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华歇后语鉴赏
10093300000122

第122章 道同办案——敢碰硬的

“注释”道同:明直隶河间(今属河北)人,先辈为蒙古族,事母至孝。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因为才干被推荐为太常寺赞礼郎,后为番禺(今属广东)知县。

“语义”形容意志坚强,知难而上,不被困难所吓倒。

“故事”明洪武初年,道同被推荐任命为太常司赞礼郎,后调任番禺知县。不久,永嘉侯朱亮祖被派往广东,朱亮祖多次用权势想左右道同,道同没有被动摇。

有钱有势的恶霸压低价格购买集市上的珍宝,他们稍不如意,总是用各种罪名诬陷人。道同给他们加上脚镣和手铐,恶霸的家人争着贿赂朱亮祖求他给免罪脱身。朱亮祖设酒席招来道同,语气和缓地说这件事情。道同声音严厉地说:“您是大臣,怎么受小人的役使呢!”朱亮祖很生气,派人打破那些恶霸的脚镣和手铐把他们放走了,他还借用别的事情用板子打了道同。一个姓罗的土豪,把女儿嫁给朱亮祖,于是依仗权势做坏事。道同又追究惩处了他们,朱亮祖又把他们抢回去了。道同郁积不平之气,分条陈述朱亮祖的坏事上奏朝廷。道同的奏章没到,朱亮祖揭发道同傲慢无理的奏章先到了。朱元璋不知其中的原因,于是派使臣诛杀道同。后来朱元璋看到道同的奏折后方知事情真相,下令夺取朱亮祖兵权并押解进京,对其依法治罪。人们怀念道同,说“道同办案——敢碰硬的”。