化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深化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提高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服务能力。要对全市现有的农业信息网、科技信息网资源进行重组整合,实行资源共享,将信息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广大企业和千家万户,努力建设覆盖全市、科学准确、运转高效的农业信息体系。要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教育,重点加强和改进对农业专业大户、农业企业经营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人员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加快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并积极鼓励大学生到农业龙头企业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