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华歇后语鉴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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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0章 割肉相啖——得不偿失

“出处”《吕氏春秋》。

“语义”所得的利益抵偿不了所受的损失。

“故事”齐国有两个勇士:一个住在城东,一个住在城西。有一天,他们在街上偶然遇见了。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今天我们见面很难得,去喝几杯吧。”喝了几杯之后,其中一个说:“买点肉来下酒,好吗?”另一个说:“你身上和我身上,有的是肉,还用得着出钱去买吗?还是省几个钱吧。”前一个人非常赞同,说:“我们吃下去,还会补上的。”于是,这两个勇士,都从腰间抽出刀来,各自一块一块地把身上的肉割了下来,蘸着酱油,大嚼起来。结果,这两个勇士,因为流血过多,都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